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泗洪县雪枫学校幼儿园
乙方:谭苏松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工程质量,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及造价:
1、清理化粪池:3个,单价700元,计2100元。
2、疏通卫生间下水道:9个,单价167元,计1503元。
3、清理楼后下水道:计1500元。
4、清理拖运垃圾:计300元。
上述工程总价为¥5403元(陆仟肆佰零叁元整)
二、施工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不得转包。
三、工期要求:
7天。从合同签字之日起,到7月28日前全部完工。迟延一天,甲方有权罚乙方100元(由于天气等不可抗力导致不能施工,工期可顺延,不予罚款)
四、质量与施工要求:
1、必须保证化粪池、下水道清理彻底,非人为原因三年内不会堵塞。
2、施工结束,保持施工场地整洁,不得有杂物,也不得损坏原有的'设施设备;否则由乙方负责维修。
3、乙方必须按规定对操作人员做好必需的劳动安全保护工作,如因乙方操作人员不当而造成工伤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五、付款方法:
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工程款一次性付清。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
负责人(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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