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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和治安防范工作,尤其是防火、防盗、防中毒、防破坏等,严厉打击一切损坏公共财物的行为。
二、坚持执行每晚领导带班、有关科室人员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综合科安排的`时间上岗,任务落实到人,一般不能代替,确有特殊情况不能上岗值班者,须经当班领导批准后让本科人员替班,否则按旷工对待。
三、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住宿在单位,转接-班人员要转好班、接好班,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圆满处理好值班期间的一切事宜。不能按规定值班者,根据情节轻重实行罚款。机关院内不得留宿外人,特殊情况需经领导批准。
四、节假日值班实行全员值班制,有事给主管领导请假。 五、综合科值班人员负责签到,执行值班奖惩规定,定时不定时公布值班情况。
六、星期天、节假日要加强值班,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到24小时不断人,确保机关安全和应急事务的处理。凡办内物资
外出使用,须经综合科许可并征得主管机关的领导同意,门卫凭综合科通知执行。
枫岭乡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为使森林防火值班转入正常化、制度化,明确职责,坚守岗位,经乡府研究,物制订如下值班制度:
(一)坚守岗位,实行二十四小时在岗值班制。 (二)严格执行考勤请假制度,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 (三)做好值班期间上级电话及有关重大事情的记录,及时向领导汇报。
(四)值班期间,做好群众火情报告的记录,及时向领导汇报,并立即组织人员,发动群众上山扑救。
(五)严格交接-班制度,在与下班人员做好交接后方可离岗,确保二十四小时有人在岗。
(六)自觉遵守以上纪律,团结协作,共同搞好森林防火值班工作。
枫岭乡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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