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1.本招聘管理办法仅供公司部门主管级以上岗位员工阅读、参考使用。2.本招聘管理办法适用于部长及以下各岗位员工的招聘。
(二)目的
1.通过系统化的招聘管理保证公司招聘工作的质量,为公司选拔出合格、优秀的人才。
2.招聘流程规定人员需求的申请、招聘渠道的评估、面试程序及录用程序,以保证招聘工作满足公司需要并有效控制成本。
(三)招聘原则
1.当确认有职位空缺时,优先考虑从内部选拔或调配,内部无法补充时,再考虑外部招聘,择优录用,竞争上岗。
2.严格遵守素质控制表,确保入职人员的素质能够满足公司不断发展的要求。候选人必须首先满足选聘的基本资格条件,未能满足基本条件者,不得录用。
3.因违反公司规定接受行政处分离职的员工以及未按照正常手续离职的员工,不得再次录用入职。
4.本公司员工入职前,必须向公司如实报告在本公司有无亲友及相互间的关系。推荐新人入职本公司的,也必须事先向公司如实报告与被推荐人的关系。
5.应聘时有任何有违“诚信”原则的候选人,不得入职本公司;
代表公司的选聘主持人同样必须谨守诚信原则,不得故意对应聘者有任何欺瞒。
6.应聘部长及以上岗位人员,均需进行背景调查,并做记录存入人事档案。
(四)职责
1.管理公司行政部招聘职责
(1)制定、修改、解释本规定,进行选聘成本分析。 (2)汇集并整理各门店《年度人才培养目标与计划》,依此做出公司年度选聘规划。
(3)筹划、实施人员调配、选聘工作。
(4)就面试技巧、方法、要求等,对各门店负有选聘职责的人员开展培训。
(5)制定入职培训、上岗、储备、晋升等通用方案,必要时跟踪、指导、参与考核期内工作。
(6)招聘渠道的开发与评估。 (7)对部长及储备干部组织复试。 2.店主管的招聘职责
(1)根据公司要求编制本部门各岗位《年度选聘目标与计划》,并根据该计划及公司年度选聘规划,开展门店人员选聘工作。
(2)根据岗位需求,每月向区域经理报岗位需求表(暂时没有设区域经理的门店,直接上报公司行政部)。
(3)根据区域经理的审批意见,及时选择适合的招聘渠道,进
行科学的人员选聘工作。
(4)依本规定制定上岗、储备、晋升培训具体实施方案,配合行政部跟进、实施上岗、储备、晋升培训。
(5)依本规定对新入职员工以及拟晋升的实习人员实施培训,进行考核。
(6)保证所属门店人员足额供给。 3.区域经理招聘职责
(1)根据公司要求编制所属区域各岗位《年度选聘目标与计划》,并根据该计划及公司年度选聘规划,开展所属区域人员选聘工作。
(2)对所属区域每月的人员需求计划表进行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及时向管理公司行政部备案或协助解决。
(3)对所属区域店长负责招聘引进的员工进行复试,如有必要进行背景调查。
(4)保证自己所属区域各岗位人员足额供给。
(5)每月月底,以书面形式向管理公司行政部报所属区域人员状况。
(五)招聘政策及作业流程 1.招聘政策
招聘工作应根据每年行政部计划进行。如属计划外招聘,应提出招聘理由,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进行。
2.招聘需求申请和批准步骤
(1)各门店主管、各区域经理根据年度工作发展状况,核查本
门店、本区域各职位,于每年年底根据公司下一年度的整体业务计划,拟定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报公司行政部。
(2)行政部根据公司年度发展计划、编制情况及各门店、各区域的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制订公司的年度招聘计划。
(3)各门店根据实际的业务需要及正常的人员异动情况,提出员工的需求申请,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详列拟招聘职位的招聘原因、资历要求,并报区域经理审核,行政部批准通过后方可执行招聘。
(4)行政部根据招聘计划执行情况,每月同各区域负责人、门店经理就人员招聘进展状况进行沟通和协调。
3.招聘费用
招聘费用是指为达成年度招聘计划或专项招聘计划,在招聘过程中支付的直接费用,门店主管及区域经理根据实际需要,报行政部审评后执行。
4.招聘步骤
(1)材料收集渠道:以下招聘渠道可以根据招聘岗位需求的轻、重、缓、急灵活选择。
①内部的调整、推荐。
②在人流密集的小区设招聘台进行招聘。 ③参加招聘会。
④报纸、杂志刊登招聘广告。 ⑤网络信息发布与查询。
⑥发招聘海报、告示。
(2)拟选人员一般需经过三次面谈和三次测试。三次面试的具体设计。
应聘职位 第一次面试 第二次面试 第三次面试
②三次测试。
a.三天考察测试(口试加观察)。 b.半月跟进测试(半月跟进表)。 c.转正测评(转正测评表)。
③各门店主管根据具体的岗位要求,对人才的有关简历材料(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等有关证件的复印件)进行审核。对初次面谈合格的人选,进行三天考察。
④考察合格后,报区域经理复试。区域经理复试通过,进入试用期。
⑤进入公司后经半个月跟进合格的主管及以上员工,由区域经理安排行政部进行第三次面试。
⑥行政部对管理岗位进行科学的背景调查。
⑦对个别有思想、有觉悟、有潜力的管理人员,安排总经理及董事长复试。
主管及以上 门店主管 区域经理 行政部/总经理/董事长 部长及以下 门店主管 区域经理 (3)人员录用审批权限
①部长及以下岗位员工,由区域主管审核,审核通过即可执行。主管及以上员工,由总经理审核,审核通过即可执行。
(4)聘用步骤
①拟来人员经批准聘用后,部长及以下岗位人员,由门店主管负责通知其到岗上班。部长及以上员工由行政部通知其上班。
②所有员工进入公司后均有三天的考察期,三天之内自动离职或被公司辞退均无工资。过了三天考察期,工资自入职之日计算。
试用期:所有新入职员工均有两个月试用期。因工作需要免除或缩短试用期,按员工录用审批权限批准。
(5)建档手续
①新员工入职第一天,各门店主管负责让新员工填写“员工履历表”,“员工履历表”“职位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学历证一并存档。部长及以上的员工档案由管理公司行政部负责保管,部长以下岗位员工档案由门店自行保管。
②部长及以上岗位人员还需提交由其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6)劳动合同书签订
①新员工到岗后,经半个月跟进考察后,门店主管督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书。
②各门店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书后,报行政部备案。 签订劳动合同书的程序如下。
a.提交培训记录表。
b.学习《员工手册》,并做测试。 c.测试合格,签订劳动合同的个人声明。 d.签订劳动合同书。 4劳动合同书的签订权限。
a.管理公司部门经理及以上岗位人员的《劳动合同书》由董事长亲自签订。
b.管理公司经理以下岗位的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书》由总经理委托行政经理签订。
c.门店非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书》由区域经理亲自签订。 d.所有劳动合同书都在签订后的一个月内报行政部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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