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吉趣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公路交通设施资质标准

公路交通设施资质标准

来源:吉趣旅游网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交通安全设施,通信系统工程,监控系统工程,收费系统工程和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5个分项,不分等级。 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2条以上高速或一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累计施工里程300公里以上,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公路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职称。

企业具有公路工程或交通工程专业职称的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15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200万元以上。 4、企业具有相应的施工机具设备和质量检测设备,并至少具有: (1)逆反射系数测量仪1台; (2)色彩色差仪1台; (3)升降机1台;

(4)热溶或常温划线机8台; (5)放线设备2台;

(6)底漆高压喷涂机1台; (7)涂层测厚仪2台; (8)打桩机10台; (9)经纬仪2台; (10)水准仪2台。

通信系统工程分项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2条以上高速或一级公路通信系统工程的施工,累计施工里程200公里以上,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公路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职称。

企业具有公路工程或交通工程专业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15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200万元以上。 4、企业具有相应的施工机具设备和质量检测设备,并至少具有: (1)混合信号示波器1台; (2)光纤熔接机1套; (3)光功率计1套; (4)光衰减器2套; (5)数字万能表2套; (6)线缆测试仪1套;

(7)CATV测试验收仪1套; (8)串行数据分析仪2套; (9)多用表校准仪1台;

(10)通信测试分析系统1套; (11)RCL测试仪1台。

监控系统工程分项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2条以上高速或一级公路监控系统工程的施工,累计施工里程200公里以上,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公路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职称。

企业具有公路工程或交通工程专业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15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200万元以上。 4、企业具有相应的施工机具设备和质量检测设备,并至少具有: (1)混合信号示波器1台; (2)光纤熔接机1套; (3)光功率计1套; (4)光衰减器2套; (5)数字万能表2套; (6)线缆测试仪1套;

(7)CATV测试验收仪1套; (8)串行数据分析仪2套; (9)多用表校准仪1台;

(10)通信测试分析系统1套; (11)RCL测试仪1台。 收费系统工程分项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2条以上高速或一级公路收费系统工程的施工,累计施工里程200公里以上,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公路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职称。

企业具有公路工程或交通工程专业职称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15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200万元以上。 4、企业具有相应的施工机具设备和质量检测设备,并至少具有: (1)混合信号示波器1台; (2)光纤熔接机1套; (3)光功率计1套; (4)光衰减器2套; (5)数字万能表2套; (6)线缆测试仪1套;

(7)CATV测试验收仪1套; (8)串行数据分析仪2套; (9)多用表校准仪1台;

(10)通信测试分析系统1套; (11)RCL测试仪1台。

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2条以上高速或一级公路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的施工,累计施工里程300公里以上,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公路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职称。 企业具有公路工程及交通工程专业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0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3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350万元以上。 4、企业具有相应的施工机具设备和质量检测设备,并至少具有: (1)混合信号示波器2台;

(2)光纤熔接机2套; (3)光功率计2套; (4)光衰减器2套; (5)数字万能表2套; (6)线缆测试仪2套;

(7)CATV测试验收仪2套; (8)串行数据分析仪2套; (9)多用表校准仪1台;

(10)通信测试分析系统2套; (11)RCL测试仪2台。 承包工程范围:

(一)交通安全设施分项:

可承担各级公路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防眩板等工程施工及安装。 (二)通信系统工程分项:

可承担各级公路干线传输系统、程控交换系统、移动通信系统、光(电)缆敷设工程、紧急电话系统的施工及安装。 (三)监控系统工程分项:

可承担各级公路交通信息采集系统、信息发布系统、控制系统、供电配套设施系统的施工及安装。

(四)收费系统工程分项:

可承担收费公路收费车道及附属配套设备、收费管理系统及配套设备的施工及安装。

(五)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

可承担各级公路干线传输系统、程控交换系统、移动通信系统、光(电)缆敷设工程、紧急电话系统、交通信息采集系统、信息发布系统、控制系统、供电配套设施系统的施工及安装和收费公路收费车道及附属配套设备、收费管理系统及配套设备的施工及安装。

建设部负责人宣布建筑企业无须层层申报资质

4月15日在京召开的全国建设系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令基层建筑企业头疼的资质层层申报问题,很快将会得到解决——由企业根据资质的等级,直接向建设部或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申报。

这是建设系统为迎接7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做到依法许可、高效便民而即将实施的新举措。

以前,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的申报,往往是从县级建设主管部门开始层层申报、层层审批,程序重复、繁琐,企业为此耗费了相当多的人力物力。建设部副刘志峰在会上表示,如果法律、行规明确规定某一事项由某部门审批,该部门就不应再将初审权委托给下级行政机关,否则就是增加了一道行政许可,不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由于现有建设领域法律、行规没有具体规定建筑企业资质的具体审批主体、程序等,则应当按照建设部有关规章的规定办理:一级企业资质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建设部审批;其中铁道等专业工程的企业资质,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商同级有关专业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建设部,经有关部门初审后,建设部审批;二级企业资质由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审批。据此,施工企业资质无须再层层申报、审批。

在公布取消的前两批行政审批项目中,建设部共取消了153项,改变管理方式4项。目前,建设部还在抓紧起草《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则》、《建设部机关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办法》等配套制度。

新成立和升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须知

(一) 新成立和升级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条件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7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实施办法》(建建[2001]25号)中规定的条件。 (二) 新成立和升级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程序

1、新成立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到企业所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取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按规定填写并准备申请表准; 3、报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并核查所报材料原件(市区内企业直接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并核查所报材料原件);

4、对申请资质的建筑业企业进行网上公开,公示时间不得少于十天; 5、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6、主管领导审批;

7、将合格企业的申报资料报送省建设厅

(三)新成立和升级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时限 1、二级及以下专业类企业资质每年每度审批两次,申请资质的企业将资料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后60天内完成。省建设厅受理各市申报资料的时间为每年度的6月上旬和11月上旬;市建设局受理申报资料时间为5月上旬和10月上旬。

2、二级及以下总包类企业资质每年度审批一次,申请资质的企业将资料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后60天内完成。省建设厅受理各市申报资料的时间为每年度的8月上旬;市建设局受理申报资料时间为7月上旬。 3、劳务类各企业资质每两个月受理一次,省建设厅受理各市申报材料并审批的时间为双月的下旬;市建设局受理申报资料时间为双月的上旬。

4、申报一级和特级资质的企业按建设部时间要求申报资质。

(四)新成立和升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资料要求新成立企业申报资料内容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原件) 2、附件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包含正副本全部内容); (2)由会计师事务所出据的验资报告;

(3)会计师事务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经营场地租赁合同;

(5)企业所租赁的经营场地的产权证; (6)企业章程;

(7)企业法人代表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 (8)企业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身份证;

(9)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 (10)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升级企业申报资料内容:

除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新成立企业资料提供外,附件资料还应提供下列资料: (1)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2)企业的财务决算年报表;

3)企业完成的具有代表性工程的合同及质量验收、安全评估资料(原件) (3、资料份数

县(市)企业:申请表一式四份、申请资料一式三份(升一级及特级资质企业一式五份) 市区内企业:申请表一式三份、申请资料一式两份(升一级及特级资质企业一式四份)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jqkq.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