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吉趣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网络犯罪侦查中对黑客群体的利用

网络犯罪侦查中对黑客群体的利用

来源:吉趣旅游网
2013年3月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Mar.2Ol3 第3期总第138期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Police No.3 Ser.No,l38 网络犯罪侦查中对黑客群体的利用 井晓龙 ,吴树威 (1.中国人民大学侦查系,北京100038;2.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分局,四川成都610000) 【摘要】随着网络的不断普及,网络犯罪日益突出,其犯罪的隐蔽性和高智能性有别于其它刑事犯罪,并对传统 的犯罪侦查方法提出了极大的挑战。黑客在网络犯罪的犯罪主体中占了很大比重。在打击网络犯罪的工作中,侦查 部门应对黑客有一个全面系统的认识,并在网络犯罪侦查中充分利用黑客资源,使侦查工作掌握主动,立于不败之地。 【关键词】网络犯罪;黑客群体;文职人员 【中图分类号1D63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391(2013)03--0114一O3 黑客在网络犯罪中属于犯罪主体的中坚力量, 尽管侦查部门可以通过选拔正统的计算机网络专业 尽管随着黑客技术的发展,黑客软件广泛传播,网络 的人才来提高队伍素质,但是由于黑客有其独特的 犯罪已经不再是只有黑客可以实施的犯罪。但是, 文化和秩序规范,对于侦办网络犯罪案件的侦查部 用以实施网络犯罪的技术却来源于黑客。在网络犯 门来说,运用黑客是“知己知彼”的必要条件,自然也 罪日益猖獗的今天,侦查部门要在网络这个虚拟战 是“百战不殆”的前提。 场上取得胜利,重新认识黑客,积极利用黑客技术是 (二)社会学的阙限性理论为侦查部门对黑客群 在虚拟战场上取胜的法宝之一。 体的利用提供了可行性理论支持 一阙限性是指那种处在社会结构裂缝中,即处在 、网络犯罪和黑客的定义 社会认可的角色间的东西。从社会的角度来讲,当 网络犯罪是指行为人利用网络专门知识,以计 社会中仅有一小部分进入阙限性状态时,这些阙限 算机为工具对存在于网络空间里的信息进行侵犯的 社会成员行为的意义从根本上讲是不明确的。由于 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意义的不明确,这种阙限的生存方式对社会秩序就 对黑客的定义,目前存在两种不同的认识:褒义 会构成一种威胁,人们就要作出种种努力来制止这 的定义和贬义的定义。对“黑客”、“骇客”的理解也 种意义的出现。因此,阙限人的行为要么必须在这 存在分歧。上海大学吴兴民在博士论文中对黑客的 个社会结构中得到阐释,要么被拒绝赋予其意义。根 定义是:“任何对计算机及技术有深厚兴趣的,并使 据这一理论,按照吴兴民博士的实际调查研究成果, 用这些知识经授权或未经授权进入计算机系统的 黑客的发展趋势可以分为两个方向:一个是“从良” 人。”他认为黑客的研究对象,包括犯罪的和非犯罪 或者“招安”,另一个就是利益化的趋势。在这两种 的黑客,同时还包括那些做出与黑客行为相关的其 趋势中,后者更具有优势。对黑客发展趋势的这些 他人。如电话飞客、黑客软件的写作与编程者或者 研究为侦查部门对黑客群体利用的可行性提供了理 是在黑客论坛上发帖子的人。 论支持。 二、网络犯罪侦查对黑客资源利用的必要性与 另外,随着网络行为方面的刑事立法日益完善, 可行性 黑客的合法生存空间日益缩小,这是黑客这一阙限 (一)网络犯罪的特点决定了侦查活动中对黑客 群体必然发生转变的外部原因。黑客群体的这些发 展趋势,要求相关机构要做好引导工作。对于侦查 利用的必要性 网络犯罪的最大特点是高智能性,这就决定了侦 部门来说,引导黑客为网络犯罪侦查服务是顺应黑 查部门要拥有具备较高计算机网络技术的专业人才。 