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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民族关系的演进与调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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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 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Feb.,2006 第1期(总第139期) JOURNAL OF THE CENTRAL INST删TE OF SoCIALISM 3代中国民族关系的演进与调适 '-徐晓萍 (部,北京100800) 摘要:新中国成立以来,当代中国的民族关系经历了前所未有的时代变化。本文通过梳理当代中国民族关系的 演进过程,探讨大时代背景下影响民族关系的种种因素,提出了一些规范和调适民族关系的新的思路。 关键词:民族关系;演进;调适 中图分类号:1963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0519(2006)01—0062—05 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的民族关系经历 数民族之间的关系以及各少数民族相互间的关系。 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时代变化。这种变化既体现在社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的民族关系主要经历了三个时 会巨大变革给民族关系带来的崭新的时代内涵上,也 期: 反映在不断发展变化的社会历史环境给民族关系带 (一)消弥隔阂、增进沟通时期(新中国成立初至 来的无法回避的现实影响上,而这种影响又使民族关 1958年) 系进入到了一个新的互动关系之中。本文通过梳理 新中国成立以后,国家为疏通民族关系、打破历 当代中国民族关系的演进过程,探讨大时代背景下影 史造成的民族隔阂、调解民族之间和民族内部的纠 响民族关系的种种因素,试图提出一些规范和调适民 纷、增进与少数民族的关系等做了大量的工作,主要 族关系的新的视野和思路。 表现为六个方面:、一是派访问团到少数民族地区访 一、当代中国民族关系的演进过程 问。1950年至11952年间,及西北、西南、中南各 民族关系是多民族国家中一个重要的社会关系。 大区的军政委员会都曾派出各种访问团、慰问团或工 它既包括主体民族(或大民族)与少数民族之间的关 作团,到少数民族地区进行访问。仅访问团的行 系,又包括各少数民族之间的关系;既涉及民族间的 程,累计即达80000公里。二是组织边疆少数民族各 群体关系,又涉及民族问的个体关系。这些关系,在 阶层人士到内地参观。据1950年至1954年的统计, 中国这样一个汉族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多民族国家中, 由有关部门接待的到内地参观的少数民族代表 则更多地反映为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的关系。这些 达6500多人。三是尽可能为当地少数民族群众解决 关系往往又通过国家意志来规范和确定,因此,在某 生产生活方面的困难。四是给予少数民族政治上的 种程度上,它又折射出国家与少数民族之间的关系。 平等权利和自治权利。主要通过消除历史遗留的民 本文所指的民族关系是指国家()与国内各民族 族歧视的一切有形痕迹、进行民族识别、确定民族成 之间的关系,而国内民族之间的关系,包括汉族与少 分、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等措 收藕日期:2005—11一l3 作者简介:徐晓萍,女,部二局民族工作处。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2006年第1期 徐晓萍:当代中国民族关系的演进与调适 63 施,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的政治权利。五是对少数民族 的认同还是非常强烈的。其一,这一阶段是整个国 地区进行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使原来处于不同 家、整个中华民族的一段灾难史,受到和伤害的 社会发展阶段的少数民族逐步走上社会主义道路。 不仅仅是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其二,十年期间, 六是为保障民族得到正确的贯彻执行,国家于 一些民族自治地区在国家三线建设的推动下,经济建 1952年、1956年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两次民族 设特别是工业生产和能源、交通建设仍有所发展。 执行情况的大检查,重点批判了大汉族主义。