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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溺水责任书

来源:吉趣旅游网

  尊敬的学生家长,您好!

  目前天气逐渐转热,是学生溺水事故高发期,我们学校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为确保师生安全,严防因游泳带来安全事故的发生,禁止任何同学私自到游泳池、池塘、河流、水库等有水源的地方嬉戏与游泳!为切实加强安全教育、防止发生溺水死亡事件,我校特与家长签订防溺水安全责任书,希望家校互相配合重视对孩子进行防溺水教育工作,提高学生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家长应尽的义务与职责如下:

  一、家长加强对学生的防溺水知识教育,坚决不允许学生在节假日和上、下学路途中私自或和其他学生结伴去池塘、水库、河流等水域附近玩耍、洗澡、游泳等,不得与不三不四的闲杂人员往来,对居住在可能发生溺水事故隐患地段的家长更要教育和监管好子女。

  二、各位家长尤其是外出务工的学生家长要切实落实直系亲属对子女进行监管。教育孩子按时到校、回家。节假日对孩子的活动去向更要多加关注,不得让孩子参加有安全隐患的活动,发现孩子随意外出,及时寻查去向。

  三、家长要向孩子进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和遇险逃生的安全知识教育。

  四、要加强安全教育与监管,做到按时上学、按时回家,在学生往返校途中若因家长教育或监管不力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与学校无关。

  五、所有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在得到学校告知学生生病或有安全隐患等消息后,必须及时到校协助解决,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

  六、学生上放学期间突遇涨洪水,家长要教育孩子不能私自过河、过沟,应等待家长前往接送。

  七、学生到校后一般不得外出,因病或因事外出必须经老师同意,履行好请假手续,否则不得私自外出。

  尊敬的学生家长,安全无小事,请按照以上规定教育学生认真遵守本责任书,严格看管孩子,否则后果自负,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在学生的心中筑起一道安全防线。

  学生签字: 家长(监护人)签字:

  班 级: 班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学校溺水责任书【最新】(三)

  临近夏季,气温炎热,全国各地少年儿童不慎溺水身亡的悲剧时有发生。为了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建安区三高学校安全工作精细化管理要求》,特制定家长、学生防溺水安全责任书,请家长加强对学生课后、周末、假期安全的监护和教育,教育学生认真遵守学校以下规定,共同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一、家长、学生必须保持高度的安全警惕性,严防溺水事件发生。

  二、学生不得私自到河、塘、池、沟、渠、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不得借用器具当船来划水,不到河边钓鱼、捉虾等。

  三、到校园后不得随意外出,外出必须经班主任同意,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不请假私自外出。

  四、上学、放学途中要结伴而行,按时回家。重点教育学生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五、学校设立私自游泳举报电话(5134966),鼓励学生积极举报,互相监督。

  六、家长必须并且时刻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监护学生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行为,家长、学生若视生命如儿戏一旦发生溺水事件后果自负。

  七、学生家长要认真学习以上内容,按以上规定教育孩子认真遵守本责任书,珍爱生命、安全成长。

  八、本责任书学生、家长签字后,由学校统一保存。

  年级 班

  学生姓名:

  家长(签字):

  许昌市建安区三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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