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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组织(文摘)

来源:吉趣旅游网
民生:和谐社会的根基........................................ 1 织牢“草根组织”,建设“新型农村”.......................... 1 社会的生产:1978年以来的中国社会变迁 ........................... 3

草根组织:现代性的民间表达方式.............................. 3 草根组织的魅力型领导研究——以全国首家无偿鲜血志愿者协会为例........................................................... 11 个案11王行娟:一个妇女草根组织的生长...................... 21 不可忽略的有机部分——云南草根组织的行动................... 36 本土草根NGO发展历程中的·张力与挣扎——对一个NGO宗旨与使命的日常实践分析............................................... 49 社区培育社会组织的过程性研究——一项对社会组织与政府之间关系的考察..................................................... 60

民生:和谐社会的根基.

织牢“草根组织”,建设“新型农村”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站在新的历史高度,提出了“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

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战略目标。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江苏民政工作的实际,我认为,加强农村“草根组织”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基础。

“草根组织”一词,19世纪发源于美国。20世纪80年代初被我国社会学家引入国内,并赋予了更为深刻的内涵。所谓“草根组织”,是相对于政府组织而言的,它主要是指存在于社会基层、依法成立并以自治为其主要特征的组织。在我国农村主要有村民委员会、农民各种专业经济协会以及小范围的农民社会团体等。农村“草根组织”不断发展壮大,是农村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不断推进的重要标志。这些组织尽管不是一级政权组织,但是,它对组织农民、发展农村经济、稳定农村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从组织层面看,这些“草根组织”是在新形势下,将农民有序组织起来的一种有效方式,也是党加强农村工作领导的有效切入点。近年来,我省各级民政部门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围绕加强农村“草根组织”建设做了一些工作,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围绕组织建设,大力推进村合并调整,扩大了“草根组织”的发展空间 织”的发展空间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委会是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委会的这一特征决定了其属于“草根组织”的范畴。我省村委会基本上是在原生产大队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1998年之前,我省共有村委会35258个。当时,村委会不但规模普遍偏小,发展空间不大,而且由于大部分经济实力较弱,村干部的报酬主要从农民中筹集,农民的负担较重,村委会的号召力、凝聚力不强。鉴于此,同时为了适应农村税费改革和乡镇企业改制的新情况,在省委、省政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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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部署下,我省有序开展了村合并调整工作,尤其在去冬今春全省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之前,各地加大了村合并调整的工作力度。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是近年来在我省农村迅速发展起来的新型“草根组织”。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千家万户的小生产和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之间如何对接的矛盾愈发突出,分散的农户经营越来越难以适应国内、国际大市场的竞争。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要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发展,使得分散经营的农民从生产、流通、信息交流与技术服务等诸多环节走向科学合理的分工协作,从总体上促进农业生产与市场的有效对接,降低了农产品交易成本,提高了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加了农民收入。

这一新生的“草根组织”尽管出现的时间并不长,但是已经开始展示其旺盛的生命力。据初步统计,目前,我省共有农村专业经济协会4215个,比上年增加18%。预计最近几年将会保持20%以上的增长速度。其领域已涉及农、林、牧、副、渔等领域,涵盖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和技术信息服务等诸多环节。去年,省农林厅评定的150家省级示范和考核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有94个是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扶持的53个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有28个是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我省的如皋市草莓协会、启东市小辣椒协会、无锡市惠山区阳山水蜜桃桃农协会等3家专业协会被农业部列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部级试点单位。其中如皋市草莓协会还被农业部评为全国优秀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并受到表彰。不少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还实行会员的二次分配,使农民分享到流通环节的增益部分。据农林部门测算,2004年,全省范围内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一般比非社员多增收100元以上,专业协会会

五、围绕乡风文明,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为倡导社会文明新风塑造了新生力量

乡风民俗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范畴。它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一个地区农村的文明程度。作为主管婚姻登记和殡葬改革的民政部门,我们一直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大量的实践证明,仅仅靠一般的号召和组织发动还远远不够,只有紧紧依靠“草根组织”,成立农村红自理事会,把农民组织和发动起来,让农民自己管理自己,才能有效倡导社会新风。

近年来,我省各级民政部门大力倡导建立各种类型的农村红自理事会,将农村中一些老干部、老党员、德高望重的老村民请出来,由他们出面组织红自理事会的活动,引导他们制定一系列有利于乡风文明建设的村规民约,以此来规范村民的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省80%以上的村都建立了红白理事会,各种类型的红自理事会超过1500个,成员数达20多万人。通过这些组织的积极作为,不仅有效地刹住了社会上存在的红白事大操大办等不良风气,而且对弘扬尊老爱幼、扶危济困等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草根组织”个体规模不大,但数量众多;地位不高,但是作用突出;发展时间不长,但是颇具发展潜力。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各种类型“草根组织”将会越来越多。我们将继续高度关注这一新生力量,积极引导其发展、规范其发展,使其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挥更大的作用。 (此文是2005年12月在中组部来江苏调研会上的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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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顺盘著.民生:和谐社会的根基.中国社会出版社,2007年07月第1版.

社会的生产:1978年以来的中国社会变迁

李友梅等著.社会的生产:1978年以来的中国社会变迁.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11.

草根组织:现代性的民间表达方式

随着中国社会开放的进一步深化,西方的现代文明的文化理念、意识形态和生活方式也不断进入中国人的生活世界。在中国知识分子开启和倡导的前提下,普通民众也不断以自己的方式接受着其中某些有益的成分,演化为适合自己的方式来加以表达和实践。比如,一些围绕自身利益和观念诉求的草根性组织,即是如此。对于“草根”的含义,人们大致有两种认识:一是将其视为与政府或决策者相对的一股力量;一是将其视为与社会主流、精英文化或精英阶层相对的底层弱势阶层。陆谷孙在解释这一概念的英文含义时,将其释义为:①群众的、基层的;②乡村地区的;③基础的;④根本的。如果把词目与释义互换,即把“草根×”或(P122) “草根××”中的“草根”换成这几个义项,有的换得成,有的换不成①。从中我们可以看出,“草根化”包含着平民化、大众化的含义。同时,从其属性上来讲,似乎还包含有顽强的生命力和分布的广泛性。而这一概念在实际运用中,人们更是赋予了它更为丰富的内涵。在中国社会,这种可以使民众更为自由、畅快地表达自己的情感、意愿、利益的底层社会组织,伴随着文化的多样化和利益的多元化,迅速发展、壮大、成熟起来。

30年来,中国经历了快速的社会转型,虽然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已经全面铺开,但是,市场体系尚未完善,制度改革还在不断深化,政府职能的发挥还存在着某些错位、失调的情况,各种社会矛盾逐渐增多,社会问题日益凸显。因此,在政府力量和市场力量之外,民间组织尤其是草根性民间组织得到了良好的发展、草根力量日益逐渐壮大。这将有利于社会秩序的重新建构,并会进一步促进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这种草根性的民间组织,最初是作为一种社会政治现象于20世纪后半期开始在西方社会发挥重要影响。其之所以兴起,是因为政府力量和市场力量未能充分表达出社会大多数底层民众的意愿,出现“市场失灵”、“政府失灵”的状况。因此,他们“由为社会奉献的道德力量所驱动”自发地创建起属于自己的志愿性组织。

改革开放以来30年间,中国民间组织不断发育,其发展过程中曾出现三次高潮:(1)从改革开放之初至1990年。据民政部统计,1990年全国性民问社团(含基金会)达1100多个,地方性社团(含基金会)达18万个左右,分别比“文化大革命”前增长了10倍和29倍。②(2)从1992年至1998年。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及市场体系的初步形成,民间社团发展进入了新一轮高潮。到20世纪90年代后期,各类民间社团组织实际上已达到近百万家。(3)从2000年至今。随着对“民本”思想认识的深入和整个社会对公共服务和专业协会需求的不 ①②

陆谷孙:《英汉大辞典》,上海译文出版社1991年版。 俞可平:《治理与善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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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增加,以及公众表达与参与的热情逐步提高,民间社团的发展再次出现高潮,并开始进人更加多层面、多体系、多样化、多影响的新阶段。①这些民间组织在以不同的方式和行动,表达着自己的诉求和意愿,也展示着对社会的关爱和责任。(P123)

1.民间组织在行动:“我们有责任”

1995年以后,随着北京世界妇女大会期间召开的NGO论坛所带来的影响,“引发了少数精英创办类似于国外NGO组织或对传统社团进行变革的冲动。之后,中国自下而上的NGO开始渐趋活跃,数量也日益增多。”②后来,这类民间组织逐渐扩散到全国的大部分城市,以及部分农村地区。“活动的领域也由传统的妇女、环保、扶贫等领域扩展到流动人口、艾滋病、法律援助、残障儿童、孤儿与罪犯子女的教养、民间智库等。

郑琦:《发挥社团纽带作用做好新社会阶层的统战工作——基于北京市30家社团的实证研究》,《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07年第4期 ②

邓国胜:《1995年以来中国NGO的变化与发展趋势》,载范丽珠主编:《全球化下的社会变迁与非政府组织》,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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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地球村”、“北大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陕西省妇女婚姻

家庭研究会”、“农家女百事通”等一大批民间组织活跃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如合肥市春芽残疾人互助协会主要开展孤独症儿童、智力障碍儿童训练及帮残助残服务;张家口市爱家园公益促进会则以助学、环保、传递爱心为宗旨;“多背一公斤”是以公益旅游作为切入点,鼓励每个人在出行时背上学校需要的少量物资,在旅途中拜访学校,同时与乡村学生进行交流互动,传播知识。分享快乐;上海“根与芽”青少年活动中心是国内第一个涉外的非营利组织。它通过开展保护环境、爱护动物和关心他人的活动,帮助年轻人通过自己的努力创造美好的未来;北京的“绿家园志愿者”是一个关注环境保护的民间社团,主要是关注中国西部的江河开发和可持续发展方面的问题;上海映绿公益事业发展中心则致力于公益组织的能力建设与发展,等等。这些民间组织还通过各种渠道影响政府的政策制定。例如,1998年重庆市绿色志愿者联合会通过中央电视台对川西森林砍伐的报道,引起中央高层的重视,最终迫使四川省紧急作出了全面禁伐天然林的决定。2003年在世界自然遗产地三江并流地区进行的怒江水电开发计划刚一公布,就引起许多民间组织的反对,它们在媒体上发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反对活动,导致政府高层在次年2月对怒江开发计划做出暂时搁置的批示。这一事件被“环

保人士”称为中国环保NGO史上“值得浓墨重彩地写一笔”的案例。2008年2月,自然之友、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绿家园、太平洋环境组织、湄公观察等国内外二十余家环境保护组织,再度在北京召开会议,联名发表公开信,以期进一步阻止这一计划的实施。以上这些民间环保组织的行为主要是指向危害人类生存环境的现代经济行为,其所要表达的是一种人类可持续发展的诉求。同样,民间组织还有各种同乡会、老人会、宗族组织和民间信仰组织。这类民间组织所要表达的主要是一种根植于草根 (P124)的文化认同和身份认同的诉求,其中的民间信仰或宗教组织更是一种后意识形态的结果。此外,还有许多涉及教育、扶贫、法律咨询、社会安全的民间组织,这类民间组织所要表达的主要是人们针对社会公正与安全的诉求,其中像“民间反扒组织”更是一种针对社会制度安排上的缺失的回应和实践。

当然,最大数量的民间组织是群体性文艺团体,它所要表达的是一种休闲娱乐的诉求,是一种个性发展、身心健康的渴望。目前,中国社会活跃着大量的民间组织,它们提供了各类公共服务,同时,也训练、集结了一大批具有相同理念的志愿者,以多种方式结成了许多具有社会责任的“公民群落”。它们所具有的能量,在“汶川大地震”中得到了集中的展现。由于它们的突出表现,致使人们将2008年称作中国的“志愿者元年”。志愿者成为汶川灾区抗震救灾、重建家园的重要力量,他们有的来自社会团体,有的来自政府部门,也有的就是三五成群以个人、团队的名义自发赶赴灾区。5月12日,在地震发生的第一时间,北京的8家知名的民间机构紧急召开联席会议,联合起了“小行动+许多人一大不同”的救助活动。截至5月18日,参加活动的“绿家园”志愿者组织筹集了46097元人民币,购买了一批救灾物资,其中包括6箱四川人爱吃的豆瓣酱。“绿家园”负责人汪永晨说:“这些事情看起来微不足道,但正是NGO(民间社会团体)擅长做的事情。”5月13日,成都“根与芽”、“多背一公斤”、NGOCN网站和一些NGO及志愿者,决定实施联合救灾行动,在成都成立了“5·12地震灾害救援行 ①

曹海东、张朋:《怒江大坝突然搁置幕后的民间力量》,《经济22004年第5期。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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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联合办公室。目前,全国已经有120多家民间组织加入进来。作为全国的总部,成都联合办公室指挥一线调查、信息搜集、物资采购和交通运输等一系列工作。北京、贵州、上海、云南等地的民间组织也联合成立了“5·12民间救助服务中心”,力图整合全国民间机构的救灾活动。“多背一公斤”负责人说:“我们几家机构规模都不大,工作重点也各有侧重,我们合作在一起会产生更大的效应。” (P125)搜救,参与救助50多名灾民;携带攀岩与速降装备的广西户外救援队,与一支带有动力滑翔伞的志愿者队伍结盟,冒着40多次余震,在绵竹汉旺镇清平乡四进四出,成功救出30多名被困灾民;来自北京的绿野救援队都是山友,在部队暂时无法到达时,冒着山石飞崩的危险,攀岩越壁,为完全与外界隔绝的汉旺镇灌滩村3个村民组送去了救命物资。在北川县城失去通讯联系后,绵阳市的野战俱乐部、绵阳无线电协会等组织利用电台,每隔几公里就设立一个中继台,为绵阳与北川之间的救援路线提供通信支持。同时,他们还与绵阳车友协会等组织合作,在遭受重创、常人难以通过的危险道路上不断运送救援物资。在什邡县洛水镇,成都市的越野E族俱乐部成员也承担起运送伤员离开灾区的重任。①①5·12地震发生两天之后,上海映绿公益事业发展中心、浦东非营利组织发展中心、浦东新区社会工作者协会、《至爱》杂志等公益性组织,联合成立的上海民间赈灾行动小组——新驼峰行动小组,并与政府和红十字会旗下的李连杰壹基金合作,投入了向四川灾区输送救灾物资的工作。它们的身后还有无数松散的民间社团、个人及网上小组,比如车友会、户外运动俱乐部、06妈妈团体、“萤火虫”等等。在紧急运送救灾物资告一段落后,新驼峰行动的组织者希望继续以民间团体的身份参加灾区重建。它们的一位发起人说:“我们现在希望的模式是我们能够找到一个当地需要我们帮助的村庄,这个村庄可能是政府的力量还比较薄弱,或者他们相信我们的能力,愿意交给我们来做。在这个村庄里,从基础设施,社区到灾民安置,产业发展我们都会引入更多民问资源。”之所以会采取联合行动,是因为他们在年初的雪灾发生时发现:“我们上海的民问机构在雪灾中的参与力度非常弱,反应非常慢”,才决定一起组织一个工作坊。通过这次行动也使他们惊讶,“我们没有想到民间的力量有这么强大,民间的动员力量和资源有这么丰富”。②在这次抗震救灾行动中,“一些中国人不等无所不在的政府指挥就冲到了救灾第一线”③。地震发生后,“不仅中国政府作出了迅速反应,中国民间也迸发出前所未有的巨大能量。中国的公民社会正在一场前所未有的民间协助赈灾的运动中(P126)得到加强”。

这些民间组织及志愿者主要提供了三方面的支持:第一,大量志愿者们的积极参与,为救灾提供了急需的人力资源。第二,志愿性的捐献和相关民间组织动员的物质资源相当可观,为灾区提供了宝贵的物质支持。第三,提供精神资源。志愿者行动所彰显出的高度的道义精神和社会责任感,以及发自内心的对受灾同胞的深切关怀,对于增进被救助者的信心和勇气,鼓舞救助者的斗志和力量,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此,中央组织部副部长欧阳淞曾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在这次抗震救灾中,各种志愿者组织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也反映了“中国开放草根组织的空间已是大势所趋”。民间志愿力量在社会发育中所起的作用日益突出。

2.兴趣型社团:“玩的就是个乐” ①②

阿计:《志愿者:汶川震灾中的公民行动》,《民主与法制》2008年第13期。

德国之声中文网:《汶川地震激发出中国民间巨大能量》,http://www.deutsche—welle.de/dw/0,2142,293,00.html,2008年6月10日。 ③

让·雅克一梅韦尔:《中国社会在四川废墟上获得解放》.《费加罗报》2008年6月25日.转自http://www.jihe.org.cn/Show.asp?ArticlelD=3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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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经济的发展,推进了社会领域各类形态民间组织的发育。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社会服务的需求更加细化,要求也逐步提高,这种需求更多地体现在文化生活方面,人们需要更轻松、更细化、更丰富、更多元化、更人性化的社会服务。然而,处于转型时期的中国,无论是政府力量还是市场力量,都不可能全方位地满足各种社会阶层的意愿,尤其是一些极具个性化的需求,这就需要民间自发地行动起来,以弥补政府和市场的缺陷。为此,促进民众的结社活动是非常必要的,尤其是非政治性、非利益集团性的休闲型、兴趣型民间社团的活动。①

一些市民理论家始终关注着民间社团所具有的外部效应,即制约国家的意义。他们的设想是,如果最大限度地推动这种具有制衡国家力量的民间力量的发育、成长,将极大地促进中国社会的民主化转型。但也有一些学者关注的却是民间社团的内部效益,即帮助其成员构筑持续的人际关系网络,为成员提供社会资本。正是在非政治性、非利益集团性的社团中(如老人合唱队或者观鸟俱乐部之类),人们才最容易平等相处,培植相互信任感,学会以民主的方式处理内部事务。而这类看似无关紧要的特征正是增强政治参与,提高政治兴趣,促进社会和谐的基础②。P127

虽然他们将这类非政治性、非营利性的兴趣型社团的意义,引申到民主政治层面,但对于参与其中的广大社团成员来说,他们从中所要获得的却是轻松、愉悦和自得其乐。其中,这类群众自发建立的民间娱乐性组织,在中国社会始终是普遍存在的。人们在茶余饭后或闲暇时间,按照相同的爱好或兴趣,自发地组织起来,自娱自乐、愉悦他人,各得其所。在各个生活社团中,这类兴趣爱好型民间组织,如各种书画协会、文娱协会、体育协会、花鸟鱼虫协会、合唱团、秧歌队、棋牌协会等,都是社区民间组织的主体。这类组织主要是因兴趣而起,由有能力的热心人牵头组成,因此,活动比较频繁、活跃.是一种充满活力的民间组织。从民间组织的构成来看,由于这类兴趣型社团的成员都是基于共同的兴趣、目标或者爱好,志愿组建而成的,彼此之间基本不会出现利益上的冲突和纠纷。所以。它们不仅与公益性的官办NGO和草根NGO一样,对政治权威没有显著的挑战性,同时,其自身的和谐与稳定也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的良性运转。因此,即使它们是一种松散的、不具备正式的组织形式、未纳人政府的管理系统,但政府仍然默许甚至鼓励其活动和发展。

在1989年后,新的社团管理条例颁布之后,要求民间社团重新登记。这时,有很多民间自发的兴趣爱好组织被认定为不规范的社团组织而予以取缔,而被保留下来的地方性兴趣爱好组织都只能挂靠在文联、体委下面。1992年以后,各类文体社团再次涌现。这时,它们都自觉采取了挂靠在全国性官办、半官办社团下的形式而生存。这些全国性的官办、半官办社团作为业务主管单位,是国家和社会进行沟通的桥梁,也将各种地方性社团整合进体制内③。当然,由于社会需求的多样化与多元性,仅靠那些体制内的社团组织是很难满足的。然而,对于以兴趣、爱好为取向的民间组织成员来讲,只要他所加入的社团组织能够为他提供健康向上、有益身心、展示特长、增进修养的文娱活动,那么,社团组织是否注册、是否挂靠似乎并没有太大的意义。因此,出于自娱自乐、服务自身的需求, ①

胡鞍钢:《探索安邦之道》,载王绍光主编:《安邦之道:民主、公平与公民社会》,三联书店2007年版。 ②

王绍光:《促进中国民间非营利部门的发展》,《管理世界}2002年第8期;王绍光、何建宇:《中国的社团革命——勾勒中国人的结社的全景图》,《浙江学刊)2004年第6期。 ③

王颖、孙炳耀:《中国民间组织发展概况》,载俞可平等:《中国公民社会的兴起与治理的变迁》.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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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多新型的兴趣型社团组织纷纷涌现,这很大程度上填补了社会需求的空白。这些社团组织,大多数都是自发成立的、非正式的社会组织,没有在政府社团管理部门注册,并且绝大多数都是有着共同兴趣爱好和社会需要的、相对固定的人群自发(P128)成立的松散型社会组织。

另外,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为新兴社会组织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成长平台,人们在网络上可以找到志同道合的朋友,加入感兴趣的组织。由于借助了网络,这些新兴社团组织在会员发展、组织动员、活动创意、活动成效等方面都非常灵活便捷。社会的发展演变、社会文化的碰撞交融,再加上网络技术的支持,为更多的年轻人提供了一个沟通思想、展现个性的空间。因此,在富于激情、创意和挑战的青年们的自发行动中,这类兴趣型民间组织蓬勃兴起,且种类繁多,如车迷俱乐部、户外运动俱乐部、硕博俱乐部、都市白领交友俱乐部等等。这类借助网络沟通与定期活动相结合的民间社团组织,大致是在2000年以后,尤其是在2003年以后大量涌现。对于这类兴趣型社团组织,就其发起方式上来讲,除了共同的兴趣爱好,更主要的是社团领袖的积极作用。只有领袖和骨干成员的大力推动,才会带动更多具有相同兴趣的人集聚在一起。比如动漫、歌迷、户外运动等兴趣型组织基本如此。就其特色来讲,这类兴趣型社团比较具有个性化色彩,尤其是社团领袖的个性色彩。这些领袖个性化生活方式的诉求是希望通过组织化的生存取向得以实现和满足的。通过这种组织化行为,他们不仅寻求群体的归属感和自我身份的认同,同时,他们还将具有相同归属感和认同感的人聚集起来,从中得到生活的乐趣。这些极具“草根”性格的兴趣型社团,往往会突破常规,搞一些如“捐献时问,分享快乐”、“黑暗派对”、“爆炸头派对”、“八分钟交友”、“每月少开一天车”等的“另类”活动。其活动基本遵循“参与靠兴趣、经费靠AA、活动靠奉献”的原则。目前,这类组织的总量已经相当庞大,甚至可以用“难以计数”来形容。涉及娱乐、交友、体育、电玩、旅游、车迷、环保、公益等诸多领域,几乎覆盖了年轻人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其实,这类兴趣型青年自组织的成长发展,也是青年自我发展、青年文化多元化培育的必然需求。青年自组织的社会参与,一方面说明自组织的发展已经到了一定的阶段,另一方面也说明社会的发展已经给予这些青年自组织培育、发展、成长的空间,以及对青年自组织所展现出的多元文化的宽容。无论是社区老年为主的娱乐性团体,还是以青年为主的这类兴趣型社团,都是以共同意愿、兴趣为前提的互益、联谊型组织,其核心是“重在兴趣”。

但是,有些基(P129)层政府部门却热衷于将这类社团组织培育成为社区事务的得力助手,“鼓励这些民间组织参与社区事务”,从而也造成了一些兴趣型社团与政府部门产生矛盾或冲突。虽然有些社团成员也愿意接受某些“任务型”活动,在“七一”、“八一”、国庆、春节期间,积极参加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举办的各种庆祝活动,一些会员还不顾年老体弱,不向政府伸手要钱,自费坐车前去进行文艺演出。但任务型活动所带有的约束感和责任感,还是没有自娱自乐地玩来得轻松、畅快。

3.网络空间:庶民狂欢的场所 全球性的信息化、网络化正改变着中国人的日常生活方式,互联网技术给人们生活、工作的各个层面带来了深刻的影响。互联网打破了传统交往的地域和时间限制,为人与人的交流提供了方便与可能,进而也促使有着共同兴趣、爱好及需要的网民自发地组建了各种网上社团。网络世界的再度分化和重组,衍生出一个完全不同于现实的虚拟的社会空间。这一网络空间已开始切实地改变着中国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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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传统的生活方式和人际交往模式。2002年的数据显示,因特网上有18000多个社团,它们以Usenet新闻组和无数邮件清单的形式存在。网络服务商还维护着另外2000个左右的社团,它们以网上论坛、俱乐部、特殊兴趣社团等形式存在①。但也有调研发现,目前网上社团的数量远远超过了2002年的统计数据,仅“西祠胡同”收录的网上社团数量就已经达到了2万个左右。由于互联网技术,为民众内隐的情绪和态度提供了一个理想的表达途径,从而能让人们真实地表达出自己的态度和情绪,为此,相应的网上社团也随之发展起来,数目繁多、种类丰富。这些网络社团是由拥有共同兴趣爱好的网民在互联网上以虚拟身份组建起来的,一般具有比较明确的宗旨,定期或不定期地在网上举行交流、筹款、组织活动。这类组织,可以虚拟身份,还可以任意按照自己的意愿登记注册,而不与其实际身份挂钩。由于加入和退出网上社团比较自由,社团会员的连带作用相对于现实社团更为强烈,入会会员会影响周围的人群加入社区,从而使网上社团规模迅速扩大。由于具有民间性而一般不拥有强制的惩罚手段,因此这类社团对于其成员的约束力比较低。因为是以虚拟身份加入,人们可以无所顾忌地自由表达自己的言论和想法,也很容易得到大批的支持者。所以,成员之间的相互影响比较大。

如今的网络社团有着公益型、兴趣型、交友型等许多类型,分别表达着网民们不同的意愿、爱好、期望。比如公益型社团,就是希望通过网络这一平台,能在愉悦快乐的同时,号召更多的人为他人和社会付出一份爱心,捐钱、捐物、捐时间。如“52义工”、“微笑图书室”等纯粹公益型社团,都是在具有公益精神的青年的努力下创立的。“捐献时间网”的发起人刘润,2005年5月,在自己的博客上发布了一篇《“捐献时间”计划简介》,抛出了自己有意打造一个类似于“时间超市”的网站计划,让需要时间的人和能够捐献时间的人在此匹配,倡导“捐献时间,分享快乐”。这一倡议立即得到众多网民的关注和支持。截至2007年2月,“已参与745名志愿者,共捐献4773小时,共使21651人受益”。网络空间之所以能得到如此迅速的发展,并能够将众多彼此不相识的人聚集到一起,除了共同的或相似的兴趣、爱好,更重要的是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初期的中国互联网网站多由专业的商业化公司所搭建,网民只能阅读经过多层过滤的内容,而无法自主发表意见和想法,更无法进行彼此间的互动交流。BBS的出现,给人们提供了一个允许放肆喧哗、激烈对抗的公共空间;而博客的出现,给人们提供了一个既可独自喃喃自语也可与人倾心畅谈的花园或书斋。正是这种网络空间改变了以往一对一的交往方式,使得参与其中的人数得到蓬勃发展,短短几年,中国的博客数量已经超过1600万。在网络时代到来之前,“草根性”的普通民众很少有登堂人室、走上“前台”的机会。而互联网为众多的普通人提供了一个可以充分表现自我、张扬个性的舞台,并让草根民众的力量得到前所未有的显示。所以,博客技术促成的是一次革命,它带来了一次真正发自草根力量的浪潮。博客是作为一种有着自身文化特质与传播模。式的公共平台而存在着。在这个平台上,博客写手们经历了一场从“传统专栏写作的博客化”到“柴米油盐的琐碎化”的转变。越来越多的普通网民将博客看作是私人(P131)日记本,每天记录或还原着自身的生存状态,并将自己生活中点点滴滴的喜怒哀乐保留下来。至此,博客在个人表达、人际互动、信息共享等方面已带来了一场革命。博客不仅仅是一个写字的空间,它还可以发布视频、音频等诸多形式的内容。2006年新浪推出了 ①

李磊、王名、沈恒超:《网上社团及其管理:NCK)新领域探讨》,《南京社会科学))2002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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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博客(也就是“播客”),是与博客捆绑在一起的。近年来,一种新型的网络工具“视客”又开始风行。人们可以把自己拍的视频短片上传到专门的网络平台,没有时间、地域的限制,你的观众可以遍天下。只要你有创意,有表现欲望,有拍摄创作的冲动,“视客”就能帮助你完成这一切。“视客”推动“自媒体”时代草根阶层的广泛参与,使娱乐与创造个性融为一体,将影视制作的神秘彻底打破,让影视变成了纯粹的娱乐。也正是在娱乐的名义之下,BBS、博客、播客、视客等网络空间中,正上演着一场由“草根性”的庶民百姓主演的精神狂欢。在这场狂欢中,由于部分源于对事物的共同兴趣和偏好而结成的有着很强的同质性网络群体,因彼此间的心理暗示和相互感染,常常会展现出其狂放不羁甚至过于极端的一面。2005年“超女”决赛时,分别拥戴不同歌手的“粉丝”们就在网络中组成了不同的群体,某些群体之间因为观点相异,在网络上摆开战场,相互间展开了一场肆意的攻击和谩骂。也有一些人,采取对原有的文本进行生活化解构和再创造的手法,以“恶搞”的娱乐形式,展现着一种反文化霸权的意识,颠覆着现有的文化格局。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就是胡戈的《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它把商业大片《无极》的故事背景由原来王朝皇宫改编为“圆环套圆环娱乐城”,并以当代“圆环套圆环娱乐城”的血案为母题,批评、颠覆、移置和篡改了原作的语义。其讽刺的矛头直指《无极》中的文化霸权,因为“资本集权同时也催生了文化霸权”①。这类恶搞型的创作不仅在智力博弈中将个性张扬到极致,还在模拟、效仿和反讽的再编码中示以反抗。胡戈就说:“不同年龄层次的人存在着文化冲突与文化代沟。比方说老一辈的人觉得一些老电影中的形象是不能改变的,但是年轻人就觉得这些电影只是一些文艺作品,形象就是虚拟的,可以拿来调侃。”②可见,博客已成为目前中国社会最集中的草根群落,“博客”在台湾被译作“部落格”,则充分体现了这种网络文化的民间性、边缘性和草根性。③所谓“草根”,往往与“民间的、原生态、个体的、普通的、平常心、真实、鲜活、混杂、叛逆、坚韧”等含义有(P132) 关,看似散漫无羁,但却生生不息,绵绵不绝,有着强大的凝聚力、生命力和独立性。

但是,博客的传播特性也决定了它既有个人性的一面,又有公共性的一面。从前面提到的公益型网络社团中就体现了其公共性的一面。人们在网络空间所进行的交流是超越时空的限制的,是一种“身体不在场”的信息互动。人们隐匿起真实的身份,以“陌生人”的身份介人,避免了现实的熟人社会的道德监督,责任感也随之而降低,而身处“无身份”群体之中,也更让网民平添了一股势不可挡且无所畏惧的群体力量。而这种力量又在群体之间不断强化着心理暗示,受到感染的人群不再有自己的思考和判断,有的只是一种舆情指向。②这种情况在突发事件或重大事件发生时尤为明显。它可以针对某一项重大事件生发出的压倒性的全正面或全负面的评论,也可将某个当事人、某类人加以圣贤化或妖魔化的描述。这群人,既包括慷慨激昂的“愤青”,也包括动辄就要“人肉搜索”的“网络暴民”。其中的“人肉搜索”手段,虽然极具暴力倾向,对当事人的惩罚是一种极具毁灭性的,但其也不失为一种“道德缺失”下的道德警诫。其结果虽然对虐猫女人⑧、辽宁女生④过于严酷,但同时也给“利益至上”、缺乏社会责任心的企业和企业家们注入了些许“道德的血液”。网络博客的公共性不仅表现在社会层面上,同时也表现在民主政治层面上。“网络民族主义”就是最突出的代表。在中国,这股网络民族主义的力量,不仅包括了对西方文化霸权的抵制,还包括从本民族出发,针对中国对内和涉外政策表达自己的立场等。中国的网络民族主义实质上就是一种在互联网上隐性或显性地表达民族主义情绪和思想、传播和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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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民族主义情绪和言论、基于民族主义心态而破坏和攻击他国网站等行为。⑤其主体就是“愤青”。所谓“愤青”,顾名思义就是愤怒的青年。他们自称“粪青”、“粪粪”和“FQ”,通过在论坛、讨论组、博客、个人主页上发表着怒火冲天、声讨谩骂的文字,甚至以黑客等形式宣泄着其民族主义的情绪。P133

虽然历史原因使得中国的民间组织大多具有政府背景,过重的“官方”痕迹、政府意志和“组织”动员,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民间组织的道德感召力,阻碍了其良性发育,导致了其社会功能与社会影响的弱化,造成了民间表达的不畅。但是,生发于民间的草根性民间社团组织,无论是公益型、兴趣型的,还是网络虚拟型的,都对促进社会的发育起着重要的作用。这些民间组织既可“在进行自我表达时,有可能使国家与原子状态下的民众形成一种沟通”,也可“为社会成员提供参与社会公共生活的机会”,还“有可能使其成员遵循组织所奉行的价值与规范”。总之,这些社团组织通过其作用的发挥,正在成为社会发育的一种孵化器。

李建华主编.伦理学与公共事务.湖南人民出版社,2009.06.