这对于 (三)恢复磨合、互动发展时期(1978年至今) 民族的正确执行、对于少数民族地区各项事业的 改革开放的二十多年,是中国社会发展变革最剧 健康发展,尤其是对于增进民族团结具有深远的意 烈的一个时期,中国的民族关系也进入到了一个全新 义。 的历史阶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通过拨乱 伴随着这些措施的实行,中国的民族关系进入到 反正,彻底纠正了“民族问题实质是阶级问题”的错 了一个常被许多少数民族或民族工作者称为“黄金 误认识,明确了“现阶段我国的民族关系基本上是各 期”的阶段。其中原因,除了上述提到的国家所采取 民族劳动人民之间的关系”,从而解除了人们思想上 的一系列消除隔阂、增进了解的措施以外,还有以下 长期以来所受到的禁锢和束缚,恢复了十年中被 几个因素:一是生产关系的变化带来了社会关系的改 破坏的民族,对一大批冤、假、错案进行平反昭 变,继而也在客观上带来了民族关系的潜在变化;二 雪,为一大批遭受的少数民族上层爱国人士恢复 是生产力的带来了经济上的发展,使少数民族得 了名誉。此后,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各项 到很大的收益;三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共同建设富强 事业进入了一个全面恢复和发展的时期,尤其是随着 国家的理想与愿望将各族人民凝聚起来,也将各族人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 民的利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四是经过战争洗礼 实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了历 后的中国,党的号召力和社会动员力量非常强 史性的进步和发展。此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也得到 大,凡国家的都很容易被坚决地贯彻下去。 进一步完善和发展。1984年lO月颁布实施的《民族 (二)遭受破坏、出现新的裂痕时期(1958—1978年) 区域自治法》,标志着民族区域自治已步入了法制化 1958年至1966年,在“”、人民公社化运 的轨道。2001年全国又通过了《民族区域自治 动、“民族融合风”等“左”的思潮影响下,民族地区生 法》修正案,2005年5月,《实施(中华人民共 产力遭到破坏,民族和民族关系也受到了一定程 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正式颁布。少数民 度的损害。特别是1966年至1976年,在长达十年的 族干伍也不断壮大,目前已近三百万人。与此同 “”中,由于指导思想及其实践的根本错 时,国家还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工作。上世纪80年代 误,党和全国各族人民遭到了新中国建立以来最严重 后期,国家通过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月和民族团结表彰 的挫折和损失。这期间,2O纪世50年代后期党在民 大会等多种形式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强调中华各民 族工作指导思想上出现的“左”的错误进一步走向极 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谁也离不开谁”,并及 端,把民族问题完全混同为阶级和阶级斗争问题,根 时处理一些影响民族团结的事件,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本否认社会主义时期还有民族问题存在,马克思主义 了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爱 民族理论被歪曲,民族被践踏,民族工作部门及 国主义思想。 其干部受到打击,整个民族工作陷于瘫痪,从而给全 这二十多年,也是中国各民族联系交往最广泛、 国的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造成了严重的后果。而发 最密切的时期。在这一过程中,必然会产生两种趋 生在1958年的武装叛乱事件和1962年的 势,一种是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不断向广度和深度扩 伊塔事件,也对当时民族工作指导思想的认识偏差起 展,各民族之间的互相了解、互相尊重、彼此认同的情 了一定的推波助澜的作用。 感进一步增强。其中,民族的通婚情况最能说明问 但总体上来说,在那段近二十年的时期内,中国 题。近年来,中国各民族之间的通婚呈上升趋势, 也没有出现什么大的民族之间的纠纷,各民族对国家 2000年异族通婚率在10%以上的少数民族已多达49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06年第1期 个,族际婚姻提高了少数民族人口的数量和比例,也 对各民族之间生产技能的传播、风俗习惯的相互影 响、异质文化的沟通与认同产生了重要影响。