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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监理单位行业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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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监理单位行业管理规范

(2015年11月4日中国设备监理协会第三届常务理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设备监理行业自律管理,促进设备监理行业健康发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从事设备监理服务的企业,承诺遵守规范条件、自我声明、登记审核、信息公示和自律检查等规范要求,可自愿申请成为设备监理规范条件单位(以下简称设备监理单位)。在设备监理活动中,设备监理单位可使用中国设备监理协会(China Association of Plant Engineering Consultants,简称CAPEC)设备监理规范条件单位标识,对外进行符合规范条件的宣传。

第三条 设备监理服务是指设备监理单位接受委托人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合同等,在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大修等建设项目中,对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的质量、投资、进度等实施专业化监督和管理服务。

设备监理单位应在能力范围内承揽业务,为顾客提供设备监理、项目前期咨询、设备采购咨询、设备项目管理等服务。

第四条 中国设备监理协会会同业主单位、设备监理单位、相关行业及地方协会组成行业自律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自律工作委员会),共同推进设备监理单位行业规范管理。中国设备监理协会秘书处负责自律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 规范条件

第五条 设备监理单位规范条件包括基本条件、管理条件、人员条件、业绩条件、行为规范五部分。按照人员条件、业绩条件,设备监理单位划分为甲乙级设备监理单位。设备监理专业划分见《设备监理专业分类表》(附件1),未列入的专项设备,不设甲级,按照乙级条件执行。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中国设备监理协会会员。 (二)管理条件

1.建立了符合《设备工程监理规范》(GB/T 229-2010)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且有效运行六个月以上;

2.制订了覆盖所从事专业的设备监理服务标准。 (三)人员条件

1.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注册设备监理师资格,从事设备监理及相关业务不少于5年。

2.甲级,甲级单位从事设备监理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总人数不少于30人,且专业配套,其中注册设备监理师不少于10人;注册设备监理师、高级设备监理工程师和专业设备监理工程师总人数,不少于平均每个专业5人;注册设备监理师总人数,不少于平均每个专业3人。

3.乙级,乙级单位从事设备监理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总人数不少于10人,且专业配套,其中注册设备监理师不少于5人;注册设备监理师、高级设备监理工程师和专业设备监理工程师总人数,不少于平均每个专业3人;注册设备监理师总人数,不少于平均每个专业2人。

(四)业绩条件

1.甲级业绩条件:5年内设备监理业绩,至少包括设备制造阶段的监理业绩,且满足规格规模和项目数量条件。具体见《设备监理单位业绩条件》(附件2)。

2.乙级业绩条件:5年内设备监理业绩,至少包括设备制造阶段的监理业绩,规格规模不做要求,具体见《设备监理单位业绩条件》(附件2)。

(五)行为规范

设备监理单位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只在能力范围内承担监理服务,恪守监理职责、行使监理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以正直、公平、诚实的态度提供监理服务,并遵守以下规定:

1.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进行不正当竞争;

2.不得违法参与串通投标;

3.不得和招标者相互勾结,以排挤其他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 4.不得允许他人以本设备监理单位名义从事设备监理业务; 5.不得借用或冒用其他设备监理单位或注册设备监理师名义开展设备监理业务;

6.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转让设备监理业务;

7.不得泄露委托单位和被监理单位申明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8.不得从事与所监理项目相关的影响公正性的活动; 9.不得与委托单位、被监理单位串通,弄虚作假; 10.不得出具虚假数据、证明及报告;

11.注册设备监理师、高级设备监理工程师和专业设备监理工程师在设备监理单位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审核、见证签字权,以及相应的设备监理文件签证权。

第三章 规范管理

第六条 设备监理企业自我声明和申请。 (一)承诺书签署

申请成为设备监理单位,需签署公开承诺书,承诺遵守以下规定:

1.遵守设备监理单位规范条件,遵守《设备工程监理规范》(GB/T 229-2010)等设备监理规范要求;

2.接受行业自律管理和自律检查;

3.同意中国设备监理协会对第所列信息予以公示。 鼓励设备监理企业公示本企业的设备监理服务标准或服务承诺。

(二)企业申请

登录中国设备监理协会网站(www.capec.org.cn)“设备监理单位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申请书,向中国设备监理协会秘书处或其认可的企业所在地地方设备监理协会提交以下材料:

1.《设备监理单位申请书》(附件3);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近5年内设备监理业绩材料(设备监理合同、设备监理项目质量计划复印件)。

4.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1)质量管理手册;

(2)设备监理服务标准目录(有效的本企业设备监理服务标

准封面、审批页和目录的复印件)。

第七条 设备监理单位登记审核。 (一)登记审核

1.依据规范条件要求,组织审核组对申请进行文件审核。审核组由自律工作委员会委员和或专家组成,专业应覆盖设备监理专业和质量管理体系专业。

经中国设备监理协会认可的地方设备监理协会负责组织对申请材料的文件审核,并将申请材料及审核报告报送中国设备监理协会秘书处。

审核组审核结论须由自律工作委员会复核。复核会议须由1名及以上自律工作委员会正副主任、2名及以上自律工作委员会委员参加,复核结论须经至少2/3及以上参会委员同意。特殊情况,可通过通讯的方式进行复核。

自申请材料接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审核。 2.经审核(复核后)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企业;经审核(复核后)认为符合条件的,公示审核结论,1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符合条件登记公示。登记有效期为五年。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登记: (1)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

(2)不具备中国设备监理协会会员资格的; (3)在办理登记手续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4)在设备监理工作中因严重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之日不满1年的;

(5)注销登记的,自注销之日起不满2年的。 (二)登记变更

登记公示的基本条件、管理条件、人员条件、技术负责人、业绩条件信息调整变化的,设备监理单位应自变更之日起1个月内在中国设备监理协会网站(www.capec.org.cn)“设备监理单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变更。

1.变更工商登记或技术负责人的,应自变更之日起1个月内办理变更登记,提交《设备监理单位变更/延续/注销申请书》(附件4)PDF件或纸件。变更工商登记的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中国设备监理协会秘书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

2.缩减设备监理专业范围的,提交《设备监理单位变更/延续/注销申请书》(附件4)。

中国设备监理协会秘书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

3.扩大设备监理专业范围的,提交《设备监理单位申请书》(附件3),并提交支持扩大专业的近5年内设备监理业绩材料(包括设备监理合同和设备监理项目质量计划等的复印件);同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质量管理手册等有调整或变化的,需提交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和时限按照第七条(一)“登记审核”执行。 4.设备监理专业技术人员的登记变更,按中国设备监理协会设备监理专业技术人员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登记延续

登记有效期满前30日内办理登记延续,提交《设备监理单位变更/延续/注销申请书》(附件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登记延续: 1.有本规范第七条(一)3中所列情形之一的;

2.不满足本规范第二章规范条件要求,且在三个月内未完成整改的;

3.未按本规范第七条(二)要求办理登记变更,且未在一个月内完成整改的;

4.未按规定时间办理登记延续或登记变更,时间超过1年的; 5.不接受自律检查的。 (四)登记注销

不符合本规范第二章规范条件要求或未按本规范第七条(二)要求办理登记变更,且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销登记:

1.本单位要求注销登记的;

2.有第七条(三)不予办理登记延续的情形之一的。 第 设备监理单位相关信息公示。 中国设备监理协会及时向社会公示以下信息:

1.企业工商登记信息,本规范条件要求的基本条件、管理条件、人员条件、业绩条件信息,见《设备监理单位公开信息》(附件5);

2.违反行业自律管理规范而受到的行业处理信息,违反相关规定而受到的行政处罚信息;

3.相关业主单位、行业及地方协会对设备监理单位的表彰或批评等信息;

4.自律检查信息。

第九条 设备监理单位的自查和行业自律检查。 (一)设备监理单位自查

设备监理单位应持续符合规范条件要求,并按要求每年度通过“设备监理单位信息管理系统”及时上报自查报告。

(二)对设备监理单位的自律检查和处理

自律工作委员会依据本规范第二章规范条件要求,负责对设备监理单位的自律检查和处理。

自律工作委员会对设备监理单位自查报告进行文件审查,发现不符合,应要求其整改;核查和处理对设备监理单位的投诉、举报;对违反设备监理单位行业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定的,自律工作委员会直接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注销登记和向有关部门通报等惩戒。

设备监理单位违反本规范第二章规范条件要求,有以下行为,按照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的惩戒:

1.违反本规范第五条第(五)款行为规范要求的; 2.在设备监理工作中有严重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3.在办理登记手续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4.不接受行业自律检查的。

(三)注销登记的处理按本规范第七条第四款规定执行。 第十条 设备监理单位证书由中国设备监理协会统一制作发放。

(一)证书变更、延续、注销,包括证书损坏需更换的,需提交《设备监理单位变更/延续/注销申请书》(附件4),并交回原证书;注销登记的,证书自动失效,并须交回原证书。

(二)证书遗失需补发的,提交《设备监理单位变更/延续/注销申请书》(附件4)及证书作废声明。

中国设备监理协会秘书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

作日内予以办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中国设备监理协会与行业及地方协会、业主单位适时发布行业合格设备监理单位名单。

第十二条 中国设备监理协会秘书处将通过“设备监理单位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向业主单位提供设备监理单位、设备监理专业技术人员信息查询等服务,征求业主单位的评价。

第十三条 中国设备监理协会秘书处负责受理申诉、投诉和举报。

第十四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五条 本规范由中国设备监理协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

附件:1.设备监理专业分类表

2.设备监理单位业绩条件 3.设备监理单位申请书

4.设备监理单位变更/延续/注销申请书 5.设备监理单位公开信息

2016年3月15日

附件1

设备监理专业分类表

序号 行业 设备监理专业 炼铁设备 炼钢、连铸设备 轧钢设备 特殊钢设备 矿山设备 有色冶金设备 井工矿山设备 洗选煤设备 露天矿山设备 煤炭深加工及综合利用设备 陆地和海上油气田设备 炼油设备 乙烯设备 化工设备 化纤设备 化肥设备 油气储运及管道设备 油气井管柱设备 医药成套设备 水泥设备 玻璃及玻璃纤维设备 建筑卫生陶瓷设备 制浆造纸设备 轻化工设备 食品设备 轻工机械设备 制盐设备 机场设备 水力发电站设备 火力发电站设备 核电站设备 1 冶金工业 2 煤炭工业 3 石油和化学工业 4 5 医药工业 建材工业 6 轻工业 7 8 航空工业 电力工业 序号 设备监理专业 输变电设备 风力发电站设备 光伏发电设备 9 水利工程 水资源设备 信息网络系统 10 信息工程 信息资源系统 信息应用系统 污水处理设备 城镇垃圾处理设备 11 环保工程 工业废气治理设备 固体废物处置设备 环保基础设施设备 散料码头设备 12 港口工程 集装箱码头设备 件杂货码头设备 13 汽车工程 汽车整车制造设备 车辆 通信和信号系统 14 铁道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电力和牵引供电系统 自动化控制系统 线路设备 核燃料循环设备 15 核化工工程 核技术应用设备 专用核反应堆设备 16 热力及燃气工程 热力及燃气工程设备 船舶 17 船舶和海洋工程 船舶制造设备 海洋平台 物流设备 18 其他 机械加工设备 大规模集成电路及电子制造设备

