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环境保护,
防止有毒有害废弃物的流散而污染环境。 根据我公司具体情况, 特制定本 办法:
1、公司与实验室废物的处理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在设计和执行关于危害 性废弃物处理、运输和废弃的规划之前,必须参考最新版的相关文件。
2、废弃物处理的首要原则是所有感染性材料必须在实验室内清除污染、高压灭菌或焚烧。 3、本室明确专人负责实验室废弃物的登记、收集和处理,在各室配套污物收集桶。
4、凡剧毒废弃物和性质不明的药品,实行严格登记制度,两人以上负责处理,不能在本室 处理的,封装后及时交实验管理科统一按环保规定处理。 5
高压蒸汽灭菌是清除污染时的首选方法。 需要清除污染并丢弃的物品应装在容器中 [如根
据内容物是否需要进行高压灭菌和或焚烧而采用不同颜色标记的可以高压灭菌的塑料袋] 也可采用其他可以除去和或)杀灭微生物的替代方法。
6、废弃物可以分成以下几类:①可重复或再使用,或按普通“家庭”废弃物丢弃的非污染 (非感染性)废弃物。
②污染(感染性)锐器皮下注射用针头、手术刀、刀子及破碎玻璃。这些废弃物应收集在带盖的不易刺破的容器内,并按感染性物质处理。
③通过高压灭菌和清洗来清除污染后重复或再使用的污染材料。 ④高压灭菌后丢弃的污染材料。 ⑤直接焚烧的污染材料。
7、感染性废弃物,指可能含有病原菌细菌、病毒、寄生虫或真菌的废弃物,其浓度和数 量足以对人致病。包括:④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如棉球、棉签、一次性 使用医疗用品等;②含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③各种废弃的医学标 本;④废弃的血液、血清等。
8、应在每个工作台上放置盛放废弃物的容器、盘子或广口瓶,最好是不易破碎的容器如塑 料制品
当使用消毒剂时,应使废弃物充分接触消毒剂即不能有气泡阻隔并根据所使用消毒剂的不同保持适当接触时间。盛放废弃物的容器在重新使用前应高压灭菌并清洗。
9、液体废弃标本可用12l℃30分钟高压灭菌处理。实验室中一次性使用的污染材料可高压 灭菌后焚烧或直接焚烧,按医疗废物处理。
10可反复利用的已被污染的材料应选择先消毒再高压灭菌或直接高压灭菌。灭菌后的材料 经洗涤、干燥、包扎、再灭菌后使用。推荐使用次氯酸盐和高级消毒剂进行消毒。一般新配 制的次氯酸盐溶液有效率含量应为lg/L,但用于消毒溢出的血液,有效氯含量应为5g/L。 戊二醛可用于表面消毒。 11、带有血凝块等的废弃样品管,在加盖后应当放在适当的防漏容器内高压灭菌和(或)焚烧。 12、废弃标本,如尿、胸水、腹水、脑脊液、涎液、胃液、肠液、关节腔液等每100ml加 漂白粉
5 g或二氯异氰尿酸钠2 g,搅拌后作用2~4小时消毒处理或高压灭菌后焚烧。
13、疫、脓、血、粪(包括动物粪便)及其他液体标本,高压灭菌后焚烧或加25—50g/L有效氯的漂白粉或二氯异氰尿酸钠溶液,拌匀后作用2~4小时;若为肝炎或结核病者则作用时间应延长为6小时后。
14、高压灭菌过的废物可以在其他地方焚烧后处理,或在指定垃圾场掩埋处理。剩余标本, 如组织器官、动物尸体、检验后的废弃标本及其容器,如塑料袋、纸袋,应尽量焚烧处理。 15、培养基、组织、体液及其他具有潜在危险性的废弃物须放在防漏的容器 储存、运输及经压力蒸汽灭菌处理后按医疗废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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