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国际经济法)模拟试卷15 (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 依据海商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承运人对非集装箱装运的货物的责任期间的表述,哪项是正确的?( )
A.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是指从装货港接收货物时起至卸货港交付货物时止,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下的全部期间
B.自接收货物时至交付货物时止
C.承运人的责任期间自货物进入装货港的仓库时起至货物进入卸货港的仓库时止
D.从货物装上船起至卸下船时止,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下的全部期间
正确答案:D 解析:《海商法》第46条规定,承运人对集装箱装运的货物的责任期间,是指从装货港接收货物时起至卸货港交付货物时止,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之下的全部期间。承运人对非集装箱装运的货物的责任期间,是指从货物装上船时起至卸下船时止,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之下的全部期间。在承运人的责任期间,货物发生灭失或者损坏,除本节另有规定外,承运人应当负赔偿责任。 知识模块:国际经济法
2. 在海上货物保险领域,除外责任是指保险人不承担的风险。下列不属于保险人的除外责任的是?( )
A.货物在运输途中必然发生的自然损耗 B.市价跌落引起的损失
C.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造成的货物损失 D.船舶不适航导致的货物损失
正确答案:D
解析:保险人的除外责任包括:(1)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所造成的损失;(2)属于发货人责任引起的损失:(3)保险责任开始以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4)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5)战争险条款和货物运输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知识模块:国际经济法
3. 海运单是随着集装箱运输的发展,特别是航程较短的运输中产生出来的一种运输单证。关于海运单,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
A.海运单是一种不可以流通的书面运输单证 B.海运单具有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存在的作用
C.海运单具有物权凭证的特征,收货人凭海运单提取货物
D.第三方以非法的方式取得海运单时无权提取货物
正确答案:C
解析:国际海事委员会1990年通过的《海运单统一规则》对有关海运单的规则作出了规定。A项正确,因为海运单本身是不可以流通转让的书面运输单证,承运人只向指定的收货人交付货物。这正是航运界采纳海运单的基本原因。B项正确,因为海运单虽不可流通,但仍然对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具有证明作用。C项错误,因为海运单并非物权凭证,收货人是凭借其身份证明提取货物的。D项正确,因为第三方以非法方式取得海运单并不能使之获得合法的收货人的地位,这样的第三方即使向承运人出示海运单而要求提货也会被拒绝,承运人只向合法的
收货人交付货物。因此,本题应选C。 知识模块:国际经济法
4. 设提单收货人栏填写的是“凭指示”的字样,船名一栏写明“天宏号”(某一远洋货轮的名字),运费一栏写明“运费到付”。请问关于此提款单下列选项哪个是正确的?( )
A.本提单为指示的、运费预付提单
B.本提单为指示的、已装船、运费预付提单 C.本提单为记名的、已装船、运费到付提单 D.本提单为指示的、已装船、运费到付提单
正确答案:D
解析:本题涉及提单的种类,选项A不正确,因为题中是运费到付提单。同理选项B也不正确。选C也不正确,因为题中是指示提单,而非记名提单。选项D正确。本题应选D。 知识模块:国际经济法
5. 中国甲公司进口一批日产空调,合同规定以信用证支付。甲公司开出的信用证规定装船期限为2009年6月10日至6月20日,由承运人所属的“东方”号货轮承运上述货物。“东方”号在装货港外锚地因遇大风走锚与另外一艘在锚地待泊的货轮相撞,使“东方”号不能如期装货。“东方”号最后于8月15日完成装货,船长在接受了托运人出具的保函的情况下签发了与信用证一致的提单,并办理了结汇。由于船舶延迟到港错过了空调的销售季节,给甲公司造成了很大损失。甲公司为此向承运人提出了索赔要求,下列关于承运人责任的选项哪个是正确的?( )
A.延迟装货是因为不可抗力,因此承运人对延迟不负责任 B.承运人的行为是倒签提单,承运人应对此承担责任
C.承运人倒签提单是应托运人的要求,因此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D.承运人的行为是预借提单,承运人应对此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B
解析:签发倒签提单和预借提单都是对买方的欺诈行为,保函无效,承运人都应当直接向买方承担责任。本题中承运人应当为其倒签提单的行为承担责任。 知识模块:国际经济法
6. 中国晓辉公司与日本大合公司于2009年5月签订了购买3500吨钢材的
合同,由中国远洋公司的“东风”号将该批货物从日本神户运至宁波,“东风”号在途中遏小雨,因货舱盖不严使部分货物生锈。下列关于货物责任的选项正确的是:( )
A.大合公司应自行承担此项损失 B.晓辉公司应赔偿大合公司的损失
C.承运人可依海商法的规定主张免责,但应承担举证责任 D.承运人应赔偿货物锈损的损失
正确答案:D 解析:此种货物湿损应由承运人负责,因其货舱盖不严是对船舶适航义务的违反。参见《海商法》第47条,承运人在船舶开航前和开航当时,应当谨慎处理,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妥善配备船员、装备船舶和配备供应品,并使货舱、冷舱、冷气舱和其他载货处所适于并能安全收受、载运和保管货物。因此,D项为正确答案。 知识模块:国际经济法
7. 2008年8月,中国大力茶叶出口公司与英国玛丽公司签订了出口200吨上等茶叶的合同,价格条件是CIF伦敦。大力公司为该批茶叶投保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平安险附加串味异味险。在香港外海水域,运载该批货物的货轮“稳健”号遭遇台风,台风掀起的巨浪导致货舱进水,引起底层部分茶叶湿损。在抵御台风的过程中,“稳健”号触礁,导致部分茶叶包装破损,并且一个货舱进水,数箱茶叶受海水浸泡受损。“稳健”号经简单修理后抵达伦敦港,但发生航行延误。对于下列哪种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
A.货仓底层部分茶叶的湿损 B.部分茶叶的包装破损
C.受海水浸泡的受损的数箱茶叶 D.航行延误导致的损失
正确答案:D
解析:平安险下,保险公司的承保范围主要包括:(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2)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3)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4)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5)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等。A项属于发生意外事故之前遭受自然灾害导致的部分损失,B、C属于意外事故导致的部分损失,ABC项当选。D项属于航行迟延导致的损失,这属于保险人的免责而非责任范围,不选。 知识模块:国际经济法