行业 附件2

设备监理单位业绩条件

序号 行业 设备监理专业 业绩要求 1.原料码头及综合料场设备; 2.焦化及化产回收设备; 23.烧结(球团)设备(烧结机≥180m); 34.高炉设备(高炉设备≥1000m),或非高炉设备炼铁设备(≥50万吨/年产)。 甲级要求:3+4。 乙级要求:4+其他任一项,无规格规模要求。 1.铁水预处理、炼钢炉及精炼设备(转炉≥100吨,电炉≥60吨及与其配套的精炼设备,其中一项); 2.连铸设备(板坯≥1200mm,大型方坯或矩形坯和异形坯)。 甲级要求:1+2。 乙级要求:1+2,无规格规模要求。 1.轧钢设备(可逆板带轧机≥800mm,各种连轧机:中厚板轧机≥2800mm,无缝管穿孔直径≥76mm); 2.钢材精整、涂镀及深加工设备; 3.热处理生产线。 甲级要求:1+2。 乙级要求:1+其他任一项,无规格规模要求。 1.特种冶炼炉(≥10吨,一般炉型≥30吨); 2.锻打设备(≥800吨); 3.棒(板、带)连续轧钢设备(板带≥500mm可逆轧机,穿孔直径≥76mm无缝管轧机); 4.钢材精整及深加工设备; 5.炉窑设备。 甲级要求:1+2或1+3。 乙级要求:1+2或1+3,无规格规模要求。 1.采矿设备; 2.破碎、研磨、选矿设备; 3.运输设备。 甲级要求:1+2+3。黑色、有色中一项。黑色矿:(与30万吨井巷矿及60万吨露天矿配套的全流程设备);有色矿:(与30万吨相配套的全流程设备)。 乙级要求:任二项,无规格规模要求。 1.火法冶金设备(铜、镍、铅锌、铝中二项,铜、铅锌、铝其中一项≥10万吨/年产或镍≥5万吨/年产); 2.湿法冶金设备(铜、铅锌、铝中一项≥10万吨/年产或镍≥5万吨/年产); 3.金属加工(熔铸设备、轧制设备、矫直设备、成型设备)。 甲级要求:1或2。 乙级要求:1或2,无规格规模要求。 1.采煤设备; 2.掘进设备; 3.运输设备; 4.提升设备; 5.压风设备、供电设备、安全监测系统。 炼铁设备 炼钢、连铸设备 轧钢设备 1 冶金工业 特殊钢设备 矿山设备 有色冶金设备 2 煤炭井工矿山设备 工业 序号 行业 设备监理专业 洗选煤设备 露天矿山设备 煤炭深加工及综合利用设备 陆地和海上油气田设备 3 石油和化学工业 炼油设备 乙烯设备 化工设备 业绩要求 甲级要求:1+2+3+4,≥120万吨/年产。 乙级要求:(1+2+3+4)中二项,无规格规模要求。 1.原煤准备设备; 2.洗选煤设备; 3.尾煤处理系统。 甲级要求:1+2+3,≥120万吨/年产。 乙级要求:1+2+3,无规格规模要求。 1.剥离设备; 2.采煤设备; 3.运输系统。 甲级要求:1+2+3,(≥400万吨/年产)。 乙级要求:其中二项,无规格规模要求。 1.煤焦化设备(≥100万吨/年产捣固焦); 2.煤气化及净化设备; 3.煤液化设备(直接液化或间接液化); 4.煤伴生资源设备。 甲级要求:1、2、3中二项。 乙级要求:其中三项,无规格规模要求。 1.石油天然气钻探设备(钻井、物探、测井、录井等成套设备,其中一项); 2.石油天然气开采设备(三抽、采油树、电泵机组、试油修井、压裂成套设备,其中二项); 3.矿场集输设备(集输管网,气液分离,原油脱水、污水处理、原油库、注水站,天然气脱水、净化,输送首站等设备); 甲级要求:1+2。 乙级要求:1+2。 1.催化设备(≥100万吨/年产)(三(或四)机组、富气压缩机组、提升管反应器、再生器、沉降器、旋风分离器、油浆泵); 2.加氢设备(≥100万吨/年产)(加氢反应器、螺纹锁紧环等大型换热器、高压空冷器、压缩机组、加氢进料泵); 3.连续重整设备(≥60万吨/年产)(重整反应器、再生器、立式换热器或大型板式换热器、循环氢压缩机组、新氢压缩机组); 4.延迟焦化设备(≥100万吨/年产)(焦碳塔、富气压缩机组、高压清焦泵、辐射进料泵)。 甲级要求:1+2(或3、或4)。 乙级要求:1+2(或3、或4),无规格规模要求。 1.乙烯裂解及分离设备(乙烯裂解炉、裂解气压缩机组、丙烯压缩机组、冷箱、低温换热器和塔器); 2.聚乙烯设备(反应器、、压缩机、挤压造粒机组、料仓、气力输送系统、包装码垛机组); 3.聚丙烯设备(≥7万吨/年产)(聚合反应器、共聚反应器、循环气压缩机组、挤压造粒机组、料仓、气力输送系统); 4.乙二醇/环氧乙烷成套设备。 甲级要求:1,或2+3。 乙级要求:1,或2+3。 1.煤气化炉设备(日处理原料煤≥500吨); 2.甲醇制烯烃成套设备(年处理甲醇≥60万吨); 序号 行业 设备监理专业 业绩要求 3.煤液化成套设备; 4.甲烷化成套设备(年产气≥1亿立方米); 5.乙二醇成套设备(年产≥5万吨); 6.聚氯乙烯成套设备; 7.甲醇成套设备(≥10万吨/年产); 8.醋酸成套设备(≥10万吨/年产); 9.焦油成套设备(≥10万吨/年产)或基本有机化工原料、中间体、工程塑料、合成树脂、合成橡胶、合成纤维成套设备(≥5万吨/年产); 10.电石和聚氯乙烯成套设备(≥4万吨/年产); 11.橡胶加工成套设备(子午胎成套设备,≥30万套/年产或橡胶制品耗胶量≥500吨/年产); 12.制酸设备(硫酸成套设备(≥20万吨/年产)或成套设备(≥27万吨/年产)); 13.制碱设备(纯碱成套设备(≥20万吨/年产)或离子膜烧碱成套设备(≥5万吨/年产)); 14.农药设备(≥0.5万吨/年产)。 甲级要求:其中三项。 乙级要求:其中三项,无规格规模要求。 1.精对苯二甲酸设备(≥20万吨/年产); 2.聚酯成套设备(≥5万吨/年产); 3.丙烯晴设备; 4.己内酰胺成套设备; 5.腈纶成套设备; 6.涤纶成套设备; 7.锦纶成套设备。 甲级要求:其中三项。 乙级要求:其中三项,无规格规模要求。 1.合成氨设备(≥30万吨/年产); 2.尿素设备(≥50万吨/年产); 3.磷酸成套设备(≥12万吨/年产,复合肥成套设备(≥24万吨/年产); 4.氯化钾成套设备(≥10万吨/年产)。 甲级要求:1+3或2+4。 乙级要求:1+3或2+4,无规格规模要求。 331.油气储存容器(球罐≥1000m,储罐≥20000m,低温储罐); 2.长距离油气输送管道(口径≥500mm、压力≥4MPa,长度≥50km); 3.场站设备(净化场、加压配送站); 4.油气输送管道(防腐)。 甲级要求:1+2+3。 乙级要求:1+2+3,无规格规模要求。 1.钻柱(钻杆、钻铤、方钻杆及其它钻具); 2.套管柱(套管及短节); 3.柱(及短节)。 甲级要求:1+2+3,≥10万吨。 乙级要求:1+2+3。 1.原料药设备; 2.制剂设备; 化纤设备 化肥设备 油气储运及管道设备 油气井管柱设备 医药医药成套设备 工业 4 序号 行业 设备监理专业 业绩要求 3.中药前处理设备; 4.药用包装设备; 5.制药用水设备; 6.无菌制剂设备。 甲级要求:6+其他任二项。 乙级要求:6+其他任二项,无规格规模要求。 1.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5000吨/日产); 2.特种水泥生产工艺设备。 甲级要求:1。 乙级要求:1或2,无规格规模要求。 1.浮法玻璃生产线设备(溶化量≥600吨/日产); 2.玻璃深加工设备; 3.池窑拉丝玻璃纤维生产线设备(≥30000吨/年产)。 甲级要求:1或3。 乙级要求:1或3,无规格规模要求。 1.卫生瓷工厂生产线工艺设备(≥100万件/年产); 2.建筑瓷生产线工艺设备(≥1000万平方米/年产)。 甲级要求:1或2。 乙级要求:其中一项,无规格规模要求。 1.化学制浆生产线(木材制浆≥10万吨/年产、竹材制浆≥5万吨/年产、其他非木材制浆≥3.4万吨/年产); 2.化学机械制浆生产线(木材制浆≥5万吨/年产); 3.废纸制浆生产线(非脱墨浆生产线、脱墨制浆生产线); 4.碱回收生产线; 5.造纸及完成生产线。 甲级要求:1或2+5。 乙级要求:其中一项,无规格规模要求。 1.洗涤品生产装置(≥7万吨/年产); 2.油脂化工生产装置(≥2万吨/年产); 3.精细化工生产装置(投资≥5000万元); 4.香精、香料、化妆品整套生产装置(投资≥4000万元)。 甲级要求:其中二项。 乙级要求:其中一项,无规格规模要求。 1.饮料、酒类整套设备(饮料类≥5万吨/年产,啤酒类≥20万吨/年产,麦芽≥5万吨/年产,白酒类≥2万吨/年产,葡萄酒类≥5千吨/年产); 2.乳品整套生产设备(≥200吨鲜奶/日产); 3.发酵制品整套生产设备(投资≥8000万元); 4.烟草设备(卷烟生产线≥250亿支/年产、打叶复烤生产线≥60万担/年产、造纸法再造烟叶薄片整套生产线); 5.制糖生产线成套设备(甘蔗原料处理≥3000吨/日产、甜菜原料处理≥1500吨/日产)。 甲级要求:其中二项。 乙级要求:其中一项,无规格规模要求。 1.家用电器及关键配套件生产线(≥100万台/年产); 2.钟表、缝纫机、自行车生产线(≥100万台/年产); 3.轻工机械加工设备(投资≥5000万元)。 甲级要求:其中一项。 乙级要求:其中一项,无规格规模要求。 水泥设备 5 建材玻璃及玻璃纤工业 维设备 建筑卫生陶瓷设备 制浆造纸设备 轻化工设备 6 轻工业 食品设备 轻工机械设备 序号 行业 设备监理专业 制盐设备 7 航空机场设备 工业 水力发电站设备 8 火力发电站设 备 电力工业 核电站设备 业绩要求 1.海盐生产设备(≥80万吨/年产); 2.湖盐生产设备(≥20万吨/年产); 3.井矿盐生产设备(≥60万吨/年产)。 甲级要求:其中一项。 乙级要求:其中一项,无规格规模要求。 1.飞行区(通讯、导航、空管、气象)设备 (1)有线通讯、无线通讯设备;(2)导航台、雷达站; (3)空管设备;(4)气象观测设备。 2.航站区(航站楼)设备 (1)登机桥、泊位引导;(2)安全检查设备;(3)行李传输设备;(4)航班显示设备。 甲级要求:1+2。 乙级要求:其中一项,无规格规模要求。 1.主要设备 (1)水轮机;(2)水轮发电机。 2.辅助设备 (1)调速励磁设备;(2)风、油、水系统;(3)栏污栅;(4)闸门及配套设备;(5)启闭机;(6)大坝安全监测系统;(7)变压器;(8)高压开关及配套设备;(9)升船机;(10)船闸设备。 甲级要求:主要设备+辅助设备五项,≥150MW,不少于3个项目。 乙级要求:主要设备+辅助设备五项,无规格规模要求。 1.主要设备 (1)锅炉/余热锅炉/煤气发生器; (2)汽轮机/燃气轮机装置; (2)汽轮发电机。 2.