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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人民调解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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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al Syst em And Soci etv 2 0 0 9.4(下) {I;I占缸金 浅析入民调解制度的完善 张少锋 摘要本文介绍了人民调解制度的涵义和作用,并针对人民调解制度存在的缺陷提出了相关的解决对策。 居间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4-160.01 关键词中图分类号:D915 一、人民调解制度的涵义 人民调解制度是由依法设定的群众性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国家 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以及社会公德为依据,采用居问调解方式,解 决民间纠纷的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在我国它是除诉讼程 序外,运用得最广泛、最成功,并深受广大群众欢迎的一种纠纷解决途 径和社区服务方式。 二、人民调解的作用 作为一种纠纷解决方式的调解在社会制度的变迁中发挥了重大 的作用,尤其与诉讼相比,具有其不可替代的优点。 1.调解具有程序的便利性和处理的灵活性与合理性。2.调解可 能弥补成文法的抽象性与刚性的不足。3.调解能及时解决大量的民 间纠纷,促进安定团结。4.有利于减轻人民法院的负担。 三、人民调解制度尚存在的缺陷 (一)从理论上正确认识人民调解的局限性 我国现在的人民调解以教化型为主,加入了合法性原则以做修 正。也就是说,我们主要是注重共同体关系的恢复,同时出于便捷—— 与可能的终局解决即诉讼结果保持一致,人民调解主要是以法律法规 为依据的。注重共同体关系的恢复,那么相对来说就会更注重和平相 安,而忽视个人权利保护、忽略程序对公正结果的保障作用。同时我 们可以看到人民调解制度总是不可避免地受到政策的影响,受到社会 法律文化的影响,受到司法环境的影响。 (二)影响调解发挥的现实因素 1.当事人一方态度消极,没有耐心进行协商,或是斤斤计较,或是 恶意借此拖延纠纷解决过程,导致调解程序的滥用;2.人民调解由于 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可能被人操纵利用,调解员可能利用事实上的力 量左右调解方案使调解的自愿难以保障。3.调解员的法律政策水平 低,文化素质低,难以适应社会变化发展的需要和难以充分体现公正 公平的目的。4.调解机关或调解人缺乏权威性和解决纠纷的能力。 5.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则或原则,当事人无法准确作出结果预测,不惜 承担诉讼风险以博取更好的结果。6.当事人对最终结案过高希望,使 交易难以达成。 四、完善我国人民调解制度的对策 (一)完善人民调解立法 作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的人民调解工作 在社会主义法制不断加强的同时,还没有取得应有的法律地位,没有 上升为国家的基本法律,这与人民调解工作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 设中的作用不相适应,也使得本应完整的法律体系出现了断层。 (二)建立高素质的人民调解员队伍 作者简介:张少锋,建德市人民法院. 160 要推行民主选举与聘任相结合的方法,拓宽人民调解员的选拔渠 道,将有一定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热心调解工作、公道正派的同志充 实到人民调解员队伍中来。要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通过 举办培训班、考试考核、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提高运用法律政策水平 和调解工作技能。要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制度,逐步推行 “首席调解员制”和“调解员等级评定制”。要加强思想、道德、作风建 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高素质的人民调解员队伍。 (三)保障人民调解制度所需经费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积极争取同级人民政府的支持,保障人民 调解工作的指导和表彰经费:协调和督促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 企事业单位,落实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补 贴经费,将人民调解组织的工作经费作为一项专项公益经费列入政府 的财政预算。另外,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立奖励或工作基金,作为人 民调解工作健康、顺利发展的保障。 (四)加强人民法院的指导 1.人民法院特别是人民法庭设立固定的场所,保证固定人员、时 间负责指导调解组织的业务 2.建立民事纠纷分类处理及信息反馈的 机制;3.对事关全局由调解组织办理的民事纠纷,实行派员参与,提前 介入,就案指导:4.对人民调解组织调处的纠纷实行个案讲评制度。 (五)加强基层政府支持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在基层人民政 府与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下,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在法治国家 及强调人民法院的审判权时,基层人民法院的指导主要是限于业务上 的指导,相对而言,基层政府的指导工作则要细致与实际得多。新形 势下出现的复杂性、群体性的纠纷和矛盾,单纯依靠人民调解工作委 员会做工作是难以凑效的。只有政府的支持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参 与,才能使调解组织的地位在群众的心目中得到认同和提高。 【方)关注调解理论,形成有利于人民调解的法律文化 建立在自给自足自然经济、宗法家庭制度、儒家中庸思想基础上 的传统调解制度具有明显的落后性,因此,应该正确地看待人民调解 在我国纠纷解决体系中的位置,并且有意识地把这种看法传达给广大 人民,不仅在制度上营造人民调解的良好环境,也应该在引导社会心 理趋势时,向有益于发挥人民调解作用的方向导向。从而形成人们信 任人民调解。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地位和作 用,利用多种渠道和途径,宣传和表彰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级调解组织 和调解员,努力在社会上营造做人民调解工作光荣、化解矛盾纠纷有 功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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