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获取管理规程
1.0 目的:
为了认识和了解与公司生产活动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相关方,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特制定本规程。
2.0 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获取、更新、适用性识别和管理。
3.0 定义:无 4.0 职责:
4.1 安全办公室负责不定期获取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识别其适用性,追踪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及时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
4.2 相关部门负责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标准并将适用的安全标准及时传达给相关方。
4.3 相关部门应建立本部门适用的安全标准清单,并交安全办公室备案。
4.4 安全办公室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和各部门的安全标准清单汇总后应建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库,并定期进行更新。
5.0 程序:
5.1 获取途径
5.1.1 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通过官方网站、行业报刊、数据库和中介服务机构、媒体及上级有关部门等渠道获取。
5.1.2 地方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从各级安全监督行政管理部门获取。
5.2 识别适用性
5.2.1 安全办公室根据本公司的特点,识别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适用性。
5.2.2 相关部门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识别本部门生产、服务过程中各类安全生产标准的适用性。
5.2.3 安全办公室应将获取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中的适用条款对相关部门进行传达。
5.2.4 当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更新时,应重新对相应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识别。
5.2.5 安全办公室应随时获取适用于公司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适用性评审工作。
5.3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管理 5.3.1 相关部门应对本部门获取和识别的安全标准妥善保管并建立台账,负责跟踪其变化。
5.3.2 安全办公室应对各部门已获取和识别的安全标准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汇总建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库,并监督检查各部门执行情况。
5.3.3 安全办公室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转发给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并传达给相关方(承包商、供应商等)。
5.3.4 安全办公室应将过期或作废的安全生产法律文件及时收回,按《文件控制程序》进行管理。
5.3.5 安全办公室和各部门应不定期、经常性地进行识别和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和安全标准,安全办公室每年监督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编制符合性评价报告。
识别和获取使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
及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认识和了解与我公司生产活动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相关方,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安全生产科负责对各部门、各途径识别和获取的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批阅并批准转发至相关部门;每年组织一次“获得适用的安全年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符合性评审会议;负责公司级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项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整改方案的审批、检查和验证;指定公司办公室制定公司年度“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的计划和落实必要的经费。
2、各部门负责不定期获取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识别其适用性,追踪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及时交办公室备案;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年度执行情况报告”
3、办公室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汇总清单后,负责文件的发放。选择适合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定期更新。负责编制公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年度评价报告”
4、各部门对本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及时进行宣贯,传达给相关方。
三、内容: 1、获取渠道和时机
1.1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通过官方网站、行业报刊、数据库和中介服务机构、媒体及上级有关部门等渠道获取。
1.2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从各级安全生产监督行政管理部门获取。
1.3企业各职能管理部门通过上述渠道以走访、电话、传真、信件、会议等方式获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同时建立必要的联系;
1.4企业各职能管理部门通过阅读和整理有关报刊收集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登记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获取记录表上,并及时传递到办公室备案。各管理部门对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适用性判定,报主管公司领导审批后,立即实施。办公室适时调整企业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每年在符合性评审会议前整理一次企业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保持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处于最新状态。
2、识别适用性
2.1办公室根据公司的特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识别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适用性,并每年进行一次评审工作。
2.2办公室将各部门应将获取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中的适用条款对从业人员和相关方传达。
2.3当现行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更新时,应重新对相应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识别。
3、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管理
3.1各部门应对本部门获取和识别的安全标准妥善保管。 3.2办公室应对各部门已获取和识别的安全标准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汇总,建立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档案,并监督检查各部门的执行情况。
3.3办公室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转发给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并传达给相关方。
3.4办公室应将过期或作废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文件及时收回并进行管理。
4、符合性评价
4.1各部门于“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会议”前将本部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年度执行情况报告”递交给办公室。
4.2由办公室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会议”前,编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年度评价报告”
4.3安全生产科应每年组织一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评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年度评价报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年度执行情况报告”。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从而确保公司和从业人员相关方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和开展业务活动,对于不符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提出不符合项整改要求。
4.4各部门对评价出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不符合项提出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整改方案。
4.5安全生产科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不符合项提出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整改方案进行审批、检查和验证。
4.6各部门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不符合项进行纠正、整改。
4.7各部门制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保持或持续改进的计划。
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
及其他要求制度
1 目的
为获取、识别、更新适用于公司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为安全标准化体系的运行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适用本公司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其他相关文件进行控制。
3 引用文件
《危险化学品从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等法律法规。 4 职责
4.1 各部门分别负责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收集、识别及更新,负责编写本部门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建立台帐,及时将获取的资料向安环部汇总,并负责向员工传达,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2 安环部汇总适用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并建立总清单,并负责发布。
4.3 公司办公室负责向各部门、车间分发、宣传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4.4 安环部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对识别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
5 管理内容 5.1 获取途径
5.1.1 由安环部、生产技术部、设备保障部定期通过标准化信息网、新闻媒体、行业协会、主管部门及其他方式查询获取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5.1.2 上级来文、同行业来文、参加上级会议文件、等由公司办公室收集整理。
5.1.3 各部门定期从专业或地方报刊、杂志等索取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
5.1.4 各部门获取上述文件后,及时报送安环部进行识别和确认。
5.2 登记与识别
5.2.1 根据公司生产、活动和服务过程中所有的危险、有害因素,结合法律法规的最新内容及版本,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5.2.2 根据本行业特点,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5.2.3 安环部组织相关部门对获取和识别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组织评审确认,报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并编制《适用的法律、法规清单》。
5.3 更新
5.3.1 当现行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更新时,应重新及时识别。
5.3.2 安环部每年进行一次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获取、识别、更新工作。
5.3.3 当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变更时,应及时进行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重新识别。
5.4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发放、实施、检查与符合性评价
5.4.1 对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识别后,适宜本公司使用,由办公室负责分发。原来执行的文件、标准均应移交到办公室进行归档管理,对部门需经常参照执行的文件,均由办公室负责复印,将复印件按《文件控制程序》的要求进行控制,进行发放,防止产生误用。
5.4.2 各部门、车间要组织学习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在安全标准化运行中严格遵守,各部门单位培训学习情况记录于安全例会台帐,班组学习情况记录于班组活动记录中。
5.4.3 安环部每年一次对贯彻安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现象要组织相关部门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安全部建立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记录。
5.5 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5.5.1 安环部负责编写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下发到部门、车间及班组,各级人员应严格执行。
5.5.2 各部门单位应根据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下发到班组,岗位人员应按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5.6 评审和修订
5.6.1 安环部每年组织一次开展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贯彻执行情况的符合性评价,并出具符合性评价报告。
5.6.2 安环部对评价报告中评价出的不符合项开展原因和责任分析,并提出整改计划及制定整改措施。
5.6.3 安环部每年一次组织有关部门对颁发的文件、制度进行评审,对不适宜性文件及时进行修订。
5.6.4 发生事故后,或工艺、技术、材料等发生变更时,各部门应及时对各种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适用性和有效性。
5.6.5 修订时应注明原因及更改内容,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进行修订。
5.6.6 新修订的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应及时发放到岗位,保证各岗位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最新有效文件,原文件收回统一作废。
5.7 文件的控制
5.7.1 当原文件、标准由于修改等原因作废,办公室应及时将作废文件收回,发放新文件。
5.7.2 对有保留或参考的已经作废的文件,均应加盖作废印章的标识,以防止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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