辅助设备 (1)卸船机/翻车机;(2)磨煤机;(3)给煤机;(4)一次风机;(5)送风机;(6)引风机;(7)电除尘器;(8)给水泵汽轮机;(9)给水泵;(10)凝结水泵;(11)循环水泵;(12)低压给水加热器;(13)高压给水加热器;(14)除氧器;(15)凝汽器/空冷装置;(16)主变压器;(17)厂用变压器;(18)启动备用变压器;(19)高压开关;(20)GIS;(21)脱硫、脱硝设备。 甲级要求:主要设备+辅助设备十项,≥600MW,不少于3个项目。 乙级要求:主要设备+辅助设备五项,无规格规模要求。 1.核岛系统设备 (1)反应堆及反应堆中相关设备; (2)反应堆冷却剂系统设备; (3)专设安全设施设备; (4)核辅助系统设备; (5)核级仪控、电气和通信设备; (6)核燃料贮存和装卸设备; (7)其他系统设备。 2.常规岛系统设备 (1)汽轮机; (2)发电机; 序号 行业 设备监理专业 业绩要求 (3)主要辅助设备。 甲级要求:满足1要求。 乙级要求:其中四小项。 1.变压器类; 2.开关类; 3.输电线路类; 4.变电站二次设备; 5.电容器; 6.直流换流设备。 甲级要求:1+2+4+5+6,≥330kV。 乙级要求:其中二项,无规格规模要求。 1.风电机组;2.塔筒;3.电力送出设备;4.叶片。 甲级要求:1+2+3+4,单台≥2MW,总装机≥500MW。 乙级要求:其中二项。 1.光伏组件;2.逆变;3.机械设备;4.送出设备。 甲级要求:1+2+3+4,不少于3个项目。 乙级要求:其中二项。 1.金属结构及永久设备; 2.起重设备; 3.清淤、灌排及污水、污物处理设备; 4.船闸设备; 5.海水淡化设备。 甲级要求:(1+3)或(4+5)。 乙级要求:(1+3)或(4+5)。 1.信息处理设备; 2.信息传输设备; 3.信息交换和分发设备。 (包括相应软件) 甲级要求:全系统。 乙级要求:其中一系统。 1.采集设备; 2.存储设备; 3.处理设备。 (包括相应软件) 甲级要求:全系统。 乙级要求:其中一系统。 1.通用设备; 2.专用设备。 (包括相应软件) 甲级要求:全系统。 乙级要求:其中一系统。 1.城镇污水处理成套设备(日处理量≥10万吨); 2.工业废水处理成套设备(日处理量≥1万吨); 甲级要求:其中一项。 乙级要求:其中一项,无规格规模要求。 1.预处理设备: 2.卫生填埋设备(填埋场日处理≥1000吨); 3.垃圾焚烧设备(日处理≥600吨); 4.垃圾综合利用设备(日处理≥1000吨); 输变电设备 风力发电站设备 光伏发电设备 9 水利水资源设备 工程 信息网络系统 10 信息工程 信息资源系统 信息应用系统 污水处理设备 11 环保工程 城镇垃圾处理设备 序号 行业 设备监理专业 工业废气治理设备 固体废物处置设备 环保基础设施设备 散料码头设备 12 港口工程 集装箱码头设备 件杂货码头设备 业绩要求 5.垃圾渗滤液处理成套设备(日处理≥300吨)。 甲级要求:其中三项。 乙级要求:其中二项,无规格规模要求。 1.燃煤烟气除尘脱硫成套设备; 2.冶炼烟气除尘脱硫成套设备; 3.烟气脱硝成套设备; 4.废气与粉尘处理利用成套设备; 5.脱硫与资源化利用成套设备。 甲级要求:其中四项。 乙级要求:其中二项,无规格规模要求。 1.普通固体废弃物处理成套设备(日处理≥500吨); 2.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成套设备(日处理≥300吨); 3.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成套设备(日处理≥1000吨); 4.农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成套设备(日处理≥1000吨); 5.矿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成套设备(日处理≥1000吨)。 甲级要求:其中三项。 乙级要求:其中二项,无规格规模要求。 1.环境监测成套设备; 2.污染源系统监控成套设备; 3.污水截流与清淤工程成套设备; 4.湿地工程成套设备; 5.河湖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成套设备; 6.国土生态恢复工程成套设备; 7.土壤修复工程成套设备。 甲级要求:其中三项。 乙级要求:其中二项,无规格规模要求。 1.卸船机; 2.装船机; 3.堆取料机; 4.翻车机; 5.输送机系统; 6.装卸车系统; 7.取样系统、控制管理系统、通讯系统、储存设备、消防系统。 甲级要求:1或2+(3、4、5、6)中二项。 乙级要求:1-6,其中二项。 1.岸边集装箱起重机; 2.集装箱门式起重机; 3.集装箱跨运车; 4.集装箱码头管理系统; 5.集装箱装卸搬运车辆等。 甲级要求:1+其他任一项。 乙级要求:1。 1.门座起重机; 2.桥门式起重机; 3.轮胎式起重机; 4.其他装卸搬运设备等。 甲级要求:1+其他任一项。 乙级要求:1。 序号 行业 设备监理专业 业绩要求 1.冲压设备; 2.焊接设备; 3.涂装设备; 4.总装设备。 甲级要求:2+3+4。 乙级要求:其中一项。 铁道车辆 1.内燃、电力机车; 2.客、货车辆; 3.动车组; 4.机车、车辆检修、检测设备。 甲级要求:1+2+3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 1.A型车; 2.B型车; 3.C型车或其他车辆。 甲级要求:其中二项。 乙级要求:其中一项。 1.专用通信系统设备; 2.列车自动控制系统(ATC)设备; 3.综合调度系统设备; 4.通信和信号检修、检测设备。 甲级要求:1+2+3(全系统)。 乙级要求:1+2。 1.电力供电设备; 2.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设备; 3.接触网设备; 4.牵引变电系统设备; 5.电力和牵引供电检修、检测设备。 甲级要求:1+2+3+4(全系统)。 乙级要求:1、2、3、4,其中三项。 1.自动售检票系统(AFC)设备; 2.管理信息系统(MIS)设备; 3.防灾报警系统(FAS)设备; 4.环控系统(BAS)设备; 5.机电控制系统(EMCS)设备; 6.乘客信息服务系统(PIS)设备; 7.电梯与自动扶梯; 8.屏蔽门与安全门; 9.综合监控系统(ISCS)设备。 甲级要求:其中六项。 乙级要求:其中三项。 1.轨道结构设备; 2.桥梁梁体; 3.隧道通风设备; 4.桥梁铺架设备、养路设备、各类检测设备。 甲级要求:1+2+3。 乙级要求:1、2、3,其中二项。 1.前处理 13 汽车汽车整车制造工程 设备 车辆 通信和信号系统 14 铁道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电力和牵引供电系统 自动化控制系统 线路设备 15 核化核燃料循环设序号 16 17 行业 设备监理专业 业绩要求 工工备 (1)铀矿冶处理设备;(2)铀转化设备;(3)铀同位素浓集程 设备。 2.后处理 (1)核燃料后处理化工设备(溶解器、萃取器、煅烧炉); (2)核燃料后处理机械设备(剪切机、离心机等); (3)核燃料运输、贮存设备(大型容器、贮存水池等); (4)箱室设备(热室、工作箱、机械手)。 3.放射性废物处理 (1)放射性废物处理设备(超级压实机、高放熔炉等)。 (2)核设施退役设备(去污与拆除设备)。 甲级要求:1、2、3中一项。 乙级要求:1、2、3中一项。 1.加速器(功率≥5kW); 2.射线装置(钴60γ源强≥30万居里,11.1PBg); 3.大型射线检测设备(工业CT、货包监测); 核技术应用设4.大型诊疗设备; 备 5.箱室设备。 甲级要求:其中二项。 乙级要求:其中二项,无规格规模要求。 1.反应堆及相关设备; 2.反应堆冷却剂和慢化系统设备; 3.反应堆辅助系统设备; 4.专设安全设施设备; 专用核反应堆5.核燃料贮存和装卸设备; 设备 6.IE级仪控、电气和通信设备; 7试验回路设备。 甲级要求:1-7(功率>10MW)。 乙级要求:1-7,无规格规模要求。 1.气源厂及管、站; 热力2.气罐(柜); 及燃热力及燃气工3.热力厂; 气工程设备 4.供热管线。 程 甲级要求:其中二项。 乙级要求:其中二项。 1.散货船:≥30000DWT; 2.杂货船(多用途船):≥20000DWT; 3.油船:≥20000DWT; 4.化学品船:≥5000DWT; 35.液化气体船(LPG、LNG):≥2000m; 6.集装箱船:≥1200TEU; 船舶7.客船; 和海船舶 38.挖泥船:≥5000m; 洋工9.起重船:≥2000t; 程 10.拖船(含三用工作船):≥5000HP; 11.客滚船; 12.滚装船。 甲级要求:其中三项。 乙级要求:其中一项,无规格规模要求。 船舶制造设备 1.船舶涂装设备(钢板预处理设备、喷涂设备); 序号 行业 设备监理专业 海洋平台 物流设备 机械加工设备 18 其他 大规模集成电路及电子制造设备 业绩要求 2.船舶加工设备(船体成型设备、焊接设备、切割设备); 3.船舶起重设备(各类起重设备); 4.船坞及船台设备(配套设备、各类坞门、移船设备)。 甲级要求:其中二项。 乙级要求:其中一项。 1.钻井平台; 2.生产平台; 3.浮式生产储油船、卸油船、起重船、铺管船、海底挖沟埋管船、潜水作业船等。 甲级要求:1(或2)+3。 乙级要求:1(或2)+3。 1.制造业物流设备; 2.物资配送中心设备; 3.货场拣选处理系统。 甲级要求:其中二项。 乙级要求:其中一项。 1.数控机床(四轴联动,或能加工≥100吨工件, 或高精度Pa≤0.015,Ps≤0.012); 2.锻压设备(水压机、锻造机、施工机等); 3.金属成型类(折弯、弯管、冲压等); 4.大型车床(立、卧式)、刨床、铣床、钻床等); 5.大型切割及焊接设备; 6.其他特殊加工类设备(转子轮槽铣、数控三座标测量机)。 甲级要求:(1或2)+其他任意一项。 乙级要求:其中二项,无规格规模要求。 1.光刻机(分辨率≥100nm,支持硅片200mm,生产率40片/小时); 2.等离子刻蚀机; 3.PVD物理/化学气象淀积设备; 4.工艺设备(快速热退火、互连镀铜、勻股显影)、清洗设备、检测设备。 甲级要求:1+其他任一项。 乙级要求:其中一项,无规格规模要求。