从总体 的差距也由1990年的47人扩大到2003年的104 人。民族地区农村医疗条件普遍落后,医疗保障制度 上看,平等、团结、互助、和谐仍然是中国民族关系的 主流。但是,随着各民族之间的交往日益扩大,由各 种原因而引发的矛盾和纠纷也在增加,一些影响民族 不健全,农民看病难的问题仍比较突出。2003年,民 族自治地区的医疗床位、卫生技术人员均较2O世纪 9O年代初有所减少。 客观地说,差距问题是经济发展过程中无法回避 团结的不稳定因素仍然存在,这就成为改革开放以来 中国民族关系发展过程中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从 现实出发,对于当前中国民族关系中存在的一些潜流 必须要有所警醒,只有未雨绸缪,才能防止出现大的 纠纷,保持民族与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当前影响中国民族关系的主要问题 (一)发展差距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进入到一个经济持续快速增 长、社会进步极其显著、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改善的发 展时期。但这一发展过程极不平衡,最主要的问题就 是城乡差距、地区差距不断拉大,经济与社会发展还 不大协调,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矛盾突出等。这些 问题在民族地区表现得尤为突出,其中,发展差距问 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民族地区与全国的经济 发展差距不断扩大。民族地区人均GDP与全国的差 距,由1994年的1433元扩大到2003年的4651 元…。2003年,全国尚未解决温饱问题的贫困人口 民族地区占了45%,民族地区的贫困发生率为 7.3%,比全国高4.2个百分点。目前,全国592个国 家重点扶贫县,民族自治地方占45.1%。迄今为止, 一些少数民族仍处于整体贫困状态,如云南的独龙 族、拉祜族、佤族、傈僳族群众贫困面都在80%以 上 J。二是民族地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 2003年,民族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053 元,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83.3%,农村居民人均纯 收入为1895元,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72.3%,城乡 收入之比为3.72:1,已超过国际公认的3:1的社会稳 定警戒线。其中,的城乡居民收入之比高达 5.18:1 。三是社会发展差距,包括科教文卫等社会 事业的发展差距也在拉大。2004年,全国未实现“普 九”的县中民族地区占了72.3%。少数民族总体文 盲率仍比全国平均水平高5.46个百分点,文盲率的 下降幅度比全国平均水平低8.17个百分点。少数民 族每一万受教育人口中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数与全国 的现象,不可能完全消除。但是 如果距离不断拉大, 条件相差悬殊,势必会使民族地区的干部群众心理不 平衡,进而直接影响到民族关系的健康发展。1995 年,清华大学国情研究所胡鞍钢教授曾对来自全国各 地的少数民族干部进行了关于“少数民族地区与 沿海地区经济差距问题”的问卷调查,在回答“您认 为地区差距扩大是否影响民族关系”这一问题时,有 35.1%的人认为有影响,有62.2%的人认为有严重 影响,只有2.7%的人认为没有影响 J。 (二)民族自治地区和少数民族的权利保障问题 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党解决和处理民族问 题的基本,也是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按照 自治法的规定,民族自治地区的自治机关,除了可以 行使和它同级的一般国家机关的职权之外,还可以行 使自治权。主要有:行使立法权,拥有对国家有关法 律的变通执行权利,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培 养干部的权利,组建的权利,自主发展经济 的权利,进行贸易活动的权利,管理财政的权利,自主 发展文化教育的权利等。就这些法律权限的规定本 身来说,可以保障少数民族和民族自治地区的自治权 利,但是从现实与实践来看,这一法律规定很难落到 实处。首先,严格地说,民族区域自治法还不是一部 科学意义上的规范性法律文书,它更多的是一种 阐述性质的文件,对民族自治地区的权利也只是一种 原则性的规定。它没有明确的法律关系,也缺乏执法 主体和监督机制,对违反或侵害这些权利的行为没有 任何惩罚性规定。其次,是自治条例的制定问题。目 前,《民族区域自治法》已颁布20年,五大自治区仍 没有一个颁布自己的自治条例的区域。广西壮族自 治区曾为此作出不懈努力,19次修改制定了自治条 例,但终未获通过。