草根组织的魅力型领导研究——以全国首家无偿鲜血志愿者协会为例 郭道久 张月

一、问题的提出与理论选择

20世纪90年中期代以来,当代中国迎来一个NGO的发展高峰。与80年代行业协会、基金会发展迅速不同的是,这一时期各种自下而上的纯社会性组织比较活跃,数量也日益增多。对各种形态的NGO来说,一个共同点是组织的发展离不开强有力的领导者,那么,这些领导是依靠什么驾驭组织的呢?正如德鲁克所说:NGO在运作管理不靠利润驱动,而凭借宗旨凝聚和引导,这就向管理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依靠领导魅力,更要依靠组织的凝聚力和宗旨①。由于不同NGO在“官民二重性”问题上的差异,决定了它们在领导的产生以及领导者实际依靠的资源等方面有较明显差异,除了德鲁克强调的领导魅力、组织的凝聚力和宗旨之外,对那些行政化色彩较强的组织而言,主要领导资源是权力,或者笼统地称为政治资源,比如人民团体;而那些与政府部门联系紧密的行业协会、基金会等组织,其领导者对政治资源的依赖程度也比较高;除此之外,那些自下而上产生的NGO,则不具备这些政治资源,其领导者依赖的资源则比较符合德鲁克的观点。从清华大学NGO研究所的调查情况看,这类组织的领导者大多是民间的精英人物②。他们往往既是组织的领导者,也是组织的创始人,而他们建立和引导组织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就是自身不同寻常的魅力,本文将其称为草根组织的魅力型领导。

“草根”一词的基本含义是乡村地区、基层、基础、群众等,它起源于200美国,但最初并不具有这样的含义。NGO作为一个国际通行的概念,强调组织的“非政府”性质,它实际已经可以涵盖那些来源于基层的、主要服务于社会公众的、非政府的组织;或者在某种情况下,为了强调这种组织与那些范围较大、影 ①

王名:《非营利组织管理概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6l页。

王名:《中国非政府公共部门》,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8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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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广泛、层次较高的组织的区别,可以使用草根组织这个概念。但在当今中国,NGO这个概念的外延比较广泛,政治性较强的人民团体、与政府联系紧密的行业协会都属于NGO,它与本文研究的那些产生于基层社会、自下而上活动的组织是包含关系,所以,用NGO概念指称本文的研究对象过于宽泛。所以,本文选择草根组织的概念,一方面强调这种组织的整体归属是NGO,同时又要突出它们来源于基层,是自下而上活动的非政府组织。本文的研究对象——三明市无偿献血志愿者协会,是一个经过登记注册的草根组织,不过,从研究对象上讲,那些没有经过登记注册的组织也应该包含在内,因为它们确实存在并发挥着积极作用,而且它们中也广泛存在魅力型领导现象。

如何解释草根组织中广泛存在的魅力型领导现象呢?本文选择的是魅力型领导理论,这是一个由韦伯提出,经由豪斯等人发展的领导科学理论。“魅力”是指领导者对下属的一种天然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魅力型领导往往意味

着这种领导者对于他人有着重大的影响力。豪斯认为魅力型领导有三种个人特征,即高度自信、支配他人的倾向和对自己的信念坚定不移。豪斯发现魅力型领导者有4种共同的能力:有远大目标和理想;明确地对下级讲清这种目标和理想,并使之认同;对理想的贯彻始终和执著追求;知道自己的力量并善于利用这种力量。豪斯还对魅力型领导进行了详细分解,从领导效果的角度来确定魅力型领导是如何形成的。他提出的魅力效果包括:团队成员信任领导者信念的正确性;团队成员的信念与领导者的信念具有相似性;对领导者毫无疑问地接受;敬爱领导者;愿意服从领导者;认同并效仿领导者;与团队成员或使命的执行者有情感上的联系;团队成员的目标被提高;团队成员感到他们能完成使命或对使命的完成有所贡献②。魅力型领导理论揭示了魅力型领导的基本内涵、行为特征以及效能等关键问题,这对于揭示草根组织魅力型领导的形成原因、基本要素、对组织的积极影响以及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等问题具有重要指导作用。本文通过对中国首家无偿献血志愿者协会及其会长林瑞班——一个魅力型领导的分析,尝试解释上述问题。

二、案例简介

1998年5月9日,全国首家群众自发组织的三明市无偿献血志愿者协会正式成立,在全国开创了用志愿者形式推动无偿献血事业的先河。这个经过民政局核批的民间社会团体,规模大、人数多、跨行业、时间长,在创始人林瑞班的领导下,有序地开展无偿献血活动,不求回报,不计得失,现已闻名省内外。他们虽然年龄、性别和职业不同,但目标相同:奉献爱心,输送热血,抢救垂危伤病员,帮助医生从死神手里夺回一条条生命。2004年以来,三明市的临床用血已完全来源于无偿献血。2004年10月21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的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大会上,福建省三明市无偿献血志愿者协会及她的创立者林瑞班,同时荣获卫生部、中国红十字会授予的“全国无偿献血促进奖”,这是中国无偿献血的最高奖。2008年5月11日,北京奥运圣火在福州传递,拥有“献血英雄”称号的林瑞班在鲜红的“热血”与火红的“圣火”间,谱写了一曲激动人心的红色礼赞。十几年来,林瑞班用大部分的业余时间开展无偿献血活动,现已累计无偿献血93800毫升。他还经常奔波于捐献骨髓、敬老助残、捐资助学、环境保护、拥军优属、社区服务等公益事业活动,感动、带动、发动了国内外千千万万的人们参与公益事业,先后获得“全国十大社会公益之星”、“中华慈善奖”、“全 ①②

董临萍、张文贤:《国外组织情境下魅力型领导理论研究探析》,《外国经济与管理》2006年第11期。 常健:《现代领导科学》,天津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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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中国优秀青年志愿者”、“福建省优秀共产党员”、“福建青年五四奖章”、“福建省十大杰出青年”、“福建省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八闽慈善奖”等荣誉;协会先后被授予“全国无偿献血促进奖”、“福建省无偿献血促进奖”、“福建省青年志愿者十大标兵队”等荣誉称号;他的一家被授予“全国五好文明家庭标兵户”荣誉称号;新华社、人民日报、央视国际、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等中央、省、市几十家新闻媒体报道了他的先进事迹。由于林瑞班的影响,无偿献血志愿者协会这一草根组织在没有任何物质奖励的情况下,依然吸引着无数的爱心人士加入其中。与此同时,各地的无偿献血志愿者协会也如雨后春笋,茁壮成长起来。

三、草根组织魅力型领导的产生原因

三明市无偿献血志愿者协会之所以能够出现并迅速发展,在无偿献血方面为社会作出重要贡献,与林瑞班这个领导者是分不开的,而他并不是中国社会传统的“领导”,既不是政府官员,也不是社会名流和富有阶层,那么他是如何建立一个草根组织并领导这个组织走向成功的呢,或者说他为什么会成为一名魅力型领导?限于对NGO的了解程度等原因,一段时间内不少在NGO工作的人,都认为其挑战要小于政府部门和企业,只要具备一定的做事能力就行了,但是,随着NGO的不断发展,现在大多数人都已经意识到仅仅有热心做好事是不够的,从事NGO工作面临的挑战更大,尤其是其领导者,必须有很高的素质和能力,能够随时调整战略,以适应环境的变化,否则就会面临淘汰的危险。从林瑞班的案例中,我们看到,草根组织魅力型领导产生于组织本身的特殊性、特定的外部环境以及社会需求等因素。

首先,从组织的发展进程看,它是从“一个人”到“一个组织”过程。这是魅力型领导诞生的基础。1995年5月,林瑞班开始了个人第一次献血,但在十几次的无偿献血后,他感觉到仅靠个人的力量十分有限,需要动员更多的人来参与。1997年8月,他开始联系无偿献血的热心人,用业余时间来筹备组建三明市无偿献血志愿者协会。在他们的带动下,1997年三明市无偿献血人数首次突破千人大关。1998年5月9日,全国首家群众自发组织的三明市无偿献血志愿者协会正式成立,林瑞班也当选为会长。可以说,协会是在林瑞班的努力下产生的。从一个人单独行动到组织众多人共同行动,这是众多草根组织共同的发展之路。社会公益事业需要有志之士开拓荒原,以奉献精神推动良好的社会氛围。在这个过程中,开拓者无论在经历见识、知识技术、活动能力、社会影响等各方面都具有一定的优势,成为组织的领导者也是顺理成章的,而他们所依赖的资源优势决定了他们往往是魅力型的领导。

其次,从组织的特殊性来看,草根组织容易产生魅力型领导。萨拉蒙认为,非营利组织具有非营利性、民间性、正规性、志愿性、公益性等特征,而三明市无偿献血志愿者协会这类草根组织是当前中国各种类型的社会组织中较符合上述特征的。协会不是某个政府部门“授意”下建立,除必要的业务指导部门和登记注册之外,其活动具有独立性;林瑞班本人既不是在任或离退休的政府官员,也不是影响广泛的社会知名人士,而是一般的工作人员;这就决定了该组织不可能享有政治性资源,对组织的领导者来说,其职位并不意味着相应的权力。协会是纯粹公益性的,无偿献血并不能给组织的成员带来任何利润,领导者也不具备进行经济激励的条件。这些因素决定了草根组织的领导必然不同于政府和企业的领导者,他们需要用某种崇高的目标和宗旨来凝聚成员、高尚的道德品行和人格魅力来吸引成员,而不可能强制性支配或以经济利益诱导成员,所以,草根组织呼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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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魅力型领导。

再次,从当前中国草根组织所处的外部环境看,魅力型领导的产生也具有某种必然性。韦伯曾指出,魅力型领导的魅力和人格容易产生于特定的环境,如“精神、自然、经济、伦理、宗教、政治危机之时”。当前中国的草根组织所处的特定外部环境就是社会转型,从而产生了各种社会需求。这具体体现为两个方面:一是政府在公共管理和服务方面存在一定的“失灵”,主要是供需矛盾。在政府部门没有精力全面管理和提供无偿献血服务的情况下,需要有社会组织来专门从事这项工作,协会就是在这种特定的背景下诞生的。二是社会公众的“茫然”状态。对多数社会公众来说,对无偿献血等社会公益事业是完全陌生的,基本处于茫然状态,这就需要有少数社会精英发挥宣传、组织、沟通、协调等作用,以公益精神服务社会。林瑞班就是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推动无偿献血这项公益事业,将无数有着公益精神的人凝聚起来,而政府也需要这种公益事业,于是通过各种奖励形式来强化林瑞班及其协会,以达到“扩大”效应,更大程度地满足社会需求。在组织自身的需求以及政府的强化之下,草根组织便比较容易形成魅力十足的领导者。

四、草根组织魅力型领导的四要素

魅力型领导理论形成以来,在分析魅力型领导的行为方面主要有三种模型,即House模型、Bass模型、Conger和Kanungo模型,每一个模型所包含的变量不尽相同(见表一)。三种魅力型领导分析模式的主要研究对象是政府部门和企业的领导,而不是NGO。不可否认,三种组织形态的魅力型领导会具有某些共同的要素,但区另0也是有的。本文通过对林瑞班及其协会进行分析,在参考魅力型领导分析模型的基础上,尝试总结草根组织魅力型领导的四个要素,即价值观、个人角色塑造、组织能力及愿景规划。

(一)崇高的价值观

这里的价值观指的是个人和组织所追求的终极目标和宗旨,也即某种社会公益。草根组织往往具有明确的目标追求,是针对某种紧缺的社会公益而建立的,比如环保、扶贫、助残等,其背后则是普世性的价值观,如公平、正义等。草根组织的魅力型领导,首先需要为自身和组织树立崇高的价值观,以此来凝聚成员。崇高的价值观往往可以唤起社会公众心底沉睡的某种信念和追求,并在魅力型领导的召唤下聚集在草根组织的旗帜下,去实现这种价值追求。林瑞班和协会的基本信念就是挽救他人的生命,这无疑是一种崇高的价值观:自己献出的热血在关键时刻能够挽救生命,有什么比这个更神圣、更崇高。对自己和协会的献血事业,林瑞班始终无限热衷,无论面对什么困难、取得多少成绩,都矢志不渝,努力践行为社会为公众服务的承诺。他坚定的信念和全身心的投入,逐渐对身边的亲人、周围熟悉的人乃至社会大众产生强大的感染力,激励他们投入到无偿献血的公益事业中,实现他们共同的信念。比如,林瑞班的爱人就是“因为他热心,有爱心,有爱心的人值得依托”而嫁给他的,而在他们特殊的“献血婚礼”上,这种爱心和崇高精神感染了他的姐姐、伴郎、伴娘、所有的亲朋好友乃至婚礼现场的索不相识的每一个人,他们纷纷以献血的方式表达祝福、支持无偿献血事业。林瑞班正是以崇高的价值观凝聚着一个充满爱心的草根组织,而这种崇高的价值观,也是他人格魅力最核心的内容。

(二)个人榜样角色塑造 ①

[美]伯克利、劳斯:《公共管理的技巧》,丁煌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29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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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House、Bass、Conger和Kanungo三种魅力型领导模型中,都特别强调领导者个人的行为特征所赋予其某种魅力,House强调领导者的“角色模拟”和“形象塑造”,Bass强调领导者“树立角色榜样”,Conger和Kanun.go则强调魅力型领导者要“展示非常规行为”和“行为方式富有表现力”(见前表一)。对草根组织的领导者来说,以实际行动践行组织的使命和价值追求,成功塑造个人榜样角色,是其成为魅力型领导的基本条件。林瑞班无疑是这样一个具有魅力的角色。在无偿献血方面,他不仅首当其冲,还通过自己的努力让无偿献血事业发展起来。截止2008年9月,他已无偿献血83次,累计献血93800毫升,是福建省“献血冠军”;他亲自上街示范,使市民消除对献血恐惧,认识到无偿献血是造福社会、有益身心的好事,在社会中形成无偿献血的氛围;他用“无偿献血者”的网名在网络上宣传无偿献血,创办个人网站“爱心献血屋”吸引社会公众,发起首次 “网络宣传献血捐髓全国行”活动;他痴心于无偿献血事业,虚心“取经”,利用出差机会求教专家,利用下班时间走访联络献血志愿者,利用一切机会宣传无偿献血。除了无偿献血,他积极参与报名捐献造血干细胞基因库、“中华骨髓库”活动,报名捐献器官、遗体,资助特困儿童的学业,向洪灾、地震灾区和“希望工程”等捐款„„林瑞班的努力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他和协会获得的各种荣誉证明了这一点。正是他的榜样角色感动了无数人,也带动了无数的追随者,这种强烈的影响力与号召力使得他和协会的追求得到人们的认同,随之而来的是爱心事业的不断发展。

(三)卓越的组织能力

草根组织的领导者的对象是热心参与者和志愿工作者,他们之间不存在政府部门和企业那样的上下级关系,领导者也无法依靠权力和经济利益作为管理手段,这种以民主为核心的管理方式对领导者的组织协调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卓越的组织能力和高超的技巧是维系组织的纽带。从这个角度讲,卓越的组织能力也是魅力型领导的重要组成要素,正是凭借这种能力,领导者实现了对组织的掌控并较容易地实现组织的目标,领导者的人格魅力也因此得到升华。无偿献血志愿者协会纯粹是志愿者之间的联合,其志愿性决定了他的领导者要倾向于人员导向型,即关键是把志愿者组织起来,因此,领导者必须解决好诸如咨询、人员规划、动员志愿者的积极性、组建团队以及管理冲突和变革等方面的问题。这实际是对领导者组织能力的考验。林瑞班在组织志愿者和管理协会方面展现出高超的技术和卓越的能力。比如,为了便利有序地开展无偿献血活动,他按血型将会员分成四大组,再十人一小组,设一个组长,以小组为单位开展活动,并将会员情况登记造册,编制成会员联络簿,遇到血液需求,特别是特殊血型的需求,便可按图索骥,招之即来,来后即献。为了激励更多的爱心人士加入到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他提出了对无偿献血量累计达1000、2000、3000、4000、6000、8000、10000毫升的会员分别授予“一至五星级优秀会员”、“特别杰出会员”、“终生荣誉会员”,起到很好的激励作用。卓越的组织能力不仅有利于提高协会的活动效率、为协会的发展提供保证,更使林瑞班的个人能力和魅力得到充分展示,使他得到更广泛的承认和拥戴,以一个魅力型领导带领协会创造一个又一个的爱心神话。 (四)清晰的愿景规划

草根组织的领导应该是未来取向的,他需要对组织的未来以及他们所追求的事业的前景有明确的分析判断,能够感知到事物现行运行方式与可能的或应该的运行方式之间的差距,能够认识到现存秩序的缺陷,并能够提出如何克服这些缺陷的令人兴奋的设想。简单地说,他必须让跟随者看到希望,并对自己的信念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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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不移。对草根组织来说,这种自愿的、无物质回报的投入如果不能换来精神回报(信念的实现等),是很难维系下去的,领导者需要为组织勾勒出清晰而理想的愿景,作为激励组织前进的动力。同时,在组织的发展过程中,这种愿景要能够逐步得到实现。草根组织领导的这种能力能够增加组织成员对他的信任,增强“跟随”的信心。从自己献血到组织大家献血,从“一个人”到“一个组织”,林瑞班准确把握了无偿献血的社会需求与社会公众的爱心之间的契合点,清楚地告诉大家,组建无偿献血志愿者协会可以将个人的爱心最大限度释放,也可以使社会对血液的需求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这样一种清晰的愿景,让更多人站到了林瑞班的无偿献血大旗之下,而事实也一步步证明,这种信任是正确的。在协会的影响带动下,三明市无偿献血记录一次次被刷新:1999年参与无偿献血者突破万人大关;1998年至2004年平均每年都有近2万人次参加;2004年以来,三明市医疗临床用m100%来自志愿者捐献;协会个人会员从最初的8人发展到近千人,拥有了一支600多人的无偿献血应急队,建立了120多人参加的三明市稀有血型捐献者名库,会员中累计无偿献血1000毫升以上的有300多人;在协会成立10周年,中国红十字会会长彭佩云专门为协会题词:“捐血救人,造福社会”。这一切表明,林瑞班为协会描绘的愿景正在逐步实现,献血者的爱心和精神价值正在向全国、全世界传播。而且,作为一个草根组织,协会得到党和政府的认可,这为协会今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从给自己和成员一个清晰的愿景到逐步实现之,草根组织的领导者在这个过程中证明自己是值得信赖和追随的,在成功增强组织的凝聚力的同时也增加了个人魅力,将魅力型领导的内涵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五、结论与讨论

通过对林瑞班及其协会的分析,我们看到,在当代中国,草根组织中产生魅力型领导具有其合理性。这是其一。草根组织由于是纯粹社会性的组织,利用社会资源提供公益服务,政治权力和经济利益因素不能成为组织领导的主要资源,所以,草根组织的领导者需要在权力和经济利益之外寻求新的依赖资源,而个人魅力就是这样一种重要而有效的资源,它可以使草根组织的成员和志愿者与领导者产生共鸣,进而接受并追随领导者。领导者的魅力发挥着提高组织凝聚力、联结组织成员纽带的作用,从而使草根组织有更大的动力和能力去追求公益理想、完成使命。另外,当前中国的草根组织多数都是由少数社会精英一手创建起来的,而创建者一般又是领导者,这个进程是魅力型领导的产生重要因素。其二,从草根组织的发展角度,魅力型领导具有一定的必要性,他们对组织本身、乃至当前中国组织整体的发展都是有益的,至少在当前一段时间内,我们应该着力培养魅力型领导。魅力型领导理论认为魅力型领导在特殊时期更能发挥作用,这与草根组织目前的处境是吻合的。当前中国的NGO还处于初发阶段,而许多草根组织还处于“无名无分”的黑户状态,但它们之所以存在,一方面是存在社会需求,另一方面与少数有识之士的辛勤耕耘也是分不开的,而这些有识之士往往扮演着聚集在他周围的理想追随者的魅力型领导的角色。从这个角度讲,肯定魅力型领导实际是给社会公益的“先进者”一个实现自己价值追求的机会、给众多处于“地下”或“半正规”状态的草根组织寻找一个出路。虽然不能肯定魅力型领导一定能够解决草根组织面临的诸如合法性基础缺失、运行机制不完善、志愿者紧缺、人员专业化程度较低等问题,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大量魅力型领导的存在将使处于探索阶段的中国草根组织的发展前景更光明。魅力型领导对草根组织的发展有积极作用,但他同样也可能产生消极影响,对此我们也要有足够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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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草根组织的魅力型领导是否会演变为“专制家长”

魅力型领导理论一直对领导的强势和专制可能存有疑虑。的确,魅力型领导因为其非凡魅力而比较容易获得普遍服从,从而可能对领导心理产生影响,导致领导者自我陶醉、“唯我独尊”,组织成员“唯命是从”。这种危险对草根组织依然存在。虽然权力和经济利益等专制倾向的诱导因素没有政府和企业那样显著,但NGO本身就存在家长作风的缺陷,况且草根组织还较广泛存在组织不健全、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一些组织的创办者将组织视为个人的“私有财产”,这些都是“家长制”、“一言堂”的潜在因素。所以,如果对家长制倾向没有足够的认识,草根组织的魅力型领导较容易演变为专制家长;或者魅力型领导对“家长制”有主观意识,主动谋取,在魅力光环的掩饰下,是比较容易实现的。在草根组织的魅力型领导与“专制家长”存在某种关联、很难明确区分出界限的情况下,魅力型领导的价值观、个人行为等就尤为重要,具有崇高价值观、践行组织使命、严格约束自己的魅力型领导可以组织,但其专制家长倾向也能够毁灭组织。 (二)草根组织魅力型领导的持续性问题

对众多草根组织的魅力型领导来说,都存在一个从公益理想的追求者到组织的创建者,再到魅力型领导的过程。一般来说,在魅力型领导的带领下,组织都能获得较好的发展,但问题是,一旦魅力型领导离开组织会产生什么后果,组织还能持续下去吗?现实中曾经发生过NGO的领导离开后,组织很快就衰落下去,甚至消亡的现象。在当前草根组织还处于初发阶段,领导者还全力为组织谋发展的情况下,这个问题还不突出,但由于各种原因,领导者总有退出舞台的时候,即使是坚定的公益理想追求者,也还有生命周期限制,所以,后魅力型领导时期草根组织的发展问题是存在的。可能的考虑包括培育新的魅力型领导、转变领导类型等,但需要避免的现象是,魅力型领导在组织就在,魅力型领导离开组织就衰落甚至消亡。

