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现场安全设施配置工作方案
批准:审批:编制:安全监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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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现场安全设施配置工作方案
根据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安全设施配置规范手册》,为规范配置各生产区域的安全设施(安全标识、设备标识),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请生产各有关部门认真对照工作方案,对所属生产区域的安全设施(安全标识、设备标识)进行补充完善。
1 职 责
1.1 安监部负责对公司所属部门、所属生产区域的安全设施,规范化配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2 各生产部门是所辖区域或分管设备安全设施的归口管理部门。
2 管理内容与要求
2.1 生产现场安全标志牌规范 2.1.1 禁止标志牌的悬挂
2.1.1.1 “禁止烟火”——悬挂在燃料泵房油罐区域、制粉系统周围场所,燃油泵房大门旁、机炉房出入主通墙壁上,蓄电池室门旁,公司储存易燃易爆物品仓库门口、电缆夹层、计算机房、档案室入口处。制氢站储氢罐区大门旁和有人出入通道口旁以及四周围墙外壁上。标志底边距地面1.5m高 。(见《发电企业安全设施配置规范手册》表5-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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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2 “氢冷机组 严禁烟火”——悬挂在氢冷发电机组主厂房0米层、运转层入口处和氢冷设备周围围栏或柱子上。(见《发电企业安全设施配置规范手册》表5-2 2)
2.1.1.3 “禁止带火种”——悬挂在制氢站、油库大门旁和入口处。厂内储存易燃易爆物品仓库门口入口处。标志底边距地面1.5m高 。(见《发电企业安全设施配置规范手册》表5-2 3)
2.1.1.4 “禁止攀登 高压危险”——悬挂在主变压器、高压备用变压器、高压厂用变压器和电抗器等设备的爬梯上、升压站构架、架空电力线路杆塔的爬梯上。标志底边距地面1.5m高 。(见《发电企业安全设施配置规范手册》表5-2 4)
2.1.1.5 “禁止合闸 有人工作”——悬挂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已停电检修(施工)设备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的操作把手上。控制室内已停电检修(施工)设备的电源开关或合闸按钮上。 (见《发电企业安全设施配置规范手册》表5-2 5)
2.1.1.6 “禁止操作 有人工作”——悬挂在已停运检修隔离热力系统的阀门操作手轮上。已停运检修隔离烟风系统的挡板手柄上。(见《发电企业安全设施配置规范手册》表5-2 6)
2.1.1.7 “禁止跨越”——每隔1.5m 悬挂在输煤皮带两侧防护栏杆上,面向人行通道。(见《发电企业安全设施配置规范手册》表5-2 16)
2.1.1.8 “禁止吸烟”——悬挂在其它有丙类火灾危险物质和禁止吸烟的地方。(见《发电企业安全设施配置规范手册》表5-2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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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9 “未经许可 不得入内”——悬挂在主控、集控、网控、计算机、通信、调度室出入口的门上。 (见《发电企业安全设施配置规范手册》表5-2 20)
2.1.1.10 “禁止使用无线通信”——悬挂在发电厂具有微机保护、微机励磁调节器、热工控制装置的附近醒目处。(见《发电企业安全设施配置规范手册》表5-2 22)
2.1.2 警告标志牌的悬挂
2.1.2.1 “止步, 高压危险!”——悬挂在室外工作地点的安全围栏上。因高压危险禁止通行的过道上。高压试验地点的安全围栏上。室外构架上。工作地点临近带电设备的横栏上。室外设备固定围栏上。(见《发电企业安全设施配置规范手册》表5-3 25)
2.1.2.2 “当心触电”——悬挂在临时电源配电箱上。生产现场可能发生触电危险的电器设备和线路上,如配电室、断路器上等。(见《发电企业安全设施配置规范手册》表5-3 2)
2.1.2.3 “当心中毒”——悬挂在装有联氨、氯等剧毒物品的容器上。存放和装卸联氨、氯等剧毒物品的场所。(见《发电企业安全设施配置规范手册》表5-3 4)
2.1.2.4 “当心坑洞”——悬挂在生产现场和通道临时开启或挖掘孔洞四周的围栏上。 (见《发电企业安全设施配置规范手册》表5-3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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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5 “当心腐蚀”——悬挂在装有酸、碱物品的容器上。存放和装卸酸、碱物品的场所。 (见《发电企业安全设施配置规范手册》表5-3 7)