其主要原因是,自治条例会涉及 经济、贸易、财政等方面的自治权问题,牵涉到国家相 关部委的自身权限问题,牵涉到与地方的权力分 配问题。第三,是对一些具体权限规定上的现实矛盾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2006年第1期 徐晓萍:当代中国民族关系的演进与调适 65 问题。例如,根据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自 治机关在经济建设中享有在国家指导下自主安排和 管理地方性的经济建设事业、根据法律规定和国家统 一规划对可以由本地开发的自然资源优先合理开发 利用、自主安排地方基本建设项目、自主管理隶属于 本地的企业、事业等权利,而其实这些权利在任何一 个其他非民族自治地区也能毫无争议地享有。此外, 部分散杂居地区少数民族的权利保障问题也比较突 出。 (三)经济发展过程中引发的一些问题对民族关 系的影响 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失业问题。近 年来,少数民族人口增长速度总体上快于汉族,与之 相对应,适龄劳动力人口增长幅度也远高于全国和汉 族平均水平。由于少数民族适龄劳动力人口受教育 程度普遍较低,竞争能力相对较弱,往往在就业中处 于不利地位,就业机会少,下岗人员多;一些民族地区 的少数民族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形势也十分严峻,这些 已成为影响当地民族关系的重要因素之一。二是资 源开发问题。受经济利益驱使,加之有关方面不 健全、管理不规范以及少数人法制观念淡薄等原因, 民族之间、地区之间、外来企业和地方之间因争夺草 场、山林、矿山、水源、土地等各种资源而引发的矛盾 和纠纷经常发生。三是生态环境恶化问题。目前,民 族地区的生态环境恶化问题非常严重。森林覆盖率 低,西北地区的平均森林覆盖率为5%,只为全国平 均水平的1/3;荒漠化扩大,全国荒漠化严重的地区 大部分在西部民族地区,其中最严重的是东起科尔 草原,经内蒙古鄂尔多斯到甘肃、宁夏、青海等省区的 农牧交错地带,这里不仅丧失了大片土地资源,而且 日益受到荒漠化威胁。与这些地区相似,的土地 沙漠化的面积每年也以400平方公里的速度扩大。 生态环境恶化带来了生存空间的相对缩小,加剧了当 地各种资源利用的矛盾,从而影响到民族关系。 (四)各民族之间社会交往日益密切而带来的摩 擦和纠纷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少数民族人口跨省流动日 趋频繁,分布范围不断扩大,散居化趋势日益明显。 目前,中国已有29个少数民族在所有省、自治 区、直辖市都有分布,分布范围最小的民族也遍及22 个省市,仅广东一省流入的少数民族人El就占全国少 数民族跨省流动人El的45%。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 El的存在,一方面,促进了城市多元化经济的发展,丰 富了人们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加深了各民族文化的广 泛交流和联系,从而在更广阔的范围、更深入的层面 促进了民族关系的发展;另一方面,由于经济利益矛 盾、文化(包括宗教信仰方面)的差异而引发的一些 不了解或不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的 事件,或因民事或刑事案件而引发的冲突和事件还时 有发生。这类问题涉及面广,如果处理不当或不及 时,很容易导致群体性冲突,有些甚至会发展成为波 及几省的大事件。此外,一些流动少数民族中出现的 违法、犯罪问题也使部分城市居民对少数民族的整体 认识产生偏差,甚至出现一定程度的排斥现象,这些 都使中国的民族关系进一步复杂化,对民族关系产生 了一些负面影响。 (五)外部环境的影响 当今世界,民族宗教问题比较突出,一些地区民 族宗教矛盾冲突不断,一些民族宗教思潮不断向中国 渗入,都给中国带来了一些潜在威胁。例如, 原教旨主义的泛滥和极端势力的活动,对中国 西部边疆稳定和民族关系的影响十分明显,尤其对新 疆民族活动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今后这种影响 仍不会减弱。此外,受跨界民族因素的影响,周边国 家和地区的边境,也对中国边疆的民族关系和社 会稳定产生了一定的冲击和影响。目前,中国有3O 多个民族跨界而居,邻国的等很容易在这些民族 中产生对应或共鸣。例如,东南亚某国前些年为了巩 固边防、争夺人心,在边境地区采取了一系列的优惠 ,这对中国西南边境的团结稳定影响很大。 三、民族关系的调适途径与主要思路 (一)调适 从学的角度来看,民族的出发点在于调 整国家与各民族之间、主体民族与各少数民族之间以 及各少数民族内部的关系,其中,最关键的是调整权 力分配。如果国家权力被集中于国内某一个民族手 里,即仅仅由某一个民族垄断国家权力而把其他民族 排除在外,那么就会造成国内民族关系的紧张,甚至 爆发冲突,除非在其他领域为那些被排除在国家权力 体系之外的民族留下广阔的发展空间。如果按照公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06年第1期 平和公正的原则进行国家权力的分配,国内各民族就 会通过共同分享权力而意识到这个国家是由国内各 族人民共同拥有和缔造的,意识到本民族同样是国家 的主人,那么,民族关系就会朝着良性的方向发展 ]。 