附件3

设备监理单位

申单位名称: 填表日期:

中国设备监理协会制

填报须知

一、本申请书适用于设备监理规范条件单位的申请。

二、登录中国设备监理协会网站(www.capec.org.cn)“设备监理单位信

息管理系统” 以中文填写申请书;打印,并按要求签名盖章。 三、证明材料黑白复印,不要求彩色,证明材料真实、清晰,非中文的,

需提供中文件。

四、本申请书中有“*”标识的栏目为公开信息,将通过中国设备监理协

会网站等媒介对外公开;《公开承诺书》全文为公开信息。 企业决定是否公开其他栏目信息,如同意公开,请在栏目内容前加“*”标识。

一、申请事项 申请□初次申请 类别 □扩大设备监理专业范围 设备监理专业 序号 级别 □甲□乙 □甲□乙 □甲□乙 □甲□乙 □甲□乙 □甲□乙 □甲□乙 □甲□乙 □甲□乙 □甲□乙 □甲□乙 □甲□乙 □甲□乙 □甲□乙 □甲□乙 □甲□乙 设备监理专业名称 备注 □保持□扩大□乙升甲

二、申请书附表

表1:设备监理单位基本信息表 表2:设备监理专业技术人员汇总表 表3:设备监理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对照表 表4:设备监理业绩汇总表 三、随申请书提交以下材料:

第一部分 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目录。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设备监理业绩的证明材料(包括设备监理合同和监理服务质量计划等的复印件)。

第二部分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质量管理手册;

□设备监理服务标准目录(有效的本企业设备监理服务标准封面、审批页和目录的复印件)。

公开承诺书

一、自愿遵守中国设备监理协会设备监理单位行业管理规范。 二、同意按设备监理单位行业管理规范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所提

供的信息真实有效。

三、未经中国设备监理协会的审查登记/获得设备监理规范条件单位证

书,不进行符合设备监理单位行业管理规范的宣传。

四、恪守监理职责,在能力范围内公平、公正、规范、诚信地开展设备

监理服务。

五、符合设备监理单位规范条件,在以下专业范围具备设备监理服务能

力。

序号

级别

行业名称

设备监理专业

□甲级□乙级 □甲级□乙级 □甲级□乙级 □甲级□乙级 □甲级□乙级 □甲级□乙级 □甲级□乙级 □甲级□乙级 □甲级□乙级 □甲级□乙级 □甲级□乙级 □甲级□乙级 □甲级□乙级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盖章

日 期:

*《公开承诺书》全文为公开信息,全文对外公示。

表1: 设备监理单位基本信息表

名住称 * 所 * 企类注资 企业网站 职务 传真 电子信箱 法定代表人信息 身份证 性别 号码 文化职称 程度 传真 电子信箱 技术负责人信息 资格证 书编号 IC卡 * 编号 文化 程度 从事专业 传真 电子信箱 发布 * 日期 业 * 型 册* 本 邮编 会员号 * 法定 * 代表人 社会信* 用代码 通信 地址 省份 联系人 联电手系 话 机 姓职名 务 联 系 电话 手机 姓职毕时所专联电手名 * 务 业 间 学 业 系 话 机 性别 职称 毕业院校 实施 * 日期 质量管理手册* 名称及版本号 如没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营业执照号”。表2: 设备监理专业技术人员汇总表 序号 姓 名 性别 学历 职称 所学专业 现从事专业 专业工作年限 监理工作年限 登记IC卡号/证书编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册□高级□专工 *□注册□高级□专工 *□注册□高级□专工 *□注册□高级□专工 *□注册□高级□专工 *□注册□高级□专工 *□注册□高级□专工 *□注册□高级□专工 *□注册□高级□专工 *□注册□高级□专工 *□注册□高级□专工 *□注册□高级□专工 说明:本表中本企业的所有注册、高级和专业设备监理工程师自动提取,需填写其他从事设备监理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表3: 设备监理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对照表 设备监理专业 序号 姓名 □甲级 □乙级 支持本专业的注册设备监理师等主要专业技术人员 职称 现从事专业 说明:每个设备监理专业填写一份。 表4: 设备监理业绩汇总表 序号 设备监理合同名称 * * * * * * * * * * * * * * * 设备监理服务期 * * * * * * * * * * * * * * * 工程规模或设备规格 * * * * * * * * * * * * * * * 设备监理服务涉及阶段 参与本项目的在岗主要设备监理技术人员 *□设计□制造□安装□调试 *姓名: 岗位: *□设计□制造□安装□调试 *姓名: 岗位: *□设计□制造□安装□调试 *姓名: 岗位: *□设计□制造□安装□调试 *姓名: 岗位: *□设计□制造□安装□调试 *姓名: 岗位: *□设计□制造□安装□调试 *姓名: 岗位: *□设计□制造□安装□调试 *姓名: 岗位: *□设计□制造□安装□调试 *姓名: 岗位: *□设计□制造□安装□调试 *姓名: 岗位: *□设计□制造□安装□调试 *姓名: 岗位: *□设计□制造□安装□调试 *姓名: 岗位: *□设计□制造□安装□调试 *姓名: 岗位: *□设计□制造□安装□调试 *姓名: 岗位: *□设计□制造□安装□调试 *姓名: 岗位: *□设计□制造□安装□调试 *姓名: 岗位: 说明:企业填写。 附件4

设备监理单位变更/延续/注销申请书

名 称 通讯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手 机 申 请 事 项 变更信息 名住称 所 □登记变更 □登记延续 □登记注销 原信息 随本申请书提交以下文件 文件名称 备注 适用于登记变更、证书变更 职务 传真 电子信箱 证书编号 邮编 □证书变更(□正本1份,□副本 份) □证书补发(□正本1份,□副本 份) □证书更换(□正本1份,□副本 份) 变更为 公司类型 法定 代表人 社会信用代 码 技术 负责人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原有证书正本原件 份;□原有证书副本原件 份 适用于登记、延续 □缩减设备监理专业范围声明(适用于缩减设备监理专业变证书更换/变更 更) □证书作废声明 适用于证书遗失补发 单位(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如没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营业执照号”。 附件5

设备监理单位公开信息

设备监理单位基本信息表

名称 住所 企类注册资业 型 本 实日有期施 期 效 限 会员号 法定 代表人 社会信 用代码 技术负责 人姓名 质量管理手册 名称及版本号 设备监理单位 证书编号 序号 级别 IC卡编号 发布 日期 发证 日期 设备监理专业 行业名称 设备监理专业 □甲级□乙级 □甲级□乙级 □甲级□乙级 □甲级□乙级 □甲级□乙级 □甲级□乙级 □甲级□乙级 □甲级□乙级 □甲级□乙级 □甲级□乙级 □甲级□乙级 如没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营业执照号”。

公开承诺书

一、自愿遵守中国设备监理协会设备监理单位行业管理规范。

二、同意按设备监理单位管理规范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所提供的信息

真实有效。

三、未经中国设备监理协会的审查登记/获得设备监理规范条件单位证书,

不进行符合设备监理单位行业管理规范的宣传。

四、恪守监理职责,在能力范围内公平、公正、规范、诚信地开展设备监理

服务。

五、符合设备监理单位规范条件,在以下专业范围具备设备监理服务能力。

序号

级别

行业名称

设备监理专业

□甲级□乙级 □甲级□乙级 □甲级□乙级 □甲级□乙级 □甲级□乙级 □甲级□乙级 □甲级□乙级 □甲级□乙级 □甲级□乙级 □甲级□乙级 □甲级□乙级 □甲级□乙级 □甲级□乙级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盖章 日 期:

鼓励本企业的设备监理服务标准或服务承诺(自愿公开)

设备监理专业技术人员信息表 序号 姓 名 性别 职称 现从事专业 设备监理工程师 □注册□高级□专工 □注册□高级□专工 □注册□高级□专工 □注册□高级□专工 □注册□高级□专工 □注册□高级□专工 □注册□高级□专工 □注册□高级□专工 □注册□高级□专工 □注册□高级□专工 □注册□高级□专工 □注册□高级□专工 □注册□高级□专工 □注册□高级□专工 □注册□高级□专工 □注册□高级□专工 □注册□高级□专工 □注册□高级□专工 □注册□高级□专工 □注册□高级□专工 登记有效期 设备监理业绩汇总表 序号 设备监理合同名称 设备监理服务期 工程规模或设备规格 设备监理服务涉及阶段 □设计□制造□安装□调试 □设计□制造□安装□调试 □设计□制造□安装□调试 □设计□制造□安装□调试 □设计□制造□安装□调试 □设计□制造□安装□调试 □设计□制造□安装□调试 □设计□制造□安装□调试 □设计□制造□安装□调试 □设计□制造□安装□调试 □设计□制造□安装□调试 □设计□制造□安装□调试 □设计□制造□安装□调试 □设计□制造□安装□调试 □设计□制造□安装□调试 参与本项目的在岗主要设备监理技术人员 姓名: 岗位: 姓名: 岗位: 姓名: 岗位: 姓名: 岗位: 姓名: 岗位: 姓名: 岗位: 姓名: 岗位: 姓名: 岗位: 姓名: 岗位: 姓名: 岗位: 姓名: 岗位: 姓名: 岗位: 姓名: 岗位: 姓名: 岗位: 姓名: 岗位:

