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丰富校园文化氛围,把德育工作落实到实处,同时,也是为提高广播站播音质量,更好的服务全体同学,现对广播稿、新闻稿规章制度作如下调整:
一、每周,每班级必须各交1份广播稿和1份新闻稿。
每班级基准分9.5。
广播稿、新闻稿一份不少于100字(不算标题和标点符号) 否则-0.3。
三、语言不通顺,字迹不工整,书写格式不对,-0.3。
四、稿件题材正确、并符合内容要求,上交准时,否则-0.4。
题材与内容要求如下:
新闻稿:每周各班级发生的事,举办的活动、好人好事、感动人物等等,要求要有正能量。
广播稿:散文诗歌类,内容积极向上,原创者+0.1分/人次 ,摘录者不加分。
书写格式:用带格作业纸,或信纸。第一行中间“广播稿或新闻稿”最后右下角注明“学部,班级,姓名,时间”。
六、上交时间:每周日晚自习七点三十分之前
七、每周从各班级来稿中评选出优秀稿件,在播音期间播出稿件并给予该班级满分10分。满分班级每周进行表彰,并按规定期末考核给予奖励。
八、不交稿0分。每周例会进行通报批评。连续3周不交稿件,该班级取消上交类加分及评优资格。
学校 德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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