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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乙胺安全技术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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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乙胺安全技术说明书

眼睛防护: 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 身体防护: 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 手防护: 戴橡胶耐油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实行就业前和定期的体检。 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健康危害: 对呼吸道有强烈的刺激性,吸入后可引起肺水肿甚至死亡。口服腐蚀口腔、食道及胃。眼及皮肤接触可引起化学性灼伤。 燃爆危险: 本品易燃,具强刺激性。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眼睛接触: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用水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具有腐蚀性。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化氮。 灭火方法: 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用水灭火无效。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从上风处进入现场。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喷雾状水或泡沫冷却和稀释蒸汽、保护现场人员。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加强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导管式防毒面具,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橡胶耐油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酸类接触。充装要控制流速,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包装要求密封,不可与空气接触。应与氧化剂、酸类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前苏联MAC(mg/m3): TLVTN: OSHA 25ppm; ACGIH 1ppm,4.1mg/m3[皮] TLVWN: ACGIH 3ppm,12.4mg/m3[皮] 工程控制: 生产过程密闭,加强通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 可能接触其蒸气时,佩戴导管式防毒面具。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该佩戴氧气呼吸器、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 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 身体防护: 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 手防护: 戴橡胶耐油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实行就业前和定期的体检。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 无色油状液体,有强烈氨臭。 10 熔点(℃): -114.8 沸点(℃): 89.5 分子式: C6H15N 主要成分: 纯品 饱和蒸气压(kPa): 8.80(20℃) 临界温度(℃): 259 闪点(℃): <0 引燃温度(℃): 249 相对密度(水=1): 0.70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3.48 分子量: 101.19 燃烧热(kJ/mol): 4333.8 临界压力(MPa): 3.04 爆炸上限%(V/V): 8.0 爆炸下限%(V/V): 1.2 溶解性: 微溶于水,溶于乙醇、乙醚等多数有机溶剂。 主要用途: 用作溶剂、阻聚剂、防腐剂,及合成染料等。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禁配物: 强氧化剂、酸类。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 LD50:460 mg/kg(大鼠经口);570 mg/kg(兔经皮) LC50:6000mg/m3,2小时(小鼠吸入) 刺激性: 家兔经眼: 250μg/24小时,重度刺激。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其它有害作用: 该物质对环境可能有危害,对水体应给予特别注意。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废弃处置方法: 用控制焚烧法处置。焚烧炉排出的氮氧化物通过洗涤器除去。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 32168 UN编号: 1296 包装类别: O52 包装方法: 小开口钢桶;安瓿瓶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 运输注意事项: 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夏季最好早晚运输。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严禁与氧化剂、酸类、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严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装运输。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3.2 类中闪点易燃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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