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部下属各分部及架子队:
近期我部将陆续恢复几座隧道施工,根据专家评审、局各科室、监理及业主审批的瓦斯隧道施工专项方案内相关要求,指挥部做了详细汇总,如下:
一、人员配备要求; 二、瓦斯隧道相关要求; 三、施工通风要求; 四、施工用电相关要求; 五、爆破施工相关要求;
现以红头文件形式传达给你们,望各分部及架子队认真组织学习,分部领导抓好落实,确保复工顺利完成。
某铁路指挥部
2021年11月19日
一、人员配备要求
瓦斯隧道架子队增设瓦斯监控班和通风班两个班组如下表:
表1 增设人员配备表 序号号 1 2 工班名称 瓦斯监控班 通风班 劳动力〔人〕 6 6 施工任务及范围 负责瓦斯监控及预警、监控设备维护、超前地质预报工作 负责隧道通风管理、通风设备维护 二、瓦斯隧道相关要求
1、超前水平钻孔
洞身采用超前探孔进行探测,低瓦斯地段每个断面设置3个φ钻孔,高瓦斯地段每个断面设置5个φ钻孔,探测孔25m一个循环,单孔长度为30m,相邻两个探测孔之间的搭接长度为5m。钻孔位置一般如图布置。掌子面中部两边的超前钻孔应水平且有一定水平偏角,掌子面上部的超前钻孔应有一定仰角。
〔1〕超前水平钻探资料应现场记录描述。
〔2〕采用少量5~10米炮眼钻进预测掌子面前方地层和地下水。 超长炮孔探测应符合以下要求: a孔深应较循环进尺深3m以上 b孔径宜与爆破孔相同
c孔位、孔数根据开挖断面大小和地质复杂程度确定。
2. 瓦斯监控方案
瓦斯监控采用人工监控与自动监控相结合,主要测定气象参数、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风速、风量等参数。
每个洞口成立瓦斯监控领导小组,小组组长由分部安质担任,组员由分部平安员、技术员、架子队队长、平安员、瓦检员组成。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奖罚制度,负责瓦斯监控设备的管理与维护、监控信息的记录与反响、施工过程中的瓦斯检测与预警、超前地质探孔的位置、数量的检查、记录及过程监控、检测等工作,发现瓦斯超标及时汇报,采取应急措施。实行指挥部领导随机抽查、分部例行检查和架子队每天自查的三级检查制度,杜绝平安事故的发生。
2.1人工瓦斯检测
2检测仪器
JCB—CJl9A型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CJGl0型光干预式甲烷测定器。
⑴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是一种可连续自动测定(或点测)环境中瓦斯浓度的全电子仪器,该仪器使用时必须在有新鲜空气处调零,并按照洞内要求调好报警极限;仪器充电必须充足;必须等显示板上数据稳定前方可读取数据,否那么,会造成数据不准。
⑵光学瓦斯检测器能检查CH4、C02浓度,检测范围是0%~l0%。为了能准确指导施工、防止平安事故的发生,必须注意如下事项:
①使用前,须检查水分吸收管中的硅胶和外接C02吸收管中的钠石灰是否变质失效,气路是否通畅,光路是否正常;将测微组刻度盘上的零位线与观察窗的中线对齐,使干预条纹的基准线与分划板上的零位线相对齐,取与待测点温度相近的新鲜空气置换瓦斯室内气体。
②检测时,吸取气体一般捏放皮球以5~l0次为宜。
③测定甲烷浓度时,要接上C02吸收管,以消除C02对CH4测定结果的影响。
④测C02浓度时,应取下C02吸收管,先测出两者的混合浓度,减
去已测得的CH4浓度即可粗略算出C02浓度。
⑤干预条纹不清,要更换水分吸收剂或拆开擦拭即可。
⑥C02吸收管中的钠石灰失效或颗粒过大,C02会在测定CH4浓度时混入瓦斯室中,使测定的CH4值偏高。
⑦空气不新鲜或通过瓦斯的气路不畅通,对零地点的温度、气压与待测点相差过大,均会引起零点的漂移。
⑧空气中C0或H2S的浓度较高,会使CH4的测定值偏高。 ⑨缺氧或高原地区,因其空气密度小、气压低、光折射率变小,测定结果也会偏高。
2
每台仪器必须由专人使用、保管,并建立相应的台帐,将仪器的使用情况、调校情况、故障情况、维修保养情况等逐一记录备案,以备查阅。
2检测地点
隧道内各工作面、瓦斯可能产生积聚的地点、隧道内可能产生火源的地点、瓦斯可能渗出的地点,被特批允许的洞内电气焊接作业地点、内燃机具、电气开关、电机附近20 m范围内必须进行瓦斯检测。
2检测部位
人工瓦斯监测采用五点法,即拱顶、拱腰两侧及拱底两侧距隧道周边20 cm处,取最大值做为该断面瓦斯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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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1-1瓦斯检测部位示意图
2频次
1〕低瓦斯工区瓦检员每小时检查一次,每班至少检查2次; 2〕高瓦斯工区,应随时检查,每班必须至少检查3次; 3〕必须保证“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
4〕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施工作业地段,瓦斯突出较大、变化异常的作业地段,应设专人经常检查;
5〕长期停工后重新复工的作业面、隧道塌方后开始处理前必须进行检查。
2.2 瓦斯浓度限值及处理措施
表2.2-1 瓦斯浓度控制标准和瓦斯超限处理措施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地点 低瓦斯工区任意处 局部瓦斯积聚〔体积大于〕 开挖工作面风流中 回风巷或工作面风流中 放炮地点附近20m风流中 煤层放炮后工作面风流中 局扇及电气开关10m范围内 电动机及开关附近20m范围 竣工后洞内任何处 限值 0.5% 2.0% 1.0% 1.5% 1.0% 1.0% 1.0% 0.5% 1.5% 0.5% 超限处理措施 超限处20m范围内立即停工,查明原因,加强通风监测 超限处附近20m停工,断电,撤人,进行处理,加强通风 停止电钻钻孔 超限停工,撤人,切电源,查明原因,加强通风 停工,撤人,处理 严禁装药放炮 继续通风,不得进人 停机,通风,处理 停止动转、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查明渗漏点,进行整治 附:无论隧道任意处,瓦斯浓度超过0.5%,一切装运设备都不得进入作业。
2.3 瓦斯监测报警管理
隧道瓦斯检测采用人工检测和自动监测两种手段。人工检测瓦斯时,报警点定为0.5%和1.0%两级,其中0.5%专为洞内装载、运输设备停止运行设置;自动瓦斯监控系统报警点和断电点均设置为l.0%。
⑴当瓦检员携带的便携式瓦斯检测仪报警时,那么立即通知该工作面施工负责人,该处立即停工,并及时通知通风人员加强通风。假设是局部瓦斯积聚的地点瓦斯检测仪报警,瓦斯浓度未到达2.0%,瓦检员通知通风人员对该地点加强通风(开启局部通风机等措施),并继续加强瓦斯浓度检测,该地点可继续施工,但应绝对防止火源的产生;当局部瓦斯积聚的地点瓦斯浓度大于2.O%时,瓦检员通知该工作面的施工负
责人,该地点及附近20 m立即停工,并切断该处电源,撤出工作人员,同时通知通风人员加强通风措施,瓦检员加强瓦斯浓度的检测。
