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版本更新说明
1. 版本更新时间:2019年12月7日 2. 指标填报要求变更
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局对指标填报的要求,调整系统中部分指标的填报类型,由必填指标变更为选填指标。复合指标涉及的基础指标项的填报类型同步调整。具体指标如下:
调整原因 指标代码 A-09 C-20 仅涉海地区填写 C-21 A-11 C-16 C-17 A-01 涉及三线指标不作要求 B-01 B-02 其他 B-25 指标名称 自然岸线保有率 自然岸线长度 岸线总长度 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 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 近岸海域总面积 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建设用地面积 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建设用地面积 三线范围外的建设用地面积 生物多样性指数 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未划定,相关指标今年暂不做强制性要求 今年暂不做强制性要求 涉海地区务必填写 备注 3. 数据填报年份变更
根据指标填报要求,系统中仍支持填报2014-2018年份的数据。
其中,2018年为必填年份,各地区应按照基本指标和推荐指标的要求在系统中填写,未填写完成无法上报。2014-2017年变更为选填年份,2014-2017年的历史数据建议填写完整,如确实存在困难,则暂不做强制性要求。 4. 指标填写规则变更
1) 单一指标:确实无法填报或存在指标不适用等情况,允许填0,但务必 填写该单一指标评估值说明,注明无法填报的原因。
2) 复合指标:确实无法填报或存在指标不适用等情况,允许拆解的基础指 标项填0,但务必填写该复合指标的评估值说明,注明无法填报的原因。如果填0的基础指标项在计算公式中为分母,则复合指标计算结果显示“--”。
如: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农村居民点面积/农村户籍人口,若无农村户籍人口,允许填0,则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计算结果显示为“--”。 3) 指标填写精度:手动录入或通过指标模板(即excel文件或json文件) 导入的指标原始数据(包含基本指标、推荐指标和基础指标项)保留原小数点位数和精度。系统通过基础指标项计算复合指标,结果将保留2位小数。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