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课外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尊敬的家长:
您好!为拓展学生视野,陶冶学生情操,让学生走进大自然,认识大自然,增加学生见闻,使课堂教学与生活实践有机结合,我校决定于2017年11月7日(星期二)组织1-6年级学生去三水区宝苞农场开展课外社会实践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行程安排:11月7日上午8:00在学校集中出发,统一乘坐旅游大巴前往宝苞农场,下午15:00从宝苞农场返回学校。
二、费用:此次活动费用为1-3年级亲子游,家长和学生共300元(含门票费、车费、中餐费、保险费),4—6年级每生150元,家长可参加,费用与学生相同。
三、为了便于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和安排,学校将在开展活动前一天停止报名,请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为小孩报名。
四、此次活动报名自愿。社会实践活动是让孩子融入社会的一次集体活动,学校提倡人人都参与。
五、注意事项
1、活动当天请家长嘱咐孩子穿好校服、戴好校卡、穿运动鞋、背轻便的背包、备好相应物品及保管好自己财物等。
2、参加活动要一切行动听指挥,上下车要有序,保持车上安静。景区内要爱护公物,讲卫生。要有团队意识,不单独行动,有情况要及时向带队老师或领导反映。
为让孩子健康快乐成长和收获,敬请家长给予孩子外出学习的机会,多谢支持与配合!
清城区东方实验学校
2017年10月25日
关于开展课外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尊敬的家长:
您好!为拓展学生视野,陶冶学生情操,让学生走进大自然,认识大自然,增加学生见闻,使课堂教学与生活实践有机结合,我校决定于2017年11月9日(星期四)组织7-9年级学生去三水区宝苞农场开展课外社会实践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行程安排:11月9日上午8:00在学校集中出发,统一乘坐旅游大巴前往宝苞农场,下午15:30从宝苞农场返回学校。
二、费用:此次活动费用为每生150元(含门票费、车费、中餐费、保险费),家长可参加,费
用与学生相同。
三、为了便于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和安排,学校将在开展活动前一天停止报名,请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为小孩报名。
四、此次活动报名自愿。社会实践活动是让孩子融入社会的一次集体活动,学校提倡人人都参与。
五、注意事项
1、活动当天请家长嘱咐孩子穿好校服、戴好校卡、穿运动鞋、背轻便的背包、备好相应物品及保管好自己财物等。
2、参加活动要一切行动听指挥,上下车要有序,保持车上安静。景区内要爱护公物,讲卫生。要有团队意识,不单独行动,有情况要及时向带队老师或领导反映。
为让孩子健康快乐成长和收获,敬请家长给予孩子外出学习的机会,多谢支持与配合!
清城区东方实验学校
201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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