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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08年成人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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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及胜利⽯理局招⽣委员会,各成⼈⾼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全国成⼈⾼校招⽣录取⼯作的通知》(教学厅[2008]12号)和《⼭东省2008年成⼈⾼等学校招⽣⼯作意见》(鲁招委[2008]13号)有关⽂件精神,为确保我省2008年成⼈⾼校上录取⼯作顺利进⾏,保证⾼起点、⾼⽔平、⾼质量地完成招⽣录取⼯作,特制定本意见。   ⼀、组织领导及机构设置

  为做好2008年我省成⼈⾼校招⽣录取⼯作,决定成⽴⼭东省2008年成⼈⾼校招⽣上录取⼯作领导⼩组(名单见附件⼀)。录取⼯作在⼭东省2008年成⼈⾼校招⽣上录取⼯作领导⼩组领导下,由⼭东省教育招⽣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   2008年⼭东省成⼈⾼校招⽣上录取⼯作领导⼩组下设录取、纪检监察、⾏政保卫三个组,各组职责范围如下:   (⼀)录取组

  录取组下设投档室、录检室、计划室、系统室、综合室。

  投档室负责录取投档管理, 远程上录取系统的维护和整个录取流程的计算机管理,及时向上录取领导⼩组提供招⽣录取有关统计资料。

  录检室负责核对招⽣院校的录取计划,退、录考⽣的审查监督,及时向上录取领导⼩组提供⾼校特殊情况的报告,录取进程中有关材料的保管,受学校委托代录新⽣,收发招⽣学校传真报告及电⼦邮件,审核向社会发布的录取信息。   计划室负责招⽣院校招⽣计划的核对、调整,录取结束时的计划审核。

  按照教育部要求,今年招⽣计划的调整⼀律通过上进⾏,具体流程如下: 学校提交申请-计划调出省的省级招办审核申请-学校上级计划主管部门审核申请(⾃动审核和⼈⼯审核)-转⼊计划的省级招办接收计划。

  系统室负责省教育招⽣考试院远程上录取系统络的维护和管理,保证络和系统的安全正常运⾏。提供现场各部门及各远程络录取院校的技术⽀持。

  综合室负责整理邮寄新⽣录取表格、加盖印章并落实有关录取费⽤的收取情况、个别档案材料的复查等⼯作;负责安排新闻宣传⼯作。

  (⼆)纪检监察组

  负责检查监督院校、省教育招⽣考试院及其招⽣录取⼯作⼈员执⾏、遵守纪律情况,受理举报电话、举报信、调查处理违纪事件和个⼈。   (三)⾏政保卫组

  负责录取⼯作的后勤保障,录取现场的安全保卫,录取中的物资供应以及交通安排等,发放并检查进⼊现场的⼯作⼈员的证件,保证录取⼯作的正常秩序。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与照顾

  (⼀)我省各类成⼈⾼校招⽣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根据招⽣计划和考⽣成绩,分层次按科类分别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具体分数线另⾏通知)。   (⼆)照顾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作者”称号,“全国‘五⼀’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申请,省教育招⽣考试院审核,招⽣学校同意,可免试⼊学。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前⼋名获得者、⾮奥运会项⽬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前六名获得者、⾮奥运会项⽬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前三名获得者、⾮奥运会项⽬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经本⼈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成⼈⾼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省教育招⽣考试院审核,招⽣学校同意,可免试⼊学。

  3.运动健将和武术项⽬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省教育招⽣考试院可以在考⽣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增加30分),是否录取由招⽣学校确定。

  4.符合下列条件之⼀的考⽣,省教育招⽣考试院可以在考⽣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学校确定。   ①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民,各部委及各省(⾃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产(⼯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②获得省级⼯、青、妇等组织授予“五⼀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三⼋红旗⼿”称号者。  ③ 、、⼲警荣⽴个⼈三等功以上者。   ④ 归侨、归侨⼦⼥、华侨⼦⼥、省籍考⽣。   ⑤烈⼠⼦⼥、烈⼠配偶。