客群体发展的趋势。 ・1l4・ 井晓龙,吴树威:网络犯罪侦查中对黑客群体的利用 三、对黑客群体的运用方式 根据社会学对黑客群体的研究,对“黑客”、“骇 客”、“红客”要加以区别对待。黑客并不都是进行网 持正义、开拓进取的精神。在红客群体中,与其他黑 客群体不同的是,“奉献”是他们的核心规范秩序。所 以,刑事特情可以从“红客”中进行选择。 另外,按照本文采用的黑客的定义,黑客还包括 那些做出与黑客行为相关的其它行为的人,例如电 络犯罪行为的人,侦查部门应在全面认识黑客群体 的前提下对黑客群体进行充分利用,从而提高对网 络犯罪的侦查能力。对黑客群体的利用,笔者认为 有两种方式可供选择:一是物建黑客特情,二是招录 话飞客、黑客软件的写作与编程者或者是在黑客论 坛上发帖子的人。所以,对黑客特情的物建不见得 就必须选取技术高超的黑客,何况技术水平高的黑 客往往受雇于提供高薪的网络公司,或者自己从事 黑客活动谋取暴利,要使其服务于清水衙门的侦查 黑客以文职人员身份加入网警队伍。 (一)物建黑客特情 1.物建黑客特情的必要性 部门难度很大。在黑客论坛活动的人,有些算不上 真正的黑客,不受制于黑客文化和秩序规范。对这 些在黑客群中游走的非黑客,可以作为重点工作对 象进行说服教育,物建为特情,为侦查部门提供服务。 4.黑客特情的激励机制 黑客特情的激励机制是做好黑客特情工作的保 障。侦查部门要切实落实2006年刑侦工作要点提 出的“对提供破案线索的特情要给予奖励,对破获大 刑事特情是指刑事侦查部门物建的,用于侦查刑 事案件、搜集犯罪情报、发现和控制刑事犯罪活动的 隐蔽力量。刑事特情工作是刑事侦查的一项专门手 段,具有投入少、周期短、见效快的优势。这种优势是 其他手段所不能代替的,尤其在网络犯罪这种隐蔽 性强的高智能性犯罪中,刑事特情是必不可少的。 2.黑客特情的特殊性 黑客特情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刑事特情,因为 黑客有其独有的文化价值观念和行为秩序规范。选 案的要重奖”的精神,对黑客特情要制定详尽的奖励 制度,切实兑现,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 除了物质奖励,侦查部门更多地要从感情上下 功夫,如可以在范围内对黑客特情及其家庭成 员的就业、生活等方面提供照顾,尽力使他们感到公 安机关的关怀和温暖,使其安下心来一心一意为警 方工作。 (二)招录黑客作为网络队伍的文职人员 择某一黑客为特情,就意味着让其背叛黑客群体的 文化理念,违背黑客群体的规范秩序,对他来说付出 的不单单是时间和精力,更重要的是一种“背叛”。尽 管黑客群体中分“黑客”、“骇客”和“红客”等不同信 仰的小群体,但是他们都归属于黑客这个大群体。这 个大群体是由“技术”的要素凝聚到一起,其凝聚力 是相当大的,所以黑客特情的选建就比传统特情物 建多了一层文化障碍。选择特情时,尽管可以重点 选择那种混迹于黑客群的非黑客以回避文化障碍, 但是这些非黑客特情作用的发挥会受到特情主体的 ,难以获取黑客群体内部信息。要突破这层障 文职人员是在不具有对公众直接行使 执法权力和对执法民警行使指挥、管理、监督职能, 对警务活动起辅助、保障作用的非执法岗位上 工作的人员。实行文职人员制度是引进专业人 才,缓解机关警力不足问题的新举措。黑客作 为网络安全技术方面的专业人才,是网络队伍 文职人员招录的重要对象之一。 1.招录黑客文职人员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以文职人员的形式招录黑客是必要的,因为黑 碍,侦查部门首先要做的就是深谙黑客文化,从文化 理念的改造入手,在黑客特情的选建中注意思想教 育,使之真正愿意从事特情工作,这样才能使其真正 发挥特情的作用。 3.黑客特情的选择 按照较普遍说法,黑客群体中分“黑客”和“骇客” 还有“红客~。黑客和骇客根本的区别是:黑客们建 设,而骇客们破坏。“红客”一词来源于黑客。在中 客的思维方式不同于正统的网络安全专家的思维方 式。黑客们更加熟悉实施犯罪的骇客的手段和行事 风格,与那些纯学术型的网络安全专家相比,黑客在 对付实施网络犯罪的骇客方面更加得心应手。 