8. 一批货物按发票总值的110%投保了平安险。载运该批货物的轮船于6月7日在海上遭到暴风雨的袭击,使该批货物受到部分水渍,损失价值为1000元;该轮继续航行,于6月9日发生触礁事故,又使该批货物发生部分损失,损失货物价值为2000元。保险公司按平安险条款,应支付的赔偿额为多少元?( )
A.2200元 B.1100元 C.3300元 D.4400元
正确答案:C 解析:按照平安险的条款,只对运输工具发生意外事故而使货物发生的损失(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负责赔偿,而对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不负赔偿责任,也即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对该批货物的第一次损失即6月7日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但按照平安险的责任范围规定: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也应列入赔偿范围。因而,保险公司应对上例发生的两次部分损失负赔偿责任。因此,C项是正确答案。 知识模块:国际经济法
9. 目前调整班轮运输的国际公约主要有三个:《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关于上述公约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我国有关海上货物运输的法律以这三个公约为基础,但我国未参加任何一个公约
B.《维斯比规则》是对《海牙规则》的补充和修改 C.《维斯比规则》明确规定了提单对于善意受让人是最终证据并扩大了公约的适用范围
D.《汉堡规则》的全称为《修改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的国际公约的议定书》
正确答案:D 解析:《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是调整班轮运输的主要的国际公约,我国未参加上述任何一个公约,但我国有关海上运输的法律是以这三个公约为基础制定的。 《维斯比规则》全称为1968年《修改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的国际公约的议定书》,该规则的主要内容是对《海牙规则》的补充和修改。《维斯比规则》明确规定了提单对于善意受让人是最终证据并扩大了公约的适用范围,《海牙规则》仅适用在缔约国签发的提单,《维斯比规则》将其扩大为:(1)提单在缔约国签发;(2)从一个缔约国的港口起运;(3)提单中列有首要条款,即双方当事人合意选择适用该公约。《汉堡规则》的全称为《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于1992年生效,《修改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的国际公约的议定书》是《维
斯比规则》的全称。综上可以看出D项是错误的,ABC项正确。本题选D项。 知识模块:国际经济法
10. 某公司A从国外进口一批钢坯,以集装箱运输,装箱单及提单上均载明为21箱。货交甲船运输后,由于市场行情的变化,A公司将货物转售给B公司,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时,A公司向B公司背书交付了提单等各项单据。待船到目的港,B公司持单提货时,发现货物只有20箱。B公司要求甲船偿付漏装一箱的货款,船方经仔细审查,发现在大副记载的有关日志中,写明实际收货20箱。对此,船公司提出抗辩,拒绝承担赔偿责任。那么,短缺的一箱货物损失由谁承担?( )
A.B公司 B.A公司 C.甲船公司
D.A、B公司共同承担
正确答案:C 解析:提单是承运人接管货物或货物装船的依据。当提单被转让给善意第三方时,提单是承运人和提单持有人之间的绝对证据,承运人须严格按照提单上所记载的内容履行义务,即使承运人对提单所记载的货物有疑问,并能提出有效的证据,也不能推翻提单的记载。参见《维斯比规则》第1条。因此,C项是正确答案。 知识模块:国际经济法
11. 中国甲公司与墨西哥乙公司订立了从中国出口茶叶的合同,并准备通过海运运往墨西哥,关于途中的保险,下列选项哪个是正确的?( )
A.为了防止茶叶串味,可以单独投保串味异味险 B.为了防止茶叶串味可以投保水渍险 C.为了防止茶叶串味可以投保一切险 D.为了防止茶叶串味可以投保平安险
正确答案:C 解析: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附加险别是投保人在投保主要险别时,为补偿因主要险别范围以外可能发生的某些危险造成的损失所附加的保险。附加险又可分为一般附加险、特别附加险和特殊附加险三类。A项不正确,串味异味险是附加险别中的一般附加险,附加险不能单独承保,必须附于主险项下。B项不正确,水渍险是主要险别,不包括串味异味险,串味异味险是附加险别,它可以附在水渍险下承保。C选项正确,因为一切险中包括了串味异味险。D项不正确,因为
平安险不包括串味异味险。故本题应选C。 知识模块:国际经济法
12. 依《海商法》的规定,下列有关索赔时效的规定正确的是:( ) A.有关船舶碰撞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1年,自碰撞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B.就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2年
C.有关海难救助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1年,自救助作业终止之日起计算 D.根据海上保险合同向保险人要求保险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2年,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正确答案:D 解析:《海商法》第257条规定,就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1年,自承运人交付或者应当交付货物之日起计算;《海商法》第261条规定,有关船舶碰撞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2年,自碰撞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第262条规定,有关海难救助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2年,自救助作业终止之日起计算;第264条规定,根据海上保险合同向保险人要求保险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2年,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所以,A、B、C项错误,应选D项。 知识模块:国际经济法
13. 关于《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该公约规定的诉讼时效是1年 B.该公约所说的“国际多式联运”,是指多式联运经营人以至少两种以上的运输方式,并且其中至少有一种是海运,将货物从一国境内接管货物的地点运至另一国指定交付货物的地点
C.该公约至今尚未生效
D.该公约规定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期间为从货物装上第一运输工具至货物卸离最后一个运输工具
正确答案:C