⑵当瓦斯自动监控系统报警时,瓦检员通知通风人员将风机转速提高,加大风机供风量;同时瓦检员加强对报警点及附近20 m的瓦斯浓度检测。当瓦斯浓度继续增大并不大于l.0%时,瓦检员通知瓦斯报警点的施工负责人安排该工作面工作人员将洞内施工机具整理好,并有秩序的撤出洞外。当瓦斯浓度上升较快并迅速超过1.O%时,瓦检员立即通知工作面施工负责人,立即将工作面工作人员有秩序的撤出;假设风机加大转速增大供风量后,瓦检员再次检测的瓦斯浓度下降,那么通知该工作面的施工负责人,可以继续工作,同时瓦检员加大对该工作面瓦斯浓度的检测频率,密切注意瓦斯浓度的变化。
2.4瓦斯检测管理规定
⑴必须设立专职检查员。
⑵平安总监、平安监察工程师进入隧道,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瓦斯检查员进入隧道,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⑶所有工作面及通风效果不良地段都应纳入检查范围,并检查到顶部。
⑷瓦斯检查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建立检查台帐,并执行日报制度;瓦斯日报必须报送队长和技术主管审阅,并通报通风班长。瓦斯浓度到达或超过规定时,瓦斯检查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平安地点。
⑸平安主管部门应定期对瓦斯工区的瓦斯检测工作进行检查。 ⑹检测瓦斯用的仪器、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验,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凡经大修的仪器,必须经计量检定合格前方可使用。
2.5瓦斯突出地段瓦斯排放方法
防治瓦斯突出宜采用钻孔排放。
2.5.1经预测为突出危险工作面瓦斯排放方法
在距经预测确定的瓦斯突出危险段落3m时停止掘进,在掌子面按高瓦段落钻设超前探孔,在孔口测定瓦斯浓度,如果没有瓦斯或瓦斯浓度在允许范围内,可以继续向前掘进,但应加大瓦斯监控力度,掌子面派专职瓦检员24小时轮流不间断监测,发现瓦斯浓度超标现象及时预警,停止作业,并初步确定瓦斯溢出部位,加强通风,并在掌子面增加局扇将掌子面瓦斯浓度降低到平安范围内,在瓦斯溢出部位附近尽量多打、深打瓦斯排放孔来排放瓦斯,防止瓦斯突出现象的发生;如果在超前探孔口测得瓦斯溢出量较大,此时停止掘进,加强通风,并在掌子面增加局扇将掌子面瓦斯浓度降低到平安范围内,再在瓦斯溢出量较大的探孔附近尽量多打深打瓦斯排放孔排放瓦斯,同时不间断通风,将瓦斯排出洞外,直至瓦斯溢出量在平安范围内时方可进行施工。
2.5.2出现瓦斯突出现象时瓦斯排放方法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瓦斯突出现象,停止洞内一切作业,切断洞内电源,撤出洞内全部人员,洞外加强通风,必要时利用空压机加强通风,将突出瓦斯以最快速度排出洞外,排放瓦斯的过程中只有专职瓦检员可以进入洞内检测瓦斯排放情况,当洞内突出瓦斯排放干净后,安排超前探孔钻设班组到掌子面在瓦斯突出部位打设瓦斯排放孔,进一步排放掌子面前方地层中蕴藏瓦斯,当每一个排放孔口瓦斯浓度都在允许范围内时方可恢复施工。
要求
〔1〕瓦斯浓度超标时在隧道洞口利用备用风机采用三通风管接头与主风管接通加大供风功率,将更多的新鲜空气送至掌子面,到达加强通风的效果。
〔2〕掌子面至模板台车地段设置移动式局扇〔将轴流风机安装在平板车上〕配合软风管供风,以增加瓦斯易聚集地段的风速,防止瓦斯聚集。
〔3〕在掌子面至模板台车地段的死角、超挖严重、洞室及错车道部位设局扇,根据瓦斯检测结果再对其吹入高压风,将其聚集的瓦斯吹出,
使之与回风混合后排出。
〔1〕、建立健全瓦斯管理制度,加强现场瓦斯检测
工程分部进一步完善各项平安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上级部门的文件,成立瓦斯检测班组,瓦斯检测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坚持24小时轮流值班,检测频率为每2小时不低于一次,严格履行瓦斯检测员职责。
〔2〕、瓦斯检测班职责
1)上岗时对洞内人数清点记录,并做好进出洞人员记录。瓦斯浓度超标时带着人员撤离,并对人数清点。
2)瓦斯检测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让其他人员代班,上班前6小时不得饮酒。
3)瓦斯检测员发现瓦斯超标时,立即进行现场处理,并报告上级领导。
4)瓦斯检测员对规定的监测点1次/1h,当发现瓦斯浓度变化异常后,要加大瓦斯检测频率,按规定认真记录填写记录,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
5)瓦斯检测员上岗前应认真检查所用备品,确保仪器、防爆灯电源充足,值班期间不得随意拆卸。
6)值班时应对两台仪器定时比对,发现误差超出允许值即刻使用备用仪器。交时详细交接瓦斯检测仪器及工具并如实记录。
7〕瓦斯检测员必须责任心强,爱岗敬业,身体健康,熟悉作业环境及通道。
3.3建立瓦斯排放制度
Ⅰ、瓦斯排放必须实行分级管理。
〔1〕临时停风时间短,瓦斯浓度不超过1.5%的掘进工作面,由通风区队和瓦斯检查工负责采取措施就地排放〔一级瓦斯排放〕。
〔2〕隧道瓦斯浓度超过3%,排放瓦斯风流途径路线短,直接进入回风系统,不影响其它掘进工作面,按二级瓦斯排放管理,其平安措施由工程总工程师批准,并组织排放。
〔3〕隧道内瓦斯浓度超过3%,且排放瓦斯路线长,影响范围大,
巷道瓦斯风流切断掘进工作面的平安出口,按三级瓦斯排放管理。凡启开密闭和排放连通巷道的盲洞、瓦斯涌出异常区域停风的巷道瓦斯,无论回风路线长短和巷道内瓦斯浓度上下都必须按三级瓦斯排放进行管理,三级瓦斯排放的平安措施必须由工程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审查批准,进行排放工作。
Ⅱ、临时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到达3.0%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咨询有关专家,制定平安技术措施后,方可进行排放。
Ⅲ、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时,必须采取平安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
Ⅳ、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必须制定平安排瓦斯措施。
Ⅴ、在排放瓦斯过程中,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1.5%,且隧道回风系统内必须停电撤人,其它地点的停电撤人范围应在措施中明确规定。只有恢复通风的隧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隧道内电气设备的供电和隧道回风系统内的供电。
Ⅵ、排放独头隧道积聚的瓦斯,必须先检查瓦斯,当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动通风机向独头巷道送入有限的风量,逐步排放积聚的瓦斯。
