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发挥市区大洋河小区截流站、东银苑小区截流站的污水截流、防洪排涝功能,提高截流站设备运行效率,确保污水的正常输送,特制定本制度。
一、截流站养护单位职责:
1、养护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截流站各项维护工作的实施,每个截流站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人。
2、建立24小时值班制,管理人员必须严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并做好截流站内的安全防卫和环境保洁工作。
3、管理人员要密切注意设备运行情况,定量巡视,并严格按照闸门、除污机、水泵等设备的操作流程进行操作,要做到机开人不走,确保各类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4、管理人员定时(间隔时间小于30分钟)查看除污机前垃圾等漂浮物情况,并及时清理、外运,做到日产日清。
5、每月对闸门、除污机、水泵不少于二次检修,(包括试运转阀门润滑等工作),并做好台帐记录,各项记录字迹要清楚端正,以备检查。
6、备用电源应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试运转,每次试运转时间不少于1小时,同时确保燃料充足。
7、落实好暴雨来临责任制,明确到人实施监控。水位上升至警
戒水位时,及时开闸、泄洪。一旦出现停电,应采用应急电源或手动方式开启闸门,进行应急防洪排涝。
二、市政处职责:
1、负责监督截流站各项工作完成情况。每月进行不少于4次的不定期检查考核,并对养护情况实施月度考核,月度考核情况直接与截流站年度承包款挂钩。
2、根据截流站月度考核情况,及时进行年度考评并支付承包款。 3、对管理中存在不合理情况可要求养护单位及时整改,管理人员不合格可要求及时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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