解析:A错,公约规定的诉讼时效为2年,但如果货物在交付之日起或应交付之日后6个月内,没有提出书面索赔通知,说明索赔的性质和主要事项,则在时效届满后失效。也就是说,公约规定的2年诉讼时效是以在6个月内提出索赔通知为条件的。B错,根据公约规定,“国际多式联运”,是指由多式联运经营人以至少两种以上运输方式,将货物从一国境内接管货物的地点运至另一国指定交付货物的地点的运输。与我国《海商法》的规定略有不同,我国《海商法》所调整的多式联运,其中必须有一种是海运。C对,在联合国贸发会的主持下,于1980年通过了《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公约目前尚未生效。D错,根据公约规定,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期间为从其接管货物之时起至交付货物时止
的期间。与《汉堡规则》的规定相同。 知识模块:国际经济法
14. 中国某公司与挪威某公司签订进口货物的合同,货物抵达收货港后,中国公司发现部分货物因受雨淋已经霉变,而且该批货物在途中还发生了共同海损。如保险单注明投保的是水渍险,关于本案,下列选项哪项是正确的?( )
A.保险公司应赔偿因雨淋引起的损失 B.保险公司应赔偿货物的共同海损 C.水渍险包括因雨淋引起的货物损失 D.保险公司应对货物的损失全部赔偿
正确答案:B
解析:淡水雨淋险属于一般附加险的范围,不包括在水渍险范围内,因而保险公司不赔偿因淡水雨淋而引起的损失。所以ACD错误。共同海损的牺牲和费用属于水渍险的范围,因而保险公司应予以赔偿,所以B项正确。 知识模块:国际经济法
15. 2010年5月中国甲公司和智利乙公司签订了一批丝绸服装买卖合同,约定采用DES(布宜诺斯艾利斯)术语,以信用证方式付款,卖方投保了海洋运输货物一切险。据此,若该批货物发生货损,根据我国保险法,下列哪种情况保险公司应承担责任?( )
A.货物损失是发货人在发运货物前包装不当引起的
B.货物损失是由于货物在装船前存在虫卵,运输途中孵化引起的 C.货物损失是由于运输迟延引起的
D.货物损失是由于承运人的船长驾驶船舶存在过失造成的
正确答案:D
解析:根据我国《海商法》第243条的规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货物损失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1)航行迟延、交货迟延或者行市变化;(2)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身的缺陷和自然特性;(3)包装不当。因此,ABC项中,保险人不承担责任。D项属于一切险的承保范围。 知识模块:国际经济法
16. 中国青岛某公司以CIF价格条件向马来西亚一个贸易公司出口一批优质黄豆,货物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货物运输一切险,运输途中由于下列哪种原因导致货损,保险公司将不承担保险责任?( )
A.货物被盗
B.由于海上下大雨,雨水渗到货舱导致货物湿损 C.天气炎热导致黄豆水分蒸发在目的港短卸 D.同货舱其他货物渗漏导致黄豆被污染
正确答案:C 解析:一切险承保范围包括下列外来原因导致的货物损失:偷窃、提货不着、淡水雨淋、短量、混杂、玷污、渗漏、串味异味、受潮受热、包装破裂、钩损、碰损破碎、锈损。显然,ABD分别属于偷窃、淡水雨淋、玷污三项,而C项属于保险人的除外责任,保险人对此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知识模块:国际经济法
17. 中国天宇公司与澳大利亚波力公司订立了一份进口羊毛的合同,单价350美元/吨,CFR厦门,双方约定用信用证方式付款。2008年4月3日开证行开立了不可撤销信用证,此信用证又经另一家银行保兑。2008年4月8日,货物按时装船,由“玛丽”号轮船承运。天宇公司向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投保了平安险。运输途中不幸遇风暴,该船沉没。天宇公司得到消息后,立即通知开证行停止付款,但此时波力公司已从保兑行议付了货款。关于本案,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开证行可以不向波力公司付款,因为该公司提供的货物已经灭失 B.波力公司只有在开证行明确拒绝付款后,才能向保兑行请求支付 C.天宇公司可以向承运人索赔 D.天宇公司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
正确答案:D
解析:首先,信用证交易是单据交易,银行对由于天灾、暴动、骚乱、叛乱、战争或本身无法控制的其他原因或任何罢工或停工而中断营业所引起的后果,概不负责。因此A项错误。其次,保兑行对信用证进行保兑后,其承担的责任就相当于本身开证,不论开证行发生什么变化,保兑行都不得片面撤销其保兑。因此B项错误。再次,本题中风暴属于天灾,承运人可以免责,因此C项错误。最后,买方投保了平安险,货物损失属于保险公司承保范围,因此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因此,D项正确。 知识模块:国际经济法
18. 中国甲公司与英国乙公司于2008年9月12日以CIF厦门价格条件签
订了从中国向英国出口一批工艺品的合同,乙公司通过银行开出的信用证规定的装船日期为2008年9月12日至9月25日厦门装运。在装船之前,甲公司出具保函换取了承运人签发的注明2008年9月20日装船的提单,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甲公司于2008年9月30日才开始装船,10月15日才完成装船。船舶迟延到达目的港,给收货人丙公司造成了一定损失,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公司出具的保函有效
B.承运人签发的提单属于倒签提单
C.根据《汉堡规则》承运人应对迟延交货负责 D.丙公司可以自保险人处就运输迟延获得赔偿
正确答案:C 解析:预借提单是指托运人为了使提单上的装船日期与信用证规定的日期相符合,要求承运人在货物装船前签发的已装船提单。预借提单和倒签提单的区别在于:预借提单是在装船前签发的,而倒签提单是在装船后签发的。本题中的提单是装船前签发的,因此是预借提单而不是倒签提单。所以B项错误。保险公司对海上运输中被保险货物发生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场跌落、运输迟延引起的损失或者费用不承担赔偿责任,所以D项错误。本案中的保函有欺诈性,不具有效力,A项是错误的。至于C项,根据《汉堡规则》的规定,
承运人应当对迟延交货负责,故正确。 知识模块:国际经济法
19. “天伦”号货轮从香港至日本的航行中因遇雷暴天气,使船上部分货物失火燃烧,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灭火,命令船员向舱中灌水,由于船舶主机受损,不能继续航行,船长雇拖轮将“天伦”号拖到避难港。下列选项哪个不应列入共同海损?( )
A.为灭火而湿损的货物 B.失火烧毁的货物
C.为将“天伦”号拖至避难港而发生的拖航费用 D.在避难港发生的港口费
正确答案:B 解析:《海商法》第193条规定:“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无论在航程中或者在航程结束后发生的船舶或者货物因迟延所造成的损失,包括船期损失和行市损失以及其他间接损失,均不得列入共同海损。”第194条规定:“船舶因发生意外、牺牲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而损坏时,为了安全完成本航程,驶入避难港口、避难地点或者驶回装货港口、装货地点进行必要的修理,在该港口或者地点额外停留期间所支付的港口费,船员工资、给养,船舶所消耗的燃料、物料,为修理而卸载、贮存、重装或者搬移船上货物、燃料、物料以及其他财产所造成的损失、支付的费用,应当列入共同海损。” 知识模块:国际经济法