三、新加坡的“草根组织”——社会基层组织建设

新加坡的社会基层组织也叫“草根组织”,这个叫法还有一段故事。19肋年夏天,《南洋商报》的记者应邀回答日本朋友关于人民行动党在新加坡能够长期执政的秘密和诀窍是什么?记者说出了这样一番道理。他说,新加坡人民行动党所以能够在新加坡长期执政和掌权,是因为这个党能够同广大人民群众保持最密切的联系,能经常倾听群众的心声,并把群众的意见体现在方针政策上。他把人民行动党及其领导的政府比作一棵茁壮的小草,把人民群众比作沃土,那么,社会基层的群众组织就是草根。所以,新加坡的党和政府就是靠“沃土里的草根吸收营养而成活的”。靠社会基层组织建立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所以能够长盛不衰。后来新加坡人就干脆把社会基层组织幽默地叫草根组织”了。它的寓意是,社会基层组织搞得好,党、政、群联系的渠道才能畅通无阻,才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党和政府制定的方针政策才能确保正确无误,切合实际,党和国家政权才能长盛不衰,经济才能迅速发展,社会才能快速进步,人民生活才能美( P112) SINGAPORE满和幸福。新加坡的社会基层组织主要有公民咨询委员会、人民协会、运营委员会以及居民委员会。论其性质,人民协会是半官方组织;其他组织是人民协会的下属组织。下面简述它们的管理情况:1.公民咨询委员会。公民咨询委员会的前身是一个叫作“欢迎委员会”的组织。1963年,人民行动党在大选中获得胜利,得到53个席位中的37个席位,能够继续执政。但是,它的反对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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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社会主义阵线也获得13个席位。这件事对李光耀震动很大,也是个提醒。他认为这说明人民行动党与选民的联系还不够密切和经常。当李光耀到各个选区视察时,各选区的人民行动党员,组织一个叫“欢迎委员会”来安扫[人民行动党领导人的活动。李光耀受到启发,立即建议把欢迎委员会改成为与选民经常沟通的常设机构,起名就叫公民咨询委员会。这便是公民咨询委员会的来历。根据公民咨询委员会的章程,这个咨询委员会的任务如下:;第一;促进种族和谐安定,’和邻睦里。还负责改善各选区的设备,协助政府推行全国性运动,挖掘培养有潜质的人才,在政府与居民间,起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沟通作用。第二,它还负责协调与人民协会和居民委员会的关系。公民咨询委员会的成员,大都是中小企业的业主、商人或商店的老板等实业界领袖,在社会影响很大,委员中也有不少马来族和印度族实力派人士,所以由他们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影响和号召力很大。李光耀把他们组织在自己的周围,就是为了加强党和政府的影响力。·几十年来,公民咨询委员会一直是人民行动党和它领导的政府的重要支柱之一。这个委员会的经费来源主要靠募捐。从1980年到1985年,它一共拨出240万新元作为奖学金和助学金,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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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眼中的世界名城帮助有困难的学生;又拿出120万元帮助遭到天灾人祸的居民。2.人民协会。人民协会是根据新加坡议会的法令于Ⅱ960年7月1日正式成立的。它是新加坡最大的基层群众组织。根据国家法令,人民协会的主席由政府总理兼任。人民协会前30年的主席一直是前政府总理李光耀,现任主席是现在的政府总理吴作栋,副主席则是外交部长黄根成先生。人民协会的任务是沟通政府与基层群众的联系,促进人民团结、种族和谐与社会进步。人民协会群众基础广泛,分工细密,工作细致,考虑周到,深受群众的欢迎。例如,民众联络所就是它的一个下属组织。这个所为老、中、青年和少年儿童提供了各具特点的文化娱乐设施。为他们经常举办武术、拳击、烹饪、绣花、健身操、太极拳等活动。联络所组建了管乐队、军乐队、舞蹈队、话剧团。这些组织经常为群众表演,还经常举办各种展览。寓乐于教,宣传党的方针和政策。当政府的组屋政策取得巨大成功,广大居民搬进组屋以后,民众联络所就搬进组屋的最底层,并把它建成现代化的大型文化娱乐场所。’这里的设施非常先进和现代化。它设有电脑室、隔音室、壁球场、舞蹈室、健身室和多功能礼堂,有的甚至有冲浪游泳馆。人们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设施几乎应有尽有。所以它对各阶层的群众具有巨大的吸引力,使活动具有真正的群众性和广泛性。椐统计,每年来这里参加各种活动的人超过枷万人次,平均每个新加坡人都到这里活动过两次。这是一个很大的数字。民众联络所为各个年龄段的人的特点和需要考虑得很周到。他们对老年人不叫老人,而称为“乐龄”。人民协会有个专门为老年人服务的组织,取名叫“乐龄委员会”。“乐龄”这个名词赋予老年以积极、乐观的含义。它的意思就是说,人到了五、六十岁,不应该像从前那样干了,应该退下来,去享受晚年即一种全新的幸福而快乐的生活。这样的解释,老人们都很高兴。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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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是世界上老年化最快的国家之一。现在,每14个新加坡人中就有一个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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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人。有人预测,到2030年,将每4人中就有一个老年人。为了应付老年化的挑战,新加坡人民协会及其民众联络所,自觉地担负起做老年人服务和研究的重担。“乐龄俱乐部”就是他们在服务和研究工作中的一个创造。乐龄俱乐部的建立过程是这样的。1978年,新加坡加冷地区的民众联络所首先创办了一个专门为老年人服务的场所,为老年人提供文化、教育、体育和社交等方面的服务,让他们在这里进行保龄球和太极拳,交谊舞,还有门球、气功和唱歌等活动。除此以外,有时还请他们参力口民防训练活动和讲华语活动,有意提高他们的社会参予意识。他们感到很高兴,因为他们感到受到了尊重和信任。老年人对这样的活动反映很好。新加坡党和国家领导人完全支持和充分肯定加冷地区民众联络所的经验。于是,乐龄俱乐部就在新加坡蓬蓬勃勃地发展起来了。后来,这种俱乐部愈办愈多,越办越好,活动内容越来越丰富多彩,形式也越来越生动活泼和富有创意,越来越受老年人的欢迎。例如,1986年11月,有的俱乐部开展了一个主题名为“你即使到了55岁或60岁,生活仍然璀璨”的活动。通过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使老年人从思想上认识到退休年龄并不意味着“无用”,而是意味着开始一种美好的、有意义的崭新的生活,而焕发出一种特别意义的“青春”。由于这种乐龄俱乐部办得好,深受广大老年人的欢迎,参加俱乐部活动的老年人越来越多。到1990年,新加坡人民协会就成立了75个乐龄俱乐部,会员超过8万人,占当时全国老年人数的三分之一。为了更好地做好老年工作,在人民协会的基础上,新加坡还成立了全国性的“乐龄委员会”,专门研究和解决更深层次的老年人问题。这个委员会分为经济保障组、就业小组、社会融人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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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眼中的世界名城SINGAPORE组、住房小组、健康护理组和社会和谐组等。其中,住房组的措施和办法尤其引起社会的兴趣和关注。在乐龄委员会住房小组的努力工作下,新加坡住房发展局在1998年就推出了“乐龄公寓制度”。这种公寓一般都是高层板楼,产型比较单一,每套面积为35-50平方米。房屋的结构和设备充分考虑到了老年人的生理、心理及其生活特点,非常适合老年人的需要因而很受老年人的欢迎。这种公寓的特点,一点一滴都渗透着他们对老年人的爱心。这种公寓只有55岁的老人或离婚、丧偶的单身老人才有资格申请c这种房屋的产权一般是30年,特殊情况可以延长10年。但是,它的产权不能转让,老人去世后,由住房局收购。人民协会自然不会忘记另一个重要群体即青少年。因为他们是社会更为重要的新生力量。人民协会根据青少年的特点,为他们安排了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寓乐于教,扩大他们的视野,陶冶他们的情操,引导他们积极健康的生活。以便使各族青年广泛接触,沟通思想,交流感情,增进团结,使他们更进一步融合。此外,他们还建立了类似兴趣小组之类的组织,发掘和培养有各个方面特殊才能的人,并经常开展活动。成绩特别突出的,给予奖劢。人民协会还特别关心新加坡大龄青年的婚恋问题。随着新加坡现代化建设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不少青年在婚恋观上呈现西化的倾向。主要表现是追求个人享乐而未婚同居、同性恋和性问题的轻率和混乱。这种情况如果任其发展下去,不但使社会风气日下,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也会产生不利的影响。人民协会在对青年进行思想教育的同时,专门成立了一个大龄青年社交促进组。专门为大龄青年牵线搭桥,给他们当红娘。帮他们在正确的婚恋观指导下,解决他们的婚姻问题。为他们举行丰富多彩的文体和交谊活动,如迪斯科舞会,自由餐兼时装表演,教育讲座兼讨论会等等。使青年们加深了了解,增进了友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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谊。到1987年,已有89个人民协会和民众联络所成立了青年社交促进组。有2万多青年通过这里的活动找到了如意伴侣,解决了婚姻问题。人民协会自然也忘不了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问题,也经常为他们呕心沥血。他们也为6—14岁的少年和儿童成立了“少年儿童俱乐部”,向他们提供适合他们身心健康特点的文体娱乐活动,促进了他们的健康成长,使他们长大以后,成为国家的栋梁。3.运营委员会。人民行动党及其所领导的政府为了推动社区中心的居民自治,于1964年底,又在社区创建了运营委员会的组织。人民行动党和新加坡政府成立运营委员会的目的如下:第一,利用运营委员会加强人民行动党在居民中的工作。让不同种族和有不同意见的居民解除心理戒备,共同推动社区的工作。’‘第二,利用居民自治的方式,让居民负担起部分活动经费。第三,让居民群众通过运营委员会了解人民行动党的方针和政策,使其成为党和政府之间的联系纽带和桥梁。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运营委员会的任务和活动内容如下:首先是推动社区中心活动计划的执行。其次是发动居民参加运营委员会的各项活动。再次是协助人民协会开展社会工作。最后是把居民的愿望和要求反映给人民协会,同时把党和政府的政策提供给居民。运营委员会的组织原则是按居民的人口比例任命委员。一般按华人占76%,马来人占14%,印度人占8%,欧亚混血人占2%的比例分配。委员由居住社区中心的国会议员任命。它实质上与咨询委员会一样都是人民行动党设立在居民中的两个基层群众组织。自从设立了这两个组织以后,党和政府与各族群众的了解和沟通都大大加强了。促进了社会的安定和人民的团结。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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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眼中的世界名城4.居民委员会。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70年代后,新加坡的组屋政策取得巨大成就,大批居民住进了政府的组屋。这极大地解决了居民的居住困难,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和居住条件,同时也带来一系列的新的问题。组屋的分配办法是打破种族和地域界限分配住房,这样就使原来并不相识的家庭住在一个组屋里,使人们有生疏感。虽然这种组屋高大宽敞,设备先进齐全,但是也有弊端,即是,这种高楼组屋属于“封闭式”的建筑结构,虽然利于家庭生活的隐私,但是,却减少了彼此接触和沟通的机会并使之缺少连带意识和亲切感,也失去了过去那种生动活泼的人际感情。长此下去,必然会淡化社会基础的作用,也会弱化人民行动党、新加坡政府和群众的密切联系。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人民行动党和新加坡政府决定适应这种形势的需要,在社区组建居民委员会。认为这种居民委员会能够解决组屋所带来的种种弊端,重新把广大居民群众再沟通和联系起来,形成一种大家都认同的所谓社区精神。前总理李光耀对这种居民委员会给予高度的评价。他认为,在80年代,没有任何组织比居民委员会扮演更重要的角色。认为它能够把原本陌生的邻居集合在一起,沟通感情,加强新旧邻居之间的团结,培养共同的居民意识和睦邻精神。居民委员会还举办社会福利事业,负责防火防盗,教育失足青少年,协同警察维护社会治安等活动。但是,现在并非全体新加坡人都住进政府组屋。仍有少数人住在原来的房子里。所以联络所管理委员会并没有完全被居民委员会代替,而是两种组织并存。协同发挥作用。总之,新加坡的这几种社会基层组织彼此取长补短,相辅相成。共同发挥维护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的作用。新加坡众多的慈善机构是其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据新加坡政府统计,该国积极从事各种社会福利活动的社会团体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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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GAPOBE和民间组织共有313个。根据组织性质,这些机构可分为六大类:宗教团体、宗乡会馆、经济团体、社区组织、志愿组织以及各种基金会。本篇将以基金会为例来剖析新加坡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是如何开展各种社会福利和慈善活动的。新加坡所有的基金会几乎都是以从事社区服务、慈善及文教事业为主要宗旨的。按其资金来源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设有一笔本金,通过投资活动,把赚取的利润拿来资助特定的活动及事业;另一类是通过向公众筹募义款来开展慈善活动。在新加坡,以服务社会、捐助文教及慈善事业为宗旨的基金会最早出现于50年代初期。迄今为止,这类基金会一共有20多个,其中主要的有:李氏基金、陈延谦基金、邵氏基金、中华总商会基金、洪氏基金等。其中为新加坡社会作出最大贡献的要数李氏基金和邵氏基金。李氏基金成立于1952年。当时号称树胶大王的新加坡企业家李光前决定设立该基金,以便有组织、经常地拨款资助各种社会活动,接济贫民和孤寡老人,以及资助教育。40多年来该基金慷慨解囊、慈善济世,目前已成为新加坡最大的慈善基金之一,其资本总额超过1000万新元。该基金早期把慈善活动的重点放在教育事业上,这方面的开支约占其基金支出总额的70%。从肋年代起,教育方面的开支减少至50%左右。其他款项则用于资助文化艺术团体和救济贫困老人。邵氏基金于1957年10月注册成立,基金总额达1000万新元以上。近年来该基金每年都拨出15万新元的度岁金分发给3000名老人。据统计,从成立至1990年,该基金一共捐出1.5亿新元用于各种慈善事业,其中约60%捐助给教育及医药事业,15%捐助给社会服务,另15%捐给各种慈善福利团体。一些经济实力雄厚的社会团体,尤其是宗教团体和宗乡会馆,除了在一些重大的节日开展慈善活动外,还成立了许多专门 119

学者眼中的世界名城S1NGAlPC)1CE的慈善机构,为社会提供经常性服务。服务对象主要是残疾人、贫困老人、妇女与少年儿童。另外,还提供一般卫生、家庭和社会福利等方面的服务。·

赵文春 张振国著.瞩目新加坡.中国城市出版社,2004年01月第1版. 赵文春 张振国著.瞩目新加坡.中国城市出版社,2004年01月第1版.

李小江等著.身临“奇”境——性别、学问、人生.江苏人民出版社,2000年10月第1版.

个案11王行娟:一个妇女草根组织的生长

王行娟,女,研究员曾就职于中国青年报社、北京出版社,做过编辑和记者工作——但下述故事几乎全部发生在她退职离休以后:说她是编审,不如说她是作者;说她是作者,不如说她是组织者;说她是组织者,不如说她是身先士卒的活动者„„看她一头纯色白发,是一道风景,更是一面旗帜,十余年,无论风雨,一直不衰地飘扬在为女性谋利益的前沿队伍中。她写过《贺子珍的路》,主编了许多与妇女问题有关的著作,详见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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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次接待国内外朋友的来访,总要回答这样一个问题:你怎么想起去办一个民间的妇女研究组织的?的确,由我带头创办的北京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原名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妇女研究所)在我国各种妇女组织中,显得很不一般。她是一个典型的草根组织,没有任何官方的背景,甚至没有一个挂靠的单位,没有任何政府资金的资助,仅仅是凭着创办人的一腔热情,在女界朋友的大力支持下,就这样张罗起来了,居然存在了12个年头,而且似乎还有了一些发展,在中国这样一个条条块块领导的政治体制下,似乎是不可思议的事情,因而引起人们的好奇心,这是很自然的事情;但是要用三言两语把当初这个创意说清楚,也不是容易的事。因为对我来说,有一个很长的逐渐酝酿成熟的过程。我萌生起创办一个民间研究组织的愿望,最重要的一点是我的妇女意识从沉睡到觉醒。我是一个生长在旧社会,在新中国度过最好年华的知识女性。从解放初期就投身革命,直到1988年离休,在长达39年的革命生涯中,我完成了社会的角色,也完成了作为一个女人的家庭角色。应该说,我是个不错的干部,开始在南京新华日报,以后在中国青年报,最后在北京出版社,我都是尽心尽力地工作。我一向认为,我无论在哪一方面都不比男人差。在我身上,没有女人常具备的弱点:自卑、依赖、婆婆妈妈。我从来没有因满足于家庭的小日子而影响过工作。我是个实现了解放的妇女。所以,我可以关心国内外的大事,惟独不关心妇女,认为妇女工作就是街道小脚老太太们的事,与我无关。当然,在“文革”动乱的10年,我也感受过做女人的苦涩。我作为一个无官无职的普通干部,革命的烈火是烧不到我的身上,但我的丈夫在“文革”初期就被当做叛徒看管起来,我成了叛徒家属受到了连累,被抄家、被审问、被歧视。那一双双充满轻蔑、仇恨的目光,像一支支利箭刺伤我的心,我忿忿不乎,难道做妻子的要对丈夫的历史负责吗?即使丈夫有错,难道妻子要受株连吗?我又不是什么人的附属品。我感到传统的观念对女性的不公。

促使我关注到妇女问题的是社会的改革开放。20世纪80年代初,修改过的第二部《婚姻法》公布实施。离婚现象有了较大幅度的增加,“第三者插足”成了婚姻研究领域的热点。一些由于丈夫升官发财、移情别恋提出离婚而上访求助的女性,在北京最高法院门前相互结识,组成了“秦香莲”上访团,她们上书当时的党中央最高领导,要求政府出面干预,惩罚变心的“陈世美”。她们还打算到天安门游行,制造声势。在社会上,人们对新公布的《婚姻法》也议论颇多,有不少人认为,新《婚姻法》的有些条文过于超前,以感情作为婚姻的基础,感情破裂就可以离婚,正是导致离婚率高的一个重要原因。这些现象使我感到困惑,难道没有感情作基础可以维持婚姻吗?今日的女性难道还要走“秦香莲”的老路吗?我忍不住写了一篇小文章登在《新观察》杂志上,题目是:旷秦香莲”们要自强》,做个现代的女性,不要依附于婚姻,不要依附于男人。为此,我还邀请了两位好朋友陶春芳和楼静波,共同主编了《现代女性丛书》(四川人民出版社),展示现代女性应该如何对待婚姻、工作和生活。这是我国第一套通俗的大型女性丛书,共出了三批20多种。这套书受到了妇女的欢迎,有的多次加印,有几本还获得优秀图书奖。

1985年,我接受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的委托,筹备创办该会的会刊《婚姻与家庭》,并担任这个杂志的兼职副主(P239)编两年半。直到1987年6月,中央要求杂志的主编不能兼职才退出了编辑部。这两年半在《婚姻与家庭》杂志的工作,是我走进妇女,进一步了解妇女的关键时期,也是我进一步增长起妇女意识的关键时期。我从婚姻家庭这个切入点,进一步了解了新中国的妇女。我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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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解放的道路是与她们追求婚姻的解放联系在一起的。老一辈妇女运动的先驱,她们走上革命的道路很多是为了摆脱封建买卖婚姻的枷锁。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公布的第一部法律是《婚姻法》。这部法律的实施,使一大批妇女从包办、买卖婚姻的桎梏下解放出来,形成了第一个离婚高潮。正是这些摆脱了痛苦婚姻的妇女,怀着强烈的翻身感,成为解放后共产党政权最积极的支持者和拥护者。然而30多年过去了,第二部《婚姻法》的实施也有好几年了,一些妇女仍没有获得国家赋予她们的婚姻自由的权力。买卖婚姻、包办婚姻在一些农村依然盛行。拐卖妇女的现象屡禁不止。娃娃亲、童养媳、换亲这些在解放初期就已经消灭的陋习,又沉渣泛起。婚姻自由应包括结婚的自由和离婚的自由。20世纪80年代中期,由于过分强调家庭的稳定对社会稳定的作用,人为地规定了每年的离婚指标,出现了离婚难的现象,再加上受传统观念“离婚无好人、离婚不光彩”的影响,一些妇女难以解除不幸的婚姻。有个妇女先后去法院起诉了13次,因为丈夫的坚决反对,以及他动用他的权力网络加以阻止,她始终未能如愿。我至今还记得在《婚姻与家庭》杂志工作期间,接待过一位年过六旬女性的情形。她是20世纪40年代初投奔解放区的青年学生,参加革命后不久即被一位首长看中了,在组织的一再动员下结了婚。婚后两个人一直合不来,她多次要求离婚,都被丈夫拒绝了。这位大首长认为只有我休妻的权力,哪能被妻子给休了。他指示单位不给开离婚介绍信,使离婚的程序难以进行。她含着眼泪问道:“难道我就没有离婚的自由吗?这个婚姻像噩梦一样缠了我一辈子,难道只有死才能得到解脱吗?”她那绝望的眼神至今仍清晰地在我眼前出现,我受到强烈的震撼,这只是问题的一面,还有另一面是受到传统婚姻观念的毒害,有不少女性并不懂得享有婚姻的自由,而是成了不幸婚姻的殉葬品。有的人坚守从一而终的信条,对于已死亡的婚姻仍死死抱着不放,哪怕只剩下一个空名分。她们即使受尽虐待与摧残,也绝不走离婚的路。由此可见,即使具有实现婚姻自由的权利,妇女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1988年年初,是我从北京出版社的岗位上退下来的日子。离休以后的日子怎么过,摆在我面前有两种选择:一是继续我熟悉和热爱的写作。从1949年参加工作到离休,我一直做记者、编辑。从20世纪50年代起就出版了一些小册子,20世纪80年代初,又写了《贺子珍的路》,这是第一部写毛泽东与贺子珍之间感情关系的传记。书出版后获得社会的好评。出版这部著作的作家出版社的一位副老总对我说:“你以后写出一部传记,我们就替你出一部。”而当时的确有一些高层首长的夫人找到了我,她们看过我写的贺子珍后,希望我为她们立传。

在离休之后,从事人物传记今的写作,对一辈子从事文字工作的我来说

是轻车熟路,而且是名利双收的事,我的离休生活可以过得很悠闲也很充实。另一种选择是办一个民间妇女研究所,研究新时期的妇女问题。这后一个想法当时是如此让我着迷,简直是达到朝思暮想,难以放下的程度。当时社会发生了两件轰动妇女界的大事,第一件事是国务院在13个省市自治区开展优化劳动组合的试点工作。所谓优化劳动组合,就是实行经济制度转轨中厂矿企业改革用工制度,剥离富余人员。在试点中,已经出现了这样的苗头,被剥离的首当其冲者是女职工。全国妇联的机关刊物《中国妇女》敏锐地捕捉到这个热点,在刊物上开展了一个长达一年之久的大讨论:“1988:妇女的出路”。一些被优化下来的女职工也在这个讨论中谈了自己的苦恼:失去工作之后,有的受到婆婆的歧视,挨丈夫的打骂,有的甚至想跳河自杀。而社会上“妇女回家”的老调又重新被提了出来,当时有人估计,全国将剥离3000万职工,其中60%-70%是妇女。我忧虑地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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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妇女就业的权利将受到损害,她们的前景将会很艰难。今后,不仅在农村有七八千万贫困人口,其中大部分是女性;在城市中,还将会出现一大批穷困的失业女性,成为城市的新贫民阶层。她们会失去原有的经济地位,社会地位,甚至由此失去原有的家庭地位。这些妇女都将面临着如何适应社会环境的变化,跟上形势,重新寻找到自己位置的问题:

另外一个对我触动较大的事件是,在全国,各级党政机关从政的女性数量出现大幅度滑坡的局面。事件发生的导火线是1988年国家采取了领导干部任用差额选举的办法,大批的女领导干部就被差下去了,《中国妇女报》在这个时候,在第一版开辟专栏展开了广泛的讨论。一些男权中心的卫道土发表了很多谬论,攻击妇女从政是“母鸡司鸣”,重弹“女人是祸水”的老凋。我深深地感到,女性如果自己不出来呼吁、呐喊,解放后中国女性获得的政治参与权利可能会得而复失。我还看到,在妇女参政的问题上意见的分歧,反映了在现实生活中男女地位的不平等,要在社会上实现真正的男女平等,还需要做很多努力。随着社会改革的深入,妇女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新问题。这是建国后几十年以来没有遇到过的。为什么社会发展了,妇女问题却突出起来了?为什么社会的变革,要以妇女的牺牲作为代价?不仅身历其境的许多妇女感到困惑不解,就是一些长期从事妇女工作的干部,面对妇女们的提问、质疑?也往往难以应付。这是因为对这些新问题、新现象缺乏研究。在1988年,全国妇联还没有专门的妇女问题研究机构,惟一带研究字样的组织是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它由全国妇联主管,只研究婚姻问题,属于社团性质,主要是一批婚姻法学专家兼任主要职务,无编制,无经费,要开个会,搞一点调查研究都十分艰难。那个时候,民间的妇女组织真是风毛麟角,正规一点的妇女研究组织只有郑州大学李小江教授创立的妇女学研究中心。她们主要进行妇女学学科建设。我设想成立的研究所,主要是对改革开放中出现的妇女问题进行研究,并为有关决策单位提供咨询服务。我的这个想法得到了老伴的支持。那时他还没有离休,还在国家新闻出版局出版发行研究所工作,业余时间写作中国近现代出版通史-他说,你一生都听党的话,叫干什么就干什么,现在离休了,时间可以自由支配了,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吧,我相信你有这个能力实现自己的理想。以后,他就把大部分的家务都挑起来了,没让我为家务事分心费神,这个创意也得到了当时活跃在妇女界的一大批专家学者、报刊编辑记者的大力支持。

1988年2月7日,在我的家里,召开了一个座谈会,探讨成立一个民办妇女组织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参加座谈的有:魏章玲、楼舒波、胡静立、何立婴、邓捷,冯媛、王晓明、余燕莎、王淇、马丽珍、谢丽华、刘伯红、谭琛、候志明、郭艳秋、刘今秀等人,大家情绪高昂,积极支持创办一个民间妇女研究所,并出了很多好主意。讨论持续到中午,我煮了一大锅面条,用炸酱面招待大家,妇女所筹建组就在这个基础上成立了;在1988年10月妇女所成立的大会上,我曾讲到创办这个组织的初衷:在中国的历史上,妇女从来都是以弱者的形象出现,她们身上有着浓重的受害者意识,她们的道德观,义理人情是以依附心理为核心的,往往处在被侮辱与被损害的地位。新中国成立后,在党和国家的关怀下,在宪法条文的保障下,我们妇女一扫过去弱者的形象,取得了与男子并驾齐驱的政治地位,给人的印象是,妇女已经获得解放了,她们站起来了。然而在改革开放的新时代,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冲击下,在社会竞争日益激烈的状态下,套在许多妇女头上的光环开始消失了。人们不得不痛苦地承认,能够真正靠自己的腰杆站起来,在商品经济的海浪中游刃有余的姐妹还是少数,相当数量的妇女主要是靠着外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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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力量,扶着,保着,才站起来。妇女自身的这种状况,与妇女解放的道路是相违背的。因此唤起妇女主体意识的觉醒,跟上时代的潮流,协助她们找争出路与自己的位置,是时代的召唤和要求,也是我们成立妇女研究所的宗旨。妇女所成立至今已有12个年头了,在1996年1月,因为与原来的挂靠单位——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脱离了挂靠关系,更改了名称,由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妇女研究所更名为北京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但她的研究当代妇女问题的初衷始终没有改变。妇女所成立后开展的第一个研究课题就是“中国社会妇女就业趋势的研究”。这个研究是在国务院优化劳动组合的8个省市、12个重点试验的地区进行的,共发放问卷2500份!这个调查提出的可行性建议,至今还有参考的意义。它预见到在经济的转型时期,妇女劳动力的充分就业存在一定的困难,妇女就业的层次不可能有很大的改变与提高。报告提出的建议是:采取多样化的就业方式,如长期就业与短期就业相结合,厂内就业与厂外就业相结合,还可以试行分职制,也就是两名工作人员分担一份工作。新成立的妇女所还进行了“局级以下女领导干部工作与生活”的调查,在全国发放了1100多份问卷,研究女领导干部在双重角色冲撞下的情况与问题。在这项大型调查的基础上,妇女所与中国妇女报合作,在1991年11月,在北京召开了全国首届妇女参政学术研讨会,全国有80多位理论工作者与女领导干部参加了这次研究会,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这之后,我又将这次的调查报告以及优秀论文结集出版,书名为《中国妇女参政的行动》。 12年来,我参与妇女所的课题研究始终没有停止过,研究的范围涉及到卖淫嫖娼现象,妇女权益的维护,女科技人员成才的特点及规律性的探索,婚姻与家庭问题,家庭暴力,性骚扰等等,所有这些都是社会的热点问题。我热衷于当代妇女问题的研究,有一个很明确的目的,就是分析这些现象或问题存在或发生的原因,可以怎样做以改善妇女的地位与处境。它都是属于对策性、实证性的。这些研究成果,应该说,大部分都变成了铅字,发表在各种读物、报刊上。那么,我创办这个民办组织的目的是否已经达到了呢?

1991年的一天,我同一个美国朋友司徒丽莎聊天,她当时在北京大学法律系教书,以后被聘到福特基金会,专门负责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前后与非政府组织的联络、组织工作。那天,她仔细地听了我介绍妇女所在艰难的条件下搞研究工作的情况后,给我提了个问题:你认为这些研究对妇女有作用吗?她这个问题一下把我问懵了,这是我过去没有想过的问题。创办这个民间组织之初,我只是看到当时社会没有一个研究妇女现实问题的机构,觉得妇女面临的新问题必须有人研究,于是就不自量力地办了这样一个妇女研究所,搞起妇女问题的研究来。我自己认为,我的研究与一些官办的研究机构走的是不同的研究道路。有一种学院式的研究理论认为,研究与现实要保持一定的距离,对于一些对策性、实证性的研究是不屑一顾的。而我认为,研究应该为现实服务,也就是说,应该为提高妇女的地位、改善她们的处境、推动男女平等服务。因此,研究的项目应该是妇女最关切、最亟须解决的问题。而且,研究的内容应包括可行性的意见和建议,供决策者参考。应该说,这两种不同的研究方法都是社会所需要的,它可以起到互补的作用。现在的问题是,我所追求的对策性的研究有用吗?它被决策者所认同和接纳吗?它对改善妇女的处境有用吗?它能否起到服务于妇女的作用?我思索的结果是,我不得不承认,这些研究虽然倾注了我的心血,但决策者未必会看到,看到了也未必会引起重视。社会科学的研究成果不像自然科学的研究成果,可以直接转化为生产力,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妇女问题本来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就排不上号,更何况这些研究又是出自一个小小的民间组织之手,它的声音就更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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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弱了。

丽莎的提问促使我作了两个决定,一是要把研究与服务结合起来,更直接地服务于妇女,促进她们的提高与发展。第二是要想尽办法影响决策,引起有关领导的关注,以推动政策的制定。正是这两个决定,促进了这个民间组织走上了发展的道路。把研究与服务结合起来的直接行动就是开通妇女热线。第一条妇女热线是在1992年9月开通的,这是我国第一条面向全国的妇女热线。开通的第一天就出现了火爆的现象,电话铃声不断,1993年开通了第二条妇女热线和妇(P247)女专家热线。妇女专家热线是就法律、婚姻家庭、妇幼保健、性问题和妇女问题,请这方面的专家上线服务,解疑答难。1998年开通了老年妇女热线,1999年又开通了妇女法律知识语音电话。自1992年妇女热线开通以来,至今已接了4万多个电话,对于缓解妇女的情绪困扰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当妇女热线得到了社会的承认和赞誉以后,也有很多朋友问我:你为什么会开通妇女热线,你当初是怎么想的?其实当初的想法也很简单,就是想找一个直接为妇女服务的方式方法,而且是要经济投入不多,简便易行的。妇女所是一个民间组织,全部经费都要自筹,在物质上、经济资源上是很欠缺的。但是,它的人力资源却是丰富的,有一大批像我这样的知识女性愿意为促进妇女的发展出力。开通一部电话?经济上的投入是比较少的,而它的社会效应却是很大的,由于它方便、快捷,保密性能好,只要拨打这个电话的妇女,都可以无偿地得到热心的志愿者提供的服务。而我们则可以通过热线的渠道,把我们的研究成果,我们的观念直接传达到每个来话者的心里,唤起她们的主体意识,引导她们走出面临到的困境:现在,我们已经有了上百名志愿人员在热线上服务,她们都是一些很优秀的女性,聪慧、善解人意。其中有30人已经在热线连续工作了5年以上,有的人从热线创办时就来了。热线开通8年来,我坚持上线值班。我特别愿意直接听到妇女们的倾诉,了解她们的困难和烦恼。每当来话者满意地挂上电话时,我都会产生出一种幸福感和成就感,我看到了我们的努力和追求并不是徒劳的,她起码帮助了一个人,对这个来话者有所启发。 事实上开通了妇女热线,我们不仅找到了直接为妇女服务的渠道,而且热线也为我们打开了一扇了解社会、了解妇女的窗口,给我们提供了很多值得研究的线索与素材。最近几年来我们的一些研究都是围绕着热线进行的。比如1996—1998年与香港大学社会工作与行政学系合作进行的“婚姻家庭与妇女热线”,1999年开始的“家庭问题与社区干预”的课题,都是抽取热线中有关典型个案来作研究的。正因为开通了妇女热线,直接听到了妇女的心声,她们鲜活的要求和思想,也为我的第二个决定,影响决策的实施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在妇女专家热线法律专线上,经常有妇女来电话咨询维护权益的问题。我觉得有必要对这方面的电话进行专题研究:妇女咨询的都是哪些法律问题?在她们咨询的法律问题中,有哪些是有法可依的,有哪些是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哪些属于执行上的问题?执行难的关键又在哪里?于是我们将上法律专家线的律师、法官们组织成课题组,把自开通以来有关法律方面的电话挑出来,重新进行处理,最后写出一个研究报告:《妇女热线法律咨询电话研究》。我们将这个研究报告送交全国妇联书记处,并直接送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妇女儿童小组。该小组负责人王立威女士收到报告后,给妇女所回了一封信,对妇女热线的调查给予肯定。她在信中说:我很高兴阅读了《妇女热线,妇女专家热线法律咨询电话的咨询的分析报告》,对你们繁忙而有意义的工作,表示敬佩和祝贺!这篇报告以事实为基础,有理有据地进行分析问题,观点鲜明,有一定的说服力。如婚外恋,离婚后子女的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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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带薪产假等问题,分析透彻;第3页倒数3个小自然段,总结的工作经验,实为可贵。你们在法律咨询中发现的‘难点’,也正是我们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难点’,这正说明了立法、执法机关与科研机构认识问题与群众提出的问题是一致的,加深了我们认识与解决问题的决心。你们提出的工作建议乜很好,我将送有关领导及工作人员阅,今后如修改婚姻法,制定婚姻家庭法,这也是一份有价值的参考资料。我们的研究得到肯定,对我们是很大的鼓舞。我们根据热线研究的资料,在1995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的非政府论坛中还组织了“妇女群体与社会救助'12作坊,并向中国政府提交了建议书,就妇女的心理健康,单亲母亲的社会保障、家庭暴力、性骚扰和加强民间组织的社会救助功能,提出了建设性意见。1997年,政府决定修改《婚姻法》,我又根据热线咨询中了解到的情况,撰写了《让{新婚姻法)成为受虐妇女的保护伞》的报告,送交有关部门参考。我和一些热线志愿人员曾经去香港访问,拜访过一些民间妇女组织。我了解到香港有些妇女组织是拿到政府的资助,接受政府的委托来研究政府的政策对妇女的影响与作用,香港政府十分重视她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特别羡慕。有位咨询员感慨地说:我们算什么呀,是硬送上去的,不管人家想不想听,想不想要,对于这一点,我当时也是点头称是,感叹中国的民间妇女组织得不到这样好的工作环境。

但是1999年3月,去美国参观访问后我的观念改变了。美国的民间妇女组织发展得莲蓬勃勃,她们并不满足于得到政府的支持,完成政府所要求她们做的事情,而是主动出击,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许多维护妇女权益的意见和建议。她们还“游说”参众两院的议员,到议会的走廊、休息室去等候会议休息时的议员,向他们提出各种建议。LOBBY这个英文单词原意是会客室,但在这种特定的情况下,它已经成为“游说”的代名词了。我觉得,我们这个组织做的也就是这样一种“游说”的工作,为妇女的利益而去“游说”,为推动社会的公平和发展,主动去做“游说”的工作,又有什么不好呢?我们的声音虽然微弱,但她来自民间,反映了众多妇女的心声,我们又怎能因为它还不够响亮而剥夺了这些妇女表达的权利呢?我深信,只要这些意见是正确的,就总会有被接受和被采纳的一天。妇女中心就这样一步一步地向前走着,不断地扩展着工作的内容和范围。我曾试图用一句口号概括妇女中心的工作:“妇女研究妇女,妇女教育妇女,妇女帮助妇女。”这句口号是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妇女中心的特点?到2000年,妇女中心已经走进了第12个年头。一个民间组织能够在中国的大地上生存那么久,而且还有了一定的发展,许多人觉得这是一个奇迹。民间组织在许多国家被称为草根组织,意思是它是那样的普通,平民化,任何人都可以不经意地践踏它,折断它。但是草根组织又具有顽强的生命力的一面,“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我喜欢用“草根”这个字眼来形容红枫妇女中心,因为它恰当地反映出这个组织的平民性和强大的生命力。我认为,任何一个群众组织要在社会上生存和发展,都必须具备两种资源,第一是经济资源,没有一定的经济条件,一个组织是不可能建立和开展活动的。第二是社会资源,包括可以开展活动的社会环境,社会的承认和支持。红枫妇女中心这两种资源的获得,都来之不易。首先讲经济资源。在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召开前夕,香港女作家黄婉玲女士受福特基金会委托,编辑了一本《女性的反响》,反映一群参与1995年世界妇女大会筹备工作中国女性的心声,约我为这个集子写了一篇稿子,说是要写自己感受最深的触动最大的一件事,比如出访了哪个国家呀,看到了些什么呀,等等。我是被世妇会中国NGO组委会批准在NGO论坛主持一个工作坊的民间组织,为了只有两个钟头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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坊,从1994年开始到1995年9月世妇会结束,我真是费尽了心思,投下了全部的精力。但是要比起妇女所在创办时期所遇到的艰辛,又觉得算不了什么了。因此,我写的不是世妇会筹备会议的稿件,而是“我为筹款奔忙”。有位外地的朋友在读了这篇文章后,特地打来长途电话说:“我看了都觉得心酸,眼泪都要流出来了。”

是啊,回忆起刚创办时的日子,那真是叫艰难。在热热闹闹的庆祝成立大会开过以后,就开始了创业的日子。既然是一个研究所,就要有办公的场所,大的漂亮的办公室租不起,在北池子小学传达室旁边有一间6平方米的小屋,就成为了妇女所第一个落脚的地方。屋里摆了从旧货市场买来的两张桌子,三把椅子,冬天再生一个炉子,就满满的了,来一个人都进不了屋,只能站在门外说话。这间屋子,冬天透风,夏天漏雨,一场大雨过后,凳子都会漂起来,得用脸盆往外泼水,就是这样简陋的办公条件也难以维继,因为妇女所是非营利性质,它搞课题搞活动,都需要支出。

我们原来的打算是自己挣钱养活自己:在妇女所成立的同时,在东城区科委注册了一个民办的科研机构:北京华夏妇女用品研究所,注册资金2万元,是梁正宇、陶春芳、楼静波、金难和我几个发起人凑的,其中1万元是我的稿费:我们先后设计生产过一些妇女用品,如新式毛衣,女式套装、儿童记高牌、折叠脸盆等,但都没有挣到钱。那时候,生存是第一位的需要,为了挣到钱养活妇女所,我真是什么能挣钱就干什么了,20世纪80年代末各种展销会火爆京城,1989年三八妇女节,北京市妇联在北京展览馆组织了一个妇女用品展销会,我也去租了一个柜台,通过熟人找来一些台布,围裙、毛衣等进行代销,想挣一些批零差价。展销会的时间是半个月,在这段时间,妇女所锁了门,我和副所长梁正字带着两个临时工天天起早贪黑地去站柜台。人手不够,我把正好有半个月休假的女儿也动员来了。每天的工作不仅是站10个小时的柜台,还需要不断联系货源,收摊后还要进货、取货。我舍不得花钱雇汽车拉货,而是用自行车推,用手提。我的老伴看我太艰难,经常用自行车帮我把货物拉到公共汽车站,让我少提一段路。为了挣到一点钱,我不仅把北京的亲人都动员起来了,连远在广州的姐姐和弟弟,都为我跑批发市场购买新潮的儿童衣物,并用快件把货运到北京:一些朋友到展销会购物,发现我站在柜台里高声叫卖,觉得不可思议,他们说,你一个高级知识分子怎么与个体户为伍,也去站柜台(在我们柜台的两侧的确都是个体户)。我坦然一笑说,只要能为妇女所挣到钱,站柜台有什么丢人的?现在不是下海热吗?人言倒不可畏,但赚不到钱却让我伤透了心。展销会结束,把租柜台的钱付掉,代销商品的成本费返还厂家以后,只剩下300元,这点钱连支付两个临时工半个月的工资都不够。当时拿着这300元钱,真不知道是哭好,还是笑好。后来冷静下来一想,经商是我的弱项,我不是做生意的料,失败是自然的事情。我应发挥我的长项,我的长项是我对妇女问题有一定的研究,我的讲课比较受欢迎,被认为有深度,有激情。既然一些单位可以请我去讲课,为什么我们自己不能为妇女办培训班呢?

