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单位: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编 号:LHJ5-TJ28-TZAQ-003 致 :广东省龙川至怀集高速公路TJ28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为保障生产安全、提高管理质量及降低生产危险系数,你部务必从即日起加强钢筋加工厂的安全管理力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教育,提高职工自身及整体安全意识。要求进入钢筋加工厂的职工必须佩戴安全帽,时刻牢记不戴安全帽,不进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不可进行施工作业。 正确佩戴安全帽是一种责任,一种形象,它时时刻刻警醒我们每一位员工,安全为我、我要安全、不要冒险、不要蛮干、不要侥幸、不要忘记亲人的惦念。更是我们一线生产职工必不可少的安全防护用品,主要保护头部,防高空物体坠落,防物体打击、碰撞。 附件:1. 广东省龙川至怀集公路质量、安全及合同履约检查处罚建议书 监理工程师: 谢洪河 2016 年 4 月 27 日 承包人签收: 年 月 日 注:本通知适用于没有专用表格,而必须书面通知承包商的任何意见、同意、批准,批示和决定。
监表13 广东省龙川至怀集公路
质量、安全及合同履约检查处罚建议书
施工单位:核工业西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段:TJ28 监理单位: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编 号: 检查标段 第TJ28合同段: 里程桩号:K238+000—K247+000 检查内容 钢筋加工厂安全生产 检查情况 职工未按照要求正确佩戴安全帽 检查人员 签名: 谢洪河 日期:2016年4月27日 建议处罚意见 建议根据《合同文件》违约处罚表-----安全生产 第 10 条,罚款 3000.00 元。 总监办审查意见 签名(盖章): 日期: 业主审批意见 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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