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为什么消费税选择生产环节而不是零售环节交税?
刘植才、黄凤羽和刘荣(2008)[1]指出我国消费税确定在产制或进口环节征收,是由于在产制或进口环节课税纳税人数量相对较少,征管对象明确,便于控制税源,降低征管成本。刘晓凤(2010)[2]指出印度和俄罗斯主要在生产环节征收消费税,是为了加强税收的征管,尤其是印度,最初还在生产环节采取实物控制的方式严格监督纳税人.孙健、王甲山(2004)[3]指出我国为加强税源控制,便于征收管理,避免重复征税,消费税实行单一环节征税,除金银首饰改为零售环节征税外,其他应税消费品只在生产、委托加工或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
[4]指出消费税在生产环节征收具有纳税人数量少、发、零售环节不再缴纳消费税。王建华(2005)征管费用低、
税源易控制等优点。母泽洪和李海海(2010)[5]指出汽车产业的消费税在生产环节征收是为了抑制大排量汽车
[6]指出为的生产,鼓励小排量汽车的生产,对应税消费品的生产产生影响。各国税制比较研究课题组(1996)
了加强源泉控制,防止税款流失,除了金银首饰之外,其他消费品的纳税环节确定在产制环节。这样设计纳税环节出于以下的考虑:(1)可以减少纳税人的数量,降低税款征收费用和税源流失的风险;(2)保证国家税收收入及时、可靠地纳入国库;(3)由于将纳税环节提前,设置在产品生产环节,并且消费税实行价内税,税负隐蔽性较大,这样可以避免因征税所引起的社会震动。
2. 其他国家的消费税征税范围?
金念(2011)[7]指出目前已有美国、加拿大、瑞典、澳大利亚、韩国、日本、保加利亚等国实行奢侈税,不仅对名贵珠宝、玉石等奢侈品征税,还对一些奢侈行为征税。龚玲玲(2009)[8]指出英国现行的消费税主要征收对象包括烟、酒、烃油、机动车、赌博和游艺、火柴和打火机等。饶慧和陈平路(2006)[9]指出印度消费税是对除了盐以外的,所有在印度境内生产或制造的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印度75%以上的联邦消费税收入是来自对石油产品、化学制品、金属制品、交通工具和电子产品5种商品的征收.刘晓凤(2010)[2]指出美国的消费税课税范围比较广泛,共39个税目,涵盖了燃料、环境税、通讯、运输、外国保险、卡车拖车挂车等车辆、制造业、烟草、赌博、酒类、港口税、高档娱乐等。为了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美国开征了诸如二氧化硫税、二氧化碳税、水污染税、噪声税、汽车燃油税等消费税。而印度消费税包括中央消费税和邦消费税。中央消费税是对除盐以外的,所有在印度境内生产或制造的应税消费品征税的一种税,其征税范围从1944年15种商品,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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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到了1994年的1 300种商品。邦消费税是指各邦对辖区内某些产品征收的一种消费税,主要征税产品多为烈性饮料、鸦片、印度大麻和其他麻醉品(药用部分除外)等。各国税制比较研究课题组(1996)[6]指出各国的消费税征收项目虽然多少不一,但多数国家的共同点都是把非必需品、奢侈品、嗜好品、高档消费品等列入征收范围,大体上有:烟类、酒类、化妆品类、贵重金属制品、珠宝、石油、各种燃料油、机动车辆、音响设备、电视机、录像机、电气器具、饮料及赌博、赛马、彩票等.其中英国现行的消费税有啤酒税、酒精税、国产葡萄酒税、烃油税、烟消费税、火柴税、打火机税、赌博税、赌博业许可税、酒类制造贩卖许可税、俱乐部许可税、犬税、猎枪税、狩猎许可税等;加拿大的消费税,是由酒类、烟类的消费税、收音机及其他特定物品的货物税、航空运输税及营业税所组成。孙钰明(2005)[10]指出(1)有限型消费税的课征范围主要限于:烟草制品、酒精饮料、石油制品以及机动车辆和各种形式的娱乐活动等传统的货物种类。有些国家还包括:糖、酒、盐、软饮料等某些食物制品,以及钟表、水泥等.美国、英国、中国等许多国家都采用了该分类.(2)中间型消费税的课征范围除了有限型消费税涉及的种类外,还包括了牛奶和谷物制品,以及化妆品、香水等。德国、波兰、卢森堡等国家采用了该分类。(3)延伸型消费税的课征范围除了提到的两类征收范围外,更多的包括了诸如电视机、音响等电器设备,摄影器材以及木料、板材等木制品等。日本、韩国、印度、越南等国家则采用了该分类.王乔和
[11]指出(1)世界上消费税征税范围属有限型的国家有美国、巴哈马、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席卫群(2009)
