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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集群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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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集群发展规划

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集群发展规划 (2010,2015年) 根据《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和、市关于培育百亿产业链、产业集群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发展我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目标、思路、重点与对策,促进我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持续快速发展。

一、产业集群界定范围、发展现状和发展目标

(一)产业集群界定范围

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主要包括软件研发、信息传输服务、集成电路设计、嵌入式软件、数字内容、信息技术服务和人才培训等行业。

(二)发展现状

“十一五”期间,厦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速稳定增长,2005-2009年产值(不包括信息传输业)分别达到45.5亿元、81亿元、110亿元、143亿元、184.,亿元,分别增长78.0,、34.6,、31.8,和29.1,,年均增速超过43,,其中,2008和2009年我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含信息传输业)的产值分别达到188亿元和231.,亿元。

“十一五”期间,我市确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四个重点领域和两个鼓励方向,即重点

发展“集成电路设计、嵌入式软件、数字内容、信息技术服务”四个领域,鼓励“对台合作”和“服务外包”两个方向。经过几年发展,形成了一批应用软件、系统集成、数字内容、集成电路设计/嵌入式软件、信息技术服务与人才培训等骨干企业。

“十一五”期间,完成了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的软件园(二期)建设。截至2009年底,入驻园区企业436家,员工人数3.08万人。2008和2009年分别实现产值70亿元和101亿元,税收2.1亿元和3.05亿元。园区生活、商务、公共技术平台和人才培训等配套不断完善,为产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载体,以软件园(二期)为主要集聚区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集群已初步形成。

(三)发展目标

到2010年,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值预计将达到305亿元,增加值约150亿元。“十二五”期间,预计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将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年均增幅25%左右,期末产值可达到950亿元,增加值超过400亿元,成为我市的支柱产业之一;从事软件和信息服务的企业超过1000家,形成一批创新能力强、拥有自主品牌、具有行业影响力的骨干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从业人员超过8万人,成为“中国软件名城”、“对台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和“国家软件产业基地”。阶段性产值目标如表一、表二所示。

二、产业发展重点

根据《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以及国家大力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加快十大产业调整振兴的战略部署,落实支持海西意见

和电子信息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结合厦门的产业特点和优势,未来发展重点是应用软件、集成电路设计和嵌入式软件、数字内容、信息技术服务与人才培训等五个方面。[LYF1]

(一)应用软件

主要发展领域和方向:

1、大力发展在金融保险、医疗卫生、物流、智能电网、信息安全等行业的应用软件研发和系统解决方案服务;

2、促进在SaaS、PaaS、云计算、物联网等新兴技术和新型业态的应用开发和信息服务。

[LYF2] (二)集成电路设计和嵌入式软件

主要发展领域和方向:

1、大力发展与本地消费电子、通信产业配套的集成电路设计和嵌入式软件。重点发展平板显示、手机、电视机、小家电等领域的芯片设计和嵌入式软件,鼓励电子产品制造企业分离或外

包集成电路设计与嵌入式系统开发业务。

2、积极与产业对接,吸引台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嵌入式软件企业来厦投资。

3、做好电子产品制造企业的服务工作,积极引导他们把集成电路设计和嵌入式软件研发业务放到厦门。

(三)数字内容

主要发展领域和方向:

1、动画,包括影视动画、演示动画、广告动画、网络动画、游戏开场动画、教育动画等;

2、游戏,主要有在线(网络游戏)、非在线和移动终端游戏(手机游戏)等;

3、电子学习和网络教育,主要包括在线、非在线和移动终端学习等;

4、电子出版和数字典藏,包括数字图书、数字博物馆、数字影像资料等。

(四)信息技术服务

主要发展领域和方向:

1、服务外包。鼓励离岸服务外包,大力发展在岸服务外包。主要包括信息技术外包(ITO)、业务流程外包(BPO)和知识流程外包(KPO),扩大在岸外包市场,培育骨干企业。具体有:

1)业务流程外包。运用我市对台区位和网络通信基础设施相对比较发达的优势,大力发展对台业务流程外包,重点发展呼叫中心、数据处理、财务结算、网络营销、企业管理、数据中心远程基础设施管理等方面的外包业务。

2)信息技术外包。大力发展“境外接单、厦门服务”的模式,重点发展国际金融、航运物流及工业制造等领域的信息技术开发与运维外包业务,拓展对日信息技术外包业务。

3)在岸外包。鼓励扶持在岸外包,积极引导部门带头外包信息技术和呼叫中心业务,推动国企外包非主营业务,开拓信息技术服务市场,培育从事在岸服务外包的骨干企业,使之成为承接离岸外包业务的重要载体。

2、信息传输业。保持传统话音通信业务的稳定增长,加快发展彩信(短信)、可视电话、数据中心(IDC)等增值服务。

3、互联网服务。继续保持我市在互联网接入服务(ISP)、互联网内容服务(ICP)和互联网应用服务(ASP)等业务的领先优势。大力发展移动互联息服务。重点发展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应用开发与内容服务,大力推进移动互联网在管理、城市建设、企业运营和百姓生活各领域的应用,加快发展视频监控、手机电视、手机动漫、移动商务等业务。

4、电子商务。继续推进电子口岸、易通卡、GPS卫星定位、公共交通信息平台等推广应用;[LYF3] 发展商贸、物流、旅游等行业电子商务及其配套产业,改造传统营销模式和营销渠道,推广B2C、B2B新型商业业态,进一步促进信息服务业发展。

(五)人才培训

主要发展领域和方向:

1、学历教育。用好厦门高校资源,引导调整课程设计,与重点产业结合进行学历教育,办好产学研结合的人才实训基地;

2、职业培训。一是办好“国家软件与集成电路设计国际人才培训基地”;二是争创“国家软件人才实训基地”,整合海峡两岸人才培训资源,开展IT人才职业培训,满足软件产业发展需求,为产业发展提供智力资源保障;三是引导社会培训机构、鼓励有条件的软件企业建立实训基地,开展专业人才培训业务。

3、IT资格认证。推动软件学院与IT职业培训机构与思科、甲骨文、微软等国际知名IT公司合作,开展认证培训。

三、主要措施

(一)确实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将招商工作作为首要任务,千方百计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1、加强招商队伍建设。发挥市区两级部门的积极性,整合市区两级招商资源,明确责任分工和招商重点,统一宣传推介,统筹安排招商活动。

2、多渠道开展招商活动。一是重点企业招商。重点跟踪央企、国内外知名企业、已在厦投资电子产品制造业企业,吸引其来厦设立区域研发中心或技术支持中心;二是信息

化项目招商。用好我市信息化比较优势,吸引软件与系统集成、服务外包、集成电路设计等方面的知名企业来厦投资兴业;三是展会招商。继续办好厦门国际动漫节,积极组织本地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参加北京软博会、大连软交会和台北电子展等境内外知名IT展会,吸引境内外知名IT企业来厦办会。通过展会,积极开展招商活动,寻求招商机会。

3、大力培育骨干企业。整合市属国有企业IT能力资源,组建信息集团公司。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并购或控股发展前景好的本地中小软件企业,迅速壮大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力争培育若干家年销售额超过10亿元的企业。

(二)大力培育和开拓市场

1、加快推进“两化融合”。促进信息技术在制造、商贸、物流、旅游会展等产业中的推广应用,在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同时,拓展企业信息化应用市场。

2、鼓励发展在岸信息技术服务外包。落实工信部等九部委《关于鼓励和企业发包促进我国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相关,鼓励和引导市区两级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将数据处理、技术服务等不涉及秘密的业务外包给我市专业公司,拓展信息技术服务外包市场。

