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确保广大人民饮食用药安全,进一步完善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2、监管员、信息员在聘任期内必须按时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教育活动。
3、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可以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开展对辖区内信息员的培训工作。
4、培训学习内容主要是涉及食品药品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安全知识,;并结合工作实际学习食品药品监管知识。
5、培训教育采取定期集中学习、自学、现场实践学习、组织参观学习的方式进行。
6、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采用集中授课培训的方式进行,监管员每年不少于2次,信息员每年不少于1次。
7、我镇监管办公室应建立好监管员、信息员培训教育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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