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社区概述及我国农村社区特征
我国是农村社区最典型、发达的国家。虽然时至今日,中国已有很多发达的大城市,可是农村最为中国的最广大阶级的根据地,发展农村是重中之重,因此建设农村社区也是十分重要的。分析传统农村社区的特征,构建新农村社区的设想,发现并试着解决农村社区城镇化的问题,对我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重要的意义。
农村社区居民的生存基础是耕种田地,或以其它方式直接利用土地而获取生活资料。农村社区是主要以农业活动为基础聚集起来的人们的生活的共同体。农村人的生活特征是与其占统治地位的生产方式相联系的。主要表现为自给性强,简朴,比较保守,同质性高,生活节奏自然化。这里说的农村人的生活特征主要相对于传统的农村社区。而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民经济活动的变化和城乡之间的交流,农村居民的生活特征也发生着明显的变化。
我国的农村社区的社会结构主要表现在社会关系、政治结构和职业结构上。其中社会关系主要是关于血缘关系,社区居民大多数可以再本社区内找到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人。在政治结构方面,农村社区的政治主要是社区政治,以社区事务为主体,国家权力对农村的渗入较小。在1949年以前,我国农村社区的政治在很大程度上是与社区的经济活动和社区生活联系在一起的,而不是相对的。但是在1949年后,我国农村实行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国家政治较多得进
入农村,农村政治在一定程度上被纳入国家政治的范畴。关于职业结构,男耕女织是农村早期一直到70年代的主要结构,后来由于社队企业的发展,农村的产业结构发生变化,职业结构也随之发生变化。
二、农村社区服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以及“三农”问题的新变化,新农村开始展现在人们的脑海中。新农村社区是一个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区。我国已积极投入这些新农村建设,但是在实践过程中,农村社区服务管理方面存在着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1.管理观念落后。农村乡镇一些社区管理组织、管理人员的观念仍然比较落后,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文化素质、法制观念、服务意识和管理的积极性普遍不高,管理人员的思想观念仍然受计划经济的影响,管理方式不能适应新农村建设发展的需要。 2.未能如实落实。近年来党对农村的建设制定了许多,但是由于农村农民的朴实、文化程度等特征,及农村社区管理人员的不负责,往往未能落实。
3.服务意识与规划意识低下。在农村社区服务管理过程中,这些管理人员往往重在管理而非服务,重建设却没有规划意识。这样使得新农村社区的建设只能止步于前,无法进一步发展。 三、农村社区服务管理发展思路
农村社区服务管理处于乡镇与农民的最直接联系层面,其管理是否合理、有效,直接关系到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
建设的发展。从近几年农村社区服务建设发展的情况来看,农村社区服务管理应在建设规划、基础设施、队伍建设、环境治理、公共安全和社区文化等方面进一步发展提高。
1.科学规划管理。农村社区建设是城乡融合、统筹发展的必然趋势,它与城镇化建设目标一致,必须科学规划管理,系统全面地制定建设规划、村镇规划、产业规划等。找准各自农村社区建设发展的特色和特点,探索适合于自己社区建设发展的模式,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地科学规划管理。
2.加强社区公共设施建设。公共设施建设是农村社区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当前农村社区建设最薄弱的一个方面。农村社区建设的发展,需要从公共设施建设入手,大力加强对公共设施及公益性服务方面的投入,因此首先要大力发展农村经济,通过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带动农村社区发展,从而实现农村社区建设与经济发展的协调互动;其次要整合农村社区资源体系,充分调动农村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通过组织协调调动各种资源,完善社区管理机制;最后要强化社区服务功能,促进农村社区的建设发展。
3.加强基层组织队伍建设。要做到努力完善社区组织设置,使党组织与社区建制同步开展进行;加强社区队伍建设,提高社区管理者的管理水平和能力;发挥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努力调动社区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地把各种力量凝聚到农村社区建设中来。
4.积极探索创新农村社区管理。针对各地农村社会经济发
展的特点、农村生产发展的需要、农村群众居住环境等特点,积极强化社区服务管理和公共服务功能;进一步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居民自治机制和党小组;加强对社区服务、管理、监督等方面制度措施的研究,特别是选举制度、居民代表会议制度等,保证社区群众各项民主权利落实到位。
5.加强农村社区文化建设。文化是软实力,农村作为一个在中国发展了那么多年历史的元素,拥有自己丰富的社区文化,但将这些转化成文化,需要加强农村社区文化建设,加大对农村社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使农民群众能更多地学习各种科学文化知识,从而大力提高社区群众文化发展的整体水平,促进社区文明和谐发展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jqkq.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