于是我扬长避短办起培训班来。我们办过许多类型的培训班,为农村的妇女干部办基层女干部培训班:1992年《妇女权益保障法》公布实施,我们为女干部办普及法律知识培训班。我们办得最有特色的是女领导干部培训班。当时女领导干部在改选中大批落马已经引起社会的关注。我感到,解决女干部参政问题,除了改变社会歧视女性的观念,领导规定各级班子要有一定比例的女性参政以外,还要提高女领导干部的素质,为从政作好准备。妇女所率先与中国妇女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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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合作?办起了全国女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我们精心设计课目,聘请北京最优秀的专家教授前来讲课。培训班还设置女性意识的课程:“女领导干部成才的心理因素”和“女领导干部的特殊矛盾与问题”,这两堂课是我主讲的,这是女干部参加任何领导干部培训班都不可能听到的课程。女领导干部培训班一共办了9期,近2000人参加了培训,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广东省韶关地委组织部和抚顺市委组织部转发了我们的招生简章,要求全市副处级以上女干部都要参加培训。为了办好每个培训,我不仅自己授课,而且从开学到结业,天天盯在那里,直到找到一位培训部主任。我们的培训费收得很低,但毕竟有了一点收人。这点钱我们舍不得分掉,拿来维持所里的开支和开展研究工作。但是好景不长。当有的人看到办培训班可以挣钱以后,在全国各地,特别是旅游景点,各种培训班像雨后春笋般大量涌现,而且良莠不齐,败坏了培训班的声誉。另外,有的单位以行政手段下达培训指标,我们这个民办单位没有后台,招生出现了困难。特别是培训女领导干部的工作已受到各省、市党政和妇女组织的重视,这种类型的培训班各地都办起来了,妇女所的培训班就办不起来了。这意味着我们又没有了收入的来源。

是妇女所的国外朋友帮助我们把筹款的眼光引向国外,引向国外的基金会。我们拿到国外的第一笔捐款是1991年。在1990年,奎克国际事务计划美国友谊服务委员会(OuakerInternationalAffairsProgramAmericanFriendsServiceCommittee)的两位社会工作者BarbaraB.Bird和DonnaK.Anderton女土应中国对外友协的邀请来中国访问,北京外国语大学的吴青教授和我接待了她们。她们知道我们的困境,深表同情,第二年再来时,带来了1100美元的捐款,这是我们收到的第一笔国外捐款。以后在一次会上认识了在中国工作的美国姑娘江琳(LYNJEFFERY)。她热情开朗,建议我向国外的基金会申请资助,还教我怎样确立项目,怎样写申请报告。她告诉我美国有一家全球妇女基金会可以申请少量的资助。于是我写了要开办一条妇女热线的申请报告,江琳帮我修改并向这个基金会介绍了妇女所这个组织。这个申请获得了成功。有了全球基金会的资助,第一条妇女热线得以开通。以后,我又得到福特基金会的资助,陆续开通了妇女专家热线、第二条妇女热线和老年妇女热线。事后,香港城市大学社会工作系主任杨罗观翠教授听到我们自己卖货、自己筹款搞社会服务的经历,摇头道:“这怎么可以这样做呢,一个从事社会服务的组织是理应得到社会的支持和资助的,怎么可以还让你们自己去卖货筹钱呢,真是太为难你们了。”事实上,并不是有什么人在为难我们,是我们自己在为难自己:创办民间组织本来就是一种比较超前的社会行动。我们的社会正处在转型时期,对于从事社会服务的组织、管理、归属等等问题还无章可寻,当然就更谈不上经济资助的问题了。今天,我之所以花那么多篇幅详细述说我在妇女所成立以后怎样艰难地去找钱,是因为它耗去了我绝大部分的精力。我当时发起创办妇女研究所,目的很清楚,这就是要研究当代妇女的新问题,为她们成为社会发展的推动者和收益者作一点事情。可是由于经济的困扰,我的这个追求难以得到实现,我必须先去找钱,然后才能去搞研究,而找钱已经耗去了我大部分的时间,我能花在研究方面的精力也就不多了,这是我一直感到遗憾的问题,但我始终走不出这个怪圈。即使以后在外国朋友的指引下,我找到了向国外基金会申请经费这一条路,也得到了不少国外朋友和基金会的资助,但经济问题始终是困扰我的一个大问题。因为一般的基金会都不可能对一个项目给予长期的资助。很多时候,他们的资助是一次性的,仅仅提供启动费,这个项目的后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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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就要自己去找了。于是,我仍然要花费很大一部分精力去筹款,设计新项目,了解基金会的业务范围,写申请报告。一个基金会拒绝了,就找第二个,第三个,无休无止,没完没了。这已经成为我很沉重的心理负担。

1999年年初去美国访问,与美国的一些基金会有过一次恳谈。我谈到我的这些苦恼,她们却不以为然,她们说,所有的民间组织都会遇到筹集资金的问题,这是民间组织生存的第一要素。许多民间组织都是配备最强的班子担任筹款的工作,第一把手的主要职责就是筹款。至于研究呀,组织呀其他的工作都可以交给别人干,惟独筹款的工作必须亲自抓。不管你这个领导人原来是不是搞研究工作的,既然你创办了这个组织,你就要为这个组织的生存与发展负责,就要不断设法去筹集资金。虽然我极不愿意听到这个意见,但我不得不承认她的见解是对的。既然民间组织没有“皇粮”可吃,它的生存要与筹款捆在一起,什么时候筹不到款,什么时候就只好关门大吉,而我并不希望妇女中心只是一个短期的行为,这样我命中注定这辈子都要为筹款奔忙了。 民间组织生存的第二个条件是社会资源。社会资源包括有一个适宜于开展活动的社会环境,得到政府和妇联组织的支持。按照中国的惯例,民间组织都要有一个挂靠单位。妇女所在1988年筹建的时候,就申请挂靠在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下面。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是个民办科研机构,成立于1987年。它是经国家科委批准成立的,挂靠在国务院发展中心的下面。它的宗旨是研究管理科学,由一批著名的科学工作者、科学家、社会科学家田夫、沙洪、刘吉、冯元浚、赵红洲等人发起并组建起来的,它的下属有地方分院及一百多个研究所,妇女所是其中的一个,1988年7月,我接到了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批准成立妇女研究所的批文。为了得到全国妇联的支持,我又以妇女所所长的名义,上书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提出妇女所作为全国妇联团体会员的申请。我的要求得到了当时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张帼英的支持。1988年9月8日,书记处书记关涛出面会见了我,并接受了我的申请。在1988年10月7日妇女所成立大会上,全国妇联名誉主席康克清请人转达了她对大会的祝贺,书记关涛还亲临大会祝贺,她在致词中说,书记处热烈欢迎中管院妇女研究所成为全国妇联团体会员。她指出,民间的群众性的妇女组织的大量涌现,将把妇女理论研究推向一个高峰,她希望,妇女所不仅成为妇女界一支活跃的理论力量,而且成为妇联的智囊团。有了挂靠的上级单位,有了全国妇联的支持,妇女所有一个时期的工作挺顺利的。中管院的领导田夫、副秘书长蒋国华对妇女所关怀备至,赞赏有嘉。在刚开办的时候,妇女所资金紧张,中管院曾经提供过路费,让妇女所派人去外地出席了一个关于生育健康的会议,这在它所属的各个所中,是绝无仅有的。妇女所的研究与活动计划,都得到院部的支持,而且年终总结时,受到表扬的单位中,总少不了妇女所。特别令我感动的是,我离休时在北京出版社只评到副高的职称,由社会知名专家组成的院学术委员会则给我评了研究员的职称,而且还在公证处作了公证。可惜的是好景不长。中管院的领导与挂靠的上级单位国务院发展中心的关系不知何故竟处于破裂的状态,国务院发展中心下了一道文,单方面宣布终止与中管院的挂靠关系。这样,中管院就成了一个没有上级的单位,它的所有下属单位,也跟着处于名不正言不顺的状态了,妇女所的日子也开始难过起来。第一个困难是从此再也听不到任何中央精神的传达,耳目闭塞。妇女所研究的是妇女问题,而妇女问题也就是社会问题,有很强的政治性,特别是我们研究的不是妇女史,而是社会的热点问题,什么是敏感的问题不该去搞,就比较难以把握了。我们的研究和活动的选择就带有更多的个人兴趣的色彩,也就是带有一定的主观性和盲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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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这就为日后发生的政治性的误会埋下了隐患。第二,遭到社会上个别单位的歧视。比如说,办公用房的问题。北池子小学由于要翻修门口的几间房子,并收回自己使用,让妇女所搬家。我们在一个单位的地下室租了房于还没有两个月,这个单位的保卫部就要撕毁已签好的租借合同,逼令我们立即搬家。他们的理由是,这是区公安局的指示,他们说,区公安局查阅过你们的材料,你们的上级是一个没有上级的组织,你们是民办的民办,按规定,民办的下面是不可以有挂靠的,因此,你们是不合法的。我们不能容留你们这样的组织在我们单位里办公,你们快搬走吧。真是大有要被扫地出门的架势。迫不得已,我们只好四处找房。幸好当时在中国妇女报担任副刊副主任的一位朋友,曾经在地安门中学读过书,与这个学校的校长关系比较好,由她出面联系,在地安门中学的一栋非教学用楼租了两间房,这才解决了“无家可归”的窘境。不过从此我们就掉进了“冰窟窿”,这栋楼的楼下原是运动房,房屋高大,我们在二楼,阵阵寒气从脚上凉到身上,加上这里的暖气只有象征性的一点点温热,最冷的时候屋里的温度只有四五度,杯子里的水都要结冰。人进了屋里,大衣都脱不下来。这些都是后话了,当时能租到房子,已经是谢天谢地了。第三就是外事活动上的困难。从1992年9月妇女热线开通以后,与国外一些学者、妇女组织的交往就多了起来,她们到中国来,顺便到妇女所看看,这没有问题,但是妇女所要邀请国外的朋友来京访问,就发不出邀请函了。按照国家的规定,在中央,只有中央的部委有外事权,可以发邀请函;在北京,只有外事办有权发邀请函。中管院在有上级的时候,可以报到国务院发展中心请求代发,挂靠脱钩以后,它就无能为力了。1994年美国的一个民间组织奎克国际事务计划美国朋友服务委员会的两位社会工作者芭芭拉女上(BarbaraB. Bird)和当娜女士(DonnaK.Anderton)为妇女热线组织了一个项目——京港热线交流。1993年妇女热线组团去香港参观,1994年香港及马来西亚的社工要回访,并将在访问的过程中为妇女热线的咨询员组织一个为期3天的培训班,所有的经费由美国朋友服务委员会支付。这是妇女热线第一次接受境外的培训,大家都盼望这个计划得以实现,香港的朋友来北京比较好办,妇女所开出证明信,她们拿着证明信就可以办理进入大陆的手续。但是这两位美国的社会工作者和马来西亚的社会工作苦就需要拿到中国政府组织开具的邀请函,才能到当地的中国使馆办理签证。中管院的领导也很理解我的困难,表示外国专家局与中管院关系很好,可以请他们代为签发。一位副院长还亲自陪我到外国专家局去疏通关系。外国专家局的领导开始时满口答应,但当他们了解到美国朋友服务委员会是一个独立的公益组织,有教会的背景时,一拖再拖,不肯发邀请函。这时离她们应该到京的日子只剩下一个星期了,急得我都要发疯了。最后是中国社会科学院下属的一个有国外经营权的公司帮了我的忙,这次活动就以两家联合组织的名义,将要发邀请函的名单报到中国社科院的外事局,这才把事情办妥了。为了办好1995年8月在北京召开的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非政府论坛的工作坊“妇女群体与社会救助”,1995年初,妇女所曾组织了一次国际会议进行准备,也需要邀请一些国外的学者、专家与会,这次会议的邀请函,是通过中国女科技人员协会的关系,请中国科协国际会议中心代发的。

一个民间组织的生长除了挂靠问题以外,还有一个适合于它生长的社会环境问题,也就是说,要得到政府的支持和理解。一般地说,有了主管上级,履行过合法手续的民间组织,政府都是支持的。政府不可能直接参与所有民间组织的管理事宜,除非出现了意外的情况。不幸的是这种意外的情况竟然就发生在妇女所的身上。事情是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引起的。联合国的这次妇女大会要在中国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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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在政府会议的同时,在怀柔还有妇女NGO论坛活动,这对中国的妇女界来说是天大的喜事。妇女所是一个民间组织,当然希望参与这个千载难逢的盛会,向中国非政府论坛组织委员会提出要组织“妇女群体与社会救助”工作坊的申请。这个申请得到了中国组委会的批准,于是我们就紧锣密鼓地筹备起来。这时,为了配合世妇会的宣传,国外的新闻记者、电视台、电台记者络绎不绝地来到北京。世妇会日期越是逼近,记者来的人数就越多。他们来访的对象当然是中国的妇女组织,特别是像妇女所这样纯民间的组织,更是他们访问的主要对象。他们蜂拥而至,有时真是达到应接不暇的程度。我是记者出身,我知道宣传媒介的作用。我也希望妇女所能够被世界更多的国家的妇女组织所知晓,扩大交流范围。因此,我基本采取来者不拒的态度。在采访中,我讲的都是妇女所和妇女热线的情形,不涉及国家的其他政策。有一天,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首席代表贺尔康先生给我来了一个电话,说有一批西方记者想采访妇女热线,问我是否能接待,我很痛快地答应了。因为我和他的夫人苏珊·贺尔康有良好的关系,她曾经到热线参观,并多次代表驻京使节的夫人给热线捐款。采访结束后,一行人参观热线,我下楼通知司机他们即将离开的消息,没想到这个司机突然冒出了一句话:“这些记者哪个单位都不接待他们,结果拉到这里来了。”当时听了这句话,感到很奇怪,但没有深究,也没有多想,就把他们送走了,事后我才知道,原来有关部门发过一个通知,接待外国记者访问要经过一定的程序批准,这个通知不是通过中国NC0组委会下达的,如果是通过这个渠道下达,我就可能及时听到,就不会接待那么多外国记者了。它是通过政府的渠道下发的,而我的上级中管院没有上级,传达的渠道不畅,这就使得我一无所知了。在世妇会召开前后的一个时期,宣传媒介比较集中地报道了妇女所和妇女热线,引起了安全部门的关注,并反映到了高层。他们需要了解这是一个什么组织,是干什么的。结果查到了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的头上,还发现这个有着庞大下属机构的民间组织居然没有上级挂靠单位,于是在责怪他们对妇女所管教不力之余,对这个组织的状况也颇有微词了:一时间,妇女所面临着沉重的社会压力,特别是,它又是接受外国基金会的资助才得以开展活动的,这些钱来得是否正当,有没有政治的目的,都会引起人们的疑虑。有一段时间,妇女所的活动有诸多不便之处。社会上关于妇女所的各种无根的谣言四起,真是说什么的都有,甚至有传言说,我已经被开除党籍,开除工职了。与妇女所一起感受到沉重压力的当然还有我的上级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的领导了。原来他们无主管上级的现象并没有引起社会的注意,还可以悄悄地、心安理得地搞自己的活动,现在被张扬了出来,马上要面临整顿社团,清退无上级主管的单位的考验,他们怎么能够不迁怒妇女所呢?于是在1996年的7月16日,用平信给妇女所发来了一个解除挂靠关系的通知,其理由是“妇女所的活动有与院的宗旨不符,以及超越院规定的工作范围之处,并在涉外活动中,违反外事纪律,造成不良影响”。所谓妇女所超范围活动,违反外事纪律,就是指的在世妇会前后接待了国外的记者。院领导也承认在有关我和我的组织的报道中,没有任何对国家、对党不利的话,他们说,如果发现有这样的情形,就不是解除关系的问题了。当时我对中管院的突然变脸很恼怒,觉得如果我及时听到有关的传达,何至于会犯这样的“错误”呢。我是一个受党多年教育的人,组织纪律性是很强的。但冷静下来一想,中管院这样做有它的难言之隐,它走这一步棋也是万不得已的,否则连它的自身都难保。回想起1991年我决定为高文化层次的单身者创办一个非营利性的联谊组织——北京周末俱乐部,院领导举双手赞同,给了我一份书面的批示。当时北京市的市长对这个“知识分子成堆”的组织有很多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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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示北京市的有关部门找到中管院,要求院部出面干预,停止周末俱乐部的活动,他们的这个要求被中管院领导拒绝了,并明确表态对这项活动的支持,周末俱乐部才得以继续活动。现在的情况要比当年周末俱乐部的问题严重得多,“帽子”也大得多,不是一个连上级主管单位都没有的民间组织所能够顶得住的。与中管院解除了挂靠关系以后,妇女所就成了一个无上级、无挂靠的单位了。问题远不止于此,这预示着我们不能再使用中管院妇女所的名称了。妇女所要继续开展活动,就必须改名,我曾到市社团办咨询过,他们表示,要重新注册一个组织可以,必须有上级主管单位。而我,又能到哪里找到一个愿意让妇女所挂靠的单位呢?当时也有的人,如我在中国青年报工作时的老领导,他是某个全国协会的常务副主席,表示愿意接纳妇女所,但是社会上对妇女所的疑虑没有澄清之前,我又怎能给他添麻烦呢?中国人向来讲究名分,名不正则言不顺。我这个民间组织要继续开展活动,必须取得合法的身份,得到法律的保护。在社团之路走不通时,我想到了到工商局去注册的办法。在工商局注册的企业,一般分三种,第一种是开工厂的;第二种是从事商业买卖的;第三种是社会服务性质的。我决定注册一个社会服务性质的企业,这样原来妇女所所开展的所有社会活动都可以继续了。我最终选择了北京的远郊区平谷县的金海角开发区作为注册的地点,有三个考虑,一个是它远离北京,注册时可以减少许多无谓的干扰;第二,这是个开发区,有优惠的政策,五年免税,五年减税,我可以不必为交税发愁;第三是我的一个好朋友李永平与这个开发区的主任相识,办事会方便些。几年前我的这位好友李永平因病故去了,我始终怀念她,感谢她给予过妇女所的指点和帮助。要重新注册就要为妇女所起一个新的名字。为此我们费了一番心思。后来确定为北京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大家都觉得这个名字取得好,有人还以为选用红枫是对我的一个暗喻。其实红枫并不是我的提议,而是当时周末俱乐部的主持人岳燕鸣女士。我们两个人坐在那里苦思冥想,已经写下了“东方”“华厦”等字样,部觉得不满意。小岳想了一下说:“现在已经是11月了,百花凋零,只有红枫在吐艳,就写一个红枫吧!”我觉得这个主意不错,就在“东方”之后,加上了“红枫”的字样。几个名字送到平谷县工商局后,没想到他们看中的就是红枫,就这样定了下来。注册的过程异常顺利,开发区的主任看到我满头银发,注册是为了开展社会公益事业,一下子就给予了信任和认同。他说:“看得出你是想为社会做一点事情,我大力支持。”这样,在1986年11月,在中管院和妇女所解除挂靠关系4个月以后,一个延续着妇女所的宗旨与活动的新的组织诞生了。我们没有因为名称的变动停止过妇女热线的开通,我们的研究工作照样进行,全国的培训班照样办。更名后的红枫妇女中心,作为一个企业机构,真的没有“婆婆”了,我是这个组织的法人代表,我对自己组织的一切活动负完全的、法律的责任。我对自己不会作出危害社会安定团结的事情,不会超越执照所允许的经营范围是充满自信的。但是,从内心深处说,我还是希望有一个“婆婆”,希望按照政府所要求的,找一个“婆婆”,有一个挂靠单位。在红枫妇女中心注册以后,我曾经向北京医科大学心理咨询与治疗培训中心提出过挂靠的申请,得到该中心的副主任胡佩诚教授的大力支持。但是试挂靠一年后,因为学校领导班子的更换没有再续约,挂靠关系自动终止了。我现在仍然希望能找到一个愿意接纳我们的挂靠单位,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如愿以偿。 通过这一次波折,我进一步认识到,要让这样一个民间的妇女组织在中国这块大地上生根、生长,光有组织者良好的愿望、献身的精神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得到社会的理解,包括政府的理解和支持,才可能办好。的确,中国的政治体制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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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强调条条块块,一切要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没有听说过什么非政府组织的说法。现在,冷不丁冒出一些非政府组织来,不知道他们想干些什么,因而对他们持怀疑的态度是情理中的事情。因此我觉得,要让社会消除对红枫妇女中心的误解,就要有一个宣传自己,说明自己的过程。于是我就采取了一个共产党员所可以采取的方法,向国家,向党组织提出申诉。我把申诉信直接写给了国家安全部当时的部长贾春旺,希望消除对我和我所领导的妇女中心政治上的误解。我还把信寄给北京市委政法委书记强卫,要求会见并当面陈诉我的意见。说实话,我用双挂号将这两封信寄出后,心里是并不抱多大希望的。我没有料到信寄出才一个星期,我就收到安全部办公厅打来的电话。电话中传来的是一个很年轻、很亲切的声音,说,已经收到了我绐贾部长的来信,他本人对我在离休以后仍在努力为社会服务这种精神表示钦佩,认为我的这些活动不应受到社会的干预。他还说,在国家制定的安全法中并没有公民不能会见外国友人的规定。他最后说,我把我的名字和电话号码都告诉你了,以后如果你遇到困难和问题,可随时来电话与我联系。这个电话真是使我喜出望外,我真的没有想到我们国家的信访制度有了那么大的改善,我原以为我的信会是石沉大海,杳无音讯,没有想到不出一个星期就得到了回音,我受到了鼓舞。北京市委政法委不久也有了回音,约我去市委见面。会见我的是政法委的一位负责人和一位年轻人。他们详细听了我的介绍,对我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这位负责人说,你做的这些工作,都是对社会安定团结有利的事情,党支持你,政府支持你,你就放心大胆地去做。他还说,从国外拿到资助,为人民办实事,这有什么不好。这是我第一次听到,我从国外申请资助得到来自政府的肯定。这一次会见,改变了妇女中心“风雨飘摇”的局面,从此走上了健康发展的道路;也表明了政府对这个民间组织有了比较清楚的了解。我庆幸我采取了正确的方法,也就是用加强沟通来消除分歧,而这种沟通对于消除误解、增进了解起到了多么重要的作用。我能够冷静地经受住社会对我的考验,一是因为我坚信我的所作所为是正确的,此心可鉴,矢志不渝,我敢于坦然面对任何人。二是我坚信我们的党是会还我清白的,即使在我最困难的时候,这种信念也没有动摇过。我相信党,我相信对了。在我讲到社会的资源,社会对这个民间妇女组织的支持的时候,我不能不提到妇联的组织,特别是全国妇联给予的支持。我在这篇文章的开头就说过,在这个民间妇女组织筹建的时候,就得到了全国妇联的支持,被接纳为全国妇联的团体会员。妇联的书记处书记关涛还出席了妇女听的成立大会:从那以后,妇联和这个民间组织一直保持了比较良好的关系。在妇女所刚创办时,我们举办了一系列妇女培训班,当时的书记处书记关涛曾经专程前来出席培训班的开学典礼,并和学员们合影留念。妇女所能够在1995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的非政府论坛上独立主办一个工作坊——“妇女群体与社会救助”,名义上是得到中国NGO组委会的批准,实质上这个组织是全国妇联主持的,它的主任就是当时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康泠。中国NGO组委会组织的五十多个工作坊,都是有中央部委或省市有关单位牵头,纯粹的民间组织主办的工作坊只有妇女所这一个。由此可以看到全国妇联的领导对这个民间组织的支持和重视。特别是当世妇会期间外国传媒比较集中地报道了妇女所和妇女热线,引起了一些误会的时候,康泠书记和中国NGO组委会的同志对此采取了公正的、客观的态度,这有助于问题得以澄清。在这里,我要特别提到黄启躁同志。她是当时全国妇联的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她给予了妇女所很多的支持和鼓励:当她听到妇女所要开通妇女热线时,非常赞成,指定当时的书记处书记关涛、宣传部长王孟兰、妇联研究所所长陶舂芳担任妇女热线顾问,她说:“开通妇女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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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给妇女提供了服务,同时又是打开了一个了解妇女的窗口,以后你们从热线中了解到新的问题和情况,可以向妇联反映,我们可以向上汇报。以后,她关注热线每年的总结报告,从中了解妇女的一些新动向。当我们开通老年妇女热线时,她又请当时的书记处书记康泠担任老年妇女热线的顾问。无论是大会上还是私下的谈话中,我多次讲过这样的话:妇联是一个很大的组织,从中央到基层都有它的组织和干部,它领导和代表着中国妇女运动的主流。民间组织好比一滴水,这滴水只有汇妇联的洪流中?才能够发挥它的作用,否则它就要干涸,无所作为。正是基于这种思想,我在任何时候都努力向妇联靠拢,争取得到妇联的支持和指导。我也知道,民间组织在中国是一个新生事物,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认识到它存在的意义。因此,在一个时期,有人看不上它,抗拒它,是可以理解的。碰到这种情况,我都能够正确地对待,耐心地等待。我相信,事实是最好的证明,我们自己坚持不懈的行动,最终会改变人们的认识,给予这个妇女组织正确的评价。

在谈到社会的资源时,我还想再谈一点,这就是国外朋友们给予我们的支持,谈到国外的资源,人们很容易会想到经济的资源。的确,妇女中心得以生存12年,妇女热线能够连续开通8年,它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外,国外的基金会、政府机构和个人的捐赠,国内捐款是很少的。我觉得,我需要得到国外的经济支持,但是,我更加看重给予我们经济支持的外国朋友们那颗诚挚的火热的心,我更愿意把它看做是一种不可或缺的社会资源,来表达我的谢意和感受。这些年来,妇女中心时刻被居住在北京的一些外国友人浓浓的情谊所包围。她们把给妇女热线做一些事情看做是最大的快乐。在这些朋友中,我想特别提到两个人。一个是帕特(PatAlder),她是一个英国人,随丈夫到中国来工作几十年了,丈夫在几年前已去世,她自己也已经退休。但她的生活仍然十分忙碌地为儿童编写英语初级教材。她从朋友处知道有这么一个民间组织,还有一条无偿服务的妇女热线,就主动找上门来了,说,你们有译成英语的东西,我可以帮你们校译!当时我们正筹备世妇会的NCO论坛,的确有很多东西要校译,她来者不拒,帮我们校译了好几篇东西。她知道妇女所没有经费来源,全部靠他人捐赠,就介绍了国外妇女组织筹款的经验?还建议我印制一些贺卡出售筹集资金。她拿出一些中国民间的剪纸来,说,国外的朋友会很喜欢这些贴有中国民族特色剪纸的贺卡的。她建议这些贺卡一定不能太重,不能超过贴一份邮资所允许的分量,这样平时也可以当信纸使用。她见到我有些犹豫,就问:你是怕这些贺卡卖不出去吗?你放心,我一定会发动我的朋友都来购买。她还说,印这些贺卡是要先花一点钱,我不是一个有钱的人,可是我愿意先拿出一点钱垫上,等你以后把钱收回来了再还我,如收不回来,不还也没关系:我被这位朋友的真情深深打动了,就张罗着印出了一批贴有中国剪纸的贺卡,由于是第一次制作,没有经验,贺卡做得比较粗糙,自己看看都不太满意,可是帕特高兴极了。她连声地称赞这些贺卡漂亮,以提高我们的信心,还提出很多好的意见,让我们下次印刚时改进。以后,她真的逢人就推销这些贺卡,而且说:“请你支持妇女热线。”有一段时间,很多在北京的外国朋友看到我,几乎都说同一句话:“哈,你知道吗?我买了你们妇女热线的贺卡。”第一批资金回收后,我把帕特垫的钱还给她,她很高兴地收下了+以后,她每隔一段时期,就自己垫钱买走一些贺卡,等售完了再来买一些。去年有一段时间,不见她来了,大家都挺惦着她,后来才知道她病了,还住了一段时间医院,才出院不久,她又来买贺卡了。这次她说她要去美国,她要多带一些去,按美元价来卖。2000年元旦刚过,她从美国回来了,急匆匆到妇女中心来送钱。那天,北京刚下过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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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雪,路非常滑,她不顾严寒和路不好走,同北京外国语大学一位退休的英国老师伊丽莎白一起来了。她送来的有美元,还有加拿大元。这些钱数字都很小,想送进银行都达不到最低开户的数字,但是地那火辣辣的友情,那种尽心尽意尽力的态度,的确让我感动不已。还有一位美国朋友叫凯瑟琳,她是个心理医生,她丈夫在一家公司主管人事。她是通过朋友的介绍来热线的:她真是公私两忙,不但自己在工作,还要照顾在美国的两个家。她是再婚的,有丈夫原来的家,和自己原来的家,而且每个家都是个大家,有好多孩子。她每年都要回去好几次料理那边的家务,为一个又一个孙子、孙女、外孙子、外孙女的降生张罗,但是她对妇女热线倾注了热情,从多方面给予妇女热线帮助。在北京,有为数不少的心理学家、心理医生,他们组成一个心理小组,经常定期开展交流活动,凯瑟琳两次组织妇女热线的专题交流活动,让我们到那里介绍妇女热线,扩大妇女热线的影响。国外一些著名的心理学家到北京演讲,办讲座,收费都是很高的,而且按美元计算。凯瑟琳为我们争取到免费听课的机会,让我们了解世界心理辅导与心理治疗的新动向。她介绍我们与一些国际著名的心理学家相识,这些专家免费到热线来培训咨询员。凯瑟琳还把妇女热线介绍给在京的一些小群体,如美国俱乐部,把他们捐赠的电脑、用品、捐款送到热线来。1999年底,她的丈夫任期已满要回国了,他们全家都要迂回美国。临行前,她分两次给热线捐赠了19000元人民币和300美元,这些年来通过她的手共给热线捐赠了34900元。她离京后,她原来的司机还按照她的嘱咐,又送来了一些椅子和架子。她说,她这几年在中国得到了一些钱,她要把这些钱回赠给中国,支持中国的民间事业。她不仅把自己的所得捐给了妇女中心,还捐给了另外的一个民间组织。当我代表妇女中心对她的馈赠表示深切的谢意时,她却说:“我还要感谢你们呢,是你们给了我一个志愿服务的机会,你可能不知道,这个机会对我来说是多么珍贵!”我深深感到,尽管我们的肤色不同,文化背景不同,但因为我们同是女人,我们之间有很多共同的东西,共同的追求,共同的问题,这些共同之点,可以超越国界,把不同国籍的妇女们的心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互相支持,互相帮助。我们的老祖宗曾经讲过一句话:只有实现全人类的解放,无产阶级才能得到彻底的解放。我想,这句话也适用于妇女,只有全世界的妇女都解放了,实现了男女的平等,中国的妇女才可能得到全面的自由的发展。这是否是我们共同的最终的追求?