Ⅶ、排放瓦斯后,经检查证实,整个独头巷道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且稳定30分钟后,瓦斯浓度仍没有变化,方可恢复局部通风机的正常工作,独头隧道恢复正常通风后必须由电工对洞内电气设备进行检查,证实完好时,方可人工恢复洞内一切电气设备的电源。
3.4瓦斯检查员管理责任制
Ⅰ、开好班前会,明确当班的任务和平安本卷须知。 Ⅱ、进洞前,备齐仪器、材料和表格。
Ⅲ、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认真检查负责区域的瓦斯、二氧化碳、温度以及“一通三防一标准〞设施设备使用情况,做好瓦斯检查手册、
板牌和班报“三对口〞,并将每次检查结果及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
Ⅳ、坚持工作地点现场交手交制度,严格“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换牌放炮制〞。
Ⅴ、严格请示汇报制度,发生异常情况及隐患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监督现场整改,当班不能处理好的隐患要向下一班人员交代清楚。
Ⅵ、每班必须及时对本责任区域内的瓦斯传感仪进行检查,并用光学瓦斯鉴定器检查校队,超出误差范围,及时汇报。掌握隧道平安知识及隧道内避灾路线,在异常情况下要积极配合现场跟班队长果断处理灾情,并迅速组织灾区人员撤到平安地点。
Ⅶ、催促掘进工作面严格执行平安技术措施。凡不符合?作业规程?和平安技术措施要求的药剂师催促整改或向有关领导汇报,严重影响平安的要制止作业或撤出人员,以保证平安生产。
Ⅷ、分工区域内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负责组织遇险人员自救、互救、平安脱离险区和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Ⅸ、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一通三防〞的临时性和紧急性工作。 Ⅹ、加强业务技术学习,对临时停风、瓦斯积聚超限或其他隐患,能够采取针对性措施,妥善处理。
ⅩⅠ、严格执行“三大规程〞和上级平安法规、文件规定,搞好自主保安和互助保安。
(12)瓦斯管理制度 ①瓦斯检查制度
a瓦检员必须由经过培训的专门人员担任。隧道内一般地段瓦斯浓度不宜超过0.5%,否那么应加强通风和检测;在隧道开挖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当检查超过此浓度时,应停止钻眼放炮;当浓度超过1.5%时,应停止施工,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停止电动机运转或开启电器开关,待采取措施处理后进行再次检查,确认平安前方可施工。
b要指派3名专职瓦斯检测员,实行“三班制〞24h不间断巡查检测。检测频率每小时检查一次,瓦斯浓度的测定应在隧道风流的上部。
c对瓦检仪器、装置要经常性检查和校准,确保其精准和有效性。
d加强对洞内死角,尤其是隧道上部、坍塌洞穴、避人〔车〕洞等各个凹陷处通风不良、瓦斯易积聚的地点,严格进行浓度检测,如瓦斯浓度超过2%以上时,应立即采取局部加强通风措施进行处理。
e瓦斯检查人员要做好检查瓦斯的详细记录,每工班要进行交接签字手续,瓦斯检测员、技术员、施工员〔工班长〕时要查阅上班的检测记录,并向指挥部安质部汇报。
f每天的瓦斯检测记录交安质部,由安质部专职工程师进行数理统计和分析,提前掌握洞内瓦斯溢出的开展动态,发现有异常现象,及时向工程总工程师、工程经理提出采取措施处理的建议。
②瓦斯异常汇报调度制度
a瓦检员必须业务熟练,掌握隧道有害气体的性质,变化规律及平安指标,掌握自然发火规律、征兆,熟悉通风系统。
b发现瓦斯变化异常征状等,都要及时汇报调度室及安质部。 c、瓦检员必须具备处理一般问题的能力,对于一些问题能够给予及时的处理意见。
d、瓦检员要认真分析瓦斯台帐及各项数据,发现异常变化或疑问时,应及时向安质部汇报反映。
e、认真做好瓦斯异常汇报调度记录。
f、严格执行交制度,对于异常问题或未处理完的问题,都必须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③跟班瓦检员工作制度
a、每个采煤放炮班必须配备经过培训合格的瓦斯检查员。瓦斯检查员必须配带便携式瓦检仪或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必须执行“一炮三检〞〔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放炮制度。必须使用符合质量要求的防爆型放炮器,放炮母线必须使用绝缘双线,必须使用煤矿平安炸药和电雷管。
b、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工作面放炮前,放炮员、班组长、瓦斯检查员都应在现场。
c、装药前,放炮员要与班组长及瓦斯检查员对工作面及炮眼进行全面检查,对所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处理或报告给主管部门。
d、装药和放炮前,必须检查瓦斯。放炮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到达1%时;采掘工作面控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或支架有损坏,留有伞檐时;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时,必须报告班组长及时处理。在未妥善处理前,瓦检员有权制止放炮。
e、炮后检查,放炮员会同班组长、瓦斯检查员进行放炮后的检查工作及处理内容,要及时的做到敲帮问顶,严禁空顶作业。
f、爆破作业时瓦检员、放炮员、班组长都必须在现场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瓦检员不到不准放炮。
g、放炮地点检查瓦斯的部位为掘进工作面应在放炮点向外20m的范围内的风流中及范围内局部瓦斯积聚处进行。
h、工作面测定瓦斯、二氧化碳的地点:〔1〕工作面进风流。〔2〕工作面风流。〔3〕工作面回风流。〔4〕上隅角。
i、瓦检员有权制止违章指挥、操作、作业;每班至少检查瓦斯3次;二氧化碳浓度的检查每班至少2次。放炮前后都必须先检查瓦斯。
J、装配引药、装药、连线、检查线路和通电放炮工作,只准放炮员一人进行操作,瓦检员必须在旁监督。
K、 放完炮,待炮烟吹散后,放炮员、瓦斯检查员和班组长必须检查放炮地点的瓦斯、顶板、支护、瞎炮、残爆和通风等情况,无危险后,班组长方可撤除警戒人员。
④瓦检员交制度
a人必须把当班出现的问题和下个班要注意的事项在册上做好记录,并向人交待清楚,人把问题做好记录,并且签署册。
b、瓦检员必须把当班出现的问题和解决处理的情况〔包括瓦斯异常情况,温度异常情况以及瓦斯排放情况〕,记录在瓦斯台帐的记事栏中。
⑤、瓦斯排放制度
a、隧道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在恢复通风前必须进行瓦斯排放。
b、瓦斯排放工作的实施,由平安总监统一组织指挥,对瓦斯排放平
安工作全面负责。
c、瓦斯排放前,各相关负责人必须向排放人员认真贯彻瓦斯排放平安技术措施,并签字,参加人员严格按措施执行。
