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级 一年级 学科 音乐 任课教师 张 检测时间 2课时 命题标准 每位学生的音乐天赋、能力是有差异的,在评定学生音乐成绩时:一要依据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注重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发展;二要重视学生的自我评价;三要根据学生的具体的条件做出公正合理的综合评定
考查方式 1、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音乐教学的实践过程,是评价的一个重要方面,应予充分的关注,在教学过程中经常进行。可采用观察、谈话、提问、讨论、抽唱(奏)等方式进行。
2、定性评价与定量测评相结合 在音乐教学活动中,对学生的音乐兴趣、爱好、情感反应、参与态度、交流合作,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况等,可以用较为准确,形象的文字进行定性评价,也可根据需要和可行性,进行量化测评,无论采用哪种方法都要注意科学性。 3、3、自评、互评及他评相结合 对学生的评价可采用自评的方式,以描述性评价和鼓励性评价为主。由于在音乐学习中学生个体差异明显,因此,学生评价的重点应放在自我发展的纵向比较上。
评价办法 1、建立每月学习评价机制 每月学生对自己的音乐学习进行一次自我评价、小组评价、教师评价,以表格形式进行。
2、学期终结评价 学期终结评价是目标达成评价,主要是总结、了解学生一学期或学年在学习过程中行为形成、能力培养、知识掌握等,它包括课堂练习、纪律、学习情感态度等,这一评价一定要和平时的综合素质形成评价和教材最后的期末测试相互结合起来。
考查内容(或测查试题卷样) (一)平时评价,记录学生的点滴进步 在平时的教学过程中,老师通过学生上课回答问题、参与表演的学习情况以及课堂纪律等方面给一个评价,作为最后成绩的一部分。
学期终结评价,给学生自由的展示舞台 以舞台表演的形式,让学生准备两、三个内容的节目,分为课内歌曲人选一首、或课外歌曲或者一种乐器的演奏。表演时也可以小组合作的形式,但要有个人表演部分。目的是让学生在提高表演技能、加强认知水平的同时,培养学生间合作的意识和集体荣誉感。这种方式学生非常喜欢。孩子们准得积极主动,考核时更是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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