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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统计报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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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统计报表说明

一、人事工资统计整体要求

1.统计范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工资计划管理所涉及到的各法人单位的全数职工,即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编外聘用人员(临时工)、离退休(退职)人员。

2.统计内容:主要调查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总额、平均工资、工龄等情形。

3.按行政隶属关系由、地方别离进行统计。、部、委、办、直属机构、民主党派、社会集体直属的机关、事业单位(含京外单位),由、部、委、办、直属机构、民主党派、社会集体负责统计;地方所属的机关、事业单位,由地方负责统计。、部、委、办、直属机构、民主党派、社会集体直属单位除将报表报送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外,应同时抄送给驻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计划单列市除将报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审核汇总外,应同时抄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资福利司。

4.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管理的需要,职工工资关系在哪个单位,就由哪个单位按现任职务、现聘职位进行统计,担任两种以上行政职务的按最高职务统计。在事业单位中,同时在专业技术职位和管理职位任职的人员分两种情形进行统计:(1)执行管理人员工资标准的人员,按管理人员统计;(2)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标准的人员,暂按专业技术人员统计。由于特殊原因,职位(职务)变更而工资标准未变时,仍按原工资标准所对应的职位(职务)进行统计。

5. 各单位在统计工资总额时,应按实发数计算。在实际操作中,要注意工资总额不包括的项目有:

(1)按照有关规定颁发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良奖和支付给运动员在重大体育比赛中的重奖。

(2)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费用。具体有:职工死亡丧葬费及抚恤费、医疗卫生费或公费医疗费用、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集体福利事业补助、工会文教费、集体福利费、探亲路费等。

(3)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4)支付给聘用或留用的离休、退休人员的各项补助。

(5)发给外单位人员的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6)出差伙食补助费、调动工作的旅费、安家费和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助。

(7)因聘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之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发放给临时工的工资计入工资总额)。

6.在做好逻辑审核的同时要增强趋势审核及合理性审核。要与去年年报数字进行认真比对,数字转变较大的情形要加以说明;还要与工资管理部门合作审核把关,确保数据的合理性。

7.上报时刻为2010年2月15日前。上报材料包括报表(签字盖章)、数据(上报盘)、

上报说明。

二、指标解释及逻辑审核关系

(一)人社统RW1号表(机关职工人数及工资情形)

指标解释

1.单位个数:是指填报本报表制度的事业法人和机关法人单位的个数(由编制部门核定编制,按法人单位管理的单位数。注意中心校情形,不要拆分)。

2.职工年末人数:指年末最后一天的实际人数。已经招用但到年末尚未报到的人员僧人未用完的进人指标,不得作为年末人数统计。

3.正式职工:指在机关、事业单位中,经国家有关部门分派、安排或批准招收录用的职工。包括原固定职工和利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合同制职工。正式职工是单位全数职工中的其中项。

4.职工年平均人数:是指报告年内天天平均拥有的人数。职工年平均人数计算方式是:以12个月的平均人数(月平均人数是以报告月内天天实有的全数人数之和,被报告月的日历天数除求得)之和被12除求得,或四个季度平均人数之和被4除求得。

5.大体工资:公事员(参照公事员法管理人员)大体工资包括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机关技术工体工资包括职位工资、技术品级(职务)工资;机关普通工人的大体工资为职位工资。非正式工作人员工资填报在大体工资项目中。

6.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助:是指或公事员授权的、财政部出台的特殊职位津贴补助、艰苦边远地域津贴和特级教师津贴等荣誉性津贴补助。

7.规范的津贴补助:按国家统一规定规范后的工作性津贴及生活性补助。

8.改革性补助:是指按照推动福利待遇货币化改革的需要,通过转化原有效于职工福利待遇的资金,向职工直接发放的货币补助。如衡宇提租补助、供热采暖货币化改革补助、公事用车改革补助等。

9.奖励性补助及其他:是指除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助、规范的津贴补助、改革性补助之外发放的奖励性补助和按照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公事员奖励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08〕2号)规定发放的奖金。

10. 年关一次性奖金:是指国家有关规定向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的人员发放的年关一次性奖金,即工作人员2008年12月大体工资额度(2008年年关奖一般在2009年发放)。