项目监理部监理文件资料整编管理规定

1工程监理文件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是项目监理部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规范项目监理部监理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2工程建设监理文件档案资料,是项目监理部在监理实施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原始记录。监理文件档案资料管理是否规范,是公司对项目监理部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各项目监理部必须按公司统一要求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3项目监理部监理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落实专人具体实施。

4为保证监理资料的完整、分类有序,工程开工前,总监应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对资料的分类、格式(包括用纸尺寸)、份数达成一致意见。

5监理文件档案资料的日常管理应做到:注意时效、及时整理、真实可靠、内容齐全、分类有序。 6日常管理中监理资料的具体分类如下: 6.1合同文件

6.1.1监理合同(包括招投标文件); 6.1.2施工合同;

6.1.3分包合同和其他合同; 6.1.4合同变更协议文件;

6.1.5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文件。 6.2监理文件 6.2.1监理大纲; 6.2.2监理规划; 6.2.3监理实施细则;

6.2.4会议纪要(例会纪要、专题会议纪要、其他与工程监理相关的会议纪要);

6.2.5监理阶段性总结报告; 6.2.6监理月报; 6.2.7监理日志/日记; 6.2.8监理旁站记录;

6.2.9监理工作联系单、监理工程师通知单;6.2.10监理工作总结。 6.3工作联系文件 6.3.1建设单位联系单; 6.3.2施工单位联系单; 6.3.3部门函件; 6.3.4设计变更文件。 6.4施工单位报验资料(一) 6.4.1开工文件;

6.4.2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

6.4.3总包单位(分包单位)资质资料; 6.4.4人员上岗证;

6.4.5工程量申报及付款报告; 6.4.6试验室资质报审资料。 6.5施工单位报验资料(二)

6.5.1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6.5.2——报验申请表;

6.5.3工程质量问题处理记录及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6.5.4工程测量放线报审文件; 6.5.5工程进度计划报审文件。 6.6工程验收文件

6.6.1工程桩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等中间验收文件; 6.6.2设备安装专项验收记录; 6.6.3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 6.6.4人防工程验收记录; 6.6.5消防工程验收记录; 6.6.6单位工程验收记录; 6.6.7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6.6.8竣工移交证书等竣工文件; 6.6.9工程照片及声像资料。

7.日常监理服务过程中施工单位报验资料的审签,首先,应由资料员审核该表格的使用是否符合要求,填写是否规范,无误后交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主要审核填写内容是否符合工程实际和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确认签字后返还资料员,资料员将签认过的资料保留一份,其余返还施工单位。

8.监理文件档案资料应在各阶段监理工作结束后,由资料员负责及时整理归档。

9.工程竣工后,向建设单位、城建档案馆、公司移交的工程监理文件档案的归档和移交执行《施工阶段监理文件归档和移交规定》。

施工阶段监理文件归档和移交规定

总 则

1为提高公司建设工程监理文件管理水平,规范和统一监理文件的整编、移交和归档工作,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2003年1月1日后开工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施工的监理文件。

3本公司建设工程监理文件的归档除执行本规定外,同时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建筑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0)、《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10609.3—)、《城市建设档案案卷质量规定》(建办[1995]697号)等规范或文件的规定及地方城建档案部门和合同要求。

4为使监理文件档案资料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要求在项目开工前,项目监理部应与建设单位取得共识,同时应主动与城建档案部门进行联系,明确具体要求。

基 本 规 定

1 项目监理部应将工程监理文件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监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内。

2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项目监理部监理文件的整理立卷工作。 3工程部应对项目监理部监理文件的整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对工程监理文件进行预验收。

监理文件的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

1监理文件的归档范围

1.1对与工程建设监理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监理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和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1.2工程监理文件的具体归档范围应符合本规定附录A、B的要求。 2归档监理文件的质量要求

2.1公司归档的工程监理文件应为原件(特殊情况需采用复制件的,应注明原件存放处);

2.2工程监理文件的内容及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2.3工程监理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2.4工程监理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黑色中性签字笔等,不得使用易褪色的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2.5工程监理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2.6工程监理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为A4(297mm×210mm)。图纸应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2.7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

2.8其他幅面的纸张应折叠成A4幅面。工程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统一折叠成A4幅面且图标栏露在外面。

工程文件的立卷

1名词解释

1.1立卷: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分门别类整理成案卷,亦称组卷。

1.2案卷:由互有联系的若干文件组成的档案保管单位。 2.立卷的原则和方法

2.1立卷应遵循工程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2.2一个建设工程项目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工程报验、工程材料报验文件应按单位工程组卷,对于监理的管理文件可按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组卷。

2.3立卷可采用如下方法:

2.3.1单位工程:可按照工程管理过程、施工过程控制组卷; 2.3.2建设工程项目:可按照单位工程施工过程、项目管理过程组卷。 2.4立卷过程中宜遵循下列要求: 2.4.1案卷不宜过厚,一般不超过40mm;

2.4.2案卷内不应有重份文件;不同载体的文件一般应分别组卷。 3.卷内文件的排列

3.1文字材料按事项顺序排列。同一事项的请示与批复、同一文件的印本与定稿、主件与附件不能分开,并按批复在前、请示在后,印本在前、定稿在后,主件在前、附件在后的顺序排列。 3.2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文字材料排前,图纸排后。 4.案卷的编目

4.1卷内目录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4.1.1卷内目录式样宜符合本规定附录C的要求;

4.1.2序号:以一份文件为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从“1”开始依次标注;

4.1.3责任者:填写文件的直接形成项目监理部或个人。有多个责任者时,选择两个主要责任者,其余用“等”代替; 4.1.4文件编号:填写工程文件原有的文号或图号; 4.1.5文件题名:填写文件标题的全称; 4.1.6日期:填写文件形成的日期; 4.1.7页数:填写组成案卷文件的总页数; 4.1.8卷内目录排列在卷内文件首页之前。 4.2卷内备考表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4.2.1卷内备考表的式样宜符合本规定附录D的要求; 4.2.2卷内备考表主要是对案卷情况的说明; 4.2.3卷内备考表排列在卷内文件的尾页之后;

4.2.4卷内备考表在审核人签字完成后,必须加盖项目监理部印章。 4.3案卷封面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4.3.1案卷封面为内封面。案卷封面的式样宜符合附录E的要求; 4.3.2案卷封面的内容包括:档号、工程编号、案卷题名、编制项目监理部、编制日期、密级、保存期限、共几卷、第几卷; 4.3.3档号:由项目号(名称)、案卷号组成,由档案管理员填写; 4.3.4工程编号:应为公司或工程监理部对工程的编号,由工程监理部填写;

4.3.5案卷题名:应简明、准确地揭示卷内文件的内容。案卷题名应包括建设单位全称、工程名称、案卷名称、卷内文件的内容; 4.3.6编制项目监理部:应填写项目监理部全称;

4.3.7起止日期:应填写案卷内各文件最早和最迟形成的日期; 4.3.8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各类文件的保管期限执行GB/T50328—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规定,同时结合工程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永久是指工程建设档案需永久保存;

长期是指工程档案的保存期限等于该工程的使用寿命。 短期是指工程档案保存20年以下。

同一案卷内有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该案卷总的保管期限应为长期。 4.3.9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种。同一案卷内有不同密级的文件,应以高密级为本卷密级。

4.4编制卷内文件页号应符合下列规定:

4.4.1卷内文件均按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号。每卷单独编号,页号从“1”开始。

4.4.2页号编写位置:单面书写的文件在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文件,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在右下角; 4.4.3成套印刷成册的科技文件材料,自成一卷的,原目录可代替卷内目录,不必重新编写页码。

4.4.4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不编写页号。

4.5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案卷内封面必须采用幅面为A4幅面的白色书写纸。

5.案卷装订

5.1装订时必须剔除金属物。

5.2案卷可采用装订和不装订两种形式。文字材料必须装订。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应装订。装订应采用线绳三孔左侧装订法,要整齐、牢固,便于保管和利用。 6.公司案卷装具一般采用卷盒的形式。

6.1卷盒外表尺寸为310mm×220mm,厚度分别为50mm、60mm、70mm三种。

6.2卷盒封面应符合附录F的要求;案卷脊背应符合附录G的要求。

工程档案的移交

1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前20日内,项目监理部应将整理好的监理文件报工程监理部审核。工程监理部在5日内给予审核结果答复。项目监理部在10日内根据审核意见进行整改并按要求进行装订、整编成册后,送呈城市档案管理机构预验收,验收合格,并取得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后,方可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2 向公司移交监理文件档案,应符合下列规定:

2.1项目监理部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向工程监理部移交档案,并办理“工程监理档案移交清单”;

2.2工程监理部在办理完与项目监理部的移交手续后10日内将工程项目监理档案移交综合办公室,并办理“工程监理档案移交清单”; 2.3移交公司的监理文件范围见附录A。

3 向建设单位、城建档案馆移交监理文件档案应符合下列规定: 3.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50日内,项目监理部应办理“工程监理档

案移交会签单”,经各部门、主管领导会签完成后,方可向建设单位、城建档案馆移交资料,并办理“工程监理档案移交清单”,移交清单应交工程监理部一份备案。

3.2若因各种客观原因(如:业主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监理费,不能按期接收监理档案等)导致监理档案不能按期交付,项目监理部应将其交付工程监理部,并办理“工程监理档案移交清单”。由工程监理部在具备交付条件时,具体负责办理监理文件移交的有关事宜。 3.3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的监理归档文件为一套原件。 3.4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委托合同”中的规定向建设单位移交监理归档文件。

3.5移交建设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的监理文件档案若有具体规定,按其具体规定进行整编。

3.6移交建设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的监理文件范围见附录B。 4 其他

4.1 在施工过程中已移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资料,监理服务资料,工程监理档案移交时,项目监理部不再另行移交(除委托监理合同另有约定外)。

