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申请泰宁县质监局要求拨补办公楼加层改造项目的请示》(明质监财〔〕36号)收悉。鉴于泰宁县质监局办公楼改造项目已全面竣工,且经泰宁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审计后,根据省局闽质监财〔〕727号文的批复,同意给予泰宁县质监局基建补助经费17.50万元。请及时拨付,并加强对基建资金使用的管理,专款专用。
此复。
x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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