d、瓦检员负责做好瓦斯排放时间、气体浓度变化等记录。 e、经瓦斯检查,瓦斯浓度低于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恢复通风正常后,其他人员才可工作。
f、排放瓦斯的一般规定:
1)排放前必须令工人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所有电气设备电源。 2〕排放瓦斯现场负责人按措施规定的地点布置好警戒人,同时负责对回风路线和影响区域再次清查,确保撤人断电前方可开始排放工作。
3)现场负责人必须按措施规定,现场检查瓦斯排放条件,只有条件具备时,方可开始排放。
4)排放期间必须派专人看管局部通风机,保证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行。 5)排放前必须检查局部通风机开关附近20米以内沼气浓度,只有在沼气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启动局部通风机。
6)接风筒排放时,只准从巷道外向里逐节进行,每延一节风筒 必须检查风筒出口外10米以内瓦斯浓度,只有在沼气不超过1%,二氧化碳不超过1.5%,方可接下一节风筒。
7)逐节接风筒排放时,排放人员必须紧靠风筒出口,不得超出负筒出口风流有效距离。
8)必须严格控制排放量,排放风流中沼气和二氧化碳浓度,在全风压风流集合处不准超过1%和1.5%,如果超过,应立即停止排放,待沼气和二氧化碳浓度低于1%和1.5%以下时,方可继续排放。
9)排放后,排放人员必须认真检查排放区域和影响范围内瓦斯情况,如有局部积聚,必须按规定立即进行处理。
10〕瓦斯排放结束后,应立即向安质部汇报,安质部按原通知程序通知有关单位,按照规定恢复生产工作。
11〕排放中,按人员组织,分工负责,认真做好记录,排放后要进行总结,将数据整理好,记入瓦斯管理台帐。
⑥“一炮三检〞制度
Ⅰ、每一采掘工作面必须有有专人进行检查。
Ⅱ、装药前瓦斯检查人员应对装药附近20米内风流中的瓦斯进行检查。如瓦斯浓度到达1.0%时,严禁装药。
Ⅲ、放炮前瓦检员应对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的风流进行瓦斯检查。如瓦斯浓度到达1.0%时,立即停止放炮。
Ⅳ、放炮后,经瓦检员检查,瓦斯浓度不超过1.0%时,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
Ⅴ、在没有专职瓦检员的情况下,由班组长陪同放炮员携带瓦斯报警仪,悬挂在迎头20米范围内。执行“一炮三检〞,如瓦斯浓度超过1.0%时,报警仪报警,应立即停止作业。
⑦“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为了确保采掘工作面的放炮平安工作,每班放炮时,必须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放炮员、班组长、瓦斯检查员都必须在工作现场检查工作面的平安情况,确认平安后,方可进行放炮工作。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实施换牌制,按下述程序进行放炮作业。
Ⅰ、放炮员在检查连线工作无误后,将警戒牌叫给班组长。 Ⅱ、班组长必须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放炮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员必须在规定距离的有掩护的平安地点进行警戒。警戒线处应设置警戒牌等标志。
Ⅲ、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放炮命令,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
Ⅳ、放炮员、警戒人员和放炮待避人员都必须躲在有支架、物体等掩护和支护、通风良好的平安地点。
Ⅴ、放炮通电工作只能由放炮员一人完成。
Ⅵ、放炮后,放炮员必须立即取下发爆器把和钥匙,并将放炮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
Ⅶ、每放完一次炮,瓦检员检查工作面及其附件的瓦斯情况,如瓦斯浓度符合规定要求,可进行工作面的其它工作。
Ⅷ、假设发现瓦检员、班组长没有按上述要求检查放炮地点的平安情况,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瓦检员和班组长负责,且放炮员有权拒绝放
炮。
Ⅸ、放炮员未经瓦检员、班组长同意而强行放炮,其他工作人员应立即汇报调度室,并按未遂事故追查处理。
3.5建立瓦斯隧道施工人员检身制度
〔1〕检身员要由工作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的本单位职工担任;检身员必须熟知本岗位的职责。
〔2〕所有进入瓦斯隧道的施工人员都必须接受检身,并积极配合检身员工作,主动将发火物品交值班室存放,在洞内禁止使用电子产品。 〔3〕接受检身后,将工作牌挂在指定的地方,认真填写?进洞人员登记表?。
〔4〕检身员应对工作牌和人员进行对照,逐个核实,发现未挂牌人员有权拒绝其进洞,并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和平安部门。
〔5〕对上级检查指导工作的人员,值班人员要认真按规定做好登记、检身、清点工作。
〔6〕检身员必须严格把关,对未佩带好平安帽、自救器和矿灯或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穿化纤衣服及班前喝酒人员等不遵守规定者严禁放行。
〔7〕检身员必须恪尽职守,不循私枉法,对不符合规定的严格按要求进行处理。
〔8〕检身员发现人员未按要求时间出洞或人员不齐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向值班领导和平安部门报告。
〔9〕进洞施工人员应相互监督,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当班平安员进行处理。
3.6建立瓦斯工区防火制度 3.6.1消防设施: 1)瓦斯工区必须在洞外设置消防水池和消防用砂,水池中应经常保持不小于200m3储水量,保持一定的水压; 2)瓦斯工区内必须设置消防管路系统,并每隔100 m设置一个阀门〔消火栓〕; 3)瓦斯作业区内应设置灭火器及消防设施,并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火源管理: 1)严禁火源进洞,洞口、洞口房、通风机房附近20 m范围内不得有火源,当通风机房不在洞口作业场内时,另制订防火措施; 2)瓦斯工区作业人员进洞前必须经洞口检查人员检查确认无火源带人洞内。 3.6.3易燃品管理 1)瓦斯工区内不得存放各种油类,废油应及时运出洞外,得洒在洞内; 2)瓦斯工区内待用和使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张等,必须存放在密闭的铁桶内,并由专人送到洞外处理。 三、施工通风
李家山隧道分两个工区施工,贯穿里程为LSD2K6+227,其中进口工区施工长度为1395m及长度为188m的竖井;出口工区施工长度为1461m。进口工区通风方式分如下两个阶段:第一阶段采用压入式通风;第二阶段在正洞与通风竖井贯穿以后利用通风竖井吸出形成混合式通风。隧道出口工区采用压入式通风。