3、加快城市信息化建设,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加快无线城市、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三网融合”等技术和产品在城市信息化建设中的率先应用,为我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创造发展先机,开拓新兴市场。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1、深化产学研合作,落实“定单式教育”。积极引导本地高校与我市软件企业对接,针对我市集成电路设计、动漫游戏研发、创意设计等紧缺急需人才专业领域,开展“订单式”教育模式,建立人才实训基地,培养适用型人才,增加人才供应量。

2、鼓励开展在职教育培训。办好“国家软件与集成电路设计国际人才培训基地”,加强与资策会及IBM、思科等国内外知名公司的合作,大力开展集成电路设计、软件开发、动漫设计、IT资格认证等人才培训,创建“国家软件人才实训基地”。

3、积极开展人才引进工作。鼓励并支持国内外高层次软件研发、经营管理人才来我市创业和就业;积极组织本地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到全国知名高校开展专场招聘;利用ICC平台和产学研实验室吸引国内外知名专家来厦进行联合科研和项目攻关,促进高端人才的引进。

4、积极培育IT教育市场。鼓励校企合作、校校合作,支持厦门本地高校与相关机构、高校合作办学,共同培养数字创意、集成电路设计等方面人才;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IT教育培训机构来厦门开展人才培训,不断增加软件人才供应量。

(四)完善产业发展环境

1、优化软件产业布局。进一步完善软件园二期的配套建设,发挥“国家动画产业基地”、“国家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国际人才培训基地”作用,创建“对台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加快建设软件园三期,拓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空间。

2、加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相关制度建设。制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个人信息保护管理

办法,与、日本等信息服务外包主要发包方所在国家、地区的法规制度相衔接,促进我市信息服务外包业的发展。

3、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支持软件企业申报国内外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登记,建立知识产权法律援助协调机制;着力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

4、争创“中国软件名城”。充分利用我市对台区位优势和现有产业基础,积极争取工业和信

息化部支持,将我市列为“中国软件名城”创建示范城市。

(五)加大扶持力度

1、加大财政性资金扶持力度。在落实好动漫产业扶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鼓励我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的扶持,重点支持软件人才引进培养、市场开拓、软件园区公共设施和软件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2、支持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争取上级资金扶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国家及省有关申报项目、争取资金扶持。对获得国家和省扶持的项目,按审批部门要求给予相应的资金配套支持。

3、完善公共技术服务平平台建设。加强软件园已建成IC设计中心、软件公共技术平台和数字媒体技术平台的推广使用,加快建设嵌入式软件公共服务平台,为我市软件和信

息服务企业提供开放、优质、高效的公共技术服务,帮助企业解决自主创新过程中所遇到的关键问题与共性问题。

(六)加强对台产业交流合作

1、积极开展与台产业对接工作。落实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与台产业对接规划,制定鼓励台资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来厦投资优惠,积极对接产业“搭桥”项目,吸引通信、IC设计、数字内容、嵌入式软件等行业企业来厦投资。

2、加强对台信息化交流合作。继续办好海峡两岸信息化论坛,开展信息化项目对接工作,引导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参与我市信息化项目建设。通过信息化项目的合作,促进厦、台两台产业的合作。

3、努力拓宽对台交流合作渠道。密切与中华资讯软体协会、电电公会、台北电脑同业公会等行业组织的沟通与交流,合作举办项目对接会、产业研讨会,争取更多台资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来厦投资兴业。

四、规划实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

成立由分管市领导担任组长,市信息产业局、市、市经发局、厦门通信管理局和思明区、湖里区、火炬管委会等部门共同组成的的市培育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集群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集群发展规划的实施,研究制定产

业,确定资金扶持项目,统筹协调培育产业集群过程中的招商引资、措施落实等各方面的工作,并根据规划实施情况及时调整工作部署和目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信息产业局,负责各项具体工作。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明确各自在培育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集群中的地位和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制定本部门的具体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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