20. 甲公司依运输合同承运一批从某国进口中国的食品,当正本提单持有人乙公司持正本提单提货时,发现货物已由丙公司以副本提单加保函提走。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的民事责任应适用交货地法律 B.乙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C.甲公司对因无正本提单交货造成的损失按货物的成本赔偿 D.丙公司提走了货物,不能要求甲公司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B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3条第2款规定,正本提单持有人要求承运人承担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民事责任的,适用海商法规定;海商法没有规定的,适用其他法律规定。而《海商法》第269条规定,合同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最密切联系”国家非唯一项,故A项中,“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的民事责任应适用交货地法律”错误,而是“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的民事责任可以适用交货地法律”;《规定》第6条规定,承运人因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造成正本提单持有人损失的赔偿额,按照货物装船时的价值加运费和保险费计算,故C项错误;《规定》第2条规定,承运人违反法律规定,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损害正本提单持有人提单权利的,正本提单持有人可以要求承运人承担由此造成损失的民事责任,且D项根本不存在法律逻辑,错误; 《规定》第3条第1款规定,承运人因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造成正本提单持有人损失的,正本提单持有人可以要求承运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承担侵权责任;故B项正确。 知识模块:国际经济法
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51-90题,每题2分,共80分。
21.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货物保险期限条款包括下列哪些内容?( ) A.仓至仓条款 B.扩展责任条款 C.航程终止条款 D.驳运条款
正确答案:A,B,C,D 解析:保险期限是保险人承担对海洋运输货物赔偿责任的期间。保险责任的期限有三种确定方法:(1)以时间来确定,例如规定保险期限自某年某月某日起至某年某月某日止; (2)以空间的方法来确定,如规定保险责任自货物离开起运地仓库起至抵达目的地仓库止,“仓至仓条款”就是如此;(3)以空间和时间两方面来对保险期限进行限定的方法。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货物保险期限条款主要以“仓至仓条款”、“扩展责任条款”、“航程终止条款”和“驳运条款”来确定
保险人的责任起讫。ABCD都当选。 知识模块:国际经济法
22. 关于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主要险别,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
A.平安险承保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
B.平安险承保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
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和推定损失
C.水渍险的责任范围除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D.水渍险的责任范围除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外来原因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正确答案:B,C
解析:A选项不正确,平安险不承保因自然灾害造成的货物的部分损失,而只承保全部损失。B选项正确,平安险的主要特点是赔偿自然灾害造成的全部损失,而部分损失则不赔。C选项也正确,水渍险与平安险的区别是水渍险对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也负责赔偿。D选项不正确,水渍险不赔偿外来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外来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应由一切险来赔。 知识模块:国际经济法
23. 关于海上货物保险,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委付只发生在保险标的出现推定全损时,保险人可以接受委付,也可以不接受
B.若保险标的的损失是由第三人疏忽或过失造成的,保险人在支付约定赔偿后,应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提起诉讼
C.保险人知道或在通常业务中应当知道的情况,而保险人没有询问的,被保险人无需告知
D.被保险人故意未将重要情况如实告知保险人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正确答案:A,B,C,D
解析:货物发生保险事故后,认为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为避免发生实际全损所需要支付的费用与继续将货物运抵目的地的费用之和超过保险价值的损失状态,为推定全损。货物推定全损后,可能会产生委付。委付是指保险标的发生推定全损后,被保险人将该保险标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移给保险人的书面意思表示。是否接受委付由保险人决定。故A正确。 若保险人接受委付,则被保险人按实际全损获赔,其对保险标的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移给保险人。此时,保险人取得了对委付财产的物上代位权,基于保险标的可以主张的全部债权均归保险人。代位求偿是保险人支付了保险金额后,从被保险人处取得的向有过错的第三人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保险人在支付约定赔偿后,应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提起诉讼。故B正确。 CD两项涉及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最大诚信原则,具体体现在被保险人的告知义务上。依我国《海商法》第222条,合同订立前,被保险人应当将其知道的或者在通常业务中应当知道的有关影响保险人据以确定保险费率或者确定是否同意承保的重要情况,如实告知保险人。保险人知道或者在通常业务中应当知道的情况,保险人没有询问的,被保险人无需告知。该法第223条同时规定,由于被保险人的故意,未将本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重要情况如实告知保险人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所以CD两项正确。 知识模块:国际经济法
24. 根据汉堡规则或我国司法实践,下列关于保函的说法中何者正
确?( )
A.中国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于2005年10月2日以FOB天津价格条件签订了从中国向美国出口一批纽约唐人街华人所需春节用产品的合同,乙公司通过银行开出信用证规定的装船日期为2005年12月10日至31日天津装运。乙公司所订船舶在来天津的途中与他船相碰,经修理于2006年1月20日才完成装船。甲公司在出具保函的情况下换取了承运人签发的注明2005年12月31日装船的提单。本案承运人属于倒签提单欺诈了收货人,因此保函无效,承运人应承担对收货人造成的损失