两个洞口分别设置通风班组,每组由3人组成,24小时轮班作业,负责通风设备管理与维护,风压、风速检测,确保施工通风正常进行。
李家山隧道出口工区根据以上三个条件确定的风机种类下表所示。
李家山隧道出口工区风机配置表
位置 李家山隧道出口 风机型号 SDF(B) 功率(KW) 2*75 风机风量(m/S) 60 3风机风压(Pa) 4629 风机数量(台) 2〔1台备用〕 李家山隧道出口掘进长度为1461m,其通风量参照上述公式计算后,通风机根据最大所需风量参照配置。配备1台SDF(B)型轴流风机供风,可满足隧道需求风量3557m3/min要求。 通风管选用抗静电阻燃风管,直径为。为保证风管顺直,根据现有模板台车结构,在模板台车上设置φ1500mm钢筒,风管从钢筒中通过。李家山隧道出口工区通风布置详见以
下列图。
李家山隧道出口工区通风排烟平面布置示意图
李家山隧道进口工区通风量计算:
李家山隧道进口工区施工长度为1395m及长度为188m的竖井。李家山隧道进口工区通风方式分如下两个阶段:第一阶段采用压入式通风;第二阶段在正洞与通风竖井贯穿以后采用通风竖井形成巷道式通风。
李家山隧道进口工区第一阶段风机种类如下表所示。
李家山隧道进口工区第一阶段风机配置表
位置 风机型号 功率(KW) 李家山隧SDF(B)-NO11 2*55 道进口 风机风量(m/S) 60 3风机风压(Pa) 4150 风机数量(台) 2〔1台备用〕 李家山隧道进口工区第一阶段通风布置详见以下列图。
李家山隧道进口工区第二阶段通风量计算:
李家山隧道进口工区第二阶段在通风竖井贯穿以后,利用竖井加强通风效果,在竖井内设置55KW吸出风机一台,加强通风效果,形成主动风机参加,竖井风机吸出混合式通风系统。
李家山隧道进口工区第二阶段风机种类如下表所示。
李家山隧道进口工区第二阶段风机配置表
位置 李家山隧道进口 风机型号 SFDC SDF(B)-NO11 功率(KW) 风机风量(m/S) 风机风压(Pa) 55 30 2000 2*55 60 4150 3风机数量(台) 2〔1台备用〕 2〔1台备用〕 李家山隧道进口工区第二阶段通风布置详见以下列图。
大于30米1.5米风管新风方向洞口污风方向污风方向
通风相关要求
Ⅰ、按瓦斯绝对涌出量计算时,将开挖工作面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稀释到0.5%以下。
Ⅱ、瓦斯隧道施工中防止瓦斯聚集的风速不宜小于1m/s。 Ⅲ、对瓦斯易于聚集的空间和模板台车附近区域采用局扇实施局部通风,消除瓦斯聚集。
Ⅳ、通风机设两路电源,并应装设风电闭锁装置。当一路电源停止供电时,另一路电源应在15min内接通,保证风机正常运转。
Ⅴ、备用一套同等性能的备用通风机,安装在主动风机旁并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在主动风机出现故障时将通风管换到备用上保证施工通风正常进行,同时抢修主动风机。
Ⅵ、安装在洞内的局扇均应实行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的供电线路、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装置。
Ⅷ、采用抗静电、阻燃的风管。管口到开挖面的距离不应小于5m,不大于10m,风管百米漏风率不应大于2%。
Ⅸ、为保证风管穿越模板台车作业平台架时顺直不弯折,在台车两侧预留φ150钢护筒,作业台架量测焊接角钢托架以保证风管顺直。
施工通风本卷须知
Ⅰ、通风系统安装后,首先,由经理部组织人员及集团公司有关专家对通风设施进行验收,确认通风效果是否与设计相符。其次,工程分部组织相关人员每周对通风进行定期检查,工程部组织一月检查一次。
Ⅱ、钻眼、喷锚、出碴运输、安装格栅钢架、掌子面塌方、塌方处理、瓦斯浓度大于或者等于0.5%时,风机要高速运转,加强检测确保洞内任一处瓦斯浓度降至0.5%以下才能施工。
Ⅲ、风机的停运,关开、变速由监控中心专人负责调度指挥,并且做好相应的记录并签认后备查,其他任何人不准擅自停机。当移动模板台车时,风机采取低档位供风,以保证供风的连续性。
Ⅳ、通风设施安装完正常运转后,每10天进行1次全面测风,对掌子面和其他用风地点,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做好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假设风速不能满足标准要求,采用适当的措施,进行风量调节。
Ⅴ、每7天在风管进风、出风口测一次风速及风压,并计算漏风率,如漏风率大于1%时,分析查找原因,尽快改正,确保送至掌子面的风量与设计相符。
Ⅵ、瓦斯隧道在施工期间,应实施连续通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浓度。当停风区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并在压人式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 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均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部通风机。当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时,必须制定排除瓦斯的平安措施。回风系统内还必须停电撤人。只有经检查证实停风区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时,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坑道中一切电气设备的供电。
通风管的布设
通风管设在正线左侧,根据通风设计,采用压入式与混合式相结合的通风方式。通过衬砌台车处用铁皮风筒过渡,防止在此处断开或形成瓶颈。风管采用接头为拉链式的φ1500mm的抗静电、阻燃风管和钢风管压入式通风。风管口到开挖工作面的距离应小于5m,风管百米漏风率不应大于2%。
建立健全通风管理制度 Ⅰ、建立通风管理制度
〔1〕风机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前方能上岗作业,必须严格遵守风机的操作规程,熟悉通风系统性能。
〔2〕隧道通风系统必须经验收合格前方可投入正常运行,运行期间应加强巡视及维护工作,保证通风系统各项性能、技术指标到达设计要求。
〔3〕保证隧道24小时连续不间断通风,风量、风压必须满足标准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不得随意停风。
〔4〕风机设置两路电源并装设风电闭锁装置,确保正在使用的通风机出现故障后15分钟内启动备用通风机,保证隧道通风和正常作业不受影响。
Ⅱ、通风系统定期检查制度
〔1〕分部组织每周对通风系统进行检查,架子队长每天对通风系统例行检查,通风工必须做好日常巡查。
〔2〕通风系统运行正常后,每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对掌子面和其他用风地点根据需要随时测风,做好记录。
〔3〕每7天在风管进出口测量一次风速、风压,并计算漏风率,风管百米漏风率不大于2%,对风管漏风情况必须及时修补。