2.1.2.6 “当心坠落”——悬挂在高处作业搭设的脚手架栏杆上。易发生坠落事故的作业地点。(见《发电企业安全设施配置规范手册》表5-3 8)
2.1.2.7 “当心落物”——悬挂在易发生落物的地点、如:炉外起吊架、高处作业下方。(见《发电企业安全设施配置规范手册》表5-3 9)
2.1.2.8 “当心电离辐射”——悬挂在有放射源存放、使用位置附近。(见《发电企业安全设施配置规范手册》表5-3 17)
2.1.3 指令标志牌的悬挂
2.1.3.1 “必须戴安全帽”——悬挂在生产场所主要通道入口处。(见《发电企业安全设施配置规范手册》表5-6 1)
2.1.3.2 “必须系安全带”——悬挂在高差大于1.5m周围没有设置防护围栏的作业地点。高空作业场所。(见《发电企业安全设施配置规范手册》表5-6 2)
2.1.3.3 “必须戴防护眼镜”——锅炉看火孔处、化学处理、使用腐蚀剂或其他有害物品的场所。(见《发电企业安全设施配置规范手册》表5-6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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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4 “配戴防护手套”——悬挂在易伤害手部的作业场所,如具有腐蚀、污染、灼伤及触电等危险的作业地点。(见《发电企业安全设施配置规范手册》表5-6 7)
2.1.4 提示标志的悬挂
2.1.4.1 “从此上下”——悬挂在检修设备或构架上下的爬梯上。 (见《发电企业安全设施配置规范手册》表5-10 1)
2.1.4.2 “在此工作”——悬挂在工作地点或检修设备上。(见《发电企业安全设施配置规范手册》表5-10 2)
2.1.5 消防及其他标志牌的悬挂。
2.1.5.1 “地上消火栓”——地上消火栓应固定在距离消火栓1000mm的范围内,不得影响消火栓的使用。标志牌应固定在标志杆上,标志杆高度1000mm-2000mm。(见《发电企业安全设施配置规范手册》表8-4 2)
2.1.5.2 “地下消火栓”——地下消火栓应固定在距离消火栓1000mm的范围内,不得影响消火栓的使用。标志牌应固定在标志杆上,标志杆高度1000mm-2000mm。(见《发电企业安全设施配置规范手册》表8-4 3)
2.1.5.3 “灭火器”——悬挂在灭火器、灭火器箱的上方。悬挂在灭火器、灭火器箱存放的通道上。泡沫灭火器器身上应标志“不适应电火”字样。 (见《发电企业安全设施配置规范手册》表8-4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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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4 “灭火器箱”——灭火器前面部示范:灭火器箱、火警电话、厂内火警电话号码、编号等字样、泡沫灭火器箱上应在其顶部标志“不适应电火”字样。 (见《发电企业安全设施配置规范手册》表8-4 9)
2.1.6 导向箭头标志牌的悬挂
2.1.6.1 “紧急出口”——用于事故情况下安全紧急撤离的出口 。(见《发电企业安全设施配置规范手册》表10-2 1)
2.1.6.2 “从此跨越”——悬挂在输煤皮带横跨桥栏杆上,面向人行通道。(见《发电企业安全设施配置规范手册》表5-10 7)
2.1.7 限速标志牌的悬挂
2.1.7.1 “限制速度”标志——设置在有限速要求的位置,悬挂在限速行驶的道路上如:厂区入口转弯处、厂房入口等。 (见《发电企业安全设施配置规范手册》表9-4 1)
2.1.8 其他标志牌的悬挂
2.1.8.1 “紧急洗眼水“标志”——配置在从事接触酸碱等腐蚀性工作场所的洗眼装置旁边。(见《发电企业安全设施配置规范手册》表10-2 3)
2.1.8.2 “紧急喷淋装置”标志”——配置在从事接触酸碱等腐蚀性工作场所的洗眼装置旁边。(见《发电企业安全设施配置规范手册》表10-2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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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3 “急救药箱标志”——张贴在现场使用的急救药箱上。 (见《发电企业安全设施配置规范手册》表10-2 7)
2.1.8.4 “地线接地端标志”——安装在设备压接型地线的地端。 (见《发电企业安全设施配置规范手册》表5-33 3)
2.2 安全警示线配置规范
2.2.1 禁止阻塞线——标注在地下设施入口盖板上;标注在灭火器存放处;标注在厂房通道旁边的配电柜前(800MM)。(见《发电企业安全设施配置规范手册》表5-11 1)
2.2.2 减速提示线——标注在限速区域入口处;标注在弯道、交叉路口处。(见《发电企业安全设施配置规范手册》表5-11 3)
2.2.3 安全警戒线——标注在发电机组周围(距离为1000mm); 标注在落地安装的转动机械周围(800mm);标注在控制盘(台)前(800mm);标注在配电盘(屏)前(800mm)。 (见《发电企业安全设施配置规范手册》表5-11 2)
