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本文旨在确保文化创意作品的保密性和知识产权的合法性。为此,本协议旨在规定参与协议方(以下简称“乙方”)在文化创意项目中所涉及的保密事项,并确保该信息不泄露给未经授权的第三方。
二、保密义务
1. 乙方在协议签署后须严格遵守保密约定,并承诺对于与合作伙伴(以下简称“甲方”)的合作过程中获知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2. 乙方应妥善保管相关机密文件、文档以及所有其他载有保密信息的资料,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未经授权的使用、披露或复制。
3. 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机密信息用于任何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目的、招标投标、销售、推广等。
4. 乙方应确保其与甲方合作的员工、合作伙伴、顾问等明确知晓并遵守本协议中的保密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保密信息定义
1. 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文化创意项目的商业计划书、设计方案、技术文档、原始资料等; - 文化创意项目的商业机密、商业模式、技术秘密、生产工艺等; - 甲方的商业秘密信息、合作伙伴信息、客户信息;
- 甲方提供给乙方以供参考的业务信息等。
2. 乙方应当根据合作项目的性质和具体要求,与甲方明确界定并书面确认保密信息的范围和领域。
四、保密期限
1. 乙方应对保密信息保密不揭露的义务在合同签订后立即生效,并在以下情况中终止:
- 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
- 法律法规要求乙方公开或披露保密信息的情况下; - 乙方已经独立获得相关信息,不存在保密性的情况下。
2. 保密期限约定为协议签署之日起五年,自保密信息披露日起计算。 五、违约责任
1. 一旦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甲方有权采取一切必要和适当的法律措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2. 如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六、其他条款
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或解释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过双方的签署同意。
2. 本协议中任何条款的无效或可撤销,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3. 本协议的解释、适用和争议解决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4.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协议签署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署时生效,并成为双方之间的有效约束文件。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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