巴拿马、巴西、秘鲁、英国、瑞士、荷兰、中国、新加坡、泰国、印尼、新西兰等5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限型消费税征税范围仅限于传统的货物项目,包括烟草制品、酒精饮料、石油制品、机动车辆和各种形式的娱乐活动,此外,有的国家还把糖、盐、软饮料等某些食物制品和钟表、水泥等纳入征税范围,征税品目不会超过10-15种。其中,在英国现行消费税制中,规定凡用于特定制品原材料,以及艺术用酒精给予免税,而对于医用、科研用酒精及出口用酒精退还税款,从而起到调节消费的目的。(2)采用中间型消费税的国家有丹麦、法国、德国、爱尔兰、意大利、奥地利、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土耳其、阿根廷等30多个。中间型消费税应税货物品目约在15—30种,除包括传统的消费税品目外,还涉及食物制品,如牛奶和谷物制品,有些国家还包括一些广泛消费的品目,如纺织品、鞋类、药品,以及某些奢侈品,如化妆品、香水等,甚至还有些国家还涉及某些生产资料,如水泥、建筑材料、颜料、油漆等.(3)采用延伸型消费税的国家有希腊、牙买加、海地、韩国、印度、日本、孟加拉国、埃及、尼日利亚、巴基斯坦等20多个。延伸型消费税应税货物品目一般超过30种,除包括中间型消费税的应税品目外,还涉及更多的消费品和生产资料,如电器设备、收音机、电视机、音响和摄影器材等。课征范围还包括一些生产资料,如钢材、铝制品、塑料树脂、橡胶制品、木材制品及机器设备等。各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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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制比较研究课题组(1996)[6]指出美国已经有相当一部分的劳务消费支出在各州属消费税课征之列,最普通的如旅馆费、干洗服务业等.但就美国各州目前的情况来看,劳务消费的课征范围很窄,因为对一些劳务消费的课征,存在税务行政上的困难或与一般的社会政策有冲突等问题。
3. 消费税的功能职能是什么?
[12]指出消费税的功能作用包括: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10)(1)调节消费结构,国家通过消费税课征范
围的选择和税目税率的设计,来调节纳税人的经济利益,影响其消费活动的方向和内容,进而调节整个社会消费结构;(2)限制消费规模,引导消费方向;(3)及时、足额地保证财政收入;(4)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会分配不公。叶超和周璇(2011)[13]指出消费税作为流转税的主体税种,不仅可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而且可以调节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限制某些奢侈品、高能耗产品的生产,正确的引导消费。通过不断的调整与完善,使消费税能够更好地引导消费方向,调节市场供求,缓解社会成员之间的分配不均,调节并保护生态平衡,更好
[8]地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王瞳和王冬梅(2001)[14]、龚玲玲(2009)、孙钰明(2005)[10]都认为消费税不仅
具有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调节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限制某些奢侈品、高能耗品的生产,正确引导消费的功能,同时也体现了一个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马衍伟、周蕙和吴小海(2005)[15]指出美国政府对烟草征收消费税,是为了维护消费者身体健康;增加政府财政收入;矫正烟草消费的外部负效应,通过对烟草制品不断增税的经济手段迫使烟草消费者补偿对环境和他人造成的负面影响;赚取外汇收入,从国外的瘾君子那里赚取一笔可观的财富.刘植才、黄凤羽和刘荣(2008)[1]指出消费税对消费和生产具有特殊的调节作用,在调节消费结构、抑制超前消费需求、引导消费方向、增加财政收入、提倡节能环保、缓解社会分配不公和供求矛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孙健和王甲山(2004)[3]指出消费税调节功能主要表现为调整产品结构和消费结构,引导消费方向,增加财政收入。国家税务总局税科所课题组(2010)[16]指出消费税的调节能力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限制消费,通过对不鼓励消费的产品和行为征税,发挥“寓禁于征”的作用,如对烟、酒征税,以限制这类损害人们健康的产品的消费需求;二是调节收入分配,通过对奢侈品、高档商品征税,提高高收入阶层的税负水平;三是调节消费品和消费行为的经济外部性,将其外部成本内在化,如对污染产品征税,使产品的污染成本内在化,有利于减少污染,保护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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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国消费税的特色(特点)是什么?
