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客观的
为认真落实客运站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推动企业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特制定此操作规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客运站全体员工。
3、参考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4、管理职责
安全股负责检查执行情况,各部门认真执行本规程,并承担违规的法律责任。
5、内容和要求
5.1防火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并根据车站的实际情况,定三级防火责任制,站长是本
站消防安全管理的第一级责任人,车站下属各股室负责人是二级责任人,各股室的所属人员是三级责任人。
5.2一级消防安全管理负责人职责
5.2.1车站站长是本站的消防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负责本车站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工作,对车站的防火及各级防火组织人员、制度、落实、贯彻,提出具体计划和要求,并对全车站的防火工作进行领导和支持。站长可以委托一名副领导负责消防安全管理,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5.2.2组织制定和审批各项安全、消防管理制度,确保必要的消防安全管理费用。
5.3二级消防安全管理负责人职责
5.3.1各股室负责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负主要责任。
5.3.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各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
5.3.3负责组织开展单位办公室各项安全评价活动。做好职工消防安全思想教育。
5.3.4负责建立、完善消防管理台帐。每月安全检查一次,每季度召开安全例会一次,并将月、季检查、例会情况向办公室通报。
5.4三级消防安全管理负责人职责
5.4.1各股室、所有车站工作人员应认真执行车站制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积极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
5.4.2开展本岗位的防火安全自查工作,及时整改各种事故隐患,及时向车站消防部门报告重大隐患。
5.4.3对车站发生火灾,要及时开展扑救,控制火势,如火势无法控制,立刻拨打119电话,灾后要保护好现场,如实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火灾情况。
5.5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安全领导小组担任车站消防安全部门,负有直接的管理责任。主要职责有:
5.5.1在车站办公室的领导和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组织、监督、检查本车站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对站长负责。
5.5.2组织车站管理人员、职工开展以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5.5.3每月进行防火安全检查一次,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并及时向站长汇报。每季召开安全例会一次。
5.5.4制定和修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经常性对各部门进行督促落实,对事故处理做到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责任未查清不放过,事故隐患未排除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得到教育不放过;。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台账。
5.5.5监督各部门对新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落实部门对违章操作人员的处理,如发生火警和火灾后,轻者将追究其责任,并赔偿全部经济损失;重者,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条例,根据情节追究其刑事责任。
5.5.6制定本车站防火预案。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学习消防知识,预防火灾、灭火训练。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24小时值班电话 。
5.5.7负责消防设备的计划采购,分配和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5.5.8负责全站重点、关键部位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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