〔4〕建立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档案,档案包括各种检查记录、调试记录、测量记录、维护记录、运行记录等。
〔5〕值班人员每天按班组对通风系统运行情况进行记录,架子队长每天、分部主管副经理每周分别对运行记录予以审核、签认,并由物资部负责建档保存。
〔6〕每周用风速测定仪对风速进行人工检测。 Ⅲ、通风管理交制度
必须实行通风管理交制度,交接双方签字认可,对上一班存在的问题、隐患、需本卷须知、仪器设备状态等必须交接清楚,交记录由架子队长每天定时予以审核签字。
Ⅳ、停风报批制度
因通风系统检修及其他原因需要停风时必须提前提出申请,逐级上报,根据停风时间长短由相关负责人审批前方可实施。
〔1〕停风在30分钟以内的,由当班人员报架子队长审核后,由驻地监理工程师批准实施。
〔2〕停风时间超过30min的,由当班人员报小组组长审核后,由驻地监理组长批准实施。
〔3〕停风前必须确保洞内所有人员已经撤离,并切断电源;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测瓦斯浓度,经当班瓦检工检测,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由指定人员开启局部通风机。
Ⅴ、建立风管维护工作制度
架子队成立专门的通风班组负责通风设备的安装、使用、维修、维护工作,每天进行巡检。保证管路顺直,无死弯、漏洞,其开机人员每天按班组对风机运行进行记录登记。
通风队长〔或相对应人员〕责任制
Ⅰ、严格执行“三大规程〞和?通风平安质量标准化标准?及平安技术措施,组织所有人员搞好平安生产,按时按质完成生产任务。
Ⅱ、掌握全隧道内通风、防尘和平安监控系统以及“一通三防〞设施设备的分布和工作状况,确保通风系统正规、合理、风量新鲜充足。杜绝扩散通风、循环风,不合理串联通风、微风和瓦斯超限作业。
Ⅲ、定期组织隧道内通风质量标准化自查、自纠工作,及时组织解决现存隐患,保证隧道通风质量标准化达规划要求。
Ⅳ、负责组织全队职工认真学习“三大规程〞及有关平安知识,贯彻上级平安指示、平安文件等。负责组织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平安事故的座谈、分析、总结,并采取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
Ⅴ、严格现存管理,掌握掘进工作面现场的瓦斯变化情况,负责组织协助有关领导和部门“一通三防〞各项措施的实施。负责组织隧道内主要通风设施、通风系统的巡查工作,负责催促瓦斯检查工在指定地点交和严格瓦斯检查。
Ⅵ、抓好隧道内巷道维修工作,确保巷道失修率和严重失修率符合规定,满足通风需要。
Ⅶ、努力学习通风技术管理知识,积极组织推广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提高自身的技术业务管理水平。
Ⅷ、负责催促各工种严格执行平安生产责任制。
Ⅸ、合理组织、优化劳动组合,提高管理水平,加强通风设备和材料的管理。
Ⅹ、保质保量完成通风工作任务。负责组织人力物力,按要求及时调整通风系统、处理平安隐患,保证通风平安。
ⅩⅠ、搞好业务保安,参与矿平安事故座谈会,并制定相应防范措施。
通风队技术员〔或相对应的管理人员〕责任制 Ⅰ、协助队长搞好生产平安管理工作。
Ⅱ、负责全队通风、瓦斯、平安监测、综合防尘、巷道维修等技术业务工作。
Ⅲ、协助通风部门编制“一通三防〞和巷道维修平安技术措施。 Ⅳ、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和监督通风、防尘设施的施工平安质量,及时解决处理现场施工安装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问题。
Ⅴ、负责建立和完善“一通三防〞原始记录和台帐及时填报各种报表。
Ⅵ、负责“一通三防〞技术资料的搜集、整理、归档工作,及时更新图牌板。
Ⅶ、严格执行“三大规程〞和上级平安法规、文件,狠抓“三违〞。 Ⅷ、按照生产作业方案和隧道生产部署,及时组织调整通风系统,确保各工作地点风量符合要求,通风系统的合理、稳定、畅通。
Ⅸ、随时掌握通冈、瓦斯、防尘情况和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Ⅹ、负责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搞好职工技术业务、标准化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职工通风技术业务操作水平。
四、施工用电相关要求
施工用电自度市变电站拉专线引至各洞口,拟在各洞口附近设变电站。为保证施工用电不间断及在未通电前施工用电,安排局部自发电。
〔1〕洞外线路:从电源接线头引接至洞口附近的变压器,变压器至拌合站,抽水机房、生活区线路采用三相五线95mm2,洞外照明采用截面
16mm2线路。
〔2〕洞内线路:⒈瓦斯工区内低压电缆固定敷设的照明、通信、信号和控制用的电缆应采用铠装电缆、不延燃橡套电缆或矿用塑料电缆。 ⒉电缆的敷设应满足瓦斯防治的相关规定。⒊电缆的连接应符合以下要求:①电缆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必须使用与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相符合的接线盒;电缆芯线必须使用齿形压线板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连接。②在高瓦斯工区及瓦斯突出工区,连接电缆之间的接线盒必须是防爆的。
供电线路的布设
供电线路设于右侧边墙上,施工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照明、手持式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和 、信号装置的额定供电电压,在低瓦斯工区不应大于220V;在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不应大于127V;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应大于36 V。
电缆应符合以下要求:
〔1〕瓦斯工区内高压电缆的选用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固定敷设的电缆应根据作业环境条件选用;②电缆应采用铜芯。 〔2〕瓦斯工区内低压动力电缆的选用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固定敷设的电缆应采用铠装铅包纸绝缘电缆、铠装聚氯乙烯电缆或不延燃橡套电缆;
②移动式或手持式电气设备的电缆,应采用专用的不延燃橡套电缆; ③开挖面的电缆必须采用铜芯。
〔3〕瓦斯工区内固定敷设的照明、通信、信号和控制用的电缆应采用铠装电缆、不延燃橡套电缆或矿用塑料电缆。
〔4〕电缆的敷设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电缆应悬挂。悬挂点间的距离,在竖井内不得大于6m,在正洞内不得大于3 m.
②电缆不应与风、水管敷设在同一侧,当受条件需敷设在同一侧时,必须敷设在管子的上方,其间距应大于0.3 m.