4.2 承包单位施工过程报验的各种施工过程资料,按国家相关规定在该项报验审签同意后应即返还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监理部只保留一份。各项目监理部并可视工程项目参建各方管理情况,对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报验经监理签认同意的施工过程资料返还方式,按各方约定的办法变通处理。

4.3 工程监理档案整理、归档除附表A规定以外的资料(主要是施

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报验监理工程师签认的服务过程资料),可全部移交建设单位。

4.4 工程施工过程中相关监理资料已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提供的(以发文、收文簿签收为据),工程竣工资料移交时,项目监理部不再提供如要求另行提供时,须报经工程监理部同意。 5 质量记录

5.1工程监理档案移交清单 5.2工程监理档案移交会签单

附录A 序号 1 ① ② ③ 监理规划 委托监理合同、监理规划 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部总控制计划等 向公司移交施工阶段监理文件一览表

归档文件 保存期限 短期 短期 短期 长期 长期 密级 秘密 秘密 秘密 秘密 秘密 2 监理月报中的有关质量问题 (若无以相分,以月报形式留存) 3 4 监理会议纪要中的有关质量问题(若无以相分,以会议纪要形式留存) 进度控制 ① ② 5 ① ② 6 ① ② ③ ④ ⑤ 7 ① ② ③ 8 9 ① ② ③ ④ 10 工程开工/复工审批表 工程开工/复工暂停令 质量控制 不合格项目通知 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 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基础、主体工程验收记录 幕墙工程验收记录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监理通知 有关进度控制的监理通知 有关质量控制的监理通知 有关造价控制的监理通知 监理日志、旁站记录 合同与其他事项管理 工程延期报告及审批 费用索赔报告及审批 合同争议、违约报告及处理意见 合同变更材料 监理工作总结(含阶段监理工作总结) 长期 长期 长期 长期 长期 长期 长期 长期 长期 长期 长期 长期 长期 长期 长期 长期 秘密 秘密 秘密 秘密 秘密 秘密 秘密 秘密 秘密 秘密 秘密 秘密 秘密 秘密 秘密 秘密 ① ② ③ ④ 专题总结 工程竣工总结(含阶段竣工总结) 质量评价意见报告(含阶段性质量评估报告) 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 短期 长期 长期 长期 长期 秘密 秘密 秘密 秘密 秘密 11 工程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部)及负责人名单

附录B 序号 1 ① ② ③ 2 3 4 ① ② 5 ① ② 6 ① 监理规划 监理规划 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部总控制计划等 监理月报中的有关质量问题 监理会议纪要中的有关质量问题 进度控制 工程开工/复工审批表 工程暂停令 质量控制 不合格项目通知 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 造价控制 预付款报审与支付 √ √ √ √ √ 向建设单位、档案馆移交文件一览表

归档文件 建设单位 √ √ √ √ √ √ √ √ √ 档案管理部门(室) √ √ √ √ ② ③ ④ 7 ① ② ③ 8 ① ② ③ 9 ① ② ③ ④ 10 ① ② ③ ④ 11 月付款报审与支付 设计变更、洽商费用报审与签认 工程竣工决算审核意见书 分包资质 分包单位资质材料 供货单位资质材料 试验等单位资质材料 监理通知 有关进度控制的监理通知 有关质量控制的监理通知 有关造价控制的监理通知 合同与其他事项管理 工程延期报告及审批 费用索赔报告及审批 合同争议、违约报告及处理意见 合同变更材料 监理工作总结 专题总结 月报总结 工程竣工总结 质量评价意见报告 工程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部)及负责人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单 注:1.“√”表示应分别向建设单位或档案馆移交的有关文件。

附录C

卷 内 目 录

序 号 文 件 责任者 编 号 文件题名 日期 页次 备注 附录D

卷 内 备 考 表

本案卷共有文件、材料共 页。其中:文字材料 页, 图样材料 页,照片 张。 说明: 立卷人: 年 月 日 审核人: 年 月 日 附录E

案 卷 封 面

档 号 工程编号 案卷题名 编制项目监理部 编 制 日 期 密 级 保管期限 共 卷 第 卷

附录F 卷 盒 封 面

档 案 盒 卷 内 标 题 起止时间 卷内册数 全宗号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目录号 保管期限 案卷号 项目监理部

附表G 案

卷 脊 背

档 案 盒

案 卷 脊 背

工程项目名称 档 案

注:1、归档文件名称应为向公司移交施工阶段监理文件一览表11大类文件中的第一类或某几类:如监理规划、监理通知等。

2、本表公适用于向公司移交的监理文件。

工程监理文件档案移交会签单

NO.

工程名称 业主名称 项目监理部 总监理工程师 经办人 会签栏 主管领导 工程部 总经理 备注 拟办日期 会 签 意 见

浮山县信亿集团

设 备 管 理 制 度

第一章 设备管理的基本规定 2 第二章 设备管理的基本单位 2 第三章 设备分级、分类管理 4 第四章 设备的前期管理 5 第五章 设备技术与维护状况管理 7 第六章 设备使用与维护工作管理 11 第七章 设备运行管理 13 第八章 设备润滑管理 15 第九章 设备故障管理 16 第十章 设备事故管理 17 第十一章 设备隐患管理 18 第十二章 设备缺陷和“带病运行”设备的管理 19 第十三章 设备计划检修管理 20 第十四章 设备的后期管理 21 第十五章 特种设备管理 22 第十六章 设备技术改造管理 23 第十七章 设备的档案管理 24

第一章 设备管理的基本规定

第一条 •设备的科行是完成生产任务的可靠保证,搞好润滑,减少动力消耗,搞好科行管理,是设备管理的重要手段。因此,设备管理的最终目的是使设备寿命达到最佳周期,取得运行管理阶段中最高经济价值。

第二条 为了确保安全运行,必须遵循设备规律精心操作,精心维护的方针。

第二章 设备管理的基本单位

第三条 对联合、连锁生产线上的设备,为管理的方便,便于统计,要把设备台数划分清楚,并以台作为管理单元。

第四条 设备划台(最小管理与统计单元)•的一般原则:

(一)一般具有原动机、传动装置和工作机构三部分(简称“三要素”)。并能完成既定的产品生产工序任务,即可划为一台设备。

(二)对于大型设备,有主体与辅助联合工作;如圆堆破碎机,由机体、运动装置、润滑站等组在一起才能完成破矿任务。对这样的设备,为管理方便,可以按各部分功能,参照上述划台原则,划成若干单位(台)管理。

(三)未列入具体设备的各种动力设施,不划为设备台数统计,而按种类、规格、长度统计。

(四)供电设备:

1、高压柜(包括油开关或真空开关等),一面柜划为一台。 2、供电电源变压器,发电机组等分别划为一台。

3、隔离开关,负荷开关,空气断路器等,不分大小,若与高压柜、变压器等设备在同一系统,且距离较近(一般在十米以内),则应划入相应设备中,若在户外或距离较远(十米以外)容量在600A以上,应单独划台。其它情况仅作为电气部件,按种类规格统计。 (五)电控设备:

1、•零散安装的配电盘,仅服务于一台机械设备的原则划为该台设备中统计。若为两台以上的机械设备服务,则此配电盘可单独划为一台。 2、控制系统中的变压器,电阻器,频敏变阻器等,划入所在盘、柜中,而不单独划台。

3、其它电气设备,如数量较多,又集中于一室(电容室)内,可单独按一室划为一台。

(六)电动机不单独划台(已划入机械设备中),电器传导设备,如母线、滑线、电缆、导线等以规格长度统计,不单独划台。

第五条 设备台数划分清楚以后,•应逐台填写设备卡片及设备目录,一式二份。报公司一份,本单位自存一份,并归入档案管理。如有设备的变更,及时更改设备卡和设备记录,保证其准确性。

第三章 设备分级、分类管理

第六条 为了适应现代企业管理的要求,按照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原则,对设备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七条 设备分级分类的标准 (一)重要设备(A类设备)

1、形成公司主要产品生产能力和动力供应的主体设备。 2、•公司内部的精密、大型、稀少的关键设备。

① 各厂、矿的变电站; ② 1米以上的绞车。 (二)主要设备(B类设备)

1、•形成公司一般产品生产能力的主体设备,及各厂矿连续生产线上的辅助设备。

2、•设备停机能造成主生产线上设备停机或有严重后果的辅助设备。

① 1米以下的绞车;② 空压机;③ 破碎机;④ 球磨机;⑤磁选机;⑥ 分级机;⑦ 装载机。 (三)一般设备(C类设备)

未列入重要(A类)、主要(B类)设备的其它生产设备。 第 管理职责及分工

(一)重要设备(A类设备)是公司和各单位重点管理的对象,要建立设备档案。重要设备(A类设备)的改造和检修方案必须经过公司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主要设备(B类设备)是各厂矿管理的对象,要建立设备档案。

安全和设备部负责对主要设备检查,督促厂矿管理,并归口管理。•主要设备(B类设备)的技术改造必须经过安全和设备部批准后执行。 (三)一般设备(C类设备)由各厂矿自行管理,建立设备档案。安全和设备部负责归口管理与检查。一般设备(C类设备)的技术改造必须经过安全和设备部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 设备的前期管理

第九条 设备的开箱验收

(一)新设备订购到公司后,由安全和设备部会同使用部门及相关人员及时组织开箱点货验收。

(二)开箱验收主要检查实物、技术资料、随机附件、专用工具等是否与装箱单相符,设备外观有否残损、锈蚀、变形,发现有坏箱、缺损或质量问题、技术资料不齐全则在索赔期内由安全和设备部协调供应部门办理。

(三)设备随机技术资料,由档案管理人员参加开箱并负责核对验收,登记造册,然后办理借阅手续。 第十条 设备的安装调试

(一)安全和设备部按照工艺平面布置图及有关安装技术要求,将外购或自制设备安排购进部门进行安装,若购进部门确实无力量安装,由供应商或安全和设备部安排人员解决。

(二)设备安装部门负责安装工程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并具体负责设备

搬运、到位及水电气等工作(水、电、气管路由安全和设备部负责协调)。 (三)新设备安装,一般需做空运转试验、负荷试验、精度试验三种,并对整个设备试验运转做出评定结论,办理移交生产的手续,并注明参加试运转的人员和日期。

(四)新设备安装调试后,由安全和设备部组织安装使用、检验等部门共同进行验收。

1、设备外观检查和安装正确性检查;

2、设备空运转、负荷运转及操纵、传动系统的状况; 3、按出厂检验的精度和项目检验精度; 4、电气控制系统的状况; 5、液压系统的状况;

