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安全生产责任书
(2014年度
1.为认真贯彻落实《综合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增强单位驾驶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心,规范驾驶人员的安全操作行为,维护交通路政执法队伍形象,特签订如下安全生产责任书。
2.驾驶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的交通安全知识,积极参加交通安全的宣传和教育活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做到文明行车、安全礼让、无违章、无事故。
3.驾驶人员必须爱护车辆,做好交接登记,坚持定期检查制度,按规定行驶里程做好车辆的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不开带病车,确保行车安全。凡因未做好交接记录、未按规定里程保养造成的损失由2名驾驶员共同承担全部责任。
4.在驾驶过程中要礼让三先,谨慎驾驶,避免开违章车、赌气车、疲劳车、英雄车,严禁酒后驾驶、超速行驶,凡因违章驾驶及超速驾驶造成车辆处罚及交通事故的,一切责任均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5.汽车修理必须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6.严禁工作时间饮酒;不准酒后驾车;
7.不乱停乱放车辆;不准将车交非司机驾驶;不得开与个人所持证件不符的车辆。
单位法定代表人:驾驶员: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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