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青山电厂110kV输电线路工程结算情况分析
摘要:工程竣工结算是工程项目施工阶段造价管理控制的最后一个环节,是对整个工程项目施工阶段所发生费用进行核算的过程,同时项目竣工结算直接关系到总承包单位的切身利益,本文通过对国电青山热电有限公司“上大压小”2×350MW热电联产项目110kV输电线路工程结算进行分析,从项目总承包方的角度探讨在项目管理中如何更好的进行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工作。
关键词:竣工结算固定总价投标报价策略签证管理 一、基本情况:
国电青山热电有限公司“上大压小”2×350MW热电联产工程110kV输电线路工程由4个间隔改造五项设计内容组成,业主采用议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及总承包合同价格。经协商,总承包方与业主签订合同价为1980万元的固定总价合同,工程与2011年6月开工建设。
2011年12月,根据国电青山热电有限公司、湖北省电力公司要求, 工程方案发生变更,引起合同外费用增加。双方就变更部分签订了增补合同,暂定合同价141.7万元,最终价格以施工图量为准进行结算。
二、结算问题:
1、清单报价影响
本项目业主要求采用议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因此投标价格文件是在双方商定的1980万元合同价款的基础上进行编制的。可能这一特殊因素,导致报价编制人员忽视了投标价格文件的严谨,其中表6工程量清单报价中仅有4项报价内容,第⑤项青山电厂原110kV配电室116、118间隔及220kV建十一路变电站4个间隔改造部分无清单报价,并且整个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无数量、无单位、无单价(见表一)。由于110kV五总降、水总降输电线路工程增补合同工程结算依据及支付方式中约定“结算依据为原合同中工程报价中的综合单价进行结算”,导致在编制竣工结算书过程中建安工程量清单子目无单价可依,若执行“没有相同或相近项目的,按2006年版电力概算定额,如电力定额缺项的按地方定额编制预算。总价经审核后下浮10%作为结算价格”条款,单价将大幅降低。此结果,一是对项目结算书编制工作带来极大的阻碍,二是极大的损害了总承包方的利益。后经过与业主、相关审计人员反复沟通,协商各子目单价执行表6工程量清单合价除表3投标设备分项报价表中设备材料数量而折算的工程量清单单价。经测算,折算单价较2006年版电力概算定额下浮单价高出50%以上,此举极大的保证了总承包方的经济利益。
表6 工程量清单
2、合同条款影响
本项目经总承包方与业主沟通,签订合同价款为1980万元整的固定总价合同。但签订的合同中并无明确的合同条款说明工程固定总价包干,也未提及工程结算方式。在结算过程中,咨询单位审核人员曾就此问题多次提出质疑,后经总承包方与业主相关部门协商,最终确定项目原合同按固定总价执行。虽然总承包方在项目前期经营过程中与业主有良好的沟通,但如此重要条款理应在合同签订时以书面形式进行明确,若结算审查人员执意紧扣合同条款字眼,势必成为本项目竣工结算最大风险点。
3、现场签证影响
针对青山电厂110kV输电线路工程增补合同结算,共有①《关于武钢保安电源调整转移方案》联系函、②《五总降Ⅰ回迁改方案变更通知》工程联系单、③《关于五总降、水总降变电工作量增补的事宜》工程联系单④《青山电厂110kV电源接入系统工程可行性研究评审会》会议纪要四张过程性资料依据,但均没有反映施工现场实际发生的详细工作内容及工程量明细,增补合同工程量清单报价无依可循、无量可查,导致结算报告无法正常编制,直接影响总承包方的切身利益。后经总承包方与业主、设计方、监理方反复沟通协商,确定项目增补合同工程量明细由设计方以工程联系单形式体现,交由业主方及监理方签字确认后,作为项目增补合同结算依据。
通过青山电厂110kV输电线路工程结算情况分析,影响项目结算的不仅是项目实施,项目投标策划、项目合同签订评审,项目结算编制筹划等都是影响项目结算的关键因素。做好项目结算工作,保证项目承包利益,总承包单位应做到以下几点:
1、加强投标报价策略
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特点,应制定不同的投标报价策略,以青山电厂110kV输电线路工程为例,由于合同总价已定,在编制投标价格文件时就应考虑到后期结算的相关性。在日益激烈的竞争面前,在业主强硬的压价的情况下,总承包方必须要考虑投标报价对项目结算的影响,即工程承包的盈利,所以根据招标文件的合同条件,合理地降低项目其他费用、将此部分费用用于提高设备材料费或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在不抬高项目总价的前提下,使项目在竣工结算阶段可能获得更多地结算利益,赢得更多的项目利润。
2、控制合同签订风险
工程总承包合同作为项目竣工结算工作必须严格遵守承发包双方订立的,合同作为承诺,一经签订,就具有法定效力,所以合同在签订时的规范与严密有利于项目竣工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因此在合同条款的措辞上应仔细斟酌,反复推敲,在合同签订时应考虑得全面、细致、周到,减少不确定因素,制定对总承包方有利的合同条款以获取结算最大利益,同时预防项目结算出现争议。
3、加强现场签证管理
现场签证不可避免,对总承包方而言,签证管理是造价管理工作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现场签证应做到内容明确,项目清楚,数量准确。由于建设工程具有隐蔽性特点,某些工程一旦隐蔽,客观的数据难以获取,这就要求总承包方以书面形式及时向业主提出工程签证,力求业主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对变更内容予以确认,从而避免双方在结算时出现争议。
结语
建设项目工程结算是一项科学而又复杂的工作,需要从工程项目投标、合同签订、项目实施及项目结算等各个阶段进行筹划,总承包方应从规范投标行为、制订严密合同条款、加强现场变更控制、强化工程结算策划等方面着手,高效的进行工程结算工作,从而不断提高总承包方项目结算能力,为总承包单位赢取更大的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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