B.2004年6月6日,中国爱厨公司与德国高尔贸易公司签订了出口绿豆的合同。主要成交条件是CIF汉堡每公斤1美元,共100000公斤,1000箱分装,8月装船。2004年8月10日,该批绿豆1000箱装上了天荣公司的“大远”号轮,装船前承运人曾对货物总重量表示怀疑。但因客观条件所限,无法再行核实,在托运人出具保函的情况下承运人签发了清洁提单。本案中保函属于有效的善意保函,若承运人在目的港因货物重量短缺遭收货人索赔,承运人应先赔偿收货人,再通过保函从托运人处得到补偿
C.中国天津某公司与日本某公司签订了进口10000吨白糖(共20万包)的合同,采用FOB(神户),每吨300美元。该批货由一艘利比里亚籍货轮承运。天津公司向平安保险公司投保了水渍险。在神户港装货期间,船方看到白糖杂乱堆放在码头且无任何遮盖物并已有脏包,明显是雨水造成。在托运人出具保函情况下,承运人签发了清洁提单。货抵天津港后,天津公司提货时发现有1000包货物被雨水污染,货物亦短少1000包。本案承运人属于恶意欺诈,保函无效,承运人应承担收货人的损失
D.日本某公司(卖方)与中国某公司(买方)订立计算机买卖合同,约定CIF、(上海),信用证付款。买方开立信用证后,卖方按合同约定将货物装船,获得信用证要求的提单、保险单和发票等单据,并向德国的议付行办理了议付。但由于船速较快,在开证行还未收到全套单据前,货已抵上海港。于是买方拿着副本提单加保函先提取了货物。后买方未到开证行付款赎单。本案中,如承运人未与买方恶意串通,则保函有效。但承运人须对开证行的损失承担责任,然后再通过保函从提货人处获得补偿
正确答案:A,B,C,D
解析:汉堡规则承认保函的效力,主要概括为以下三点内容:(1)善意保函有效:善意保函指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无串通行为,而是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核对查清货物,而接受保函免去不良批注,并非有意欺诈收货人。这种保函有效。本题中B项属于这种情况。(2)恶意保函无效:恶意保函指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有串通行为,即承运人对货物的有关情况明知,如外包装明显破裂,而仍给托运人签发清洁提单。一般有倒签提单、预借提单和明知货损仍出具清洁提单,此时保函因欺诈而无效。本题中AC项属于此类。(3)有效的保函只在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有效,不能对抗第三人(收货人)。 根据我国司法实践,无单放货时,如承运人与提货人没有串通,不是恶意,则保函有效,但承运人需承担责任,然后再通过保函从提货人处获得补偿。D项属于此类。 知识模块:国际经济法
25. 下列关于海运单和多式联运单据的说法中何者正确?( )
A.海运单不具有流通性,因而不可转让 B.海运单是承运人接受货物的收据
C.收货人提货时无须持有海运单,只需证明自己身份
D.多式联运单据具有货物权利凭证的性质和作用。只有单据的签发人承担全程责任时,才有可能做成可转让单据
正确答案:A,B,C,D 解析:海运单是证明海上运输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且承运人保证将货物交给指定的收货人的一种不可流通的书面运输单证。海运单与提单一样,具有货物的收据和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书面证明的作用。但海运单不是货物的物权凭证,收货人提货时无需凭海运单,只需证明身份。由于海运单不具有流通性不能转让,使其较之提单而言更加安全。 多式联运单据是多式联运合同的证明,是多式联运经营人收到货物的收据及凭其交货的凭证。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多式联运单据依发货人的选择可以做成可转让单据或不可转让单据,实践中,只有单据的签发人承担全程责任时,才有可能做成可转让单据。多式联运单据具有货物权利凭证的性质和作用。 知识模块:国际经济法
26. 2007年4月1日,中国深圳某进出口公司电告挪威某贸易公司,欲向其出售一批服装,价格条件为FOB黄埔,总价款为20万欧元,以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付款。4月7日挪威公司复电,同意购买,但要求降价至16万欧元,深圳公司于4月10日电告对方同意其要求,挪威公司于4月11日收到此电报,4月16日深圳公司将货物装上“速达”号轮船,整批货物分装在五个集装箱中(承运人签发的提单受《海牙规则》调整)。4月26日,当承运船舶在海上航行时,由于船员疏忽,船上发生火灾,其中二个集装箱被火焚毁,其余两个则完好无损。5月16日,货物运至马赛,挪威提出索赔。有关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本案中的买卖合同于4月11日成立
B.对本案货物损失,挪威公司无权向深圳公司索赔 C.承运人应对本案货物损失负责
D.挪威公司不能以货物受损为由要求开证行拒付货款
正确答案:A,B,D 解析:A项涉及承诺的生效时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采用到达生效原则,因此A项正确。B项涉及货物买卖的风险转移和卖方的交货义务,本题中卖方完成交货义务,FOB术语货物越过船舷风险转移,所以买方无权向卖方索赔,因此B项正确。C项涉及承运人的责任和免责,火灾属于承运人的免责事项,但由于承运人实际过失或私谋所造成的除外,本案中承运人有过失,因此C项错误。D项涉及国际贸易信用证支付中银行的免责,银行拒付的理由只
能是单证不一致,因此D项正确。 知识模块:国际经济法
27. 中国甲公司与瑞士乙公司签订了茶叶买卖合同,条件为青岛CFR,买方甲公司投保了一切险,装船完毕后,承运人丙公司签发了清洁提单,甲公司收到货物后,发现货物串味,经鉴定串味是由于丙公司将茶叶与香料混放引起的。
依《海商法》及我国《海事特别程序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几项?( )
A.货物串味的损失应当由丙公司承担责任 B.甲公司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C.保险公司赔偿了甲公司的损失后,就取得了向丙公司索赔的代位求偿权 D.保险公司赔偿了甲公司的损失后,可以以甲公司的名义要求丙公司赔偿
正确答案:A,B,C 解析:由于船舱不适货而造成的货物串味损失由承运人丙公司承担责任,所以A正确。货物串味异味险包括在一切险当中,因此甲公司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所以B正确。根据《海商法》第252条,保险公司赔偿了被保险人甲公司的损失后,可以向承运人丙公司行使代位求偿权,但是依我国《海事特别程序法》的规定,应当以保险公司的名义而不是甲公司的名义索赔,所以C正确而D错误。 知识模块:国际经济法
28. 上海甲公司与荷兰乙公司签订了出口肠衣的合同,价格条件是“CIF鹿特丹”。甲公司依合同的规定将肠衣用木桶装妥后交承运人所属的“长飞号”货轮运输。该批货物投保了水渍险并附加了渗漏险。“长飞号”在途中由于突遇台风,船强烈颠簸。当船抵达目的港时发现大部分木桶破碎,货物损失约40万美元。对于该案,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本案应由上海甲公司与承运人签订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B.本案应由上海甲公司办理投保
C.承运人可依《海商法》有关免责的规定免除货物损失的赔偿责任 D.乙公司应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要求
正确答案:A,B,C,D 解析:在CIF术语下由卖方负责运输和投保,所以本案应由上海甲公司与承运人签订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并由其办理投保。“长飞号”在途中由于突遇台风而造成的货物损失属于天灾,天灾属于承运人的免责事项,因此承运人不承担货物损失责任。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单独海损属于水渍险承保范围,故乙公司应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要求。 知识模块:国际经济法