在中国,主要的民族包括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 族区域自治和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此外还有少数民 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少数民族干部政 策、少数民族语言文化、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风 俗习惯等。 (二)法律调适 法律调适是指通过涉及民族方面法律的制定、执 行、遵守来规范民族关系。在中国,《》、《民族区 域自治法》、《刑法》、《婚姻法》等都有涉及少数民族 权利和义务的相关内容,都可以用来调适民族关系。 (三)社会调适 社会调适主要是通过发挥社会功能来进行民族 关系调适。这往往取决于整个社会对民族关系规范 的价值认同与遵守,取决于宣传的程度。在过 去,这种调适虽然在或法律的大导向下发挥了一 定的作用,但总体上还要靠公民个人的素质,还属于 自发性的。 目前,我国基本实行的是以调适为主,法律、 社会调适为辅的民族关系调适体系。相对来说,由于 的制定实施比较快,覆盖面比较广,涉及民族关 系的所有方面都可以通过制定、执行来处理,所 以,调适应用的情景比较多。但是,有一些, 尤其是涉及经济发展方面的,灵活性大,主观随 意性强,稳定性差,也影响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法律调适,相对而言,具有客观公正性,具有比更 高的权威性和更大的强制力,因此,可以说是一种比 较理想、也符合社会发展潮流的调适方式。但目前来 说,法律调适的作用还远未发挥出来。社会调适功 能,尤其是宣传的作用,常常是伴随着宣传 而进行、并产生了一定的效果的。但是,值得注意的 是,这种宣传往往是在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中进行得 比较多一些,而在其他散杂居地区和汉族中却相对开 展得比较少,因此,其发挥的作用和影响也很有限。 从长远来看,应建立一种为基础、法律为手 段、社会为辅助的综合性的调适体系。方面,当 前最关键的是国家统一实行的涉及经济发展等方面 的,要充分考虑到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特殊性 和差距性,不能“一刀切”,一定要注意因地制宜、分 类指导,结合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实际来执行。在 上世纪50年代,这一直是做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工 作的重要指导原则和经验,今后也应该遵循。法律方 面,随着社会的发展,尤其是依法治国理念的进一步 贯彻和深入人心,用法律来规范民族关系会受到越来 越多的关注,国家也应更加注意运用和发挥法律调适 的作用。目前,在实践中,最大的障碍仍来自于有法 不依、无法可依。此外,在处理具体的民族关系问题 时,要防止把涉及民族成员的事情都往民族问题上 扯,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涉及民事刑事问 题就按国家相关法律处理,任何一个民族成员首先都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这是 一个基本前提。社会方面,今后还要加大宣传的 力度,发挥社会导向的作用。要注意宣扬中华民族的 集体意识,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使各民族在保留 自己文化传统的基础上逐渐汇入到国族的内涵中,成 为国族概念的一部分,努力使国家的整体文化形成完 整的一体。为此,国家应在切实保障各民族在或 法律上所共享的平等权利的前提下,注意尊重和保护 民族文化的多样性。要发动和组织社会思想文化力 量,培养和引导公民形成彼此尊重各民族文化特性和 文化差异的知识修养和行为方式,进而培育出一种开 放和宽容的公民文化价值观念。只有这样,才会有利 于促使各民族文化逐步地、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形 成多元一体的中华文化。 参考文献: [1][2][3]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辅导读本[M].北京:民族出版 社,2005.48,77—78,50. [4]胡鞍钢等.中国地区差距报告E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95.471. [5]宁骚.当代世界国际民族关系的类型与成因分析[J].民族团结. 1999,(7). 责任编辑:王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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