  ⑥ 边疆、⼭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国防科技⼯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市以上⼈民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产(⼯作)者。   ⑦ 年满25周岁以上⼈员。

  5.⾃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兵,省教育招⽣考试院可以在考⽣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学校确定。   符合上述照顾的考⽣必须于报名时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兵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谋职业证》)。符合两项以上照顾的考⽣,其照顾分数不予累计。   三、录取及录取原则

  (⼀)2008年成⼈⾼校招⽣⼯作全部实⾏计算机远程上录取。

  (⼆)录取⼯作实⾏“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即:在符合成⼈⾼校招⽣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中,由招⽣学校根据“从⾼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严禁外违规招收学⽣,严禁普通⾼校招收成⼈⾼等教育脱产学⽣,严禁委托函授站(点)、教学点、合作办学单位、中介机构或个⼈以“代招”、“代理”等名义介⼊成⼈⾼校招⽣录取⼯作。

  省教育招⽣考试院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招⽣对招⽣学校录取名单进⾏审核,对其录取⼯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的情况予以纠正。同时,各招⽣学校也要发挥校内纪检、监察部门的作⽤,加强校内⾃我监督,建⽴⾃我约束机制。

  (三)录取时,省教育招⽣考试院原则上按考⽣统考科⽬总成绩向招⽣学校投档。对于有专业课加试的学校,根据加试合

格考⽣名单向招⽣学校投档,招⽣学校根据考⽣参加统考的成绩,由⾼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在考⽣⽂化课符合要求的基础上,原则上按招⽣学校的加试专业课成绩从⾼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录取新⽣名单由招⽣学校提出,省教育招⽣考试院审核。招⽣学校按审核后的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各招⽣院校必须严格按计划招⽣,在教育部下达的招⽣计划总量内,根据⽣源状况合理确定录取⼈数,⽣源不⾜应予减招,不得为完成计划⽽降低录取要求。   四、录取批次、时间安排及投档办法   (⼀)录取批次及录取时间   成⼈⾼校招⽣录取分三批进⾏。

  第⼀批为各层次各科类第⼀志愿上线考⽣,11⽉19⽇⾄20⽇。19⽇上午8:30前投档,20⽇下午5点前退档。       第⼆批为各层次各科类第⼆志愿上线考⽣,11⽉21⽇。21⽇8点投档,下午5点前退档。   第三批特殊投档,11⽉22⽇⾄23⽇。23 ⽇中午12点前退档、结账,录取结束。

  各招⽣院校应根据招⽣计划,尽量提前结束每批次录取,及时将录取结果上载省教育招⽣考试院,以免最后上载造成络堵塞。

  未按规定时间退档、录取的学校省教育招⽣考试院将按计划从⾼分到低分⾃动录取。   (三)投档办法

  1.根据考⽣所填报的院校、专业志愿,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专业招⽣计划数,从⾼分到低分按⼀定⽐例投档。   2.成⼈⾼校招⽣录取时,原则上应⾸先录取“免试⽣”和“单独录取考⽣”。   3.⽣源不⾜的学校和专业,招⽣院校可向录检室申请,调取⼆志愿考⽣。   五、招⽣纪律

  在录取新⽣过程中,招⽣⼯作⼈员要从以⼈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明纪律,严格执⾏录取标准,坚决反对和抵制不正之风,维护招⽣⼯作的严肃性。  附件:

  ⼀、⼭东省2008年成⼈⾼校招⽣上录取⼯作领导⼩组成员名单   组 长: 齐 涛 ⾼校⼯委、省教育厅   副组长: 张兴民 省教育厅党组副、副   宋承祥 省教育厅副

  王 坦 ⼭东省教育招⽣考试院院长

  成 员: 董良军 ⼭东省教育招⽣考试院副院长   初晓京 ⼭东省教育招⽣考试院副院长   张志朴 ⼭东省教育招⽣考试院副院长   张海峰 ⼭东省教育招⽣考试院纪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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