29. 下列关于《海牙规则》与《汉堡规则》的说法中何者正确?( ) A.《汉堡规则》和《海牙规则》都采用过失责任制,但《汉堡规则》采用的是完全的和推定的过失责任制
B.《汉堡规则》取消了承运人对船长、船员在驾驶或管理船舶及火灾中的过失免责,但在火灾的举证责任上进行了妥协
C.《汉堡规则》扩大了承运人的责任期间,也提高了承运人的责任限额,并延长了诉讼时效
D.《汉堡规则》增加了实际承运人的概念,要求即使订约承运人将全程或部分运输委托给实际承运人,订约承运人仍应对运输全程负责。如实际承运人和订约承运人都有责任,则两者负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A,B,C,D
解析:二者的区别如下:
知识模块:国际经济法
30. 中国A公司与挪威B公司订立了出口香料的合同,由香港C公司承运,并签发了清洁提单,A公司向中国人保投保了水渍险,在运输途中由于舱盖未盖好,货物被雨淋受损。关于此案,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
A.保险公司可以不赔,因为水渍险不包括雨淋造成的损失 B.依《海牙规则》,A公司应向香港C公司提出索赔 C.保险公司应该赔偿,因为是在保险期限内发生的货损
D.C公司没有责任赔偿A公司,因为C公司依《海牙规则》可以免责
正确答案:A,B
解析:A正确,因雨淋只有在投保一切险或水渍险附加淡水雨淋险的情况下才给予赔偿。B正确,因为本案中承运人没有尽到《海牙规则》规定的管货的义务,没有将舱盖盖好,才导致发生雨淋。C不正确,因为雨淋不在水渍险的保险范围内。D不正确,因承运人的管货义务不能豁免。承运人应当赔偿A公司。因此,AB项是正确答案。 知识模块:国际经济法
31. 2007年6月6日,中国金龙公司与德国高尔贸易公司签订了出口绿豆的合同。主要成交条件是CIF汉堡每箱32美元,8月装船。2007年8月10日,该批绿豆10000箱经中国商检部门检验合格后装上了天荣公司的“大远”号轮,装船前托运人指示承运人在运输中应注意适当对绿豆货舱通风降温。承运人收货后签发了清洁提单。金龙公司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切险。在运输途中“大远”轮与美国某航运公司“Lotus”号货轮发生碰撞,导致“大远”轮部分货舱进水,使2000箱绿豆及其他货物湿损。为修理该船以便继续航行,该轮开进附近的避难港,并发生了避难港费用和必要的船舶修理费用。“大远”轮到达目的港后,收货人发现余下的8000箱绿豆已发霉,经查绿豆发霉是运输中未适当通风导致货舱温度过高所致。依《海牙规则》的规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
A.对于2000箱货物的湿损,应由收货人向保险人提出索赔,因为承运人有航行过失免责
B.承运人应当赔偿收货人8000箱发霉的绿豆的损失,因为承运人负有管货责任
C.对于8000箱货物的损失,如果承运人拒绝赔偿,收货人可以向保险人提出索赔请求
D.避难港费用是为船货各方的共同利益而发生的,船舶的修理费用是为安全完成本次航程而发生的必须费用,应由受益的各方分摊
正确答案:A,B,C,D
解析:本题中,2000箱湿损的货物是由船舶碰撞引起的,属于一切险的承保范围。船舶碰撞是由承运人驾驶船舶有过失造成的,根据《海牙规则》,承运人可以免责,这是有关承运人责任的一个非常特殊、也是非常著名的规定,即航行过失免责,我国海商法也吸收了这一规定。同时,CIF合同中,货物风险自越过装运港船舷时转移给买方,保单一并转移,发货人不再承担任何责任。承运人收货后签发了清洁提单,表明货物在装船时表面状况良好,不能说是在装船前受损。 绿豆发霉是运输中未适当通风导致温度过高所致,承运人负有管货责任。
对承运人造成的货损,保险公司在承担责任后可以向承运人追偿。《海牙规则》的承运人免责仅限于管船的过失,承运人仍负有管货责任。 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并合理的采取措施造成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费用。该费用包括,第三方救助费用,避难港费用和临时或必要修理费等。其后果有二:共同海损应当由获救财产的受益人进行分摊;无论投保何种险别,保险人都赔偿共同海损的牺牲、费用和分摊。 单独海损则是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造成的船舶或者货物的个别损害。二者区分的标准关键是看是不是人为的为了船货共同安全而采取的措施。 知识模块:国际经济法
32. 中国A公司与法国B公司签订了向中国进口白糖的合同,价格条件为CFR。由中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某分公司投保了水渍险。该批货物由巴拿马籍某轮承运。在法国某港装货的过程中,船长先后向托运人发出书面声明,指出货物堆放于码头无任何遮盖物并发生了雨水的污染,宣布货物为不清洁。而托运人为了结汇则出具了保函,以要求承运人签发清洁提单。船长在接受了保函的情况下签发了清洁提单。货轮抵达中国目的港时发现部分白糖有雨水污染。并确认货物短少320包。对于本案,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
A.对于雨水污染的损失,收货人应向承运人索赔,因为其签发了清洁提单 B.对于货物的短少,收货人应向承运人索赔 C.承运人可以依保函要求收货人向托运人索赔
D.对于雨水污染的损失,收货人应向保险人索赔,因为该批货物已投保了水渍险
正确答案:A,B
解析:本题涉及以保函换取清洁提单的问题。选项A正确,承运人签发了清洁提单即表明其收到货物时货物没有问题,承运人应对途中受到的损失负责。如果承运人在装货时已发现货物有问题,承运人就不应签发清洁提单,这样收货人的货款也不会付出。在承运人依保函签发清洁提单的情况下,提单在跟单信用证机制中的制衡作用被破坏。因此,承运人必须对依保函签发清洁提单的后果承担责任。B选项正确,因为承运人签发了清洁提单,并没有注明在收货时货物有短少。C选项不正确,因为本题保函无效,且即使是有效保函,也不能对抗第三人。D选项不正确,本题投保的是水渍险,水渍险不包括雨水造成的损失。故本题应选AB。 知识模块:国际经济法
33. 下列关于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的区别的描述中,正确的有:( ) A.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都是部分损失
B.共同海损所涉及的海上危险应该是共同的;单独海损中的危险只涉及船舶或货物中一方的利益
C.共同海损的损失应由受益各方来分摊,单独海损损失由单方承担
D.共同海损由船长、船员共同承担,而单独海损由船公司或者货主自己承担
正确答案:A,B,C 解析:海损分为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其中全部损失又包括实际全损和推定
全损。部分损失分为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所以A选项正确。 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的区别在于: (1)共同海损所涉及的海上危险应该是共同的,必须涉及船舶及货物共同的安全;而单独海损中的危险只涉及船舶或货物中一方的利益。 (2)共同海损有人为的因素,是明知采取措施会导致标的的损失,但为共同的安全仍有意采取该措施而引起的损失;而单独海损则纯粹是意外事故造成的标的的损失,无人为的因素。(3)共同海损的损失由于是为大家的利益而牺牲的,所以应由受益的各方来分摊,而单独海损的损失则由单方来承担。所以B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知识模块:国际经济法
34. 长风远洋运输公司与TRW公司订立一海上运输合同,约定由长风公司将一批货物运至上海港,运费到付。长风公司将货物装上本公司的“荷花号”船后签发以上海环球公司为收货人的清洁提单。后由于荷花号船在基隆港附近遭遇风暴,由长久公司的莲花号班轮负责将该批货物运抵上海港。据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长久公司将货物运抵上海港后享有运费的请求权