6、安全防护装置和环保性能; 7、按照装箱单清点附件、工具等。 8、其它应该检查验收的项目。

(五)验收合格后,由订购部门负责办理移交手续,填写《设施安装验收移交单》,参加验收人共同签字后,正式移交给使用部门,并及时填写《设备台帐》《设备登记卡》,做好资料存档。

(六)新设备在验收过程中发现的一切问题,由订购部门负责与制造厂联系解决。

(七)购进新机型的设备,安全和设备部应该根据说明书及相关技术资料等制订好操作规程,操作人员认真学习,经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八)调拨进公司的设备,由安全和设备部负责组织安装,并组织使用和有关部门进行验收移交生产,如不能满足加工工艺要求时,由安全和设备部负责组织修复后,再移交生产。

第五章 设备技术与维护状况管理

第十一条 设备的技术状况,•是指对设备考核时的性能的好坏和结构的完整情况。设备的维护状况,是指对设备使用和保养的水平。它们的考核指标是设备完好率和设备维护率,设备可开动率。并纳入厂矿设备工作计划中,按月考核。

设备完好率=在用完好设备总台数/在用生产设备总台数× 100%

日历时间-(月检修时间+月故停时间) 设备可开动率= ——————————————————×100% 日历时间

设备维护率=在用设备达到甲级维护台数/在用设备总台数×100%

第十二条 设备完好标准与维护标准通则: (一)设备完好通则: 1、一级完好设备标准通则:

(1)基础稳固:无腐蚀、倾斜、裂纹。

(2)结构完整:零部件齐全,磨损,腐蚀,裂纹,变形在允许范围以内。 (3)润滑良好,无明显的渗漏油现象,其它水、风、气、汽等,无明显跑、冒、滴、漏现象。

(4)计器仪表,安全防护装置和照明齐全,灵敏可靠。

(5)运转正常,各部性能良好,出力达到铭牌规定或核定能力。 一级完好设备同时具备上列五条标准,是具备生产条件,能持续安全运行的设备。

2、二级完好设备标准通则:

(1)基础呈现腐蚀、倾斜、裂纹,但尚未影响安全运转者。

(2)结构完整,零部件基本齐全,虽有缺件或非关键性部位的磨损、裂纹、变形已超过允许限度,但暂时不影响设备结构强度和安全运转,可在下次计划中,小修时处理者。

(3)润滑基本良好,无明显漏油,其它水、风、气、汽等无严重跑、冒、滴、漏现象。

(4)主要安全防护装置,计器仪表和照明灯齐全,动作可靠。 (5)运转正常,各部性能基本良好,出力达到公称能力的百分之九十以上。

凡符合上述标准的设备,称二级完好设备。二级完好设备不存在重大缺陷隐患,是加强维护尚可以保证正常运行的设备。 (二)三级设备标准通则(即不完好设备)

凡达不到二级设备五条标准之一者为三级设备。三级设备是具有重大缺陷隐患,或一般缺陷隐患较多,随时可能发生事故使生产中断,应

进行停机检修的带病运转的设备,定为三级设备。 (三)设备维护标准通则: 1、甲级维护标准通则:

(1)设备本体及周围清洁、整齐、无积灰、无油垢、无矿物、杂物堆积。 (2)润滑装置保持齐全完好,油质清洁,按润滑图表“五定”要求进行润滑。

(3)各部零件,附件保持完整无缺,调整,紧固良好。 (4)无明显漏料、漏油、漏水、漏气现象。

(5)不超限使用设备,当季内并没有发生由于操作维护不当引起的设备事故。

(6)设备运行、润滑、缺陷等原始记录齐全正确。 2、乙级维护标准通则: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即为乙级维护。

(1)没有按规定坚持清扫,设备本体及其周围不够清洁整齐。 (2)润滑装置基本完好,但缺油嘴、油孔盖或油量不足,油脂不洁,尚未造成有关部位的非常磨损。

(3)关键部位的螺丝齐全紧固,个别螺丝有松动现象。 (4)有一般的渗油现象。

(5)当季内发生过由于操作维护不当引起的一般设备事故。 (6)设备运行、润滑、缺陷等原始记录,不够齐全、准确。 3、丙级维护标准通则: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即为丙级维护。 (1)•设备本体及周围长时间没有清扫,有大量积灰、油垢、矿物和杂

物。

(2)•设备不能正常润滑,严重缺油、油脂不洁或油号不符,已造成设备的非正常磨损。

(3)存有严重的跑、冒、滴、漏现象。

(4)关键部位的螺丝有松、缺现象,振动量已超过允许值,造成有关部位的性能劣化。

(5)当季内发生过由于操作维护不当引起的一般、重大设备事故。 (6)一贯不认真填写原始记录,甚至没有或丢失原始记录。

第十三条 •各厂矿要开展群众性的设备检查评比活动,通过检查定级,评比红旗设备。“红旗”设备标准通则: 凡符合以下条件者,即为“红旗”设备。 (一)完成或超额完成生产任务。 (二)设备技术状况为一级。 (三)设备维护状况为甲级。

(四)当季内没有发生任何设备和人身事故。 (五)同种机型中维修费用和能源消耗最低。 (六)各项原始记录和有关图表齐备、准确。 第十四条 设备技术与维护状况的考核与评定:

(一)各单位都要把设备完好指标及维护指标纳入各级有关岗位责任制中,逐级分解落实。

(二)设备技术状况与维护水平的评定,要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坚持实事求是的作风,不得为保指标而降低标准。。

(三)坚持设备检查制度: 1、班组按日进行检查。 2、厂矿按周进行检查。

3、安全和设备部按月组织检查。设备检查有记录,对查出缺陷,依据程度不同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对检查情况逐级写总结。 检查设备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领导应亲自组织要贯彻三个结合:即厂矿检查与班组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检查定级与评比考核相结合。

(四)厂矿要认真做好设备指标(技术与维护)的统计、分析和报表工作。

各厂矿月末,做好当月设备技术与维护状况的统计、分析与填表工作(根据各级检查评定记录)报公司安全和设备部。

第六章 设备使用与维护工作管理

第十五条 凡安装在用的设备,•含流程中的设备,都必须做到台台设备有使用和维护规程,完全相同的设备,可以使用同一规程。 第十六条 设备使用、•维护规程的制定、修改与贯彻的具体规定,执行安全和设备部设备使用维护规程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凡是新投产的设备必须在投产前一个月制定出设备使用、维护规程,并组织操作者学习、考试,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第十 所有使用人员(操作者)•必须认真学习和熟悉掌握本岗位设备与维护规程,并要懂得维护保养技术。经过培训达到“应知”“应会”要求,并做到“四不”: (一)不超负荷使用。 (二)不违章作业。

(三)不任意取消或加大安全保护装置。

(四)不乱拆、乱卸、乱割、乱焊和任意改动设备结构。 第十九条 设备使用维护和保养责任:

凡是单人使用的设备,由操作者负责。集体使用的大、精、稀、关键设备或机组,班组长总负责。

第二十条 加强对设备的电器及线路的防漏电管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随着设备自动控制水平的提高,•对仪器、仪表及控制装置的维护与校验工作,越来越重要。为了进一步取得设备最大的可开动率,减少设备故障停机时间,追求最大的经济效益,负责仪器、仪表及控制装置的维护单位和部门,要把维护与校验工作落实(组织落实,任务落实,指标与考核落实)。

第二十二条 对备用设备必须贯彻执行定期检查,倒换使用制度。各厂矿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七章 设备运行管理

第二十三条 设备运行管理,是指通过一定手段,使各级维护与管理工作者都能牢牢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是机电设备专业领导及专业人员掌握设备运行动态的重要环节。通过巡检工及有关人员及时报告设备运行中使用维护信息。根据掌握的实际情况,领导及专业人员进行决策和采取措施。

第二十四条 建立健全完整的、•系统的设备巡检标准。各厂矿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检查的部位(巡检点)•内容(检查什么)•及路线,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允许的值),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点位,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或称间隔周期)。

第二十五条 建立健全巡检保证体系:

(一)生产操作岗位人员要对本岗位所使用的设备,负责所有巡检点的检查。

(二)专业维修人员要承包对本区域设备的巡检任务。

(三)各厂矿都要根据设备的多少和复杂程度,确定设置专职、兼职巡检工的人数和人选,巡检工除负责承包巡检点之外,要全面掌握设备运行动态,并成为掌握设备动态的核心人物。

(四)厂矿设备主任负责本厂矿巡检制度的执行情况的落实,检查、评比和考核。

(五)各厂矿负责组织制定、完善本单位的设备巡检制度,按周组织检

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方案和意见,健全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和巡检工作总结的上报工作。

(六)公司负责建立本单位的设备巡检体系,落实巡检机构和人员,安全和设备部负责制定落实设备巡检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定期研究贯彻设备巡检工作情况,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解决。定期召开专业会,对本厂的巡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研究讨论,有问题组织解决。 第二十六条 信息传递与反馈:

(一)生产岗位操作人员对设备巡检时,发现不能继续运转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当班班长,由当班负责人组织停机处理,并把情况及原因记于检查记录中。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运行记录表,并按时报告给厂矿领导。

(二)巡检工除完成承包的巡检点外,并负责将各方面的巡检结果,按日汇总整理,并列入当日重点问题(当日重点运行动态)向厂矿设备主任反馈。

(三)安全和设备部专职分管巡检人员(或设备员)列出主要问题,除登记台帐之外,还应及时向公司传递,并同时作为安排设备检修计划的依据。

第二十七条 动态资料的应用:

(一)设备巡检所发现的设备缺陷和隐患,要纳入相应的计划处理中。 (二)岗位工人、维修工人、巡检工发现的设备缺陷,必须立即处理的由当班的生产指挥者,立刻组织处理。本班力处理的,生产指挥系统协调处理。如不及时处理,导致停产或酿成事故,由公司领导确定处

理。

(三)设备的重大缺陷,由公司组织研究,确定控制方案和处理方案。 (四)各级专业人员由动态资料和信息中,分析出设备的薄弱环节,组织有关人员制定控制、处理的时限、方案。

第八章 设备润滑管理

第二十 润滑管理:

(一)凡在用设备,都必须根据维护保养制度、设备维护规程、设备技术要求和实际运行情况制定润滑制度,填写《润滑周期表》和《润滑记录》。按照润滑“五定”要求,对集中润滑系统还应有系统示意图。 (二)设备润滑“五定”一经确定,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均不得私自变更。由于设备负荷变化或油品更新必须变更油品时,一般设备需经厂矿设备负责人同意,并在润滑卡片上签字后方可使用。对于公司改造、扩建后的重要设备或引进设备的油品,由设计部门提出意见,安全和设备部审定。