2.2.4 防止踏空线——标注在楼梯第一级台阶上;标注在人行通道高差300mm以上的边缘处;防止踏空标志应采用黄色油漆涂到第一级台阶地面边缘处。(见《发电企业安全设施配置规范手册》表5-11 4)
2.2.5 防止碰头线——标注在人行通道高度不足1800mm的障碍物上;黄黑相间条纹,两色宽度相等一般为100m,面积较小时可适当缩小,斜度45度。(见《发电企业安全设施配置规范手册》表5-11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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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 防止绊跤线——标注在人行通道地面上高差300m以上的管线或其他障碍物上;黄黑相间警示线。 (见《发电企业安全设施配置规范手册》表5-11 6)
2.3 安全防护配置规范
2.3.1 安全帽——红色安全帽为管理人员;桔黄色安全帽为检修人员;黄色安全帽为运行人员;白色安全帽为外来参观人员;灰色安全帽为燃料输煤人员;蓝色为临时用工人员使用。(见《发电企业安全设施配置规范手册》表5-19 1)
2.3.2 安全工具——配置在放置安全工器具的场所。 安全工器箱有相应存放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夹钳、绝缘棒、绝缘档板、验电器等。 (见《发电企业安全设施配置规范手册》表5-84)
2.3.3 固定防护围栏 ——适用于生产现场平台、人行通道、升降器等有跌落危险的场所。(见《发电企业安全设施配置规范手册》表5-19 2)
2.3.4 临时防护遮栏——配置在临时升降口、孔洞的周围;安全通道或沿平台等边缘部位、因检修取下常设栏杆的场所;需临时打开的平台、地沟盖板周围。(见《发电企业安全设施配置规范手册》表5-19 3)
2.3.5 临时提示遮栏——适用于有可能高空落物的场所;规范工作人员活动规范的检修、试验工作场所;检修现场安全通道;检修现场临时起吊场地;防止其他人员靠近的高压试验场所;事故现场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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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临时打开的平台、地沟盖板周围。(见《发电企业安全设施配置规范手册》表5-19 4)
2.3.7 孔洞盖板——生产现场需打开的起吊口,需打开的电缆沟出入口,需打开的管沟出入口;其他平台、地面需打开的出入口、阀门井或地沟;孔洞盖板边缘应大于孔洞边缘100mm,并与地面齐平。(见《发电企业安全设施配置规范手册》表5-19 7)
2.3.8 爬梯遮栏门——设置在禁止攀登的架构爬梯上;爬梯遮栏下边缘安装在距地面1500mm处;框架与钢网应焊接牢固,网状防护门应刷红色油漆。(见《发电企业安全设施配置规范手册》表5-19 8)
2.3.8.4 防小动物板——配置在配电室、电缆夹层、热控设备间等进出门上;防小动物板材料应为塑料板、金属板或木板制作,高度不小于400mm,安装方式为插入式;防小动物板上部刷防止绊跤线。(见《发电企业安全设施配置规范手册》表5-19 9)
2.4 设备及安全工器具设施规范
2.4.1 电气设备——变压器、断路器、隔离刀闸、电流、电压互感器、避雷器、耦合电容器、控制箱、端子箱、接地刀闸、室内配电装置、控制、保护、交(直)流等盘柜。 (见《发电企业安全设施配置规范手册》表5-31 1-8)
2.4.2 机炉主设备——汽轮(发电)机标志牌;锅炉标志牌;主要辅机标志牌、主要辅机控制箱标志牌、一般辅机标志牌、一般辅机控制箱标志牌、阀门标志牌、转动设备转动方向标志、管道着色、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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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流向用名称。(见《发电企业安全设施配置规范手册》表5-31 16、17、20、21、22、23、26、27、28)
2.4.3 安全工器具合格证标志—— 贴在经试验合格的工器具上。(见《发电企业安全设施配置规范手册》表5-33 1)
2.4.3.1接地线标志牌及接地线存放地点标志牌——固定在地线地端线夹把手上。(见《发电企业安全设施配置规范手册》表5-33 2)
2.4.3.2 防误闭锁解锁钥匙盒——主控制室。(见《发电企业安全设施配置规范手册》表5-33 6)
2.4.4起重电气设备安全标记——导电裸滑线。(见《发电企业安全设施配置规范手册》表6-6)
2.4.5电梯安全设施配置——电梯内。(见《发电企业安全设施配置规范手册》表6-11)
2.4.6电动葫芦操作手柄箱——手柄箱壳。(见《发电企业安全设施配置规范手册》表6-12)
2.4.6氧、乙炔气瓶存放要求——(见《发电企业安全设施配置规范手册》表6-14)
安全监察部 201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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