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业主合作单位及公司对项目部报表工作的考核要求,进一步提高项目部监理报表的质量,现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条例:
一、 各类报表上报时间:
1、 室分监理日报上报时间为隔日8:00前,周报上报时间为每周四晚18:00前;
2、 全业务监理日报上报时间为隔日9:00前,周报上报时间为每周一9:00前;
3、 传输管理监理周报上报时间为每周四17:00前;
二、报表资料工作的负责人,负责对报表的汇总及对各项目负责人和
现场监理报表的考核。 三、考核周期以月为单位。 四、周报考核标准:
1、及时性:无故迟交的,每次扣1分,未交者扣3分; 2、准确性:包括工程量和工程施工进度等的准确性; 3、反馈问题比率;
4、报表的总体情况:包括报表的格式,语言的组织等。 根据周报考核标准,具体等级评定标准见附件1。 五、其他说明:
1、 若因工地晚归等原因,应提前通知负责人,或者扣1分; 2、 各现场监理应准确上报各工地的施工进度情况,若检查发现工
地在建,有知情不报、漏报等现象的,扣3-5分;
3、 各现场监理应每日向施工单位详细了解前期存在质量问题的整
改落实情况并在日、周报中上报;
4、 发送文件的邮件主题、文件(夹)名称统一,否则每次扣0.5
分。例:×××第×期监理日、周报(×××为报表编制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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