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关爱全校师生的身心健康,根据《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的精神,学校将大力开展禁烟活动,并积极宣传吸烟的危害性,提高教职工对控烟的积极性,确保学校控烟工作得到得到落实。
二、工作小组
学校成立以柳吉光副校长为组长,教导处、总务处、政教处、工会主席为组员的禁烟活动工作小组,各处室密切配合积极开展禁烟活动,安排做好禁烟活动的落实和检查工作,及时对工作出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三、宣传教育
1、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禁烟氛围,组织教职工学习《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提高教职工对学校禁烟活动的认识,人人参与禁烟活动,自觉抵制烟害,创造良好的控烟。
2、对照《通知》要求,学校设立禁烟活动工作小组和禁烟监督员,明确规定全体教职工负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遇到在公共场所吸烟者能主动劝阻。
3、学校在显著位置张贴禁烟标志,办健康宣传栏、校园网和广播宣传学校控烟方案,介绍吸烟危害健康,对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
4、学校在净化环境的同时,将禁烟活动逐步延伸到家庭和社区。发放告家长书,向家长宣传吸烟的危害,要求家长不要当着孩子的面吸烟,呼吁社会监督,为促进学校创建和学生健康起到积极的作用。
5、与吸烟教职工签订“校内禁止吸烟承诺书” 6、办公室、校园内设置醒目的禁烟警示标志。 四、禁烟规定
1、严禁教职工在校内任何场所吸烟。 2、要求吸烟的教职工到校门外吸烟。
3、不给客人敬烟,客人递烟婉言谢绝并劝客人不要吸烟。 4、摆放禁烟标志,不设烟具。 五、具体措施
1、教职工在校内任何公共场所吸烟被发现者,校内予以当面批评。
2、教职工在校内任何公共场所吸烟第二次被发现的,除了校内予以通报批评以外还要求写书面检查,第三次被发现者还要做纪律处分。
3、分区负责,检查落实。校团委组织“文明督导组”,对教学楼、学生寝室、小卖部、食堂和较隐弊的地方进行检查,劝阻吸烟行为。
4、政教处要发挥学生干部模范带头作用,进行监督管理。对于在公共场所吸烟的学生,影响各种评优及省级贫困生生活补贴发放学生,把禁烟活动与班级考核、班主任考核结合起来。
5、邀请专业医生来校做“吸烟有害健康”专题讲座,让学生全方位了解吸烟的种种危害,并组织学生开展“远离烟草,从我做起”主题誓师签名活动。
附:禁烟工作小组:
组长:柳吉光 副组长:王 东 陈国强
组员:王东田 张学军 邱二宝 李永让 周宝季 朱木银 周晓涛 孙育中 本方案经讨论通过后即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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