不可忽略的有机部分——云南草根组织的行动 ◎尚荣材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5月22日,也就是灾难发生后的前十天,云南草根组织一共向汶川地震灾区发送了棉被、药品、防护服、口罩等价值近10万元的急需物资,为5-12地震前期的紧急救援抢险尽了自己的一份力。围绕5.12地震救援,多数云南草根组织没有走到最前线,没有在第一时间赶到灾区,但他们在灾难的第二线,在相对稳定的大后方,果敢地承担起了自己的责任。他们关注从灾区来的大学生,他们组织志愿者到医院陪护伤员;为灾后进行心理干预积极地工作;为灾区的重建奋力呼吁。虽然所关注的领域各不相同,但他们都有一份沉甸甸的社会责任感,以及在救灾物资募集、管理及使用中的公开透明和高效率,得到公众的普遍赞同和支持。5-12抗震救灾中政府和军队是救援的主体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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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机构和志愿者只是辅助力量。已有人提议把2008年定为中国志愿者元年,那所有参与5·12抗震救灾的公益机构和志愿者注定是其中的关键力量,而云南的草根组织也一定是这股力量中不可忽略的有机部分。时间就是生命2008年5月12日下午14:28,四川汶川发生了8级大地震。这一天也因此而显得意义非常。当时昆明真善美书家的小王像往常一样正常上班,在下午15:30左右突然接到在贵州工作的朋友发来的一条信息:“四川汶县发生地震,你在四川有没有认识的机构,北京有一批物资要运过去”。这或许是云南草根组织最早收到关于汶川大地震的信息之一,还把汶川说成了“汶县”,据小王回忆当时上网搜索还找不到任何相关的信息。几分钟后在网络上才看到新华社发的一篇通稿,首次证实汶川发生了大地震,短短几十个字却在瞬间把整个网络都“爆”开,。一时间,大家的短信、QQ全都在关注这突如其来的大地震。云南NGO的工作人员也在思考:地震灾害发生了,我们要做什么,能做什么?随着地震前线传来的消息越来越多,死亡人数呈直线上升,大家的这种心情更急迫。一贯的社会责任感促使不同的机构朝着同一个方向去考虑,“我们一定要做点什么”的想法在越来越多的机构和人群中扩散。NGOCN在行动、发展培训学院在行动、蒲公英爱心联盟在行动、昆明真善美书家在行动„„所有的公益机构和爱心人士都在行动。地震发生后,云南的草根组织以最快的速度组建了“5-12地震援助行动昆明群”,在不到两小时时间里,加入QQ群的人数达到了lOO人。同时另外的一直以网络为爱心阵地的“蒲公英爱心群”也得到更多人的关注,在群里大家分析信息,讨论方案,最终商定于14日晚7点,在昆明好心情茶室会合,商量如何参与救灾一事。当晚会议有12家民间组织,2个QQ群成员和3个学生社团的53人参加,组织的工作领域涉及到儿童救助、网络建设、文化传播、防艾、同性恋、主流文化反思,其中的绝大多数机构都是草根组织。在会上商讨成立了“5·12民间组织赈灾行动一昆明组”,并就宣传、物资收集等方面进行了分工。就在同一天,由云南发展培训学院参与的“NGO四川救灾联合办公室”正式在成都成立并正式开展工作。为了支援前线的人员救灾,各机构的行动已经够快了,但大家仍觉得慢,因为每个人都清楚:这一刻“时间就是生命”!还耍走得更远5月20日,“昆明组”发出最后一批物资后,云南各草根组织的联合募捐行动暂告一个段落;但P19

从地震废墟中抢救出来的伤员,他们的身体和心理的伤痕,同样需要社会大家庭的爱心来抚平,所以“昆明组”的救援脚步还不能停下来。相反,对于个别有专长的机构来说,他们还必须走得更远。云南实践青少年发展中心作为民间服务青少年的组织,一直积极参与前期的援助工作。中心不仅加入5·12民间组织赈灾援助行动昆明组,设立昆明捐赠物资集中地点接受物资捐助;而且在2008年5月19日,中心就根据自身特长,把工作重点放到为灾后儿童提供心理社会支持上。中心发出了招募“灾后儿童心理社会支持援助组志愿者”的公告,组织云南灾后儿童心理社会支持援助组,已然开始准备进行灾后的心理干预。与云南实践青少年发展中心同步,对于即将于5月22日到昆明治疗的1000名灾区伤员,云南的其他草根组织也开始行动,“即使到不了前线,也让伤员在昆明找到家的感觉”,一名报名参加陪护志愿者这样对真善美书家的工作人员说。当然书家的工作也不是最快的,在听说有伤员要到昆明治疗后,某公益机构的义工就开始与医院联系,确定了昆明的一家医院安排陪护志愿者;还有网名“楼姐”所在的组织也一直在招陪护志愿者。尽管最后由于到昆治疗的伤员人数减少至1]24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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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之入住医院的变更,多数参与此事的机构没能按原有规模开展陪护工作,但这些机构的速度和爱心,影响了报名的志愿者,也打动了医院的医护人员。在延安医院和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医护人员甚至主动提出如果有伤员入住,马上通知志愿者。在开展抗震救灾的同时,昆明一些与大学生联系紧密的机构,又发现那些来自地震灾区的学生的需求:他们因地震造成一时的经济困难,而学校的补助一下子又下不来;部分同学甚至因家里给不了生活费,原有的考研计划也放弃了,N;'t-面去打工。针对这样的情况,一些机构就开始想办法帮助来自灾区的大学生度过暂时的难关,那最可行的就是募捐。这其中最突出的还算云南大学生爱心家园,他们与云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合作,通过组织志愿者募捐,最终以“5·12奖学金”的形式,向部分家庭受灾严重的大学生一次性提供了2000元的资助,有效地缓解了这些学生的经济压力。NGO就是一家人如果都是在公益机构里面工作的人员,各自会潜意识地把对方与自己归为一个圈子,相同或相近的人生理想和信念,把这样一批人凝聚到一起。而这次面对汶川I大地震,云南草根组织的团结协作又一次验证了“我们是一个圈子里”的论断。地震发生后的第二天下午,云南的NGO大联合就从虚拟的网络组织上升到有形的“5-12民间组织赈灾行动昆明组”,各机构都把自己的“主业务”放置一边,相识的不相识的都站到了一起。在共同价值理念的感召下,无论是关注贫困问题的,还是防艾的,无论是官方背景的红十字,还是纯草根的组织,在最短的时间里数十家机构齐聚到抗震救灾的行列,无论是在地震刚发生时的应急救援,还是中期对伤员的陪护,或者是赴灾区前的心理救治方面的培训,大家通力合作相互配合,都希望通过自己的付出,能让这件事做得更好。在社会灾难面前,大家都把自己当一个应当承担责任的社会公民;同样,也把这个大联合看成一个NGO的大家庭。在这里,我们都是兄弟姐妹,我们理应相互支持和扶助。昆明真善美书家在7月11日至13日,也就是大学生放假回家前,开展了一次灾区志愿者“返乡重建能力提升”的培训。培训时间仅有两天半,参与培训的志愿者也不足10人,但却得到昆明7家机构的大力支持:NGOCN提供投影仪,云南疾病预防中心、云南大学社工研究所、昆明绎芯心理咨询中心等5家机构人员直接参与培训。也正是在这样的支持下,书家的培训才最终顺利完成。而且这样的事不是孤立的,仔细观察你会发现:有机构要开展心理辅导的培训,就有机构提供场地设备;有机构要上灾区了,就有机构愿意提供指导。不管是机构还是个人的行为,大家都有一个共识,对于草根组织,唯有团结协作才能获得更大的力量!地震灾难已过去3个月,云南草根组织也渐渐退出,但我还清晰地记得那个叫阿波努的彝族姑娘掏出50元钱放到捐款箱就跑的场景;那个叫“风语者”的公务员,在茶室里捐了400元,比他在单位里捐得还多;那个喊出“时间就是生命”的李妇„„P20

北京公旻汇咨询中心编.社会组织赈灾行动.经济日报出版社,2008.10. 北京公旻汇咨询中心编.社会组织赈灾行动.经济日报出版社,2008.10.

高小贤,谢丽华主编.中国妇女成长进行时.金城出版社,2009.04. l第一辑 河南社区教育研究中心 培育“草根组织”的策略 王雪萍

中心在1998年建立时,大多数成员都在从事妇女教育和研究工作,因此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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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命名为“河南社区教育研究中心”。后来,把培育“草根组织”作为我们推动农村妇女发展的一个重要策略,是在几年的社会实践中“摔打”出来的。“草根”在社会学领域被赋予了“基层民众”的内涵。所谓的“草根组织”,按我们的“自我定义”,是指扎根基层,在一定地域内有相同利益和兴趣的一群人,为了达到共同目标,开展相应活动的组织。

一、建立组织:从“项目目标”到“赋权策略”

萌发推动草根组织的设想,来自我们为返乡打工妹举办的一个培训班。2000年8月,我们与河南省新郑市妇联合作,为和庄镇的30名返乡打工妹举办“社会性别与发展”参与式培训。培训中,6位参与者表演了一个情景小品:6人在外打工时学到了一技之长,返乡后却找不到发展的路子。一天,她们走到了一起,决定建立自己的组织“返乡打工妹之家”,开展相互间的支持与帮助„„我们没有想到,这个小品在参与者中引起了强烈反响。当时,返乡打工妹们激动不已,纷纷表示应该尽快建立组织,为大家提供一个相互沟通与支持的平台。我们作为培训班的协作者,出于对参与者的尊重,临时增加了一项事先没有设计的内容——以参与培训的30名返乡打工妹为首批成员,成立“返乡打工妹联谊会”,并当场选举了正、副会长。和庄镇妇联主席也为之激动,当即表态与镇政府协商,腾出一间办公室作为“返乡打工妹联谊会”的办公地点和活动场地。这种群情激动的场面(P15)让我们感到莫名的兴奋。当时,我们并没有对“草根组织”的理性认识与思考,只是在“草根人群”的热情鼓舞下,开始了推动草根组织的工作。2000年冬天,登封市东张庄村妇女主任王霞,在参加了我们举办的“社会性别与发展”培训班后,成立了“彩霞农民演出队”,并创作了反映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的小戏《张家的故事》。抓住这个时机,我们向香港乐施会申请了“推动农村文化小组传播社会性别意识”项目,“彩霞农民演出队”便成为继“返乡打工妹联谊会”之后的第二个草根组织。自此,我们开始将“推动草根组织的建立与发展”作为工作“目标”,纳入到中心承担的项目之中。

2000~2003年间,随着不同领域项目的实施,我们推动建立了不同类型的草根组织:新郑市和庄镇“返乡打工妹联谊会”(妇女发展组织)2000年8月在培训班上成立,由30名返乡打工妹组成。她们曾到郑州、广州、珠海等地打工,后因结婚、生育返回家乡。因其曾有打工经历,她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婚育观发生了很大变化,自我发展愿望强烈。但由于农村不平等的社会性别关系,她们的发展机会受到诸多限制。建立自己的组织后,成员们经过讨论,确立了“凝聚返乡打工妹群体力量,倡导自助、互助、助人的精神,带动并帮助弱势妇女发展”的组织宗旨。我们曾和她们一起策划“建立生态农业发展基地”项目,后来由于多种原因,项目未能实施。

登封“彩霞农民演出队”(农村文化组织)2000年6月,我们在河南省登封市举办了针对农村妇女的“社会性别与发展”参与式培训。当年冬天,东张庄村的妇女主任王霞牵头成立了“彩霞农民演出队”,由本村近20位农民(男女各半)组成。他们以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自编自演戏曲节目,宣传社会性别平等,呼吁社会关注妇女权益问题。2001年5月,在香港乐施会的资助下,演出队编排了反映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的曲剧《山花》(由《张家的故事》改编),连续演出20余场,受到农民的欢迎。《中国妇女报》、中央电视台(P16)曾先后报道过彩霞演出队。登封“农村妇女发展推动小组”(社会志愿者组织)中心最初在登封注册成立时,将登封确定为农村社区教育和研究的试点,在此开展过以“农村妇女自主意识”、“妇女生育健康”、“妇女参政”、“妇女教育”等主题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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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活动;进行过“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农村妇女健康问题”的专题调研;举办数期“社会性别与发展”参与式培训。聚集了一批具有社会性别意识、有志于推动农村妇女发展的社会志愿者(大多是各部门的妇女干部),成立了“农村妇女发展推动小组”。

登封“农村妇女手工艺品生产小组”(妇女经济组织)登封虽属贫困山区,产业结构单一,但登封旅游资源十分丰富,是世界名刹“少林寺”所在地。我们和“农村妇女发展推动小组”成员在经过实地调研后,提出了开发有地方特色的旅游工艺品带动当地妇女贫困致富的思路。2002年11月,我们向香港乐施会申请了“农村妇女传统手工艺品生产合作社前期探索”项目,试点选在具有刺绣手工艺传统的大冶镇周山村,组织了30余名生产骨干,分成4个生产小组,一起切磋技艺,相互学习,试制产品。

漯河市“反家暴中心协会”(妇女维权组织)2002年初,我们以漯河市为试点,介入反对家庭暴力工作。先后为漯河农民演出队举办“家庭暴力社区干预”培训;为警察、法官、医务人员举办“社会性别与家庭暴力干预”培训;举办“让暴力远离家庭”电视晚会等,并由漯河市妇联牵头,与该市公安局合作,成立“110反家暴指挥中心”;与市人民医院合作,成立“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与市法院合作,成立“妇女维权合议庭”,并积极推动预防家庭暴力的有关立法。在此基础上,多部门联合成立“漯河市反家暴中心协会”,设立了城市、农村两个试点分会。后来,中心协会发展成“一站式服务”的“反对家庭暴力工作站”。·17·

漯河市“受虐妇女支持小组”(妇女互助组织)漯河市反家暴中心协会之下,成立了城市、农村两个“受虐妇女支持小组”,城市小组6人,农村小组10人。小组成员每月在一起活动1~2次,学习、唱歌、谈心,还组织了城乡小组之间的交流。在农村小组开展了经济自助活动——养殖土鸡,以增强她们的自主意识和经济自立能力。漯河市“郭寺村农民演出队”(农村文化小组)我们与漯河市妇联一起,在推动反家暴农村分会的所在地郭寺村成立了农民演出队,主要排演与反对家庭暴力有关的剧目。演出《她为什么不能离婚》(后改为《三妮的故事》),参加了漯河市电视台举办的《让暴力远离家庭》电视晚会,还在周边县市和村庄演出数十场,十分轰动。《三妮的故事》制成了VCD,并在中央电视台“实话实说”栏目里播出。.

上蔡县丁楼村“红丝带协会”(HIV感染者组织)2002年9月,我们承担了香港乐施会资助的“河南农村艾滋病防治社区干预”项目,推动成立了“丁楼村红丝带协会”。最初,我们在不够了解项目村的情况下,委托村委会选拔成员,有感染者、病人家属、村干部、村民等各方代表。随着项目的深入和对村内情况的熟悉,我们重新整顿了“红丝带协会”,使它真正成为了感染者“自己的”的组织。在这些草根组织中,由于我们没有时间和精力持续跟进,“返乡打工妹联谊会”一直处于停顿状态。生机勃勃的“丁楼村红丝带协会”则由于项目的被迫关闭而于2006年初中止活动。漯河市“反家暴中心协会”、“受虐妇女支持小组”、“郭寺村农民演出队”随着反家暴项目的转移已移交给了漯河市妇联。“农村妇女手工艺品生产小组”和“彩霞农民演出队”则相继发展为“周山村妇女手工艺品开发协会”(2004年4月)和“农家乐文化协会”(2005年1月)。一些草根组织之所以未能顺利发展,要归结为我们对“为什么要建立草根组织”这个问题缺乏清醒的认识。一开始,我们把建立组织作为一个“目标”,似乎很容易就取得了成果。因为:以推动社会公平和性别平等为宗旨的草根组织,在弱势人群(尤其在农村妇女中)有很强的号召力,那些在现实生活中感受到不公平,或有志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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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两性平等的人,会很快成为组织的骨干或带头人。另外,我们推动的草根组织在发动阶段,大都以参与式培训为主要手法。这种培训临近结束制订行动计划时,弱势人群往往都有较高的“组织起来”的热情,很容易形成建立组织的契机。此时,只要有人牵头,“组织”就算是成立了。然而,组织建立后做些什么?怎样使草根组织具有持续发展的能力,并在改善弱势人群的境遇中发挥作用?这些问题,是我们在推动“红丝带协会”、“妇女手工艺品开发协会”和“农家乐文化协会”成长的长期实践中,逐步搞清楚的。对于弱势人群来说,最重要的并不仅仅是“有了”组织,而是这个组织能否使弱势群体形成合力,表达自己的利益需求?能否促进弱势群体互助合作,依靠集体的力量解决问题?能否提升弱势群体的自尊、自信,以及对社区的归属感;能否为弱势群体参与社区事务提供载体,逐步改善彤他们在社区中的地位?我们终于明白,建立草根组织本身不是目的,而是一个赋权弱势人群的重要策略。作为推动者,一定要避免急功近利的倾向,扎扎实实地去做漫长而艰苦的推进工作。

二、持续跟进:多样化的推动手法 相对来说,建立一个或几个草根组织是比较容易的,但使之持续下去并保持良好的运作却相当困难。需要花大力气促进协会成员的自主意识、性别意识、团队精神和管理能力的提升,使其逐步走上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道路。否则,这些组织就会在项目终结、外力撤出之后迅速地自生自灭。在此,我们以“红丝带协会”、“妇女手工艺品开发协会”和“农家乐文化协会”作为不同类型草根组织的案例,与大家分享我们的做法、收获及教训。·19·

建立组织三个草根组织中,建立最早的“彩霞农民演出队”(“农家乐文化协会”的前身)依靠的是“精英”力量。带头人王霞热情、泼辣、能干,号召力、组织力都很强,算得上农村的“能人”。我们在农村妇女“社会性别与发展”培训班上与她初次相识,她出色的表现便立刻聚焦了我们的目光。由于当时我们自己的“精英意识”,在推进彩霞演出队成立、发展的过程中,我们更多地依靠了王霞个人,甚至在对外介绍时会下意识地脱口说出:王霞的演出队„„依靠“精英”带动的方法在组织初建时比较省力,凭着带头人的个人魅力能够迅速聚集起一群人来。但是,这会给组织的持续发展埋下隐患,最终造成不利影响。“红丝带协会”的成立有一个曲折的过程。2002年11月,我们为了使感染者尽快以主体身份参与到艾滋病防治工作中来,曾经依靠村委会建立了“红丝带协会”。但很快我们就发现了问题:协会成员不固定,女性代表缺失,不能代表感染者的利益等等。于是,我们在进村一年多之后(2004年4月),以“海选”的方式对协会进行了改组。我们与感染者、病人家属、村干部等深入讨论:是否需要建立一个组织?建立组织的主要目的是什么?什么样的人可以加入组织?领导人怎样产生?组织建立后怎样发挥作用?在项目点的4个自然村100多名感染者中,我们以访谈、座谈、自荐、推荐的方式,提出各村的候选人;再由感染者(当时村里公开身份的感染者几乎全部参加)用丢玉米粒(投票)的方法选出协会委员;然后再由全体协会委员以无记名投票选举协会的会长、副会长。整个推选过程十分民主,完全尊重感染者自己的选择。我们唯一带有“强制性”的干预就是:妇女的比例必须在50%左右。改组后的“红丝带协会”真正是感染者“自己的组织”,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妇女手工艺品开发协会”的建立则更为缓慢,用了两年多的时间,走了一条“培养骨干——建立核心——成立组织”的路子。我们承担的“农村妇女手工艺品开发”项目(香港乐施会资助)·20· 2002年开始实施。当时,村子里有30多名手工艺品生产者,按照居住地分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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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生产小组。在以后的培训、生产、外出考察等活动中,十几名骨干成员很快脱颖而出,不但在各项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且在手工艺品生产者中也很有威信。但是,直到大多数成员提出要求,建立组织的各项条件也比较成熟时,我们才于2004年4月推动成立了妇女手工艺品开发协会。目前,这个组织基础扎实,运作也比较顺畅。草根组织是基层民众自己的组织,建不建?何时建?怎么建?应该由他们自己决定。作为推动者,协助草根组织建立时,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考虑:

·熟悉社区:对社区的自然环境、经济状况、人口结构、社区文化、目标群体的问题和需求要有一个大致的了解与认识;

·建立良好的社区关系:在双赢的原则下尽量取得社区民众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

·逐步推进:最好是有了骨干队伍,再提出建立组织问题。假如操之过急,不仅达不到赋权弱势人群的目的,还会造成许多负面影响。组织即使建立起来,也难以持久。

·.保持低调:高调进入社区或高调建立组织(如大造声势以引起关注),会激起弱势人群和社区民众过高的期望,给以后工作的开展带来不必要的压力,甚至会影响到社区对我们的信任。

教育先行任何工作的实施,教育如能行之在先,则比较容易取得成功。教育的最大魅力在于:它不只是告诉人们该做什么,同时也说明为什么要这样做j这里所说的教育,不是指外来者以“教育者”的身份,居高临下地对社区民众进行“指导”和“帮助”,而是和他们一起走过一个共同学习的过程。在推动草根组织建立发展的实践中,我们较采常用参与式培训的方法。通过实践验证,我们认为这是一种很重要、也很有效的推动手法。我们知道,发展领域中一直存在关于“参与式”的是非利弊之争。·21·我们无意介入这种争论,只是在这里谈一些自己的切身体会。我们常常将参与式称之为“方法”,但实际上,参与式更重要的是体现一种理念——尊重和重视每一位参与者的经验和能力。同时,“参与”也是一个过程——在推动者与参与者,以及参与者之间的互动中产生新的思想,并带来行为上潜移默化的改变。举一个“红丝带协会”的实例:艾滋病防治项目实施的过程中,我们经常遇到中国文化背景下的固有难题:“不患寡而患不均”。在大多数人的观念里,认为只有平均分配才能体现“公平”。因此,每每遇到外界捐钱捐物,几乎是所有的感染者都要求享有同等的份额,否则就会愤愤不平,甚至因此闹事。为此,我们在“红丝带协会”中搞了一个活动:一家6口人(爷爷、奶奶、爸爸、妈妈、男孩、女孩),只有一瓶果汁。请一位感染者为这家人分配果汁,并说明这样分配的理由;如果有谁表示不同意,可再行分配,同样要说明分配理由。一位又一位感染者参与了分配活动,但所有的人都没有平均分配。我们问:“为什么不平均?”回答:“每个人的年龄不同,身体状况不同,需求不同,应该区别对待。”再问:“什么是公平?”回答:“根据每个人的需要,而不是平均分配。”起初,我们只是想通过活动,说明“平均≠公平”的道理。但在分配果汁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了所有分配方案的一个共同点,那就是6口人中,分给妈妈的果汁最少。参与分配的人,无论男女,都做出了似乎“合乎常情”的解释:孩子要长身体,老人要受照顾,男人要干重活等。于是,我们又在活动中进行了另一个讨论:在家庭和社区中,谁的利益最容易受到忽视?为什么会有这种忽视?这种忽视给妇女带来什么影响?就这样,我们并没有讲什么大道理,感染者在自己亲自动手的活动中,明白了什么是真正的“公平”,也明白了很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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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说清楚的“社会性别视角”。几年来,我们创造性地运用参与式方法为草根组织进行了社会性别理论、赋权理念、农村妇女发展、农村参与式评估、戏剧创作与文化传播、反对家庭暴力、妇女健康知识等内容的培训,取得到了良好的效果。我们的经验:培训内容一定要从社区民众的需求出发,有较强的针·22·对性、实用性和启发性。找好切人点,帮助参与者分析该问题存在的原因及发展走势,使她/他们既能清醒地面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又能在现实中寻找一些可行的办法。培训活动要尽量丰富,运用的方式也要灵活多样,使参与者的听、视、动等知觉不断受到刺激,这样有利于对问题进行深入的思考和讨论。同时,培训时间和地点的安排也要符合社区民众(尤其农村妇女)的实际需求,使她/他们乐于参与,方便参与。在实践中成长任何东西都无法代替直接经验和感受。草根组织成员作为社区的主人,如果能以主体身份参与到社区事务中来,不仅更能贴近弱势群体的需求,同时也能使她/他们自己在实践中得到锻炼与成长,从而提高在社区中的公信力,赢得社区民众的拥护。“农家乐文化协会”在成立一周年之际举办了一场“小品大赛”。从确定参赛作品的主题及征集农民创作的剧本、演员,一直到剧目初选、预赛、决赛、评比、颁奖的各个环节,我们除了在剧本修改和舞台调度方面给予了一点帮助之外,全都靠着协会成员的共同努力而完成。当时临近春节,家家户户都在准备过年,唯有文化协会的成员不分日夜地为“小品大赛”忙碌。没有演出场地,协会会长王霞就把自家一块地势较高的菜地平整出来,有人从家里扛来木桩,拿来篷布,一起动手搭建“乡村大舞台”。大赛那天,天空飘着雪花,寒气袭人,但丝毫没有影响村民们的情绪,尤其是台上台下互动的环节,更是热烈而感人。这次小品大赛,除了达到挖掘与社会性别有关的农村题材,发现并培育新的文艺骨干,推动农民自我教育之外,更大的收获是增强了协会成员的能力,提高了协会在社区的影响力。过去,他们在大家的眼中只是一群“爱玩儿”的人,而今,村民中有了什么问题,会找到协会成员反映,希望编进戏里演出,引起更多人的关注。“红丝带协会”的17名成员,除了村支部、村委会、村小学、村卫生室各派1名代表外,其余全是HIV感染者,在村内是备受歧视的人。但我们将项目中的许多重要工作都交给协会去承担。如:监督建造面积为150斫的感染者活动场所——“村民之家”;修筑贯穿全村的5530米(P23) 砖铺路;组织70多户感染者家庭参加“猪银行”,进行生产自救等。在这些工作中,充分发挥了协会成员的组织力与协调力,也展示了他们的优秀品质:无私、公正和爱心。在修筑村内道路时,协会承担了规划、购料、施工、监理、验收等全部工作。当时正值农闲,村里许多人修房盖屋,砖源非常紧张。有些运砖的人(非感染者)想趁机抬高运费。一位有拖拉机的协会委员站出来说:“这是修我们自己的路一分运费也不能增加。即使你们都不拉,我一个人就是不吃不睡也要把砖拉到村里!”另一位家庭条件非常困难的协会委员在参与道路规划时,有人提出4将道路向外拐出2米,就可以修到这位委员的家门口,但被他一口拒绝了。他说:“修路的费用有限,如果每个人都要求照顾个人利益,路就修不成了。我不能带这个头!”当一条亮堂堂的红砖路铺向全村,村民们给予“红丝带协会”这样的评价:“这一届‘班子’最公平、最干实事!”其实协会哪是什么“班子”,只是那些全村人原来避之不及的HIV感染者!这些事例充分说明,无论是处于怎样弱势地位的人群,都不是被动的、可怜的、等待被救援的人,他们不仅有改变现状的愿望,也有改变现状的能力。只要能有足够的空间和参与的机会,她/他们都会在社区发展中做出积极的贡献。能力建设个人或机构的能力不是生而有之,而是需要培育的。能力建设就是一个培育的过程,旨在帮助个人或机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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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问题、调动资源、满足生存及发展的能力。在推动草根组织建立和发展的过程中,我们坚持把能力建设放在首要位置,而且贯穿于组织成长的自始至终。能力建设是草根组织自己的事情,作为外部力量,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尽力提供信息和机会,搭建活动平台,为促进草根组织的能力增长起到协助或推动的作用。一个机构的能力应该是多方面、综合性的,如决策能力、管理能力、学习能力、行动能力,以及与社会各方建立联系的能力等。然而对于处·24·于弱势地位、资源极为贫乏的草根组织来说,一下子提出过多、过高的要求是不切实际也行不通的。能力建设必须也必然会经历一个长期的、渐进的,甚至是反复的过程。我们的做法是,根据每个组织在创立、成长、发展的不同阶段遇到的实际问题,重点培育草根组织的团队意识、决策、合作、自我管理能力等。能力建设有多种方法,我们较多采用参与式培训。在不同的培训内容中插入一些小活动、小游戏,让大家在快乐的参与中悟出深刻的道理。例如:当文化协会出现成员不团结的现象时,我们与15位骨干成员一起,搞了一个“互相吹捧”的活动:每人一朵花,15个花瓣,所有参与者每人为对方提出一个优点,写在花瓣中。当每一个人的花朵张贴在一起,成为“百花图”时,我们做了一点提示:“看到别人最好的一面,是一种能力。要想增强协会的凝聚力,每个人都应该拥有这种能力。”还有:以两人共用一支笔画图的方式学习沟通;大家一起跳“兔子舞”、做“人绳结”体会团队协作;通过玩“背人”的游戏体验“谁也不愿帮助那些永远要求帮助的人”等。实践证明这些灵活多样、具有操作性和启示性的方法,在改变协会成员的认识和行为方面是十分有效的。草根组织是基层民众自己的组织,应该由她/他们决定组织的发展与未来。要做到这一点,唯一的办法就是将有关组织发展的重大事情交由她/他们自己决策实施。2007年3月,“妇女手工艺品开发协会”内部出现了关于发展方向问题的激烈争论。有人坚持实行股份制,有人则担心被强势人群控股。于是,我们搞了一次学习活动,分别介绍了“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作经济”的特点及背后的理念、优势和弱势、成功和失败的案例等,然后交由协会成员讨论。最终,全体成员一致坚持要走“合作经济”的道路。尽管这是一条非主流的路,但大家认同“合作经济”的理念:“扶助弱势群体、共同发展、平等互助、能力增长”。整个过程,我们只是协助大家在“知情”的前提下进行选择。正因为出于她们自己的选择,在讨论后的第二个月,协会成员就开始集体生产,至今已经坚持了一年多时间,运作顺利。成员们对集体生产最大的感受是:“快乐”!由于我们所推动的草根组织不同类型,各有特色,所以,我们十分注意开展草根组织的合作交流活动,以促进组织间的沟通与联合。 我们·25·组织手工艺协会和妇女HIV感染者小组共同编织红丝带,献给在泰国曼谷召开的第十五届世界艾滋病大会。红丝带的包装袋上写着两个协会共同的心声:“我们的红丝带,是希望,是梦想,是支持的力量,是心灵的阳光!”(两个协会相距300公里);我们组织手工艺协会为艾滋病患者制作了2500个便携式药盒,以保证患者在劳动或外出时能够按时服药。药包上用手工刺绣着两只和平鸽衔着一个心型花环的图案,象征着手工艺协会成员的爱心和祝福。我们在农家乐文化协会举办小品大赛时,邀请手工艺协会成员前来观看,并学习文化协会拿手的“农家秧歌”。如今,在文化协会的带动下,手工艺协会也编排了自己的“巧女秧歌”、“扇子舞”等,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两个协会相距40公里)。这些交流活动,既有利于提高草根组织的学习能力与合作能力,又能使不同类型的组织形成互动,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组织评估也是草根组织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评估的形式有自我、外部、个人、阶段评估等等。我们在各协会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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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评估大都是在我们的协助下,由协会委员或骨干成员进行自我评估。以红丝带协会为例:例一,成员个人评估:(按高、较高、中等、较低、低做出评价):你的身体、精神状况、自我评价、村民对你的评价、你在协会的发言权、你对协会的贡献。例二,协会工作评估——画出一棵大树,树上结有果子:一年来协会工作有哪些成果?哪些果子最成熟(贴上红色圆点)?为什么?哪些果子还不太成熟(贴上绿色圆点)?为什么?你为果子的成长做出了什么贡献?表现出你什么样的品德与能力?这些评估图表有“大树图”、“百花盛开图”、“个人成长图”、“爱心奉献图”等,我们都作为资料保留下来。协会成员说:每次看到我们亲手粘贴的图画,就会为自己的成长与变化感到骄傲和自豪!对组织所走过的历程、开展的活动、实施的计划,以及成员表现的评估过程,就是草根组织总结经验教训,增强组织能力,逐步走向成熟的过程。当有一天,彤他们充满自信地说“这些事自己也能干”的时候,我们就知道自己做对了。·26·