③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同一侧时,其间距应大于。高压与高压、低压与低压电缆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05 m. 供电线路分层架设,高压在上,低压在下;干线在上,支线在下;动力线在上,照明线在下。
〔5〕电缆的连接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电缆与电气设备连接,必须使用与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相符合的接线盒。电缆芯线必须使用齿形压线板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连接。
②在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内,电缆之间假设采用接线盒连接时,其接线盒必须是防爆型的。高压纸绝缘电缆接线盒内必须灌注绝缘充填物。洞内管线布置详见图4.14-1。
图4.14-1 洞内管线布置示意图
电缆使用规定
Ⅰ、瓦斯隧道内的高压电缆的选用符合以下规定:
固定敷设的电缆应根据作业环境条件选用,移动变电站应采用监视型屏蔽像套电缆,电缆应采用铜芯。
Ⅱ、瓦斯隧道内低压力动力电缆的选用应符合以下规定: 固定敷设的电缆应采用不延燃橡套电缆;移动式或手持式电气设备的电缆,应采用专用的不延燃橡套电缆;开挖面的电缆必须采用铜芯。
Ⅲ、瓦斯隧道内固定敷设的照明、通信、信号和控制用的电缆应采用不延燃像套电缆或矿用塑料电缆。
Ⅳ、电缆的敷设应符合以下规定:
〔1〕电缆应悬挂。悬挂点间的距离,在正洞内不得大于3m。 〔2〕电缆不应与风、水管敷设在同一侧,当受条件需敷设在同一侧时,必须敷设钻管子的上方,其间距应大于。
〔3〕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同一侧时,其间距应大于。高压与高
压、低压与低压电缆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Ⅴ、电缆的连接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电缆与电气设备连接,必须使用与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相符合的连接线盒。电缆芯线必须使用齿形压线板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连接。
〔2〕在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内,电缆之间假设采用接线盒连接时,其接线盒必须是防爆型的。高压绝缘电缆接线盒内必须灌注绝缘充填物。
电器保护规定
Ⅰ、瓦斯隧道内的电气设备不应大于额定值运行。
Ⅱ、瓦斯隧道内的低压电气设备,严禁使用油断路器、带油的起动器和一次线圈为低压的油浸变压器。
Ⅲ、瓦斯隧道照明灯具的选用,应符合以下规定:
〔1〕已衬砌地段固定照明灯具,可采用EXdⅡ型防爆照明灯。 〔2〕开挖工作面附近的固定照明灯具,必须采用EXdⅠ型矿用防爆照明灯。
〔3〕移动照明必须使用矿灯。
Ⅳ、隧道内高压电网的单相接地电容电流不得大于20A。 Ⅴ、瓦斯隧道内禁止高压馈电线路单相接地运行,当发生单向接地时,应立即切断电源。低压馈电线路上,必须装设能自动切断漏电线路和检漏装置。
Ⅵ、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内的通风机和开挖工作面的电气设备,必须装设风电闭锁装置。当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应立即自动切断通风机供风区段的一切电源。
Ⅶ、为防止雷管电涉及隧道内引起瓦斯爆炸,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经由地面架空线路引入隧道内的供电线路,必须在隧道洞口处装设避雷装置;
〔2〕由于地面直接进入隧道内的轨道和露天架空引入〔出〕的管路,必须在隧道洞口附近将金属体进行不少于2处的集中接地;
〔3〕通信线路必须在隧道洞口处装设熔断和避雷装置。
Ⅷ、瓦斯隧道内的配电变压器严禁中性点直接接地。严禁由洞外中
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瓦斯隧道内供电。
Ⅸ、隧道内36V以上的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等,都必须有保护接地,其接地电阻值应满足以下要求:
〔1〕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2Ω; 〔2〕每一移动式或手持式电气设备于接地网间的保护接地,所用的电缆芯线的电阻值不应大于1Ω.
(11)洞内电缆、开关、灯具的选用措施
① 瓦斯隧道内严禁使用油灯、电石灯、汽灯等有火焰的照明灯。 ②高瓦斯地段和瓦斯突出地段供电应配置两路电源,采用双电源电路,其电源线上不得分接隧道以外的任何负荷。
③灯头、开关、灯泡等照明器材必须采用防爆型,开关必须设置在送风道或洞口。固定电缆应采用铠装铅包绝缘电缆、铠装聚氯乙烯电缆或不延燃橡套电缆;移动式或手持式电气设备的电缆,应采用专用的不延燃橡套电缆;开挖面的电缆必须采用铜芯。
④电缆在洞内接头时,应在特制的防爆接线盒内或有防爆接线盒的电气设备内进行连接。
⑤高瓦斯地段和瓦斯突出地段,电缆之间假设采用接线盒连接时,其接线盒必须是防爆型。高压低绝缘电缆接线盒内必须灌注绝缘充填物。
⑥隧道内高压电网的单相接地电容电流不得大于20A。
⑦隧道内禁止高压馈电线路单相接地运行,当发生单相接地时,应立即切断电源。低压馈电线路上,必须装设能自动切断漏电线路的检漏装置,严禁使用油断路器、带油的启动器和一次线圈为低压的油浸变压器。
⑧隧道照明灯具的选用,应符合以下规定:
a已衬砌地段的固定照明灯具,可采用Exd II型防爆照明灯; b开挖工作面附近固定照明灯,必须采用Exd I型矿用防爆照明灯; c移动照明,必须使用矿灯。
⑨为了防止地面雷电涉及隧道内引起瓦斯爆炸,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a经由地面架空线路引入隧道内的供电线路,必须在隧道口处装设避雷装置;
b露天架空引入(出)的管路,必须在隧道口附近将金属体进行不少于2处的集中接地;
c通信线路必须在隧道口处装设熔断器和避雷装置。 机电设备应符合以下防爆平安规定:
〔1〕隧道内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的电气设备于作业机械必须是防爆型的。
〔2〕瓦斯工区使用的光电测距仪及其他有电源的设备,应采用防爆型。当采用非防爆型时,在仪器设备20m范围内瓦斯浓度必须小于1%。
〔3〕防爆电气设备使用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平安标志〞及外观、防爆性能、操作性能的检查,检查合格并签发可运行牌前方准使用。
〔4〕机电设备应重点检查专用供电线路、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瓦斯浓度超限与供电的闭锁、通风机与供电的闭锁情况。供电线路应无明接头、无接头连接不紧密或散接头,有漏电保护装置、接地装置,电缆悬挂整齐,防护装置齐全。
〔6〕电动装碴、开挖等作业机械在操作中,防爆开关外表温度过高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7〕瓦斯隧道使用的机电设备,在使用期间,除日常检查外,尚应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检查,其检查周期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机电设备和电缆的检查周期
序号 1 2 3 4 5 6 7 8 检 查 项 目 使用中的防爆机电设备的防爆性能 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检查、整定 高压电缆的泄露和耐压试验 主要机电设备绝缘电阻检查 固定敷设电缆的绝缘和外部检查 移动式机电设备的橡胶电缆绝缘检查 接地电阻测定 新安装的机电设备绝缘电阻和接地 周 期 每月一次 每半年一次 每年一次 每月一次 每季一次 每月一次 每季一次 备 注 专职电工每日检查外部一次 外观和悬挂情况由专职电工每周检查一次 由当班司机或专职电工每班检查一次外表有无破损 投入运行前测定 9 瓦斯检测仪器仪表 10天一次 根据说明书上的要求进行检查、校正 ⅩⅠ、隧道因停电和检修,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以后,必须有恢复通风、排除瓦斯和送电的平安措施。恢复正常通风后,所有受到停风影响的地点,都必须经过通风、瓦斯检查,证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所有安装电动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2Om范围内,都必须检查瓦斯,符合本规定有关条文的规定时,方可开动机器。
ⅩⅡ、洞内和洞口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洞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平安措施,并遵守以下规定:
〔1〕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
〔2〕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段各10m范围内,应设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上述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
〔3〕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隧道顶部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4〕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
〔5〕洞内掘进面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
ⅩⅢ、洞内使用的变压器油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捅内,由专人押运送至使用地点,剩余的变压器油必须运回洞外,严禁在洞内存放。洞内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捅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也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捅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到洞外处理,不得乱放乱扔。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洞内。
ⅩⅣ、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
