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员工介绍新员工奖励方法
一、 目的:为了开拓招工渠道,充分发挥老员工的人脉关系,解决公司用工缺口,吸引更多适宜的人才,及时满足公司经营开展的用工需求。
二、 适用对象:本方法仅适用于介绍部门主管级以下员工的本公司介绍人。
三、 介绍条件:
1、 被介绍的新员工必须符合法定工作年龄,适合公司用工需要。
2、 被介绍进公司的新员工只能有一名介绍人〔由被介绍进公司的新员工确定一名介绍者〕。
3、 如被介绍的新员工有在本公司工作的历史,必须经行政部及相关部门确认其离职性质符合被再次录用的条件后,方可录用。
4、 员工被介绍进公司只能有一次,如离职后本年度再次进公司不再与任何员工人被介绍的关系。
四、奖励条件:
1、新员工的介绍奖励必须是所介绍的员工在公司工作期满三个月并且转为正式员工签订协议后,方可按在职实际人数申领、并经过行政部审批后发放。员工在未满三个月就离厂的或介绍人在期满前离职的,均不给予任何介绍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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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介绍的新员工在规定工作期间因事请假一次超过5天或累计超过10天以上的,其工作期限须按实际请假天数顺延。
五、奖励标准:
1、熟练机手:300元/人, 普工:200元/人
2、介绍新员工必须提前至少两天向行政部说明备案,新员工入职必须经过行政部、用人部门共同审核确认。
六、操作方法:
1、在职员工介绍新员工入公司时,介绍人需一同前往行政部报道,由行政部登记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凡未按此操作方法进行操作,后期再补充登记的一律不给予奖励。
2、每月15日以前由行政部统计汇总奖励情况,员工签字确认,用人部门主管审核,公司审批报财务发放。对招工奖励情况要张榜公布。
七、附那么:
1、本方法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修订。
2、本方法自签发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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