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非电气工作人员禁止随便进入配电室,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须经安全教育后,在工作人员负责人指导下,方可进入设备区和参加指定的工作。
二、 工作人员配电室的一切行为应符合要求,如因违反要求而发生事故后果自负,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不得在配电室内做与工作不相符的事。
三、 工作人员应每天对设备巡视,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对重大异常现象要及时报告。
四、 除巡视工作以外的工作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五、 禁止在本厂不能控制的电气设备上进行工作及挂临时地线。 六、 工作前应做好准备,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识牌或装设遮拦。工作完毕后清扫现场,核查人员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地线,在完成各种组织和技术措施、撤离人员后才可试运行。 七、 高、低压配电装置至少每年应停电清扫检查一次。 八、 配电房门口设有挡鼠板,工作人员进出配电室时,应随手关门,以防止小动物进入室内造成事故。
九、 应保证配电室内的门窗完整,开闭灵活,普通和事故照明应完整齐全。
十、 配电室内、院内,不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杂物,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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