ⅩⅤ、施工现场必须备有配电系统图,洞内电气设备布置示意图和电力、电机车等线路平面敷设示意图,并随着情况变化定期填绘。
ⅩⅥ、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供电应配置两路电源。工区内采用双
电源线路,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隧道全部负荷。同时必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的容量必须满足通风、排水、照明等要求。洞内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正常情况下,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一回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以保证供电的连续性。
ⅩⅧ、瓦斯隧道内各级配电压和各种机电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应符合以下要求:
〔1〕高压不应大于10000V,低压不应大于1140V。
〔2〕照明、手持式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和 、信号装置的额定供电电压,在低瓦斯工区不应大于220V,在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不应大于127V。
〔3〕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应大于36V。
装碴机、运输车、混凝土罐车及小型材料运输车,严禁进入瓦斯浓度大于0.5%的任何部位。 流动电钳工责任制
Ⅰ、熟悉电气设备防爆性能,杜绝失爆。
Ⅱ、严格执行电气设备维护检修前必须进行瓦斯检查的制度。 Ⅲ、严格执行严禁电器设备带电搬迁移挪,检修维护前停电进行作业的规定。
洞口平安检身工
Ⅰ、坚守岗位,严防死守,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洞内。 Ⅱ、严格履行瓦斯隧道进洞十不准的工作职责。 Ⅲ、做好进出洞内当班总人数的记录。 机电队长〔或相对应的人员〕责任制
Ⅰ、负责定期对主要通风机及其配套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定期对主要通风机供电的高压线路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
Ⅱ、坚持主要通风机定期倒换制度,并做好记录。
Ⅲ、负责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和防爆机电设备的定期检查,并保证质量。
Ⅳ、加强对本队所辖的防爆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护,杜绝失爆。 Ⅴ、优化井下供电系统,作到掘进供电分开,高瓦斯隧道和低瓦斯隧道高瓦斯区域掘进工作面实现“三专两闭锁〞供电。
Ⅵ、经查检查各机房、硐室的防灭器材,保证符合要求。 Ⅶ、管好用好本队所辖区域的通风设施、设备,认真执行“一通三防〞区域责任制。
Ⅷ、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爆破施工相关要求
1、爆破器材使用要求
同一工作面不得使用不同品种的炸药。
表4.4-3 爆破器材选择表
部位 无 瓦 斯 地 段 爆破器材名称 2号岩硝铵 2号岩硝铵 RJ-2乳胶炸药 RJ-2乳胶炸药 非电毫秒雷管 导爆索 规格 φ20×200mm φ32×200mm φ20×200mm φ32×200mm 1—15段 φ5.7~6.2mm 备注 无水地段 无水地段 有水地段 有水地段 瓦 斯 地 段 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 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 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 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 三级煤矿许用乳化炸药 二级煤矿许用乳化炸药 二级煤矿许用乳化炸药 一级煤矿许用乳化炸药 8号覆铜壳、1-5段 8号发蓝壳 8号纸壳 8号发蓝壳 ¢32×200 g Ф32×150 g、Ф32×200 g ¢27×150g ¢32×200 g MJB030004 MJB030003 MJB020028 MJB090003 MJA020041 MJA020042 MJA020043 MJA060007 2隧道钻爆作业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必须采用湿式钻眼;
②爆眼深度不应小于,爆眼应清楚干净,爆眼封泥不严或缺乏不得进行爆破;
③必须采用煤矿许用炸药,有突出地段必须使用平安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的含水炸药;
④必须采用电力起爆及煤矿许用电雷管,严禁使用秒或半秒级电雷管,使用煤矿许用号码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大于
130ms;
⑤采用电雷管起爆时,严禁反向装药,采用正向连续装药时,雷管以外不得装药卷;
⑥爆破网络必须采用串联连接方式,严禁将瞬发电雷管与毫秒电雷管在同一串联网络中使用;
⑦必须使用防爆型起爆器材作为起爆源,一个开挖面不得同时使用两台及以上起爆器起爆;
⑧开挖工作面附近20m风流中瓦斯浓度必须小于1.5%; 3瓦斯地段爆破作业平安规程
第一条 瓦斯隧道中的爆破作业,放炮员、班组长、瓦斯检查员都必须在现场执行 “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
“一炮三检制〞是: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要认真检查爆破地点附近的瓦斯,瓦斯超过1%,不准爆破。 “三人连锁放炮制〞是:爆破前,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派人警戒,并检查顶板与支架情况,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瓦斯检查员经检查瓦斯煤尘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放炮员,放炮员发出爆破口哨进行爆破,爆破后三牌各归原主。
第二条 高瓦斯地段,处理卡钻时,可采用空气炮;无其他方法时,经总工程师批准,可爆破处理,但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①必须采用经煤炭部批准的煤矿许用刚性被筒炸药或不低于此平安度的煤矿许用药包;
②每次爆破只准使用一个煤矿许用电雷管,最大装药量不得超过450g;
③每次爆破前,必须检查眼内堵塞部位的上部和下部空间的瓦斯; ④每次爆破前,必须洒水灭尘; ⑤威胁平安的地点必须撤人、停电。
第三条 装药时,首先必须用掏勺或用压缩空气去除炮眼内的岩粉,再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炮眼内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潮湿或有水的炮眼,应用抗水炸药。
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放炮母线同运
输设备、电气设以及掘进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
第四条 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局部,应用粘土炮泥封实。封泥长度应按本规定第九条执行。
炮眼封泥也可用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如砂子、粘土和砂子的混合物等制成的粘土炮泥。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
对无封泥、封泥缺乏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
第五条 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水炮泥用量,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①炮眼深度小于0.6 m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卧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必须制订平安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
②炮眼深度为0.6~1 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水炮泥用量不得少于1个;
③炮眼深度超过l 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 m,水炮泥用量不得少于2个;
④炮眼深度超过2.5 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 m,水炮泥用量不得少于3个;
⑤工作面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由面时,在岩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 m,在岩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3 m,浅眼装药爆破大岩块时,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度都不得小于0.3 m。
第六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都不准装药、爆破:
①装药前和爆破前,放炮员必须检查瓦斯,如果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到达1%时;
②在爆破地点20 m以内,有车辆、未去除的炮碴或其他物体阻塞隧道断面1/3以上时;
③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顶等情况时。
有上述情况之一者,必须报告班、队长,及时处理。在作出妥善处理前,放炮员有权拒绝装药和进行爆破。
第七条 在低瓦斯工区和高瓦斯工区进行爆破作业时,爆破15 min
后应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瞎炮、残炮等情况,遇有危险必须立即处理。在瓦斯浓度小于1%,二氧化碳浓度小于1.5%,解除警戒后,工作人员方可进入开挖工作面工作;洞内所有运输设备瓦斯浓度小于0.5%方可起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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