三、经验积累:推动组织建立与发展以项目切入

据我们的经验,(1)以“项目切人”是推动草根组织建立与发展的有效方法。这样做的好处是:有项目经费的支持,可以为资源极为贫乏的草根组织提供初建时急需的资金;项目具有较强的操作性,能为草根组织搭建实践锻炼与能力增长的平台。所以,项目实施的过程,就是能力建设的过程。同时,项目有较为明确的目标,村民们亲眼看到在项目中草根组织所发挥的作用,有助于提高她/他们在社区中的地位。而就项目本身来说,草根组织也是可依靠的力量,能够在外力撤出后承担起项目持续发展的任务。强调性别平等作为一个妇女NGO组织,推动社会性别平等是我们的使命,也是我们在草根组织建设过程中一个自始至终的目标。具体的做法是:·注重组织成员性别平等意识的提升。任何一次培训活动都有社会性别的内容。但我们深知改变社会性别观念绝非朝夕之功,因此没有急于求成地“狂轰滥炸”,而采取了持之以恒地“化整为零”、“适时插入”的策略,希望以“滴水穿石”的精神,使协会成员学会从性别的角度去观察社会现实,分析男女两性的不同期望与需求。在做出任何一项决定时,都能倾听妇女的声音,关注妇女的脆弱性,对妇女的特别需要和问题给予回应与支持,并强调发挥妇女在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如在HIV感染者中推广使用安全套时,我们和协会成员(男女各半)一起讨论:怎样让妇女既能方便地得到安全套,又能在与丈夫协商安全性行为的时候获得主动权?在推行养猪进行生产自救时,提倡男女分担家务,以免在增加经济收入的同时加重妇女的劳动量。·开展针对妇女的各类培训。培训的内容根据妇女的需求而制定,如妇女生理心理健康、性健康、劳动安全、生产技能等,使妇女们获得·27·更多的知识和信息,同时根据妇女的实际情况安排培训的时间与地点。·制定性别指标。无论是协会选举、参加培-订ll/会议、外出参观学习,我们都要强调在妇女自愿的前提下,其人数不得低于50%。在重大事情的决策、实施、监督中,不但必须有妇女参与,也要有措施保证妇女的意见和建议能够得到尊重和采纳。这种做法表面看起来似乎不民主,但为了矫正男女两性原有基础的不平等而做的一切努力,本身就体现了公平的原则。我们想说的是,在推动性别平等这个问题上,一切改变都是可能的。尽管当前农村传统的社会性别观念依然顽固,但只要能够以理服人、以情动人,即使是“坚冰”也会逐渐融化。同时,妇女身上表现出来的巨大潜力,不仅经常带给我们特别的惊喜,也很快得到协会成员与村民们的赞许与认可。

(2)警惕草根组织内部形成新的权力关系.草根组织创立之初,一些参与性较高和能力较强的人会很快脱颖而出,成为草根组织的领导人与核心力量。但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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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时间的推移和资源(包括机会)的增多,组织中会形成新的权力关系,出现新的不平等。这会制约组织的持续发展,甚至可能背离创建组织的初衷。因此,在组织创立初期,一定要注意考察领导人的价值观、个人信誉以及与他人平等沟通的能力,这是他们能否带领团队的基本“品格”。在组织成长的过程中,一是始终坚持对领导人和核心成员的平等意识、民主理念、领导艺术的培养;二是制定基本的规则保证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三是培养更多骨干成员,防止因领导人的变动给组织带来危机与震荡。

(3)不盲目仿效外来经验。我们曾经犯过这样的错误。2004年底,我们与“农家乐文化协会”筹备小组讨论协会的组织框架,采用可视性很强的方法介绍了其他组织的经验,并解释了理事会的作用、职责以及理事会和执行层的关系。在取得筹备小组成员的一致同意后,又很“规范”的选举了理事、理事长,又由理事会聘任了协会会长。但在实际运作中,我们发现理事会与协会·28·执行层经常“搅和”在一起,理事长与会长也总是在争论“究竟是谁管谁?”加上文化协会本来就有“精英治理”的倾向,所以常常为了理顺关系而影响正常工作。相比之下,手工艺协会的做法就很好。2007年3月,我们邀请正在上海访问的“台湾仙鹿巷壹号布工房”的4位成员专程来到登封周山村和手工艺协会交流。受到台湾同仁的启发,手工艺协会选择了集体生产之路。但她们没有盲目照搬“布工房”的经验与做法,而是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运作方式与规则,至今运转良好。这给我们的教训是,外来经验是一定要学习的,但是要注意怎样才能适合本土。

(4)注重与基层政府的合作与沟通。推动建立草根组织,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就是它的“敏感性”。处理不好,会造成政府部门的疑虑,从而对草根组织的生存与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但实际上,草根组织是架在政府和基层民众之间的桥梁。一方面能使政府了解民众的实际需求,增加解决问题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另一方面也给民众提供表达需求、了解政府政策与措施的渠道,以增加信任,减少误解。为了使草根组织健康发展,无论是推动人员还是草根组织成员,应该做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主动与政府部门沟通,避免误解;寻求与政府工作的结合点,争取双方利益的一致性,并以NGO理念(公平、公义)和工作方法(贴近民众、认真务实)影响政府。NGO组织大都由理想主义者集结而成,有时难免产生不切实际的想法和急躁情绪。但作为草根组织的推动者,应找准立足点:一切对社区民众负责,不切实际的“超前跳跃”是要付出代价的。推动者与草根组织间的关系走到哪一步,我们都知道自己不能因为带有资源,就充当居高临下的指挥者,将自己的价值观、想法意见强加给基层民众;也不能成为“服务者”,事事代替、周到服务,导致草根人群产生对外来力量的过分依赖。但有一点把握不准,是我们和草根组织成员之间可否应该建立类似“亲情”般的关系?我们机构内部人与人之间的姐妹情谊,也常常会带到草根组织中。大家就像是亲人一样,有一段时间不见面,就会互相想念;发生了矛盾,也会像家人一样地生气、争吵;无论是谁的喜怒哀乐、幸福灾祸,都会牵动对方的神经。这种关系的建立,并不是刻意而为,而是在双方共同创造的“尊重、真诚、信任、接纳”的氛围中逐渐形成的。我们不知道,保持这样的关系,是不是一定会影响我们工作的客观性?农村社区发展的一个重要指标,就是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提高。我们相信,草根组织的建立与发展对于提高农民的自治能力,促进农村的政治民主进程能够起到重要作用。毫无组织建设经验的我们,将自己几年来的做法没有保留地“摊”在这里,无论是对是错,从积累经验的角度来说,也算是我们的“贡献”吧!·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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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京主编.2009中国慈善捐赠发展蓝皮书.中国社会出版社,2010.05.

2.草根NGO的困境与苦恼

民政部统计显示,截至2008年底,全国共有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41.4万个,比2007年增长7.0%。这些社会组织业务范围涉及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劳动、民政、体育、环境保护、法律服务、社会中介服务、工伤服务、农村专业经济等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但是专业人士指出,由于注册门槛过高,中国草根NGO的实际数量远远不止此数。清华大学NGO研究所所长王名表示,在中国存在一个远远大于民政部门登记注册规模的巨大的第三部门,其中大多数以各种方式取得了政府和其他权力部门的认可和批准,或者和各级党政机关在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据王名此前的估计,内地目前拥有各种类型的NGO总数约百万家,但现在登记的只有40多万家,一个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登记的门槛设定过高。王名表示,中国90%以上的NGO实际上未获得现行法律的认可,也无法得到应有的保障,其发展受到制约。除了法律认可难,对于那些自下而上成立,被人们称为草根民间组织的机构,资金一直是困扰其生存、发展的难题。草根组织经费来源渠道主要有三个,即政府购买服务,企业和个人捐赠:(P55)以及通过提供服务所获得的服务性收入。草根组织的影响力有限,能够获得政府购买服务的机会微乎其微,而国内基金会还没有出现向其提供长期稳定资助的苗头,所以多数草根NGO只能依赖境外资金生存。对于中国的草根民间组织,获取境外无偿捐赠机会较少,主要是通过项目合作的方式使用境外资金。项目合作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申请境外组织的已有项目,完成项目获取项目经费;另一种是自己策划一个项目.然后向境外组织申请经费援助。但是随着国际NGG在中国的发展逐步由单纯资助向项目参与型过渡,中国的草根组织获取境外资助已越来越难。另外,草根慈善以自发性为多,不少未进行社团注册或备案管理,没有完善的组织契约,没有有效的约束机制。他们靠的是爱心慈善、感情慈善,缺了理性慈善和合法慈善。近期如此多的质疑,皆因财务不透明所致。

一、草根NGO面临五大组织障碍

(1) 缺乏使命感——NGO以使命为先。邓国胜认为,当前NGO面临的最大问题是使命问题,因为使命问题是NGO的最重要的核心性的问题。“我们前阶段去做了一项调查,我研究一个做环保的NGO,结果调查以后发现这个NGO不再做环保了,它现在在做艾滋病项目,那么它的使命到底是什么?”当前,由于双重管理制度,草根NGO一般是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这导致了草根NGO有两个章程和两个使命,即一个是营利性使命,一个是非营利性使命。“哪一个合法?哪个更正当?这个使命经过什么样的程序我们可以去修改它?因为它的使命会变化,它变化多大才可以?”邓国胜认为,对于这些组织开展的活动和项目与组织的使命不一致的机构,需要一种外部的约束机制,或者利用组织内部的法律进行约束。由于登记注册环境,中国非营利组织在发展过程中有法不依是一种常态。南都公益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徐永光认为,“在登记注册问题上,用非法律手段解决该问题,非营利组织,特别是草根NGO,应该学(P56)会‘假公济公’,跟政府部门开展合作。”徐永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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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创始人障碍——对于草根NGO来说,发展得好不好,跟创始人有着密切的关系。“如果一个组织有一个好的创始人,那么这个组织就会发展得比较健康、比较迅速、比较快。”邓国胜说。“但是,创始人的权力来自哪里?靠什么制度行使这些权力?靠个人的自律还是靠组织的章程对他来进行规范?”比如在创始人问题上遇到的产权问题,对工商注册的NGO产权到底属于谁?“NGO产权在法律上是属于股东的,特别是创始人,因为他是最大的股东。可是他的资产完全来自于社会的捐赠,那么这里面是有问题的。”由于草根NGO内部还有一套非营利性的章程,一旦遇到这种问题,它的产A权法律上是属于谁的?实际上属于谁?“这些问题都是法律亟待解决的问题。”另外,NGO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是,很多NGO完全依赖于魅力型的领袖,一旦这个领袖出现什么问题,这个NGO的接班人问题就是个麻烦了。“这个NGO的领导人是通过理事会选举产生,是通过法律选举产生。其实问题没有那么简单,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法律、制度层面给予解答。”邓国胜说。

(3) 人才障碍——有调查表明,中国草根NGO面临的障碍第一是缺钱,第二是缺人。“后来通过很多调查发现现在草根阶层不缺钱,缺的是好的项目。这种情况下,人是最重要的。但是我们的草根NGO既吸引不了一流的人才,也无法留住一流人才。”邓国胜说,“有一个学员勇敢地去了NGO,他的父母说NGO不是一个正经的单位,怎么能去那种单位呢!”邓国胜认为,草根NGO之所以没有为工作人员、员工、志愿者提供职业发展的正常生涯,是因为有些组织认为,“一旦培养出来他就跑了,成本我付,他自己去创业,或者到别的NGO去了。这些问题我们靠什么来解决?”另外,对于NGO志愿者的报酬怎么来支付?要不要来支付报酬?这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徐永光说,公募基金会应该拿出10%的民间捐款流向民间,让草根NGO从喝洋奶到喝母乳。“如果拿出10%的话就等于几十个亿,要面向草根NGO,通过各种合作的方式给他们一些资源。现在公益产业链是断裂的,在国外是政府购买NGO服务,在中国是民间组织购买政府服务。”徐永光说:“去年地震捐款760个亿,几乎没有给中国的NGO服务业带来就业的机会,没有对就业作出贡献,因为都是政府官员做项目,外无压力内无动力。“从富人捐款到富人办慈善组织、办公募慈善基金会,一批有专业的大学生、硕士、博士开始选择公益作为自己的职业。这个行业人力资源的改变应该从做事业到做职业,要做职业就要培养人才,让一些专业人才在这个行业得到提高。我觉得这是我们面临一个大的课题:怎么样培养一些优秀人才。”

(4)内部管理制度的障碍——草根NGO的内部管理制度如何规范是另外一个障碍。“我们发现一些刚刚成立A的草根NGO确实有一些制度,有一些规范。可是你会发现,他成立了5年、10年,他还是这样子的。”邓国胜认为,这些问题都需要业界进行反思,“到底是先发展后规范,还是先规范后发展?还是边发展边规范?这些都是我们需要考虑的问题。“不同草根NGO发展到什么阶段、需要什么样的制度?不同的发展阶段需要不同的制度,需要到什么程度?理事会是自己控制好还是真是民主选举产生好?这些都是面对现实需要讨论和解决的问题。”组织能力的面临障碍——能力问题,对草根NGO确实是一个挑战,包括公信度的能力。邓国胜说,“曾经草根NGO红红火火地搞合作,在‘5·12地震’期间有一大批NGO去搞网络合作,现在还剩下多少?这都是对我们能力的挑战。我们NGO到底需要什么样的能力?我们这些能力怎么提升?”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研究所副教授陶传进对NGO的组织能力比较乐观,“因为我认为NGO领域像市场领域一样有一个自己的内部机制,市场有一只看不见的手,N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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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一个社会选择的机制问题。”陶传进说,“现在是我们的机制没有成活,并不是NGO本身的问题。”一陶传进认为,虽然这个本身的机制没有成活,但NGO同样也做好事情,有可能“假公济公”。“我曾经写过一句话,政府选择过去是政府主导公益,社会选择的话是只要有一个好的就行了,是两种不同的机制。我们现在一旦发现社会选择机制,NGO领域本身的机制可以成活的话,我们看有多少好的,这时候存活的根是一种思考的结果。”在组织能力方面,陶传进说:“只要机制成活,我认为组织是可以成功的。现在我们的局限在于法律的局限,在于我们社会文化和公民素质能不能提高上去。”

中国公益事业发展离不开草根组织的发展

没有谁能否认草根NGO在中国公益事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补充作用,而且慈善的本义就是民间化,自下而上的草根组织具备先天的贴近群众的特性。事实上,尽管很多草根组织没有取得“法律合法性”,但他们通过扎实的工作赢得了公众认可,逐步获得了“社会合法性”,并以巧妙的行动策略渐渐赢得“政治合法性”与“行政合法性”,已经成为公民社会中一支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它的健康发展对中国公益事业发展举足轻重。重庆的情况就是一种佐证。该市一位慈善人士表示,草根慈善组织更亲民,市民乐于而且便于通过这类组织献出爱心。小动物保护协会去年接受捐款30余万元,森森孤学院也接受了数万元捐款。绿叶义工没接受过捐款,但通过该渠道,市民献出数十万资金让困难者得到帮助。近两年来,重庆市市至少有5000人通过草根慈善组织,参与社会救助,献出爱心,捐赠的现金至少在百万以上。从一定意义上来说,这些质疑或者在危机中给草根NGO开辟一条新的生路。草根组织的发展离不开中国社会、经济、政治生活等多种外部环境的转型。目前各地政府已经以一种更加开放的姿态面对包括民间组织在内的多元社会结构,逐渐释放出更多的公共空间,允许包括草根组织在内的民间社会参与到提供公益服务、制定公共政策的过程之中。随着这些事件的曝光,社会精英阶层在满足了自身发展的前提下,将目光投向更深层次的社会问题,努力探索各类社会矛盾的治理之道,这些也会转变成草根NGO扩张的加速机制。尽管眼下草根NGO的生存状况仍不容乐观,能力建设仍需加强,但不可否认其自身的发展变化及外部条件的改善已经让我们从中看到了崭新的发展机会(P60)。

古学斌,阮曾媛琪,王思斌等编.实践为本的中国本土社会工作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7.

本土草根NGO发展历程中的·张力与挣扎——对一个NGO宗旨与使命的日常实

践分析 吕新萍 一、问题的提出

在中国社会的发展历程中,有很多重要的力量参与其中,NGO是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伙伴。尽管本土草根NGO的发展历程只有十多年的时间,但现在对其进行系统梳理,既是一个合适的时机,也具有其迫切性。现实的情况是,一些草根NGO因为得不到必要的资助而濒临倒闭的境地,另一些NGO因为负责人的个人财务问题而使组织面临严重的信任危机,还有一些NGO尚未发展壮大就开始分裂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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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更小的NGO„„可以说,很多草根NGO的组织管理者、工作者,正面对着巨大的困惑与迷惘:自己的组织应该向何处去?如何坚持组织的宗旨与使命,同时又能在激烈的竞争中获得生存与发展的资源?因此,对本土草根NGO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张力(tension)及挣扎(struggle)进行深入细致地探究,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从西方国家/地区的经验来看,NGO已经成为一个国家/地区公共服务、社会服务的重要提供者,而且由于组织自身的特点,NGO在获取信息、公民参与、工作效率、满足多样化需求、灵活性等方面具有政府机构和市场部门无法比拟的优势。但是,由于中国在历史传统、政治制度、经济体制、文化背景等方面与西方国家有很多不同之处,因此,中国本土NGO的成长过程、生存空 (P324)间、社会影响,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等引起了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等很多学科研究者的关注。

二、文献综述与讨论

(一)把NGO作为一个事实性结果的研究

目前,对中国本土NGO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一是从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出发,讨论在中国社会转型的过程中,NGO的产生与发展对传统国家中心控制模式的突破,以及对中国市民社会发育和成长的意义与影响(孙立平等,1994;邓正来,1998;张静,1998)。参与这方面研究的以社会学、政治学的学者居多。

二是从现代公共管理的角度看,在对国家与市场二者在现代经济发展中的角色、功能和局限性关注的基础上,探讨NGO作为国家和市场之外的第三部门的制度创新和组织意义(赵黎青,1998;杨团,2000;熊跃根,2001;田凯,2003)。这方面的研究主要以经济学、公共管理学的研究为主。那些从另一个方面强调国家法律法规、社会政策、社会福利体制等对本土NGO发展制约和影响的研究也属于这一角度。

三是对中国本土NGO的基础性数据和资料的积累性研究,既包括问卷调查,也包括个案研究,目的在于发现并积累中国NGO的基本事实、数据、资料等研究资源,以及了解中国本土NGO在组织、管理、活动、作用等各个方面所具有的独特性质(王名,2000;王名、刘国翰、何建宇,2001)。

(二)把NGO作为一个发展过程的研究

以上研究更多地是从宏大的社会、经济层面去讨论,即使在微观组织层面的研究,也似乎更多地集中在具体的管理上。本文认同上述宏观的社会、经济和管理等体制与政策的原因是任何一个NGO的生存与发展都不能脱离制度环境,但是,这里需要提出 (P325)的一个问题是:为什么在中国同样的制度环境下,各个NGO的发展状况会呈现出非常不同的图景?关于中国本土NGO的上述研究,实际上是1980年代以后世界发展理论与实践热点的一个缩影,它们无疑从不同的侧面揭示了NGO这一新型组织形式所具有的社会影响和组织特征。但是,这些研究的共同特点是把NGO作为一个事实性的结果来研究,而对于NGO日常组织运作的多重面貌与复杂动态的过程呈现,则相对不足。从一个动态的过程角度来看NGO的发展,本土NGO实际上是国际主流发展观念及其资助政策等与本国现实制度、历史文化以及参与其中的个人等多种因素相互影响的过程及结果。而且NGO不是只有一种面貌(如:“公益性的”——为社会发展做好事的;或者“自私自利的”——不值得信任的),而是多重真实性面貌的叠加。在NGO的日常运作中,混杂了非常不同甚至截然相反的价值与理念;多方利益主体在同一个场域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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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共同拉扯着NGO一路走来。因此,了解NGO日常运作的实践动态过程,如自身的定位,对社会服务的不同理解和承担,领导者和工作人员的投人等不同组织运作过程的差异,对于了解NGO的不同发展图景可能具有更强的解释意义。

三、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

本项研究选择“半边天服务中心”(为保密起见,本文所提到的组织及人员均为化名)作为研究对象。半边天服务中心成立于1995年,是一家从事妇女权益问题研究并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的专业性、公益性组织。首先它是由一部分法律专业人士基于同一理想而自发组织起来的,不像中国的一些全国性社团一样具有浓厚的政府背景或官方色彩,而是真正来自民间的社会服务型NGO。其次,从很多方面来看,半边天服务中心都堪称当前本土草根NGO发展的楷模与典范。当一些草根NGO因为得不到资助而濒临倒闭的境地的时候,当一些组织的负责人因为财务问题而面临信 (P326)任危机的时候,当一些NGO尚未长大就开始分裂的时候,它却一直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不但没有被这些有关NGO公信力的问题束缚住手脚,反而发展得很好。似乎正是因为半边天服务中心如此良好的发展状态,我们才觉得更有责任去关注与NGO长远发展有关的那些因素。

总体上说,本项研究是一个质性的个案研究。具体来讲,主要采用三种研究方法:一是参与式观察。通过参与组织的日常工作和部分活动,了解他们对组织宗旨与目标的理解、认同与具体实践,他们与服务对象、资助者、政府、公众、媒体等的互动过程,以及具体的服务提供行为等,从而对其服务效果和服务质量等进行考察。二是深入访谈。通过对组织的领导人、工作者、服务对象等进行深入访谈.了解他们对组织目标、服务理念的认同、面临的问题与困惑,以及实际工作效果的个人感受等。三是文本研究。通过对该组织的内部文件资料、对外宣传手册、工作报告等文本资料的分析,了解组织对自身实践的总结与反思等。本文把NGO作为一个发展过程而不是一个事实性的结果来研究,关注的重点放在组织宗旨与使命的日常实践。关注日常实践,意味着对组织宗旨与使命的考察并不是仅仅停留在组织的内部章程或是组织的对外宣称等这些表面的文字或语言表述上,而是要从组织每天的活动及人员的行动当中去分析。因为组织的宗旨与使命极有可能在内部章程或对外宣称上是一回事,而在实际运作中又是另一回事。这样说,并不表明一个组织刻意如此“说一套、做一套”。实际上,很多组织可能根本就没有意识到自己在日常实践中已经是口是心非了。

四、组织日常运作与发展过程中的张力与挣扎

在中国历史文化、现实制度、政策体制、经济发展水平和国际主流发展观念及其资助政策的双重影响下,以及参与其中的个人理解与行动等多种因素的相互作用下,本土草根NGO在日常运作与发展过程中面临着诸多张力。一方面,他们在怀疑甚至是敌(P327)意的气氛中要不断服务于人群和社会,在压力甚至是威胁的环境下要逐步拓展生存空间;另一方面,他们还要在褒奖及赞赏当中不断加强自身的能力建设,在鲜花与掌声当中更加执著地坚持最初的理想和使命。在这个历程中,他们承受着巨大的压力、痛苦、困惑与迷惘,也表现出坚韧、激情、勇气与智慧。而这正是本土草根NGO的真实写照,在各种张力中挣扎着前行。

(一)NG0的多种角色和多重面貌---两个月田野研究的发现之一,正如Hilhorst(2003)对菲律宾NGO的研究结果一样,发展中国家的本土草根NGO绝对不是一个单纯的服务提供者,它还承担了更多的角色,呈现出多重面貌。对于本文的研究对象来说,虽然为妇女提供公益的法律服务、组织的非营利性质等常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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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他们的一个重要宣称或社会标签,但组织同时又扮演着多种角色,承担着多种功能。在日常的组织实践中,半边天服务中心同时呈现出多重面貌和多种形态。

1.作为从事社会服务的草根组织

作为一家本土的草根NGO,它是由一部分法律专业人士基于同一理想而自发组织起来的,主要从法律的角度为广大妇女遇到的权益保护问题提供服务。但从满足求助者需求的角度来看,这个最主要的角色好像正变得越来越次要。为权益受到侵害的妇女提供法律服务,似乎成了中心获取资源、维持生存的借口。而中心把很多精力与时间花在了与此无关的事情上。换言之,除了仍然把公益性服务作为一个重要标签,每天惯性地接待服务对象,解决一些服务对象的问题以外,中心承担的其他角色似乎越来越突出。

2.作为窗口示范单位的NGO,中心日益突出的角色之一就是作为中国民间妇女法律组织的窗口示范角色。非常有趣的是,这个窗口不仅仅是政府的窗口,同时还是资助方的窗口。对于妇联、司法机构等政府部门来说,半边天服务中心是向国际社会展示中国民间妇女组织、民间法律服务组织的一个窗口。其存在的意义在于,中国在妇 (P328)女事业、法律事业方面还是很重视来自人民的声音,不仅有官方机构的参与,也有民间力量的参与。对于资助方来说,半边天服务中心可以向他们的资助人及相关机构展示他们在中国的工作业绩与成果:他们在中国积极地推进了由民间妇女民主参与的法律事业的发展。中心对这一角色的态度是矛盾而复杂的。一方面,作为政府和资助方的窗口单位,中心迅速扩大了自己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这为中心进一步获得更多的资源和支持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是另一方面,接待参观来访的巨大工作量,牵扯了中心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已经在某种程度上影响到中心对主要角色的承担。

3.其他角色除了上述两个比较突出的角色之外,半边天服务中心同时还担负着其他更多的角色,呈现出复杂的面貌。其一,沟通的桥梁和参与的平台。中心自身希望在基本的服务之外,还能够做一个社会沟通的桥梁和公民参与的平台,把政府、民众、媒体等关心妇女权益与妇女发展的不同力量凝聚在一起,共同为中国的妇女群体做一些有益的事情。其二,功能修补者。相关的政府部门希望中心能够开展那些他们有心无力或难以承担的社会服务工作,但又不要影响或威胁到政府的主导地位。其三,意识形态的阵地。国外资助机构在资助中心开展妇女法律服务的同时,还希望它能够成为一个传播法律意识、人权意识、参与意识的阵地,包括传播所在国的文化、制度,并希望它能在政治上、立法上对政府产生一定影响。其四,温暖的家庭。所有的工作人员都把中心当作自己的第二个家,从这里获得自己的职业身份、基本的生活来源,可以弹性地安排自己的工作和生活。这些角色彼此之间的要求很多时候是不一致甚至是相互冲突的,因而他们常常面对着巨大的现实与心理矛盾,迷茫困惑,挣扎彷徨。’