B.若货物在基隆到上海途中因疏于通风起火灭失,则长久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C.货抵上海港后环球公司验货合格后应当支付运费
D.一般认为,长风公司签发的提单在其与环球公司间不仅是运输合同的证明,而且是运输合同本身
正确答案:A,B,C,D 解析:班轮运输的当事人为承运人和托运人。承运人是承担货物运输的班轮公司。本题中即为长久公司。托运人是与承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实际承运人和收货人不是运输合同的当事人。但是他们可以享有一定的权利,也要承担一定的义务。具体内容就是题目中的四个选项。实际承运人货物运抵后享有运费的请求权,也需对其负责的那一段期间货物的损坏承担责任;收货人只要持有提单,就有在货物受损的情况下要求赔偿的权利,约定运费到付时应当给付运费。此外,提单转让后,在承运人和提单受让人间提单不仅是运输合同的证明,也是运输合同本身。 知识模块:国际经济法
35. 有一批货物,投保了平安险,分两只船装运,一起运往目的港,由于航行过程中遭暴风雨的袭击,甲船的货物因船身倾覆进水而发生部分损失,而乙船则与另一艘船相撞,船上的货物也发生了部分损失。对于上述损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保险公司不应对甲船的货物损失予以赔偿 B.保险公司应对甲船的货物损失予以赔偿 C.保险公司不应对乙船的货物损失予以赔偿 D.保险公司应对乙船的货物损失予以赔偿
正确答案:A,D 解析:平安险承保由于运输途中遭遇自然灾害造成货物的全部损失,包括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具体来讲,平安险下,保险人的赔偿责任包括:(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
劣气候,如海啸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整批货物的损失;(2)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意外事故,如碰撞造成的全损或部分损失;(3)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等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后又遭受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4)在装卸或运转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5)施救费用;(6)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的避难港费用和转运费用; (7)共同海损和救助费用。本题中,甲船的损失是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而且是部分损失,因而保险公司不予赔偿;而乙船的是由于船舶互撞的意外事故导致的,尽管也是部分损失,保险公
司要予以赔偿。所以选AD项。 知识模块:国际经济法
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正确答案,不答、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91-100题,每题2分,共20分。
36. 被告某土产公司甲在湛江港将其出口的木薯片交原告某远洋公司乙所属的A轮承运,货物装完后,被告申请水尺公估,测得木薯片重量16,433吨。并将其申报承运人载于提单。为了防止货物霉损,被告请求船长在航行途中开舱晒货。船长担心晒货会发生短重,为此,欲将大副收据中的“至卸货港发生短重,船方概不负责”的批注转入提单。为取得清洁提单,被告向原告出具了保函,保证承担短重责任。船方接受保函,签发了清洁提单。航行中船长多次开舱晒货。船抵达目的港后,木薯片短重567吨,原告向收货人赔偿70万法郎。为此,原告依保函向被告提出索赔,但被告拒绝。原告向法院起诉。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该保函构成欺诈,故无效
B.该保函只在托运人甲与承运人乙之间有效 C.托运人甲应赔偿承运人乙的损失 D.承运人乙的赔偿请求没有法律依据
正确答案:B,C 解析:关于保函的效力在海商法界是有争议的,现在倾向于不绝对认为保函无效,而是根据不同的情况来认定其效力。但是,保函只能在当事人之间有效,不能用于对抗第三人。 知识模块:国际经济法
37. 中国致远公司与法国阿尔公司以CIF价格条件订立了从中国出口饲料的货物买卖合同,该批货物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水渍险。当货物到达目的港时,发现饲料上有很多飞虫,致使该批货物已无法正常使用。经检验,发现该批货物在转运前就已含有大量虫卵。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承运人也无须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货物损失是因为货物的固有缺陷所致,其属于承运人的免责事项
B.阿尔公司应承担货物损失,本案中货物损失发生在风险转移至阿尔公司之后
C.保险公司无须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货物的损失属于海运货物保险的除外责任
D.致远公司应承担货物损失,其对货物损失有过失
正确答案:A,C,D
解析:B错D对,本题中致远公司所提供的货物在转运前就已含有大量虫卵,其对货物的损失有过失,构成违约,因此不适用风险转移,应承担货物的损失。C对,除外责任,是指保险单中规定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的海上运输货物损
失。所以本题正确答案为ACD。 知识模块:国际经济法
38. 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维斯比规则》的规定?( ) A.提单对于善意受让人是最终证据
B.对承运人提起的货物索赔诉讼,无论是以合同为依据,还是以侵权行为为依据,均可以适用责任限制的规定
C.承运人的责任期间为货物在装货港、运送途中和卸货港在承运人掌管下的期间
D.承运人的雇佣人或代理人也可以享受责任限制的保护
正确答案:A,B,D
解析:本题涉及《维斯比规则》的基本内容。ABD项均属于该规则的规定,C项不是该规则规定的,而是《汉堡规则》的规定。本题正确答案应为ABD项。 知识模块:国际经济法
39. 关于海上货物运输中的迟延交货责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海牙规则》明确规定承运人对迟延交付可以免责 B.《维斯比规则》明确规定了承运人迟延交付的责任 C.《汉堡规则》只规定了未在约定时间内交付为迟延交付 D.《汉堡规则》规定迟延交付的赔偿为迟交货物运费的2.5倍,但不应超过应付运费的总额
正确答案:D 解析:《海牙规则》并未规定承运人对迟延交付可以免责,A项错误。《汉堡规则》规定了承运人迟延交付的责任,《维斯比规则》对此未作规定,B项错误。《汉堡规则》规定,迟延交付,指承运人未在约定时间内,或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未在合理时间内交货,C项错误。D项符合《汉堡规则》,正确。 知识模块:国际经济法
40. 甲国A公司向乙国B公司出口一批货物,双方约定适用《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CIF术语。该批货物由丙国C公司“乐安”号商船承运,运输途中船舶搁浅,为起浮抛弃了部分货物。船舶起浮后继续航行中又因恶劣天气,部分货物被海浪打入海中。到目的港后发现还有部分货物因固有缺陷而损失。请回答下题。 该批货物投保了平安险,关于运输中的相关损失的认定及赔偿,依《海牙规则》,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为起浮抛弃货物造成的损失属于共同海损