招录黑客进入文职人员队伍也是可行的,因为 国,红色有着特定的价值含义,如正义、道德、进步、 强大等等。红客是一种精神,它是一种热爱祖国、坚 文职人员编制虽挂靠人才服务中心,但由地方编委 ①红客(redhacker)是中国有政治积极行动主义的黑客组织。起源于1999年的“五八事件”,在美国炸中国驻贝尔格莱德大使馆 后,红客建立了一个联盟,即中国红客联盟(HUC),组织成员利用联合的黑客技能,为表达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向一些美国网站,特别是 网站发出了几批攻击。 ・ 1l5・ 井晓龙,吴树威:网络犯罪侦查中对黑客群体的利用 核定,财政核拨经费,属专项事业编制,除不享受民 警的有关待遇,不参加警务培训,不发给警服和警用 装备外,其他待遇与民警几乎相同。他们拥有工资、 奖金、住房公积金、社保、医保等。尽管黑客在网络 安全这个市场很抢手,但是机关在待遇方面的 优势还是很明显的,所以以文职人员的形式招录黑 客是可行的。 2.招录黑客文职人员的制度保障 黑客属于稀有技术性人才,侦查部门在对他们 实行文职人员管理的工作中,要注意从制度上提供 足够的保障以吸引黑客“从良”。笔者认为,制度保 障主要有三方面: 一是法律地位保障。这是“名分”的问题。关于 文职人员的身份问题,现行普遍的做法是以合同制 员工的形式,并参照公务员和人民的有关法律 法规进行招录,但在管理中又部分遵照《劳动法》的 规定进行管理。这就导致多头的法律法规难以协调, 管理难度加大,应制定文职人员招录的地方性 法规来规范文职人员的管理,明确文职人员的法律 地位。 二是经费保障。黑客文职人员的经费保障主要 指薪酬、综合社会保险、办公经费的保障。为了保证 对黑客文职人员的吸引力,保持黑客文职队伍的稳 定性,要在资金上有充足的保障。作为地方编制,需 要争取地方的支持,为文职人员的录用提 供资金上的后盾。 三是发展空间保障。主要指职位晋升空间和薪 酬提升空间。对黑客文职人员要设置一定的等级序 ・116・ 列和领导职务,建立符合职业特点和要求的培训机 制,给予黑客文职人员以充分的个人发展空间,从而 有效激发和调动其工作积极性。黑客群体是以“技 术”为核心凝聚力的,机关要利用黑客群体这一 秩序规范,从技术的等级划分上调动黑客文职人员 的积极性,激发其工作热情。 总之,侦查部门在网络犯罪侦查工作中对黑客 群体要充分了解,正确运用,在熟悉黑客群体文化的 前提下,从黑客特情的物建和黑客文职人员的招录 方面进行摸索研究,做好网络犯罪侦查的基础工作, 抓好网络犯罪侦查的队伍建设,这样侦查部门在网 络犯罪侦查工作中才能掌握主动,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李双其-网络犯罪防控对策[M】.北京:群众出版社,2001. (2】刘晓丽,柳玉刚,陈亮.国际信息犯罪及其防范对策【M】.北京:中 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3]崔莹,陈昱.计算机网络犯罪及案例分析[M】.北京:中国人民 大学出版社,2008. [4][】埃里克・w・罗滕比勒.阙限的斗争:作为仪式和阐释的大罢 工【A].[英】亚历山大.迪尔凯姆社会学(文化研究)[c】.吉林:辽 宁教育出版社,2001. 【5】蒋建平.美招安黑客“以黑治黑”【N].法制日报,2009—04—29. [6]林然.网络黑客文化浅析[J].理论纵横,2007(2). [7】徐瑞萍,福生.论黑客问题的复杂J}生[J1.河南师范大学学报,2004 (3), [8】丘小林.关于实行文职人员制度的思考[J】.福建高等专 科学校学报,2007(3), [9]田卫华.文职人员制度的试行与思考[J】.研究,2006(5). 收稿日期:2012.12.04 责任编校:边草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jqkq.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