(二)短期效果与长期目标的取舍

与人或人群有关的社会服务工作长期以来一直无法回避的(P329)一个问题就是,如何在短期效果与长期目标之间保持一种微妙的平衡关系。资助方、公众甚至是服务对象本身都希望能够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看到工作的成效和改变,特别是近年来受到全球范围内管理主义思潮的影响,社会服务机构也十分强调问责制,因为这直接关系到组织的资源获取能力,进而关系到组织的生存和发展问题。但是,人的观念、态度、行为等方面的改变是一个相对比较漫长的过程,且很难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因此,从事与人或人群有关的社会服务工作,除了热情、爱心之外,还需要有足够的定力、耐心和毅力,既不能被短期的丰硕成果所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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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为从此就能一帆风顺,也不能因为一时的进展缓慢就丧失信心和干劲,更不能被外在的要求与压力所左右而变得目光短浅、急功近利。当然,要做到短期效果与长期目标的兼顾,本身就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这对NGO来说不仅是一个巨大的挑战,而且常常使他们陷人深深的矛盾与挣扎之中。田野研究期间,中心负责人曾经不止一次地使用“前瞻、引领、感召力、活力、乐观、阳光、精干、精英”等词汇来描述中心的地位作用和她认为的NGO及NGO人的特点。她说:

曾经有人说我是雷锋、女强人,其实都不是。我自己感觉这9年(从事NGO)是我人生最精彩的9年,我给自己的评价是第一代公益律师,第一代NGO人、NGO领导人。NGO是未来发展的希望,我个人非常看好它。它是一个事业,而不仅仅是一份工作。从事这份职业以后,我觉得自己充满了活力,有热情,心态很年轻。

尽管如此,中心负责人也遇到了很多困惑。她说自己在中心成立7年多的时候,曾经有大概半年的时间陷入了极度焦躁和抑郁之中。医生已经将她诊断为中度焦虑和轻度抑郁症。她说:你根本想像不到像我这样乐观开朗的人还能这样,但确一实就是那种状态。那个时候的感觉就是

“拉着沉重的车,顶着风上一个陡坡”。自己非常想不通,为什么以前我们刚起步、特别困难的时候没有人关注,而现在稍微有点起色,就(P330)有那么多的人来批判、审视、监督、挑剔、指责我们,一层一层扒开皮……听说有的NGO负责人经常哭,我非常理解,因为压力太大了。10年前的压力主要是来自政府,不理解、不信任、怀疑,甚至上黑名单,还有超负荷的工作,那时候虽然缺少资金、很辛苦、很累,但都没有感觉像现在的压力这么大;10年后的今天则要面对来自基金会、公众等社会各个方面的挑剔和苛求,高标准、严要求,即所谓社会“公信力”考验。那一段时间确实是非常痛苦,我把自己关在家里很长时间不出门,认真思考所有这一切。我们十分清醒地认识到,我们应该接受中国NGO发展史上第二次浪潮的考验。

这个痛苦的历程应该与NGO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短期效果与长期目标之间的矛盾有很大关系。怎样才能在一年接一年的评估和各方期待与要求下,表现出中心在短期内的工作成果;同时又能坚持组织成立当初的目标理想、宗旨与使命,在NGO的漫漫征途上不断前行,确实是一个无奈和痛苦的选择。因为不是每一个人和每一个组织都能在繁杂的现实当中拨云见日地看到更长远的未来。

(三)依赖性与独立性的矛盾

受到体制和资源的制约,草根NGO发展过程中的张力及挣扎还有来自组织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而必须面对的资源与合法性问题。合法性问题主要体现在NGO的法定身份是否能够单独地被社会认可,而资源的问题主要反映在NGO的自我意识与资助意向不完全一致的矛盾之中。

1.挂靠与独立

按照现行的中国非政府组织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中心并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因为中心合法身份的取得,是采取挂靠的方式。这是部分草根NGO在当时乃至现在获得合法身份的常用策略。虽然和过去相比,目前有关非政府组织登记管理的规定相对来说越来越完备,但中心在继续挂靠还是单独注册的问题上仍然犹豫不定。不可否认,中心成立以来辉煌的发展(P331)历程与挂靠单位的品牌影响力不无关系;同样,中心多年来在妇女服务领域的辛勤工作使其声名鹊起,也使挂靠单位从中受益匪浅。但是,中心至今并没有完全下定决心从这段特殊的联姻关系中走出来,有着诸多的原因。从有利的方面看,继续挂靠可以省去很多政治和行政上的麻烦,这在以往及当前的体制下是非常重要的。此外,挂靠单位在财务上的管理和监督很大程度上保证了中心没有“犯错误”的机会。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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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挂靠的弊端也十分明显。首先,中心永远无法创立自己独立的品牌;其次,财务上过于严格使得中心在很多方面无法灵活地处理一些费用开支。更为重要的是,双方不能就一些重要观点上的分歧进行平等的沟通和协商,例如关于理事会的作用。作为理事会主席的挂靠单位当然希望自己能更多地发挥决策、监督和主管等作用,而中心则希望理事会发挥联系和协调关系的作用。中心负责人形容理事会的定位是“借船出海”,意思就是把包括政府官员、专家学者、媒体记者等不同领域内有影响的人士都吸收进理事会,以便当中心有需要的时候,能够很好地发挥各位理事的一技之长或者能够借助各位理事的社会地位与影响力很快地摆平各种关系。

2.资助与自我

半边天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比其他草根NGO都感到自豪的地方就是,中心成立近10年的时间内,几乎从来没有为资助和资金问题犯过难,因为一家海外基金会长期以来一直很稳定地向中心提供资助。笔者和中心负责人初次接触的时候,她就很自信地告诉笔者:我们的资源很充足,我们不像有的NGO那样常常为了明年的钱而发愁。以前我从不担心钱的问题,未来5年也不担心。尽管目前还没有签署明确的协议,但基金会已经原则上同意对我们今后几年继续提供资助。所以,我们可以放开手脚去做我们想做的事情。笔者相信中心负责人在申请或接受资助的时候肯定是这么做的,因为她本人给别人的印象就是一个十分正直、刚强的人。但是,笔者同样相信接受资助的过程并不完全像她所说的那么容易,因为她在另外的场合还告诉过笔者,她这个人最不喜欢的就是巴结、讨好、迎合别人,但在协调关系和申请资助的时候,又不得不做这些违背本性的事情,因此常常会为此而感觉十分无奈和委屈。还有一次,当笔者问及为什么中心的工作方向转移了时,她曾提到资助方的要求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她说:中心在2003年进行调整的时候,也是资助方基金会的项目官员换届的时候,新上任的项目官员是名牌大学的法学博士,非常重视项目创新,所以肯定要在项目资助方面做出与前任项目官员不一样的事情和业绩。于是,我们的工作方向就随之进行了调整。实际上,中心成立之初,之所以能够得到这家基金会的资助,用中心负责人的话来说,就是“中心选的点好”。这里面既有必然的因素,也有偶然巧合的成分。必然的因素是妇女、法律这两个方面一直是海外基金会对发展中国家关注和资助的重点,10年前如此,到今天依然如此。偶然的巧合应该是中心负责人的个人抱负和过去的工作经历。从上述过程来看,我们似乎很少能够看到资助方对中心的干预和影响。在中心日常的会议、工作内容、工作方法乃至小额经费使用方面,资助方几乎从不介入,表现得非常宽容和大度,中心的工作人员也普遍感到工作环境很宽松。然而,这一切都只是表面现象。在事关中心发展方向、工作重点等重大问题上,资助方的意图是十分明确的,而且没有任何商量和回旋的余地。单从最近这一次中心工作方向的调整来看,资助方无疑扮演着极为重要的决定性角色。这让笔者想到了现代社会控制方式的高明之处,那就是:在所有具体的、细小的问题上都让个人有选择的权利及自由民主的感觉,但在基本的原则或标准方面,决不会留有任何可以挑战和妥协的空间与机会。笔者相信,每一个长期与资助方合作的NGO对此应该都深有体会。所以,面对资助方数量不菲而组织又迫切需要的资金时,NGO常常是处在既希望保持自我独立性但又不得不顺从、迎合的无奈与挣扎之中。(P333)

(四)功利社会中孤独的精神前行者

作为政府、市场之外的第三支力量,NGO在社会发展中所扮演的功能、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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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特别是NGO在维护公共利益、承担社会责任、推动社会公平和社会正义方面的作用,即在道德伦理与精神力量的形成和培育方面所具有的积极作用受到了普遍关注。在中国,以儒家思想及其道德伦理为主的传统文化精神,曾经长期规范和引导着人们的行为。近代以来,被外力强迫走向工业化、现代化的经济发展历程,似乎同时也是中国社会主导性精神力量逐步弱化和缺失的阶段。改革开放以后经济的高速发展,使得原有的主导性精神力量缺失的问题更加突出。在追逐物质利益的过程中,缺少了精神力量支持的社会必然导致自我没有任何约束地膨胀,人性的阴暗面被无限地放大。每个人都痛恨他人道德沦丧,不守规矩,但每个人只要一有机会,就会不断挑战社会的道德底线。而在某种程度上,似乎正是草根NGO的创办者及领导者以自己的高瞻远瞩、激情、勇气和奉献精神,以对NGO及其事业的热爱和个人魅力等深深地感染和吸引着一些同样具有公益意识和助人热心的追随者,在这个日益功利的社会中勇敢地站出来,通过资源分配、服务传递、公众教育和科学研究等,促进了公民参与,加速了社会资本的形成和转化,成为一个社会良性运行和发展的重要元素。但是,在一个越来越功利的社会中,NGO人执著地追求理想主义精神,这注定是一个孤独的旅程。他们不但要忍受冷嘲热讽、误解,还要忍受清苦和寂寞的生活。NGO人不是生活在真空中,他们需要面对和处理现实社会中的各种问题与关系。选择NGO和NGO的事业,本身已经偏离了主流功利社会的价值观,而当别人以及他们自己使用主流的价值观来评判他们的事业和自我的价值时,内在的张力与挣扎注定无法逃避。中心的一个工作人员曾经就此话题专门与笔者谈过,她认为:作为一个社会组织,NGO不能只靠志同道合来吸引人,收入待遇同样重要。即使自己的家庭不需要自己的这份收入,(P334)但自己的价值、才能也需要通过一定的方式来体现。况且自己面临的诱惑其实也很多,如果做社会律师(指在律师事务所做专职律师)的话,案源、收入等都不成问题。而自己现在的这份收入,虽然比其他NGO要高一些,但与同学、同行相比,属于贫困级的。我们这个社会就是这样,人家会根据你挣钱多少来判断你个人的价值和社会地位。另外,同学聚会的时候,总是他们买单,因为他们知道我挣的钱少、照顾我,但我的自尊心有时候却觉得受不了„„在此,笔者愿意引用另一位NGO人充满诗意的语言:这是一个充满选择与机遇的时代,也是一个容易迷失信仰与方向的时代。繁杂的现实总是使大多数人的眼睛受到遮蔽,使大多数人的思维受到束缚。当无法超越这些遮蔽、束缚的时候,梦想便只能永远是梦想而无法变为现实。所有在做着与NGO相同或相近事情的人都或多或少地感受着这种痛——因为他们可以使自己的眼睛看得更深远一些。所以,NGO人应该常常问自己:我们为了什么而在一起?我们为了什么在工作?我们衡量工作的价值标准是什么?但从社会支持的角度看,如何为这样一群拥有理想的人提供必要的宣泄、辅导和支持,使他们更加坚定自己的目标,如何面对及协调彼此不同的期望,带领NGO团队共同发展、不断推进已有的事业,不仅仅是摆在NGO人和NGO领导人面前的一个不得不认真思考并应尽快解决的重要问题,同时也是所有从事与人类发展和社会理想主义相关事业的人们应该关注的。

(五)组织宗旨与使命的日常实践 分析组织的宗旨与使命,对于非政府不营利的NGO来说尤为重要。宗旨与使命能够使NGO专注在真正想做的而且是足以胜任的事情上,反映出NGO独特的机会、能力和投入感。成功的宗旨与使命应该能够使组织员工及社会大众从心里升起一种对组织“非其莫属”的认同感。宗旨与使命,不仅仅是写在组织章程里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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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看的,或者是挂在组织成员的嘴边说给人听的,组织的宗旨与使命更是落实到组织的每一项行动当中。实际上,组织的结构、组织的规章制度、组织的空间布局、组织负责人与所有工作人员的一言一行,乃至组织日常的每一个细节无不受到组织宗旨与使命的影响,或者上述所有方面都在悄无声息之中反映和体现着组织的宗旨与使命。

1.日常活动内容与活动安排的统计:组织宗旨与使命的量化分析.对中心网站的快讯进行简单分类后,我们可以发现,中心在2004年的42项主要活动内容可以分成以下几个部分:第一类是接待社会各界的来访,包括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法律团体、新闻媒体、学校等方面的代表,总计18项,约占全部活动的43%。第二类是参加与NGO能力建设有关的各类培训与研讨会,总计13项,约占全部活动的31%。第三类是中心主办或参加的各类与法律、妇女、家庭暴力、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等有关的国内、国际会议,总计8项,约占全部活动的19%;其中由中心负责主办的研讨会4项,中心参与的研讨会4项。第四类是中心的内部工作会议,包括理事会和工作会议,总计2项,约占全部活动的5%。第五类是中心参加的公益活动,1项,即律师去其他机构讲授劳动法与工伤保险条例,约占全部活动的2%。如果我们把前两类活动合并计算的话,就会发现,中心用于接待各种来访和参加NGO能力建设培训的活动时间已经占到全部活动时间的约74%。网站的《中心快讯》栏目,当然不可能把中心上一年的所有工作内容全部一一列入其中。特别是中心日常的咨询工作和案件代理工作并没有列入,但是,所列的内容至少反映出两点:首先,这些活动是中心认为比较重要的活动;其次,这些活动是中心的主要活动。因此,2004年全年的活动从一个侧面很清楚地揭示出半边天服务中心近年来的工作主线是什么,工作中心放在了哪些方面。

2.工作重点的转移:组织宗旨与使命的再诠释。中心的所有工作人员都很明确地知道,今后的工作重点将由法律援助转向公益诉讼,即由原来咨询代理个别案件为主,转到咨询代理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妇女权益案件为主。工作重点转移之后,他们认为自己更有方向感了,站的角度更高了,所发挥的影响作用将更大,他们能够从原来分散的“点”(个别妇女的案件)到代表性的“面”(妇女群体的权益),不再仅局限在一人一事上,而是集中主要精力去代理能够解决一群人问题的案件。但是笔者认为,问题的关键就在于这个看起来十分合理的逻辑能否在中国成立。现实的情况是中国的法制很不完善,很多时候,中国不是没有相关的立法,而是在运用和执行法律的时候出了问题。我们不排除有些问题在现行的法律里面的确是一个空白点,或者法律规章过于粗糙宽泛,无法依循,但更多的情况是立法以外的执法环节出了问题。这里面涉及的原因有很多,文化的、制度的、程序的、观念的等等不一而足,法学家、社会学家等至今还在争论不休。中心代理的很多案件最后就是卡在这个环节,在证据确凿、法院已经判决,甚至上级机关强力介入的情况下,仍然得不到解决的案件也不在少数。例如,《中心快讯》曾报道一个人身权利受到侵害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但最终却得不到解决,作者在反思其中的原因时说:律师承办此案的深切感受是:本来清楚明白的案件,却生出这么多障碍和问题。律师认为,办案的艰难是由本案所处的特殊的社会环境、风俗习惯,特别是地方保护及个别执法人员低劣的职业道德和素质所造成的,也反映了贫困落后地区公民在实现法定权利过程中法治与执法环境的深刻矛盾。半边天服务中心的工作重点由法律援助转向公益诉讼的逻辑,即:通过一个代表性案件的代理,带动类似案件的解决,从而带动全社会对这类问题的关注,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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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的妇女权益知识,并进而影响立法、司法机构出台相关法律及推进司法实践。这其实是很典型的资助方思维。资助方所在的国家是一个法制相对健全的社会,法律在该国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如果一个问题能够进入立法程序并且获得通过,基本上代表着这个问题能够得到圆满解决。因为他们很少会在执法方面碰到中国目前存在的种种现象和难题,所以,资助方在不知不觉当中已经使用了本国的逻辑进行思维,而不是中国逻辑进行思维。关于这一点,处在权力不对等状态下的两个机(P337)构——资助方(基金会)与被资助方(半边天服务中心),对此好像还缺少足够的敏感和警醒。当然,中心对此虽然可能也有所认识,但碍于对方长期的资助,无法也不能不进行工作重点的转移。

五、本土草根NGO发展历程的反思 (一)发展主义对NGO日常实践的影响

有学者曾经指出,发展主义是一种意识形态,更是一种霸权(许宝强、汪晖,1999;古学斌、陆德泉,2002)。发展主义的基本观点是,不发达国家发展的动力是来自中心国家外力的干预,而且它们的发展也是沿着一个特定和普遍的发展轨迹或主导的发展方式进行的。发展主义的论点暗含了这样一个基本假设,即西方社会是现代的、发达的,而非西方社会是不现代的、不发达的。因此,发展中国家应该沿着西方发达国家曾经走过的路前进,才能走向现代文明社会。这种观点已经被批评为宿命的、直线式的和外在的,它过分简化了发展和低度发展的问题是第三世界国家的问题,无法看到个别国家或社会的特定历史和本土脉络。借助福柯对知识、真理和权力的分析方法,一些学者解释了西方世界是如何通过建构发展主义的话语体系来建立西方与其他非西方世界的权力关系,确定自己在世界体系中的优势。简而言之,发展主义的话语体系建构,经历了西方自我主体化、标签化非西方社会、西方社会发展路径是唯一标准三个复杂的建构过程。在发展主义的话语体系里,经济、教育、法律等常常成为衡量谁发展、谁落后的重要指标(古学斌、路德泉,2002)。从本土草根NGO的发展历程来看(其实NGO本身也是发展主义话语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发展主义的影响之一就是透过国际资助机构对发展中国家NGO的资助实践,将自己认为重要的发展观念或发展路径传递给发展中国家。以半边天服务中心的发展历程来看,首先,国际资助机构对法律、妇女事业的资助方向就已经表明,他们认为发展中国家在发展或现代化的道路上,(P338)这些是十分重要的。其次,在问题的解决路径上,他们同样会通过资助重点来体现怎样做是重要的。而这些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法,一般都是发达国家曾经经历的,因而应该同样适合发展中国家。这样的解释逻辑背后实际上就是发展主义的话语霸权逻辑,它忽视了发展中国家的具体国情与民族文化特征,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误导了发展中国家的人民对自己社会的“真”问题及有效解决方法的认识。

1.发展主义对NGo如何界定现实问题的影响——对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在妇女法律问题的内容、形式、表现方式等方面重要区别的反思

因为不同国家的发展历史、经济水平、政治制度、法律制度、社会制度、文化宗教等存在着巨大差异,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现实热点问题的内容、形式、表现方式等方面都与发展中国家有很大区别。然而,由于现代传媒的四通八达,在西方发达国家受到媒体广泛关注的问题,几乎可以在同一时间传播到发展中国家,有可能同时成为发展中国家媒体爆炒的话题,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也可能成为发展中国家的热点问题。但是,我们必须十分清楚地了解,媒体爆炒的热点问题和现实真正的热点问题可能存在非常不一致的地方。例如,在西方国家比较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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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妇女婚姻法律问题有性骚扰、婚内强奸、同性恋及堕胎权等问题;而在中国实际的妇女婚姻法律问题中,传统的婚姻家庭问题如离婚、非法同居、重婚、离婚后的房屋等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等问题居多。

2.发展主义对NGO伺题解决方式的影响——对出版物等现代传媒手段在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影响力差别的反思’

笔者丝毫不否认,书刊、网站等对于妇女法律问题的重要宣传作用和影响作用。但是,仔细分析起来,这个作用可能在人群的覆盖范围上有一定的局限性。出版物通常只有那些认识字又能买得起书的人才有可能看到,至于更高技术含量的网络,可能需要掌握更多知识的人才可以熟练运用。书刊、网站对于发达国家以及发展中国家的大城市中受教育程度相对较高的妇女群体来说,都是有效的传播媒介,但对于广大小城镇和农村的妇女群体来说,(P339)恐怕很难出现在她们的生活半径里,并对她们产生什么影响。而真正对法律规定和自身权益问题不甚了解的群体更多的恰恰是那些识不了几个字、买不起书、更不可能上网的贫困的弱势妇女。中心的工作报告对此也有一定的反思:从咨询工作中我们还发现,咨询者中农村妇女极少,仅占所有咨询数量的1%左右,这主要与农村信息闭塞、农村妇女文化程度低、可利用资源少等有关。但这不能说明,农村妇女的权益保障好,相反,她们的受侵害程度更加严重。

3.发展主义对NGO本土经验与策略的影响——对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不同经验与策略运用的反思

中心每一年的工作报告其实都是一个很好的当前中国现实主要的妇女法律问题的白皮书,同时还是一个现行妇女法律问题有效解决的锦囊妙计“红宝书”。因为通过中心工作人员的认真分析和仔细研究,每年成百上千的咨询案例和几十件代理案例所提供的巨大信息量,足以让人们充分地了解当前中国社会妇女法律问题的主要热点和难点,甚至包括了解决这些问题的答案。因为他们在每一个成功或不成功的案件咨询和代理过程中,不但形成了对主要的妇女法律问题根源的深刻洞察,而且积累了很多宝贵的经验和诉讼策略。下面的案件代理过程很好地说明了他们的智慧。

案例小兰,一个19岁的农村女孩,从山西农村来到北京一个个体食品厂打工,工作到第9天时,由于每天工作时间长迭10多个小时,早上4点左右就起床做豆沙包,结果那天稍没留神其左手就被压面机搅了进去。老板在花了5000元左右的初步治疗费后,面对马上要进行的第二期手术却不管不问。在亲戚的带领下,小兰来到中心求助。中心受理后,带她去丰台区劳动仲裁部门进行立案,由于她没有劳动合同,立案遇到了困难。为了能证明他们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中心先代理小兰向劳动仲裁部门诉该厂拖欠工资,由于所欠工资数目较少,仅(P340) 200多元,老板没有逃避,出庭参加了诉讼,也没有否认与小兰之间的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因此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就变成了小兰追究工伤赔偿的立案证据。随后,申请了工伤认定与伤残鉴定,鉴定结果为六级。被告方不服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认定,提出行政复议,在行政复议维持原工伤认定之后,律师代理小兰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工伤赔偿。可惜的是,这些本土法律工作者由长期一线咨询和代理案件而形成的对问题的深刻理解与洞察、处理问题的宝贵经验、达到办案效果的有效策略,并没有受到根本的重视以及很好的挖掘与整理。在发展主义有关法律的主导话语下,即在发达国家拥有更好的法学理论、法律程序、法制解决之道等的话语霸权下,通过资助方对本土NGO工作方向与工作重点的干预,在无形之中压抑、消解了本土工作者解决本土问题的自信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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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宗旨与使命是NGO存在的根本理由

宗旨与使命是组织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与基本动力,对于NGO来说尤其如此。与政府和企业组织不同,宗旨与使命是NGO存在的根本理由。组织不同于个别的组织领导人,它需要有超越于一个人或者一代人的生命界限的持续性。因此,如果不清晰地了解和明确地表述作为组织基础的基本宗旨与使命,组织就会受各种临时发生的事件的摆布。组织不了解自己是什么,代表着什么,自己的基本概念、价值观、政策和信念是什么,它就不能合理地改变自己。只有明确地规定了组织的宗旨与使命,才有可能树立明确而现实的组织目标。当前中国本土的草根NGO必须思考这样一个问题:恰当的、能够提供组织不断发展的精神动力源泉究竟在哪里?按照德鲁克(1999)的分析,适当的、恰如其分的、源源不断的保持组织持续工作的精神动力源泉,应该按照这样的路线图来寻找——使组织生命保持常青的关键性要素,即“某个组织的存在,是因为它满足了某个特定服务群体的需求”。一旦失去了特定服务群体的信赖(P341)和支持,组织获得发展动力的血脉就将中断,组织的生命也就同时消失了。这意味着组织的精神动力源泉是永远隐藏在服务对象的身上,因为只有面向决定组织生存与发展的关键性要素——服务对象的需求,一个组织才有可能获得持久的“正当的、适合的、有价值的”精神动力源泉。因此,澄清和坚持组织的宗旨与使命,必须更多地唤醒和强调NGO利他主义的责任意识。责任并不是来自个人的主观愿望,而是来自外界的客观赋予。简而言之,“组织就是承担责任”。组织就是通过源源不断的对服务对象的责任承担,来获取强大责任感的永无止境的精神动力。无论是对于组织还是组织中的个人来说,任何来自利润、冒险、名利所提供的工作动力,终究是会停止的;只有强烈与深刻的责任意识,才会是永不熄灭的驱动力。

六、结论与讨论

当前本土草根NGO的发展,在某种程度上陷入了误区。多数NGO忙着参

加各种能力建设的培训或研讨会,而这些能力建设的培训主要集中在内部治理结构、筹款能力、营销能力、会计制度、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这些内部管理的因素对于NGO的发展固然重要,但是考虑到当前中国NGO的实际需要,这样的培训未免有点舍本逐末,忽视了NGO发展过程中更为根本的原因,即本土的、草根的因素被忽视了,只是单纯强调NGO的因素。本文以为,本土的因素,即对中国现实问题的深刻理解与有效回应,包括免受国际资助机构所携带的发展主义话语和对问题界定的影响,面对中国社会的“真”问题,采用适合中国国情的解决思路和解决办法;草根的因素,始终站在广大基层民众、底层群体和弱势群体的一边,并反映他们的需要和心声。这两者在当前NGO的发展过程中才是更加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至于组织管理的因素,即如何更好地建设与发挥NGO本身在组织效率、功能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尽管重要,但却不是当前本土草根NGO面临的更为紧迫的问题。如果说大家都承认NGO需要进行能力建设(P342)的话,那么我们也必须清楚地了解,本土草根NGO目前首先更需要的是哪一种能力。本文通过对一个本土草根NGO个案的研究发现,NGO当前迫切需要的是两个方面的能力:一是反思能力。在发展的过程中,能否时刻反思并警醒来自资助者、政府或其他力量和因素对组织发展方向的任何可能影响。二是坚持能力。能否持续一致地坚持组织成立之初的宗旨与使命,不偏离组织发展的基本方向,无论逆境还是顺境都不致迷失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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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培育社会组织的过程性研究——一项对社会组织与政

府之间关系的考察

陈国强 曾麟

载:顾建键等编.非政府组织的发展与管理 中国和加拿大比较研究.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9.5.

一、问题由来

增强并发挥社会组织的功能,重视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已经成为中国共产党完善自身执政方式的重要策略之一。但是,究竟如何培育和发展一个具体的社会组织,仍然存在许多理论和实践方面的困扰。而在中国的政治体制和政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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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无论把社会组织作为一种理想形态来认识,还是把社会组织作为实践形式来关注,它们与国家(政府)之间的关系都始终是问题的焦点。围绕这种关系,逐步形成了两种发展社会组织的策略取向:①主张政府放宽对社会组织的监控,通过立法保障和税收激励等措施为社会组织提供宽松的环境,让社会组织自行成立与成长。在这种取向下,政府和社会组织之间是合作和竞争的关系;②主张政府应采取更加具体的措施推动社会组织发展,包括对社会组织的成立、人员组成、资源筹集、服务目的和服务内容等施加更多的影响。在这种取向下,社会组织对政府有着较强的依赖关系。目前,理论界主要持前一观点,政府部门主要持后一观点。两者之间的主要分歧在于,社会组织是否一定要脱离政府才能获得发展?社会组织的发展、价值的实现与政府对其的引导和控制是否存在矛盾?政府的推动是否必然存在对社会组织的控制?针对这些问题,本文将以w社区政府推动社会组织培育和建设的过程为个案进行实证分析。通过呈现和分析W社区政府培育社会组织的具体过程,探讨以下中心问题:政府在推动社会组织发展中是否影响了社会组织的实体性和理念性形态?如果有,这种影响是怎样产生的?以此丰富社会组织建设理论。

二、理论框架

本文从狭义上使用社会组织概念,指称非政府、非营利的自治组织②。根据政社区培育社会组织的过程性研究,我们将目前政府所培育的社会组织分为三种类型:①转制型的社会组织,它们由原来的事业单位、政府派生组织转化而来,完成了组织性质的转变;②完全生成性的社会组织,它们完全由政府独立扶持起来,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③半生成性的社会组织,它们先是从社会中形成了初步形态的群体、团体,后经政府扶持、发展而来,有一个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过程。本文探讨的W社区个案属于第二类组织类型。目前存在的社会组织理论视角,都是基于西方市民社会的组织实践概括。因此我们在借鉴的时候,容易形成过于依赖“理论一实践”的分析路径,并力图通过理论对实践的塑造构筑社会发展态势。这种认识方式将“社会组织”作为一种具有独特功能、鲜明特点的实体形态过于放大,反而忽视了它们作为组织的一般特征。有鉴于此,我们把社会组织还原到组织层面,以求分析的中性与客观。

(一)组织的构成要素

社会组织作为“组织”需要具备的基本构成要素是什么?利维特于1965年提出了组织的钻石结构模型,其中包括五种要素①:①社会结构:指组织参与者关系的模式化和规范化,包括价值观、规章制度、角色期待以及有规律的活动、互动;②组织的参与者:指那些处于各种原因而为该组织作出贡献的个体;③目标:指组织要达到的目的,即参与者力图通过其行为活动而达成的目的;④技术:完成某项工作、处理某项物质、以及转化某种输入的方式;⑤环境:指组织所需要适应的物质、科技、文化和社会环境。

(二)组织的效率与合法性组织

作为社会存在的一种实体形态,其生存与发展受到两个重要因素的影响:效率与合法性。前者决定组织存在的价值,后者决定组织存在的可能性。

I.效率问题 ①

[美]w·理查德·斯科特.组织理论:理性、自然和开放系统[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1: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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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结成组织的目的就是为提高集体行动的效率,以最佳的方式达到组织目标。这里的效率并不仅仅指经济效率,它同时“触及外表与价值观念、机构与社会实践”。根据组织形成的原因,组织效率的主要内容包括①:①信息的增加与交易成本的降低,包括能够实现对组织“代理人”的监控;②技术的提高与专门化;③信息处理能力的增强;④资源的动员与获得,包括原料、能源、信息及人员。关于如何提高组织达成目标的效率,存在两种主要观点:①科层制理论。根据马克斯·韦伯提出的经典科层制组织理论,科层体制包括一套严格的规章体制、一个等级制的权利体系、职员与职位分离、职员依规章进行工作以及管理以文书进行等特点。韦伯提出科层制的初衷就是探讨如何最大限度地进行合作与控制,并由此提高组织的效率。但默顿等学者对此进行了批判,认为科层制容易使组织僵化,且存在组织的潜功能、反功能等问题,科层制其实并不利于目标的达成,即使达成目标也会耗费更多的资源。随后,彼得·布劳和马歇尔·梅耶等围绕这一批评作出了反驳或修整,他们坚持科层制确实有助于合作与控制,但对于哪种组织形式更有助于提高效率还是没有定论②。

②人际关系理论,这种理论批评科层制否定了组织中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认为机械的制度化与规范化并不利于组织运转的效率。马齐和西蒙提出,应重视人的动机的满足和积极性的提高,通过扩大信息交流和决策参与等方式促进组织成员之间的人际关系协调,比设计合理的组织机构和严格的控制更能使组织灵活运转。一些学者据此提出,应平衡组织参与者的贡献与激励,通过提供物质性、团结性、目的性等不同的激励③,可以鼓励参与者为组织共享他们的时问和资源。女性主义理论家则强调在组织发展中关注参与者对融入感、情感支持及有意义工作的需要。总之,组织社会学从组织目标的实现以及组织效率的提高的思路出发,关心组织结构、制度、规范以及组织成员、参与者对组织的影响。

2.合法性问题。合法性是组织存在和运行的基础,与此相关的是组织权威的建立和认同的获得:①建立权威。韦伯首先提出了三种获得权威的途径:通过传统方式获得(传统型的统治);通过理性设计,从法律上获得(合法型统治);通过领导者个人魅力获得(魅力型统治)。他认为,只有第二种方式才是与现代行政管理方式最接近的权威获得方式。古尔德纳从规章制度的建立方式着手,对科层制中权威的形成也提出 “物质性激励:有形的奖赏,具有货币价值的奖赏一工资、股权、附加津贴、官职;团结性激励:从联合行动中得到的无形奖赏——社交、地位、身份认同;目的性激励:同组织目标相关的无形奖赏一一如,从为立场与自己相似的候选人的当选而工作所获得的满足感,或者将实践和金钱奉献给反战团体的和平主义者所感知的报偿。”(P191)随着对组织认识的变化,埃哈尔·费埃德伯格和米歇尔·克罗齐耶提出了“具体行动系统”④以取代组织,认为在平等对话中建立组织权威只能依靠合作与交换。在组织社会学的发展中,对于权威的建立越来越重视组织内个体的主动、积极、平等的地位,以及建立在利益分享意义上个体的主动承认。

②获得认同。认同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合法性建立的要素,但它有助于从组织 ①

[美]w·理查德·斯科特.组织理论:理性、自然和开放系统E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l:139~168.