B.因恶劣天气部分货物被打人海中的损失属于单独海损 C.保险人应赔偿共同海损和因恶劣天气造成的单独海损
D.承运人对因固有缺陷损失的货物免责,保险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A,B
解析: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和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乐安”号商船承运,运输途中船舶搁浅,为起浮抛弃了部分货物,属于共同海损,选项A正确。单独海损是指货物由于意外造成的部分损失。船舶起浮后继续航行中又因恶劣天气,部分货物被海浪打入海中,这属于单独海损,选项B正确。平安险的责任范围不包括天灾造成的单独海损,保险人对保险货物在途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不承担责任;而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为平安险的责任范围,保险人承担责任,故选项C错误。到目的港后发现还有部分货物因固有缺陷而损失。根据《海牙规则》第4条第2款第13项规定,由于货物的固有瑕疵、性质或缺陷所造成的容积或重量的损失,或任何其他灭失或损害,承运人免责。固有缺陷损失的货物不在平安险的责任范围内,保险人也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故选项D错误。 知识模块:国际经济法
甲国和乙国都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甲国A公司与乙国B公司签订了从B公司进口100吨玉米的合同。合同选用了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FOB术语,并约定付款方式为托收。此后,A公司与承运人C公司签订了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运输合同受《海牙规则》的约束),并向D保险公司投保了平安险。承运人的“奇瑞”轮按时抵达乙国装货,B公司提供了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在“奇瑞”轮驶向甲国目的港的途中,因遭雷击船舶发生了火灾。后大火虽被扑灭,但部分玉米已经烧毁。B公司委托银行向A公司收取款项,A公司却以货物已经发生损失为由拒绝付款。请回答以下题。
41. 关于本案中的保险公司,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由于该批玉米已投保海上货物运输险,因此在海运途中所受的损失保险公司应予赔偿
B.本案保险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玉米损失属于保险公司的除外责任
C.本案中货物的损失不属于平安险的承保范围
D.如果本案中A公司投保的是水渍险,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C,D
解析:A项不正确,不是投了保险,保险公司就应赔,而是应看损失是否为保险公司承保的,本题投的是平安险,而损失是由自然原因雷击发生火灾造成的,如果是自然灾害造成的全损平安险是赔的,但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平安险不赔,水渍险是赔的。B选项也不正确,本题保险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不是因为该损失属于除外责任,而是引起损失的风险不在承保范围之内。CD选项正确,理由同A选项的理由。 知识模块:国际经济法
42. 关于本案中的承运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承运人对于该批玉米损失可以免责,因为该损失是由于航行过失所致
B.承运人应当赔偿该批玉米损失,因为该损失是由于承运人违反最低限度的义务所致
C.承运人对于该批玉米损失可以免责,因为其无过失
D.承运人应当赔偿该批玉米损失,因为损失发生在承运人的责任期间
正确答案:C 解析:承运人对该批玉米的损失是可以免责,但并不是由于航行过失的免责,而是不可抗力的免责。所以AB选项不正确。C选项正确,承运人可以免责,因为损失并非其过失引起的,而是因为天灾,可以引用《海牙规则》中的天灾免责。D选项不正确,该批货物是在承运人的责任期间受损的,但承运人对货损可以免责。 知识模块:国际经济法
2008年5月5日,中国东风公司与德国巴尔贸易公司签订了出口花生米的合同。合同约定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适用英国法律。主要成交条件是:CIF汉堡每箱32美元,8月装船。2008年8月10日,该批花生米12000箱经中国商检部门检验合格后装上了中远公司的“奇远”号轮,装船前托运人指示承运人在运输中应注意适当对花生米货舱通风降温。承运人收货后签发了清洁提单。东风公司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切险。在运输途中“奇远”轮与美国某航运公司“美国小姐”号货轮发生碰撞,导致“奇远”轮货舱进水,使装于该货舱的2000箱花生米及其他货物湿损。为修理该船以便继续航行,该轮开进附近的避难港,并发生了避难港费用和必要的船舶修理费用。“奇远”轮到达目的港后,收货人发现余下的10000箱花生米已发霉,经查花生米发霉是运输中未适当通风导致货舱温度过高所致。请回答以下题。
43. 本案有关贸易合同的争议适用下列何国法或公约?( ) A.中国法 B.英国法 C.德国法 D.《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正确答案:B
解析:我国《民法通则》第145条规定,涉外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同约定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适用英国法律,本合同是一般买卖合同,不是我国专属管辖的合同。 知识模块:国际经济法
44. 依《海牙规则》的规定,关于2000箱湿损的货物,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应由收货人向承运人提出索赔,因为是船舶的碰撞引起的湿损 B.应由收货人向发货人提出索赔,因为货物是在装船前受损的 C.应由收货人向保险人提出索赔,因为承运人有航行过失免责 D.应由发货人向保险人提出索赔,因为发货人是投保人
正确答案:C
解析:2000箱湿损的货物是由船舶碰撞引起的,属于一切险的承保范围。船舶碰撞是由承运人驾驶船舶有过失造成的,根据《海牙规则》,承运人可以免责,这是有关承运人责任的一个非常特殊、也是非常著名的规定,即航行过失免责,我国海商法也吸收了这一规定。CIF合同中,货物风险自越过装运港船舷时转移给买方,保单一并转移,发货人不再承担任何责任。承运人收货后签发了清
洁提单,表明货物在装船时表面状况良好,不能说是在装船前受损。 知识模块:国际经济法
45. 依《海牙规则》,关于10000箱发霉的花生米的损失,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承运人不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因为承运人有过失免责 B.承运人应当赔偿收货人的损失,因为承运人负有管货责任 C.如果承运人拒绝赔偿,收货人可以向保险人提出索赔请求 D.收货人不应向发货人索赔,因为货损是在运输途中发生的
正确答案:B,C,D 解析:花生米发霉是运输中未适当通风导致温度过高所致,承运人负有管货责任。对承运人造成的货损,保险公司在承担责任后可以向承运人追偿。《海牙规则》的承运人免责仅限于管船的过失,承运人仍负有管货责任。 知识模块:国际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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