叶超、周璇(2011)[13]指出我国目前实行的是特殊性的消费税,是在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性的
[6]指对一些特殊消费品征收消费税,且我国消费税采用价内税的计税方式。各国税制比较研究课题组(1996)
出我国消费税的主要特点是:(1)征税范围小,仅限于部分消费品;(2)实行单一环节课税制,除了金银首饰是在零售环节征收之外,其他消费品的纳税环节确定在产制环节;(3)采用价内税形式,主要考虑到经过改革后的增值税已实行价外征收办法,而交叉征收的消费税,其税款需要纳入增值税的税基。为了避免对应税产品在交叉征收过程中划分税基的麻烦和误解,而采用了价内税的形式;(4)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征收办法;(5)按销售收入全额计税,不受产品成本、费用变化和利润水平变化的影响,有利于国家及时、稳定、可靠的取得财政收入;(6)减免税控制严格,除了对出口消费品规定给予免税之外,对其他所有应税消费品均不准予减免税。
[17]指出我国消费税的特点: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11)(1)征税范围具有选择性;(2)征税环节具有单一
性;(3)平均税率水平比较高且税负差异大;(4)征收方法具有灵活性;(5)税负具有转嫁性。
5. 消费税扣税要不要延伸?
[18]指出我国为了避免重复课税,唐登山(2007)允许企业在生产应税消费品时,抵扣外购或委托加工环节的
已纳消费税。樊轶侠和欧阳华生(2011)[19]指出我国已经对酒产品征收消费税,而且规定酒类品目不在消费税扣税范围,酒精消费税势必导致重复征税问题.王瞳和王冬梅(2001)[14]指出我国现行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扣除计算方法会产生以下问题:(1)当期购进的消费品是否都已纳税。当期购进的消费品价格按照购进发票注明金额确定。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纳税人是否已缴纳消费税却无从确定,因为消费税是价内税,从购货发票上无从查证缴税情况.这样势必造成由于纳税人由于有意或无意的原因造成的未交税行为而导致的税款流失.另外,从购货发票上也不能区别出已税消费品是从生产环节还是从流通环节购进的.如果是从流通环节中购进的,因为已税消费品在流通环节中已不再征收消费税,这就会引起企业抵扣的消费税比实际要多,势必造成严重的税负流失。(2)当期购进的应税消费品是否都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由于可抵扣的消费税是在应税消费品购进时根据购进价格和规定税率计算并入帐。所以当此外购消费品不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而改用于销售或别的用途时,账面上又没有反映出相应的调整,就会造成企业可抵扣消费税的增加,给企业偷逃税款造成了可乘之机。(3)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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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通过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倒轧本期消耗的应税消费品,所以计算出来的准予扣除的应税消费品中,并不都是真正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还有可能包括一些由于自然灾害及企业自身的原因(如管理不善导致的丢失、毁损等) 导致的应税消费品的减少,进而造成企业应纳消费税的减少。
6. 金银首饰征税的特殊性是什么?为何选零售环节交税?
刘丽虹(2003)[20]指出1994年以来金银饰品销售形势随着国际金价大幅下跌急转直下,很快出现供大于求,同时沿海地区存有大量走私黄金。于是,国家将消费税从10%降到5%,并将纳税环节后移到零售环节。
[21]其目的是为了减轻企业负担,打击黄金走私贩私,从源头上控制消费税税源。宫玉庆、李腾云和冯韶杰(2000)
指出国家是为了加强金银首饰消费税的征收管理,才从1995年1月1日起对金银首饰消费税由生产环节征收
[22]指出黄金饰品是一个低利润率的消费品。改为零售环节征收.童瑞荣(1996)自1995年1月1日起实行的改
革,其基本内容就是“转环节、降税率”。事实证明:这一改革是准确的,既利于国家增收,也利于企业发展.主要表现为:税赋的减轻,使企业摆脱了困境;调整征收环节和降低税率,促进了工、商首饰业的共同发展;转变征收环节,使得国家应征税源扩大,增加国家财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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