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宣传管理制度
一、使用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招生简章、广告文字。
二、招生简章、宣传画册等纸质宣传品均到指定印刷厂印刷,所有印刷业务均应经校长同意并签字后方可印刷。
三、使用经过国家教育部及省教育厅审批的招生计划。及时公布本校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申请奖学金、助学金的有关程序及办法;及时公布本校招生咨询及接受申诉的联系方式。
四、重大违纪、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在招生过程中如发现违纪、违规事件,我校招生部门将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查明情况,并公布处理结果。
五、在招生宣传过程中做到六不准:
1、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
2、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实事求是;
3、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程序;
4、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
5、不准索取或接受学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
6、不准以任何理由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无极野风美术学校)
文件审批备案制度
1、招生简章、广告文字应经省教育厅法规处审批备案后方可使用。
2、年度招生计划应经校长同意后,报国家教育部及省教育厅审批后方可使用。
3、招生专业应经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省联合专家组审批后方可使用。
4、招生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到省考试院进行学籍注册、省教育厅备案。
5、护理论坛编辑部全部稿件应经校长同意后报校办公室备案。
6、纸质宣传品均应经校长同意并签字后报校办公室备案,到指定印刷厂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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