(三)要做好油品净化工作。人工注油的部位,必须使用专用的注油器具。要坚持润滑油品的“三过滤”,即进入油箱、油具、加油点的油都要进行过滤。集中润滑的设备,特别是大容量电机、高速油膜轴承、精密设备的润滑系统必须增添过滤净化装置,严格执行过滤程序和要求。 (四)设备润滑部位必须定期检查,零部件要保持完好、清洁、畅通。对过滤器、油杯、油盒等元件要建立定期清洗净化制度。油压表、阀、

温度及油位显示装置必须保持有效。各种压力表,阀已经调好的不得随意调节。

(五)各种设备的润滑系统或润滑装置不得任意废弃或拆除。一般设备润滑系统作技术改进,须经安全和设备部批准。

第九章 设备故障管理

第二十九条 加强设备动态管理,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除认真执行“事故管理”有关规定外,还要加强对设备故障的管理。

第二十 设备故障定义:在生产过程中,设备的零件、构件损坏,但不足一般设备事故条件者或运行设备虽未发生损坏,但设备动作不正常,需停产检查,诊断调整,而迫使设备停止运行时称为“设备故障”。 故障停机率=总故障停机台时/日历作业台时 ×100%

第二十九条 各厂矿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设备故障、动态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一)各单位设备管理人员除具有一定的设备专业知识外,还应对本单位设备分布、使用操作及维护情况清楚。

(二)设备发生故障停机要弄清故障原因、损坏部位、处理过程停机时间,如实上报。

第十章 设备事故管理

第三十条 设备事故判断与分级:

一、设备事故的判断:设备或零部件失去原有精度或技术性能降低,不能正常运行,造成停产或经济损失者为设备故障。设备故障造成停产时间或修理费用达到下列规定数额者为设备事故。 二、设备事故分级标准:

一般事故:修理费用一般在伍百---壹万元;重点及关键设备在壹万---叁万元;因设备事故造成全公司供电中断1小时以上,或厂矿停电2小时以上的。

重大事故:修理费用一般设备达壹万元以上;重点及关键设备达叁万元以上者;因设备事故障造成高压供电线路供电中断3小时以上,或造成厂矿4小时停电。

特大事故:修理费用达伍十万元以上或由于设备事故造成全公司停产2天以上、厂矿停产一周以上者。

第三十条 发生设备事故,安全和设备部主管、厂矿设备负责人及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三十一条 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经过、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本部门负责人。 第三十二条 安全和设备部设备管理人员、值班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主管经理。

第三十三条 对重大事故由厂矿设备负责人,按处理程序及时逐级上报

第三十四条 事故处理完毕,安全和设备部设备负责人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第三十五条 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

第三十六条 属设备自然事故,维修部门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设备事故做到“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所有事故都要查清原因和责任,按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的要依法制裁。

第十一章 设备隐患管理

第三十七条 设备隐患是设备事故、故障的发生根源,为保障设备安全稳定运行,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发生”的方针,采用有效手段和方法,及时了解,治理设备隐患,避免设备事故及故障的发生。

第三十 设备隐患的定义:•凡正式投产的设备,由于老化,失修或设计,制造质量等原因,可引发设备事故、故障以及人员伤亡的缺陷称为设备隐患。

第三十九条 设备隐患的管理,各厂矿经检查确定的隐患应逐项进行治理,对A类设备的重大隐患要上报公司,直到隐患消除为止。

第四十条 •设备隐患应按照轻重缓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当季、当年发现的隐患,原则上应在当季、当年内治理完毕。对条件不

具备暂不能治理的设备隐患要制定特护措施。随时掌握隐患的发展状况,必要时安全和设备部有权采取紧急措施,直到停止使用。

第十二章 设备缺陷和“带病运行”设备的管理

第四十一条 设备缺陷和"带病运行"设备定义:

(一)因设计不周,制造、操作、维护、修理不正确等原因造成的设备零部件的不正常磨损、裂纹、变形等情况称为设备缺陷。

(二)在用设备在运行中由于某种原因(使用、维护、检修、备件等)使设备产生较严重的缺陷,不能立即排除而又不致很快产生事故,需要继续使用的设备,称为“带病运行”设备。

第四十二条 发现设备缺陷,•要及时处理不能拖延,以免造成设备事故。对没有条件处理的“带病运行”设备,要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缺陷继续扩大造成设备事故。 第四十三条 设备缺陷管理

(一)设备发生缺陷,厂矿要立即组织人员排除,并由岗位人员及修理人员做好记录。

(二)对不能及时排除的设备缺陷,岗位人员要精心操作,加强观察注意缺陷发展,并向调度汇报。每天在生产会上研究是否停机处理。 (三)在安排处理每项缺陷时,都必须有相应的措施。对非重要设备组织提出控制措施,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进行。对重要设备需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方可进行。只有缺陷消除后,才能消除临时措施。

第四十四条 “带病运行”设备管理 (一)一般“带病运行”设备由厂矿批准确定。

(二)对“带病运行”设备,必须制订可靠的特护措施,层层落实到岗位执行。

(三)对"带病运行"的重要设备,由公司审定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由厂矿及时上报缺陷发展情况。各级专业管理人员必须掌握缺陷发展动向,及时研究控制措施及处理方案。

第十三章 设备计划检修管理

第四十五条 设备的计划检修

(一)设备计划检修包括项修(小修)、中修、大修。

(二)由各厂矿管理人员根据设备运行状况填写《设备状况报告》,做出本厂矿的中修和年度大修理计划,上报安全和设备部,安全和设备部综合汇总后制定出公司《设备大/中修理计划》和《——大/中修理材料计划表》。

(三)安全和设备部制定年度大修、中修计划,上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四)厂矿必须严格按照计划检修的内容及时间进行实施。

(五)项修、中修计划的变更必须报安全和设备部批准,大修计划的变更由安全和设备部上报公司主管副经理批准。

(六)计划检修完成后,维修人员必须认真规范填写《设备检修记录》,安全和设备部及厂矿设备负责人,检查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填写《设

备检修验收表》。

(七)中修及大修的《设备检修记录》和《设备检修验收表》存入设备档案。

(八)小修是厂矿内部日常维修,由厂矿内部负责,并留有记录。

第十四章 设备的后期管理

第四十六条 设备的调拨和移装

(一)设备实行调拨、调出设备应按分级管理的要求进行审批,调出和调入双方凭《设备/设施调拨单》办理交接。

(二)调出设备应随带有辅机专用备件、附件及技术文件、档案资料、并按价付款。

(三)厂矿之间设备的移装应由安全和设备部统一办理手续。 第四十七条 设备报废

(一)设备主要结构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经济上不宜修复、改装,对安全生产有影响,对环境严重污染或属国家规定必须淘汰的设备,可以填写《设施报废申请单》,办理报废。

(二)处理报废设备收入的资金,只能用于设备更新和改造。

第十五章 特种设备管理

第四十 特种设备包括锅炉,空压机,发电机组,输变电设备,起吊设备,空调制冷设备,压力容器等。

第四十九条 特种设备要有专人管理,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预防性试验,保证安全,可靠,经济,合理运行。

第五十条 一般特种设备,管道和线路,变配电设施的安装,改装需经安全和设备部审定,由设备经理审批;对于起重设备,压力容器,锅炉,等设备的安装,改装,修理和更新报废,须按有关部门规定管理。相关资料由安全和设备部归档,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和《特种设备鉴定周期一览表》,及时送检。

第十六章 设备技术改造管理

第五十一条 生产设备技术改造的意义:设备技术改造是指应用新的技术成就和先进经验,改变设备的原有结构,给旧设备装上新部件、新装置、新附件,提高其技术水平,达到改善设备的技术性能,提高设备工作效能,减少设备故障,减轻工作强度、改善工作条件,增加经济效益的目的。

第五十二条 设备技术改造要改善设备性能,•一般不应是原型设备的除旧换新,经改造的设备技术水平,应有明显提高。

第五十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应进行设备的技术改造: (一)经过技术鉴定,继续大修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和保证

产品质量的。

(二)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 (三)大修理虽能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更经济的。 (四)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 (五)其他应当淘汰的、不适用的设备。

第五十四条 依据公司发展的要求,•设备技术改造的基本方向是: (一)采用新的科学技术成就以提高设备的精度、性能、效率和性能耐久性,并明显减轻劳动强度。 (二)提高设备的自动化程度。

(三)采用新结构、新材料以改进设备的可靠性和维修性。 (四)改变设备的基本工艺用途,扩大设备的工艺可靠性。 (五)设备专业化改造,提高设备效率。 (六)采用新的节能技术,改造老设备。

第五十五条 •设备的技术改造项目必须经过主管副经理审批后,由安全和设备部组织有关单位论证、实施。重大的设备改造项目必须报总经理批准。

第五十六条 凡改变设备结构的改造,•必须经过设计部门的计算、审核后才能实施。

第五十七条 •对重要设备改造更新项目要进行技术经济论证,要有多方案比较和多种选择性。

第五十 设备技术改造项目经过批准、•立项后,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或公司的要求进行组织。

第五十九条 设备技术改造评价

(一)设备技术改造后,设备使用单位、安全和设备部及相关单位应及时对改造前后的主要指标进行对比,评价。

(二)根据设备技术改造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应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精神和物质的奖励。

第十七章 设备的档案管理

第六十条 本规定所指设备资料包括新进设备、现有设备以及设备大修、技改后关于设备安装、使用、维护、零配件等所有文字、图纸、验证资料、维修记录以及影视形式的资料。

第六十一条 安全和设备部为公司设备资料的管理部门,负责设备资料的收集积累。

第六十二条 设备技术资料的收集积累

(一)设备开箱收集以下技术资料:设备图纸、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或操作手册)、备件卡片、材质报告(或材质证明书)、设备开箱验收记录。

(二)设备安装资料:设备安装图、设备安装验证(验证记录、验证报告)、设备、仪器、计量器具维护保养记录。

第六十三条 设备技术资料的运用:设备技术资料是正确安装、使用和维护设备的技术依据。

(一)合理运用设备资料可以正确指导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

(二)合理运用设备资料可掌握零部件损坏规律,有计划采购零部件。 (三)合理运用设备资料可以参照设备技术资料预防设备故障和事故的发生。

第六十四条 设备技术资料的管理

(一)安全和设备部将收集齐全的设备技术资料建立完整的设备档案。 (二)应将设备技术档案资料分类、注册登记、编制索引、建立借阅制度,不得遗失和混装。

(三)凡是设备的技术档案、文件、说明书、图纸、技改资料、验证资料、维修记录,均应建档、存档,并由专人统一妥善保管。

第六十五条 设备资料如有遗失,应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如遗失重要技术资料,要追究责任。

第六十六条 因工作需要,设备说明书可复制,原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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