11.年平均工资=年工资总额/年平均人数(软件自动生成)。

12.甲栏22项其他人员包括机关工勤人员、试用期(学徒期、熟练期)人员和非正式工作人员(临时工)。

表内校核式:

甲栏:(1)≥(2),(1)=(3)+(5)+(6)+(7)+(8),(3)≥(4),(1)=(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

乙栏:(3)≥(4),(6)=(7)+(8)+(9)+(10)+(11)+(12),(13)=(6)/(5)。

(二)人社统RW2号表(机关执行公事员工资制度人员级别工资档次人数情形)

表内校核式:乙1=乙(2+3)=乙(4+…+18),甲1=甲(2+…+88)

表间校核式:

RW2乙1甲1=RW4乙1甲2

RW2乙1甲(2+…+5)=RW4乙1甲(3+…+6)

RW2乙1甲(6+…+10)=RW4乙1甲(7+…+10)

RW2乙1甲(11+…+15)=RW4乙1甲(11+…+14)

RW2乙1甲(16+…+21)=RW4乙1甲(15+…+18)

RW2乙1甲(22+…+27)=RW4乙1甲(19+…+22)

RW2乙1甲(28+…+33)=RW4乙1甲(23+…+26)

RW2乙1甲(34+…+40)=RW4乙1甲(27+…+30)

RW2乙1甲(41+…+47)=RW4乙1甲(31+…+34)

RW2乙1甲(48+…+)=RW4乙1甲(35+…+38)

RW2乙1甲(55+…+61)=RW4乙1甲(39+…+42)

RW2乙1甲(62+…+69)=RW4乙1甲(43+…+46)

RW2乙1甲(70+…+78)=RW4乙1甲(47+…+50)

RW2乙1甲(79+…+87)=RW4乙1甲(51+…+)

RW2乙1甲88=RW4乙1甲55

注意事项:与2006年工资套该表进行查对,部份档次人数极少或不存在。

(三)人社统RW3号表(机关工人技术品级(职位)工资标准人数情形)

表内校核式:

乙1=乙(2+…+21),甲1=甲(2+8+9),甲2=甲(3+…+7)

表间校核式:

RW3乙1甲1=RW4乙1甲56

注意事项:高级技师人数极少。

(四)人社统RW4号表(机关工作人员工龄、任职年限情形)

表内校核式:

乙1=乙(2+…+10),甲1=甲(2+56),甲2=甲(3+…+55)

*注意事项:工龄较短,职务较高、任职年限相对较长的人员须报名单。如工龄5年以下、任职年限5年以下正副县处级人员;工龄6-10年、任职年限6-10年的正副县处级人员。

指标解释:任职年限是指从录用(聘用)到现职务(职位)昔时起计算的年限。

(五)人社统RW5号表(参照公事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情形)

表内校核式:

甲栏:(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

乙栏:(4)=(5)+(6)+(7)+(8)+(9)+(10),(11)=(4)/(3)。

指标解释同人社统RW1号表。

(六)人社统RW6号表(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情形)

表内校核式:

乙3≥乙4,乙6=乙(7+…+12),甲2≥甲3,甲10≥甲11,甲1=甲(2+4+…+7)=甲(8+…+11)

指标解释:

1.大体工资: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大体工资为职位工资、薪级工资和中小学教师护士提高工资标准10%部份。

2. 绩效工资:指事业单位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自主决定分派的、表现工作人员实绩和奉献的工资,绩效工资总量包括规范后的津贴补助和上年度年关一次性奖金。目前,只有义务教育学校实施了绩效工资,填报绩效工资的单位,年关一次性奖金不该有数,二、3类事业单位绩效工资不该有数。

3.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助:是指或授权的、财政部出台的特殊职位津贴补助、艰苦边远地域津贴和特级教师津贴等荣誉性津贴补助。

4.其他津贴补助:是指义务教育学校之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前执行的地方出台的各项津贴补助、单位自行发放的津贴补助奖金等工资性收入。

5.1类事业单位:国家重点扶持、以社会效益为主、大体不具有创收能力、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6.2类事业单位:以社会效益为主、具有必然创收能力和市场开发前景、经费来源部份由财政支持的事业单位。

7.3类事业单位:主要面向市场、创收能力强、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

8.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是指不享受财政资金补助,实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

(七)人社统RW7号表(事业单位分行业职工人数和工资情形)

表内校核式:

乙2=乙(3+4+5),乙7=乙(8+…+13),甲1=甲

(2+3+5+6+7+10+12+15+18+23+24),甲3≥甲4,甲7≥甲(8+9),甲10≥甲11,甲12≥甲(13+14),甲15≥甲(16+17)

甲18≥甲(19+…+22)。

注意事项:绩效工资只能在甲12(教育)和甲14(中小学校)有数,其他行业尚未实施绩效工资。

指标解释:

行业:是指从事相同性质的经济活动的所有单位的集合。本表事业单位行业分组是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2002)》为依据,按照事业单位经济活动的特点,将事业单位的行业按性质分组为:

(1)农、林、牧、渔业:包括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2)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包括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城市公共交通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装卸搬运及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邮政业。

(3)信息传输、运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包括电信和其他传输服务业、运算机服务业和软件业。

(4)金融业:包括事业单位性质的银行保险管理部门、国家性银行。

(5)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包括研究与实验进展、专业技术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行服务业及地质勘查业。

(6)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包括水利管理业、环境管理业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7)教育:包括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和其他教育。

(8)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包括医院、卫生院及社区医疗活动、门诊医疗活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活动、妇幼保健活动、专科疾病防治活动、疾病预防控制及防疫活动、其他卫生活动、社会保障业、干部休养所、收养收容服务。其中卫生事业是指医院、卫生院及社区医疗活动、门诊部医疗活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活动、妇幼保健活动、专科疾病防治活动、疾病预防控制及防疫活动、其他卫生活动。

(9)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包括新闻出版业、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和娱乐业。其中新闻出版业是指新闻业和出版业。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是指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制作。文化艺术业是指文艺创作与演出、文艺演出场馆、图书馆与档案馆、文物及文化保护、博物馆、烈士陵寝、纪念馆、群众文化活动、文化艺术经纪代理及其他文化艺术。体育是指体育组织、运动场馆及其他体育。

(10)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只包括具有事业单位性质的社会集体(专业性集体和行业性集体)和宗教组织。

(11)其他行业是指上述行业未涵盖的单位。

(八)人社统RW8号表(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薪级工资人数情形)

表内校核式:乙1=乙(2+…+67),甲1=甲(2+…+12)

注意事项:请工资部门按06套该表情形进行数据合理性审核。

(九)人社统RW9号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薪级工资人数情形)

表内校核式:乙1=乙(2+…+67),甲1=甲(2+…+15)

附表表内校核式:乙1=乙(2+…+21)

注意事项:一级、四级、七级、十级、十二级、十三级职位有数,其他职位品级应为空。一级职位人员(一般为两院院士,并经国家审批)应在说明中报名单。

(十)人社统RW10号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工龄、任职年限情形)

表内校核式:

甲栏:(1)=(2)+…+(39),(40)=(41)+(91)+(92),(41)=(42)+…+(90),(93)=(94)+(115)+(120),(94)=(95)+…+(114),(115)=(116)+…+(119)。

乙栏:(1)=(2)+…+(10)。

*注意事项:工龄较短,职务较高、任职年限相对较长的人员须报名单。如五级职员任职年限 5年以下,工龄6-10年和六级职员任职年限5年以下,工龄5年以下人员。

(十一)人社统RW11号表(事业单位工人薪级工资情形)

表内校核式:乙1=乙(2+…+42),甲1=甲(2+…+8)

(十二)人社统RW12号表(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情形)

表内校核式:乙3=乙(4+5),乙7=乙(8+9+10),乙12=乙(13+14),甲1=甲2+甲17+甲32+甲33,甲2=甲(3+…+16),甲17=甲(18+…+31)。

指标解释:

1.年离退休费:是指各单位(或社会养老保险统筹部门)在一按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离休、退休人员的全数大体离退休费和补助和退职人员的退职费。

2.大体离退休费:是指各单位(或社会养老保险统筹部门)在一按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离休、退休人员的大体离退休费和退职人员的退职费(离休人员含国发[1982]62号文件规定增发的一至两个月生活补助)。其中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前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包括人退发[1992]10号文件规定计发的各项费用和以后国家统一规定增加的离退休费;1993年工资改革后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包括按国办发[1993]85号文件规定计发的离退休费和以后国家统一规定增加的离退休费。

17.补助:是指各单位在一按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离休、退休、退职人员的各类生活性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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