②③

[美]彼得·布劳、马歇尔·梅耶.现代社会中的科层制[M].上海:学林出版社,2001:2.

[美]w·理查德·斯科特.组织理论:理性、自然和开放系统E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1:161. ④

[法]埃哈尔·费埃德伯格.权力与规则——组织行动的动力[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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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以及其他行动组织或个体的角度来认识合法性。合法性的建立是个双向过程,它不仅是组织发出能使其取得合法性地位信息的过程,也是成员及其环境对这种信号的回馈过程。周雪光将合法性机制定义为“那些诱使或迫使组织采纳具有合法性的组织结构和行为的观念力量”①。布劳和梅耶认为人际关系、非正式准则和对有关规定不执行都属于参与科层制发展行为的合理模式,他们暗示一项蕴涵潜功能的措施可以比正式规定本身更加有效②。对组织潜功能和非正式行为的肯定也间接反映出他们认为这些偏差是被组织成员和环境所接受的。换言之,组织为适应整个制度环境,或是为得到观念上的认同,最终会做出适应性调整,有时候它会做一些与自身效率无关的事,有时候它制定的制度和结构与实际运行

并不一致。

(三)组织理论视野下的社会组织

用组织效率与合法性观点理解目前的社会组织理论,它其实强调如下组织特性:①社会组织的成员之间不是靠经济利益相联系,而是依靠共同的信念和价值。因此,成员的主动性与积极性比较高。在推进组织行为过程中,目标基本是一致的,很少派生外部特性,因此它的行为效果能最大化。②组织的目的不在于营利,而是为增进社会资本与社会团结,它的效率依靠的是对社会闲置资源的动员,在公益性投人中扩大社会整体福利和利益,并且传播某种价值、理念与文化。③获得外部的积极认同,具有一种志愿文化、慈善文化支撑。个体、企业以积极参与的方式支持组织所推进的行为和理念。④在外部受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具有较高的独立性。在法律框架下,能自行决定自己的行为内容与行为方式。社会组织的这些特性与社会建设的需要相符合,它们在促进公平、团结、互助、平等、尊重人的全面发展、注重人与环境之间的协调等方面体现的效能(P192),是其他组织无法比拟的。

应用组织理论的相关观点反观政府部门,则政府是这样一个组织:①强调科层制的组织方式,权力与结构中的位置相关联。②强调组织成员之间的权威关系。组织具有比较强的封闭性,有一套严格的准人程序。③它的外部合法性是通过一整套暴力机制所建立起来的。④它与民众之间通过强制纳税的方式形成代理与被代理、治理与被治理的关系。正是社会组织与政府在组织形态上的差异,使理论界一直强调社会组织应独立于政府,学者们担心政府过多或不恰当的干预会造成社会组织应有的组织特征发生变形,从而难以承担它所具有的功能。

三、社会组织培育的过程分析

W社区位于上海东北角,隶属上海市杨浦区。在经济社会转型过程中,W社区提出通过培育社会组织,建立以“1+5+200”为主轴的社区服务网络,即建立1个社会组织服务中心,5家可以承接政府服务购买的成熟社会组织,200家加盟服务单位和企业。在5家社会组织中,目前发展最成熟的是助老服务社,我们即对其发展过程进行分析。

(一)政府培育社会组织的目的

2003年12月区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财政局共同发文,要求深化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各个街道建立民办非企业性质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并 ①②

周雪光.组织社会学十讲[Ⅳ【].北京: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75.

[美]彼得·布劳,马歇尔·梅耶.现代社会中的科层制[M].上海:学林出版社,2001:5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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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居家养老服务社(即本文中的助老服务社)①。目的是通过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把助老方式从原先由街道向老人提供纯粹的现金资助,转化为直接的为老服务,以满足老人基本的生活照料和护理要求,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同时,通过居家养老服务社解决“4050”群体的就业问题。政府决定成立助老服务社,主要的目的在于把政府对老人的现金补助转变为直接提供更人性化的服务,同时促进具有本区户籍的失业、协保人员就业。由于政府相关部门无力也无暇做这部分工作,就需要有一个社会组织,它既能承担这部分工作,又不失公共、公益的特性。因此,从助老服务社成立的初衷看,它形成以及发展的目的在于完成政府的某一项具体的服务工作。这是这类组织的一个典型特征:组织是以完成政府的一项服务而存在。并且,在组织培育目的的确立过程中,①“深化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要点”、“关于在本区进一步深化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杨民发f-2003185号)。(P193)作为组织主体的成员并没有参与。这构成了这类组织的第二个特性:组织成员在确立组织目标时的缺席。由此看来,助老服务社只要将助老服务工作做好,将相应的财政补贴尽可能转化为等价的服务,并帮助解决再就业问题,那么它也就具有了存在的价值——既可以减少政府部门直接提供服务的制度性成本,又可以避免市场组织承担这部分工作的经济成本。这是在政府认同意义上的组织定位。但是,如果将组织作为一个自为的主体,助老服务社需要从具体服务内容决定组织存在过渡到组织不依赖某项服务而得以存在。也即如果政府交托的这项服务没有了,组织依然还能存在下去。这就不仅仅需要取得政府的认可,同时需要通过将现有目标内化,并扩大自身的行为内涵,以取得组织成员以及其他外部环境的认同。

(二)社会组织的培育过程 1.社会组织培育的准备

(1)责任部门:市民政局总体策划,区民政局、区劳动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局按职能分工负责指导、协调、政策落实、评估督查及资金拨付等工作,各街道(镇)负责本辖区居家养老服务具体操作。

(2)资金:助老服务社的管理费,市、区按照支出老人服务补贴经费的10%另外拨付,主要用于区居家养老组织必要的管理经费补贴。街道(镇)按照每年5万元的标准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管理费。其中包括管理人员的工资、办公费用以及场地维护费。

(3)场地:街道社会保障科为助老服务社提供2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 (4)办公设备:社会保障科为助老服务社提供简单的办公设施,包括办公桌、文件柜、电脑。

(5)负责人招聘:经过协商,社会保障科将刚从居委会主任岗位退下来的邱××安排为助老服务社的负责人兼发起人。在准备阶段,主要有两个单位发挥主导作用。第一个是区民政局,它是助老服务社成立的第一推动者。第二个是社区(街道)社会保障科,它是助老服务社最主要的组织者,不仅提供了场地、资金和办公设备,还决定了这个组织的负责人。在这中间,政府独自承担了全部工作,组织成员并没有参与,乃至组织负责人也由政府通过“安排”的方式确定。这一阶段中,助老服务社具有很强的政府性与非独立性,组织负责人与政府之间显露出代理与被代理的关系,政府是助老服务社的构筑主体。

2.社会组织的成立 (1)规章制定:前期的规章是在区民政局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街道社会保障科制定,但其内容并不具体,只是原则上规定助老服务社要做好服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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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以及补助金的发放,被服务人员的登记、评估、补贴经费的审核以及服务人员的安排。

(2)组织架构:助老服务社在成立时有负责人一人,根据区民政局的业务指示协调安排助老服务社的工作,负责服务人员招募和管理,参与服务对象的评估、确定与信息登记,负责相关为老服务及岗位补助的核发,负责助老服务社的其他日常工作。聘用的助老服务人员18人,负责为老人提供上门服务。助老服务社由街道社会发展科提供帮助并根据民政局的相关要求进行监督,由区民政局提供业务指导并负责考评。

(3)性质: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在区民政局登记。这项工作由街道社会保障科完成。

(4)对负责人的管理:助老服务社有负责人一名,其月收人是固定的,由街道社会保障科每月开具工资单,到街道财务科领取。她需要不定时地向街道社会保障科汇报工作,一些管理经费的支出需要向社会保障科请示。

(5)服务人员的招募与管理:由邱××与居委会干部协作在居委宣传栏中张贴招募通知,并强调“4050”人员优先。随后有46人报名,邱××为这46人召开座谈会,说明待遇、工作性质。最后根据需要助老服务的老人数量,确定招募18人,其中大多数是外来务工者。助老服务员的待遇分为两部分:工作补贴,由助老服务社核发;服务报酬,由服务对象直接交付。

(6)受助老人的选择和服务:由社会保障科与居委会介绍助老服务社,邱××与居委会老龄工作者协作发布信息,并走访一些他们认为有需求的老人,向老人们推介这个服务。最终了解下来有服务需求的老人大约十多人。对老人们进行补助标准评估,登记。

(7)资金:资金分成三块。一是社会保障科提供的每年5万元的日常经费。二是政府购买助老服务的费用。试点期间的居家养老补贴经费由市、区按规定比例承担,由民政局下拨至街道财务科,补贴对象为困难老人、百岁以上老人、特殊贡献老人和70周岁以上的其他老人。三是就业岗位补贴,服务社因招募就业特困人员而获取政府补助,同样下拨至街道财务科。

(8)服务流程:被服务对象提出申请一助老服务社、居委会老龄干部协同区卫生局医生评估~确定补助标准、做报表一街道签署审批意见一区民政局下属老龄工作部门签署审批意见一助老服务社给服务人员发放服务券(优惠券),并安排其上门服务~被服务对象根据服务情况在服务券(优惠券)上签署意见,自费部分直接支付现金一服务人员凭服务券(优惠券)到助老服务社领取相应费用一助老服务社根据服务券(优惠券)做成报表,经社保科签署,到街道财务领取相应资金。 (9)财务:助老服务社不具有独立的财务。

在组织成立过程中,表现出以下几个特性:①组织负责人参与组织成立过程。邱××在组织成员的招募与管理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组织结构的完善提供了基础。她的招募行为也具有一定的自主性,能够通过市场方式剔除部分应聘者,选择符合组织发展定位的18名成员。但另一方面,邱××无法确定组织的服务对象。区老龄办①对可以享受助老服务社服务的老人具有明确规定,只要符合这个条件的老人提出申请,助老服务社就要提供服务。

②组织的结构比较简单。组织只有两个层级,除了一个管理人员,其余的服务人员就是雇工;组织内部的职能分工简单,邱××承担了人事、行政等管理职能,服务人员则完成业务部门的工作。此外,它没有自行决策的权力,不具有自行决定组织发展方向与内容的能力;它也没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和财务核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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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独立运行的经济基础。但从另一方面看,助老服务社的财务由社区(街道)财务担当,决策由区民政局决定,业务指导由区民政局相关部门实施,监督与评估由街道社会保障科和区民政局共同负责。可见,政府对助老服务社在组织架构上是渗透关系,组织的许多职能设置位于政府部门内部。

③非正规就业组织的性质定位。这个助老服务社在准备及前期运行过程中是以非正规就业组织的名义进行登记的。就此而言,它与社会组织的属性存在着差别。但这并不影响政府从一开始就将它作为“社会组织”进行培育的主观认识,因而它实际上也不具有非正规就业组织要“按照自筹资金、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分配的原则,采取个人独立出资经营、合伙出资经营以及加盟连锁等方式开展经营活动”③的特点。

④组织的成员认同,特别是服务对象的认同度相对较低。助老服务社在成立时,虽然有政府提供补助,仍然只有少数的老人愿意报名享受这项服务。

3.社会组织的运作.

(1)规章制度:通过自身的运作,助老服务社建立了针对业务的规章制度,形成了助老服务社工作职责、护理员工作须知以及补助标准的明细与公开。但是,关于组织目标、规划与安排、结构设置、职能分工等都没有设立明确的制度。

(2)组织架构:负责人发展为两人,管理职能如前。两人没有明确的分工,依靠相互协调开展工作。聘用的助老服务员增加到204人,为老人提供上门服务。①区老龄办并不是一个单设的政府部门,它由区委副书记兼任老龄办书记,由民政局局长兼任副书记,各个职能分散在其他相关部门中,比如卫生局、教育局等,其中主要由民政局的老龄工作科负责,本文所分析的助老服务社就是在这个科室的推动下完成的。②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管理的若干意见))(2003年7月25日)。非政府组织的发展与管理对组织的监督和考评仍然如前。

(3)性质:目前助老服务社正在申请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注册,因而尚未取得法人资格。这项工作由街道社会保障科完成。

(4)对管理人员的管理:管理人员要参加区民政局下属老龄工作部门召开的每月例会,听取任务安排。她们的收入由街道社保科每月核发,且收入固定。管理人员需要经常向街道社保科汇报工作,相关经费支出需要请示。

(5)对服务人员的管理:①档案管理:主要是登记服务人员的身份证,建立电子档案,一人一档。②工作管理:助老服务社每月发给服务人员一张服务券,受助老人根据受助时间和质量进行反馈,助老服务社主要根据券上的反馈情况评发服务费。助老服务社也会走访被服务老人以了解服务人员的工作情况。③报酬:服务人员根据提供服务的难易程度,以8~10元/小时计算,多劳多得。④培训:招聘到的助老服务人员,由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会提供业务培训,发上岗证。助老服务社一年召开两次会议,对服务人员“洗洗脑”(对服务过程中注意事项的强调)。

(6)服务对象的评估与确定:服务对象可分两类:①享受补助老人:主要是本区内享受低保、低收入、生活困难的老人。由老人提出申请,经区卫生局医生、助老服务社管理人员以及居委会老龄干部上门评估,确定补助标准,再由街道社保科以及区民政局审批确认。到目前为止,这部分老人共有355人。助老服务社对他们进行登记,并将其信息编制成数据库,以便于补助金的核发。②完全自费老人:指本区户籍的60周岁以上、不符合政府补助条件的老人。这部分老人是在助老服务社运作过程中受到吸引而来的。由他们向服务社提出申请,服务社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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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安排服务人员上门。对这部分老人不进行信息登记管理。目前共有1032名老人接受这项服务。

(7)资金管理:①每年5万元的助老服务社管理经费包括管理人员的工资以及助老服务社的日常运行费用。费用支取需要服务社向社保科申请,经批复后到街道财务科领取。②政府补贴给符合条件的老人的经费,也就是购买服务的经费,由区和街道相关部门核实,助老服务社发放,街道财务科管理。③针对再就业人员的岗位补助。对符合补助标准的服务人员,政府帮助缴纳每年800元的社会保障金,同时提供每月460元的托底工资,其发放和管理同②。由于这部分服务人员相当少,所以此项资金也比较少。

(8)服务的流程:对享受政府补贴老人的服务流程基本与成立时相同。延伸出来的对完全自费老人的服务流程为:被服务对象提出申请一助老服务社安排服务人员提供服务,基本确定收费标准一服务人员与被服务人员之间自行结算服务费用。

(9)对服务社的评估:对助老服务社的评估没有正式化,评估结果也只作信息反馈,并无强制性要求。2008年区老龄办在评估街道(镇)老龄工作时将助老服务社纳入了评估范围,算是一次相对正式的评估,提出的评估标准包括配备三名专职工作人员,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服务流程、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公开上墙,队伍管理有举措,积极开展项目化服务,形成多品种、多层次、可选择的组合式居家养老服务菜单

(10)资源的拓展:①在服务人员招募中,已有的服务人员将他们的亲戚、朋友介绍到助老服务社,通过这种途径获得的人力资源可靠性比较高。目前服务人员已经拓展到204人。②企业加盟,通过街道社会保障科介绍,有部分企业提供上门业务服务,收费相对低廉。但是这种企业很少。

(11)财务:没有独立财务。经过为期四年多的运作,助老服务社已经初具规模,并且也有了比较稳定的运作方式和组织结构。表现出以下一些特点:①组织的结构与成立时变化不大。虽然管理人员增加到两人,但她们之间的分工并不明确,只是过去一个人担任的任务由两个人担任。并且组织的制度化建设比较滞后,只是在业务方面建立了明确的规章制度,而针对组织本身的权力关系、职责分工等并没有相应的制度安排。②组织的业务有较大拓展。被服务的老人从开始十几人增加到l387人,扩大了70多倍。服务人员也从18人增加到204人,扩大了11倍多。邱××表示:“目前需要服务的人很多,可是服务人员很难找了。”业务量的提高,从某种程度上体现出组织已经拥有了一定的生存空间,具备了将人力资源转化为服务的能力。稳定的业务是一个组织存在的外在表现,反映出组织已经取得了外部的认可与信任。③组织的业务内容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政府培育这个组织的目的包含吸纳再就业人员。但在四年多的运作过程中,由于再就业人员愿意从事服务工作的比较少,再就业的目标已经弱化。另一方面,组织延伸出的另一部分内容,即为那些不符合政府资助标准但希望自费购买服务的老年人提供中介服务,已成为助老服务社的主体项目,这部分受助老人占了总服务对象的74%。对这部分老人提供的服务体现了如下特性:其一,公益性。虽然这部分服务具有市场化特点,由服务人员向被服务老人提供有偿服务,但助老服务社在其中担当的中介角色却是公益性,它不收取中介服务费,所投入的对老人的评估、对服务人员的管理与介绍、对服务过程的监督等都是免费的。其二,独立性。因为这部分服务所受到的限制相对较小,即只要需要服务的老人提出要求,经助老服务社介绍、安排,又有服务人员愿意接受这项服务工作的,则服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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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成立,其中几乎不涉及政府部门。其三,组织目标由此得到充实,组织成立时未纳入目标的为自费老人提供服务现在反而成为组织的主要工作。④组织资源有所扩大,其中社会资本与行政资源发挥重要作用。组织在拓展人力资源过程中,由现任服务人员动员、介绍其亲友加入,社会资本开始发挥作用。同时,居委会根据街道要求配合助老服务社做好助老服务工作,在对老人的评估、服务反馈、陪同服务人员第一次上门等方面仍然发挥了很大作用,可看作组织对行政资源的使用。⑤组织性质有了新的定位。助老服务社正在向“民办非企业”发展,也即成为官方分类中的社会组织。根据这类组织的特点,组织成员主要分为申请人(组织)和职工,申请人对组织负有全部连带责任,因此也包括组织的各项决策。从这一定位看,助老服务社目前的人员划分具有这样的特点,虽然其负责人还是以依附性、服从性的行为为主。

(三)对组织培育的评估

社区(街道)是把助老服务社作为一个“社会组织”进行培育的,但在评定这个组织是否具有理论意义上的社会组织特点之前,我们先将它作为一个“组织”进行审视,从而对它的发展状况作出评析。

1.助老服务社的半组织性

根据组织所具有的要素,街道(社区)所培育的助老服务社具有半组织的特征:首先,助老服务社具备了基本的组织构成要素,包括管理人员、服务人员、街道社会保障科、区老龄委、居委干部等组织参与者,转变助老服务方式并吸纳再就业人员的组织目标,需要适应的养老文化、政策支持等组织环境。特别是助老服务社将成立前期相当明确、具体的目标内化,并逐步扩大为一个更具理念性和价值导向的目标——为老人服务,降低了目标与具体内容之间的相关性。其次,助老服务社的组织结构呈现不完整性。助老服务社的管理者(负责人)、服务人员属于组织内部成员,街道社保科、区老龄委及居委会属于组织外部参与者,这种内外部关系实际上都是正式确定的,包括人事关系、经济关系等。如前所述,原本属于组织内部的财务、决策关系都延伸到了组织外部,因此在参与者所构成的组织结构中,助老服务社与政府之间的边界并不明显。而这一边界在《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管理的若干意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8]251号)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民政部令E1999]18号)等政府规章中都有比较明确的要求。

2.助老服务社的功能性

特征如果一个组织不能发挥它的功能目标,即使它拥有完整的组织要素,也不能称为社会的有机构成体。助老服务社在功能上表现出三个方面的特点:

①扩大了为老服务中的资源支持。它包括行政资源和社会资源,特别是两种资源的联合作用。其中,行政资源是政府的主动投入,包括通过政府的宣传、介绍、要求等,使居委会以及一部分企业加入助老服务中;社会资源主要指社会资本,助老服务社利用居委会在邻里之间的社会资本,扩大了在社区居民中的信任;助老服务社利用服务人员所拥有的社会关系拓展人力资源,降低了人员使用的风险成本。

②降低助老服务的成本支出。助老服务社成立时的具体目标是将对老年人的资金资助转化为服务提供,它本身并不营利,所以其行为是一种志愿行为。服务社在后期拓宽了服务内容,使组织的志愿服务面得到扩大。这就降低了政府运作所要支付的行政成本,以及市场运作所要支付的经济成本。仅从这一点看,助老服务社已经比较好地完成了组织成立初期的主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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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提高了服务的专门化程度。提高自身服务的专业化和精细化是组织得以生存的条件。助老服务社在四年多的实践中,不仅熟悉了对老人的服务工作,而且逐步掌握了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中介业务,有效扩大了它的业务规模。

3.助老服务社的准主体性

组织的主体性是它能够独立存在的标志。但从助老服务社目前的运行看,它具有准主体的特点:一方面,助老服务社的自主能力受到区里和街道相关部门很大制约,要按照“指示”开展工作,遵照“指导”设计组织架构、规章制度。但在服务人员的使用上,组织具有一定的自主性。这尤其体现在:其服务人员以来沪务工人员为主,偏离了组织成立初期要吸纳再就业人员的目标;在后期运作中扩大了服务内容和服务对象,拓宽了原有的组织目标。从而,它在非自主的正式运行框架内拓展出了具有一定自主性的非正式体系,且相对成熟。另一方面,助老服务社在运行过程中,内外部的公信力都在增强。从内部看,助老服务社取得了比较好的内部认同,有利于组织成员的个体认识转化成组织集体更积极的行为。助老服务社运作四年多来,管理人员增加了一人,服务人员增加了近200人,街道也认为它是目前发展比较成熟的“社会组织”。从外部看,助老服务社的主要外部行为对象是老年人,在运作过程中,由它服务的老年人由当初的十多人增加到1387人,其服务出现了供不应求的状况。这从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助老服务社已经成功获得了社区,主要是老人的认可。这种外部认同是组织生存的重要环境,并关涉它的价值实现。四、关于社会组织培育中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的探讨助老服务社是完全由政府培育起来的一类社会组织,政府对这类组织的介入比较直接且更具合法性,而政府介入对组织发展的作用也非常突出,在组织发展前期,组织本身就需要依赖这种关系。助老服务社的半组织特性、准主体特征、效率的实现都打上了这种关系的烙印。因此,政府与这类组织的关系更加值得关注,而通过政府对这类组织的培育状况反观政府与组织之间的关系,对进一步推动社会组织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1.政府推动的社会组织是否能成为“社会组织”在理论上,政府与社会组织分属不同的服务领域:政府更偏重于具有基础性、普遍性的公共领域;社会组织则偏重于具有特殊性、提高性的公共领域。它们的运作逻辑也不同:前者是一种权威性的、科层制的运行方式;后者是一种合作式、民主的运作方式。因此,政府的推动最终是否导致社会组织长成“政府像”,一直是学界比较关心的事。从本文的案例中可以发现,如果运用西方有关非政府组织的理论来分析,政府所推动的这种中国式“社会组织”并不能算是真正的非政府组织,因为它不完全具有非政府组织应有的组织性、民间性、自治性、志愿性、非营利性、非政治性、非宗教性等特征①。特别是自治性和民间性,始终很难得到保障。街道主要负责干部也直截了当地表示:“目前政府是无法放弃对社会组织的控制的,因为一方面怕社会组织的不安全性:卷钱逃跑;另一方面,老年人对这样的组织也不会信任。”但是,如果从组织的功能性特点看,这类组织不仅达到了一定的效率,扩大了组织资源,降低了运行成本,同时保持着较好的公益性,体现了其存在的价值。并且,组织在与外部环境的交互中,形成了一种潜功能,逐渐出现了新的服务内容。不仅改变了原有的组织模式,也拓宽了组织目标。尽管这种变更并不清晰,但是从它所获得的内外部认同而言,这种变更是具有发展空间的,特别是对于组织的主体性建构。因此,通过政府所推动的“社会组织”至少具有其存在的价值与空间,能在社会建设中发挥一定的作用。

2.政府在社会组织培育中的介入及关系的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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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政府培育的社会组织已经具有独自存在与发展的空间,但不可否认,政府的介入不仅没有撤离,而且仍然具有主导性的作用。就这类组织经由政府从零培育而言,政府的介人在事实上是具有全面性与合法性的。政府希望解决的问题成为组织成立的源目标;政府提供了组织存在的物质及经济基础,帮助确立组织的构架及运作模式;提供业务指导与督促。所以,政府是组织的组织者、指导者、监督者、评估者,它的介入渗透在组织的各个内容与环节中,完全的培育与全方位的介入相关联。

更值得关注的是,在组织发展后期,政府是撤出还是继续扶持?在本文所分析的个案中,运行相对成熟的助老服务社依靠政府发展起来,但许多方面仍与政府联系紧密:①组织的一部分结构延伸至政府内部,组织结构与政府交叉或重叠。②政府继续承担组织的监督与评估。由于助老服务社的作用是提供政府所购买的服务,政府就需要掌握它所提供服务的质量。由于缺乏专业的评估组织,政府通过直接的监督与评估了解组织的运作状况,从而使对服务结果的关注扩大到对组织运作的介入。③政府是组织的业务指导者。政府不仅提供组织服务人员的上岗培训,还实行每月一次的管理人员的例会制度。并且在实际运作中还有政府对具体业务的直接参与,如评估老年人的等级。这些间接与直接的工作指导影响了组织的运作内容。④政府是组织唯一的经济支持者,组织完全依赖政府的资助和服务购买而获得经济支撑,这就增强了组织对政府的依存度。因此,在实际运作中,政府对社会组织的介入是在后者的组织结构与运作体系不完整的基础上得以维持。但如果助老服务社实质上达到“民办非企业”的登记要求,首先在资金构成上实现社会化,这又将成为改变这类组织与政府关系的一个契机。

3.政府介入对社会组织发展的作用与限制

政府培育的社会组织取得了一定的生存空间,政府依然是一个无法退出的继续“扶持者”。这中间必然形成两个问题:这种介入对组织的发展有哪些作用?这种扶持对组织的进一步发展有哪些局限性?根据前面的个案,我们发现政府的行政资源对组织发展仍然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

①扩大资源。政府为社会组织提供经济资助和服务项目,维持组织的正常运转。政府对社会组织提供的业务指导与帮助、免费的业务培训以至直接参与服务,成为政府购买服务的额外支出。此外,政府通过“介绍”、“打招呼”等方式,为社会组织间接提供外部资源——居委会和加盟企业组织。

②增强组织的公信力。在中国的政治环境下,政府相对于其他各类组织具有更多的公信力。政府对助老服务社的介入无形中为其提供了担保,而借助与政府关系密切的居委会的邻里社会资本,助老服务社就更容易被居民接受。否则,对社会组织的信任担忧不仅来源于服务对象,同时也来自于政府自身,比如街道某干部表示“害怕其他组织会卷钱逃跑”。

但是,政府的介入也带来许多不利的影响,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①弱化组织的志愿支持。虽然政府的支持与投入可帮助组织较快成长,并顺利地取得生存空间,但社会组织要充分、持久地发挥集聚社会资本与社会财富,实现互惠与共同发展的作用还依赖两个社会基础——公民参与与志愿精神①。这两个基础反映出社会组织存在的特有价值。政府过多地介人,会使这类组织较多地具有政府身份,从而减少它获得公民参与与志愿精神的支撑,也降低它在社会建设中发挥 ①

毕监武.社团革命——中国社团发展的经济学分析[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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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大的作用。在四年多的助老服务中,助老服务社在拓宽资源时,来自社会资助与公民志愿参与几乎为零,这不仅是指志愿服务人员的参与,也包括服务对象对组织的参与。街道对此认为:“我们的社会不具有这种支持环境,目前的社会中没有那样的人,会自愿拿出钱来资助,也没有人会主动提供义务的服务。”而事实上,社会组织发展与志愿精神、公民参与也是一个相互促进的过程。社会组织的活跃本身也是对它所赖以存在的两个基础的推动。

②降低组织运作的灵活性与自主性。社会组织所具有的自治性更多反映的是它在运作、适应环境时更具有针对性与效率。但是政府过多地介入,使行政的层级性与传递性延伸至组织内部,降低了组织对社会需求的反应能力与反应速度。比如本案例中,对老年人的服务需求以及在服务中所反映的问题,并没有绕出“六助”的框架。这意味着,尽管服务对象在运作中有了扩大,但服务形式却难以发生较大的变化。

根据哈佛大学L.David Brown的定义4,NPO支持性组织,是这样一种

有价值取向的机构,它的主要任务是提供服务与资源来增强其成员的能力从而完 成他们的使命。,概括地说,它们主要有5种主要的支持功能.(1)增强人员与组 织的能力;(2)动员一切物质资源;(3)提供信息与情报资源;(4)建立组织联 盟来获取多种支持;(5)与政府、企业建立沟通桥梁。NPO支持性组织的主要表 现形式为NPO孵化器及其他各种形式NPO的支持中心和信息、资源中心,它们可 能只承担NPO支持性组织的部分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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