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玉皇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 拟定部门 拟定审批 版本/版次 A 页码范围 1 生效日期 2014-5-29 做好防暑防高温危害的通知 YHJT--AQ--TZ--011--2014.5.29 集团安全管理中心 刘志昌 核发部门 核发审批领导 集团安全管理中心 王保恩 各分公司:
现已进入夏季高温季节,为防止人员、设备、设施因高温造成人员伤害或设备损坏,而带来事故危害,根据集团公司要求,特下发做好防暑防高温危害的通知,现把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各分公司在外作业人(包括外来施工人员)尽量避免中午高温、阳光直射时间段,能在室内作业的尽量在室内,必须在室外作业的尽量采取遮阳避光措施,避免阳光直射,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应该实行轮换休班制的要实行,需要缩短连续作业时间的要缩短,各分公司要为室外作业防暑、防高温危害人员提供便利。
2、各分公司、相关方依据有关规定,力所能及的为作业人员提供防暑降温的药品、饮品等,防止作业人员中暑造成危害,或因高温而引发疾病。
3、定期按时对高温危害的设备、设施,进行喷淋降温。对于喷淋设施不完好的,及时修整完善,保证喷淋设施发挥良好作用。
4、各分公司要高度重视防暑防高温危害工作,实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各级组织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防暑防高温工作。
5、做好防暑防高温的应急救援工作,成立防暑防高温工作领导小组,并执行应急救援领导工作。筹备防暑防高温危害应急救援物资、物品,做到有备无患。
6、对外来客户,各分公司要设有客户休息室,为客户提供饮水,防暑、降温设施。
崇 德 ※ 重 才 ※ 敬 业 ※ 务 实 ※ 创 新 1 / 1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