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激发兴趣,提高语文教学效率之我见
在中学语文这座艺术的殿堂里,有隽永的文字,优美的词句,不朽的篇章。按理说,这座殿堂应该对学生有无穷的魅力,会强烈的吸引这些求知欲旺盛的中学生。可是,我们语文老师所面临的情况却恰恰相反,学生们不是积极的、兴高采烈的想步入这一殿堂,而是厌学语文,畏惧写作。对此,语文教师常常感到苦恼、忧虑,甚至无可奈何,听之任之。其实,学生厌学语文,原因很多,我们不能简单的去怪罪学生,而应从自身方面多找原因。要我说,学生不爱学语文,和语文老师有直接关系。老师的讲课吸引不了他,他感受不到学语文的乐趣。那么.如何使学生爱学语文,对语文产生浓厚的兴趣呢?这就要求语文老师在知识和学生之间架起一座兴趣的桥梁。如何架起这座桥梁呢?我谈一下个人的看法。
首先,从备课上下功夫。语文教学应是一种教师教、学生学,师生共同参与互相配合的一个双边的脑力劳动过程。这就要求教师不能一统天下,备课时应多“换位思考”,想学生之所想,教学生之所需,“将心比心”,对学生学习心理有一个准确的了解,对学生的学习需求有一个准确的把握,这是激发学生学习语文兴趣,提高语文教学效率的关键。这就要求语文教师在备课时,分析教材、设计教法和实施教学时,设身处地的多为学生想一想,想一想如果我是学生,我希望老师如何分析教材,如何讲课,不希望他如何分析教材,如何讲课,这样你讲的课学生才有可能爱听。如《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文,作者为了表现百草园是童年生活的乐园,描绘了一幅幅画面。对这些画面,如果老师大加讲解,学生是会厌倦的,不如让学生去朗读、咀嚼。相反,作为儿童乐园,对作者有无穷无尽的吸引力的百草园,家里人为什么要让他告别而去阴森、枯燥、陈腐的三味书屋;说三味书屋阴森、枯燥、陈腐,残害儿童,那为什么他们还有趣的在下面偷玩纸盔甲、画画呢?三味书屋后面的园并不如百草园多彩有趣,为什么孩子们却玩得有滋有味呢?我觉得类似的问题才是学生们想听、感兴趣的。所以老师备课时应多动脑筋,多为学生考虑。
其次,要讲究教学方法。教学方法是实现教学目的的手段。怎样达到目的,方法当然很多,但教师如何使学生感兴趣,使其在轻松、和谐的气氛中学到知识,这就要考虑使用哪种方法。魏书生老师在讲《(孟子)二章》中的《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一文时,方法很巧妙,他在板书课题时有意把“寡”字空出,说老师把这字给忘了,请一个学生来写。其实,他是要引起学生对这个字的注意,注意这个字的写法,同时通过教师讲解,理解这个字的意思。在这里,我想谈一下“故错”的讲课方法。
所谓“故错”,即教师在教学中打破不能出错的常规,远瞩,故意出一些估计学生可能出的错误,然后让学生来识别错误。用教师故意出现的错误来纠正和避免学生可能出的错误,以错纠错,让学生引为鉴戒,然后让学生准确、牢固的掌握正确的知识,这种“故错”的艺术,在语文教学中能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使教学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如中学生,特别是初中学生,经常写错别字,使语文老师在批改作文时倍感头痛,而且有些字正面强调多次,但写错别字者仍是“前仆后继”,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在平时教学中就应多考虑这个问题。学生平时在
学课文或读文章时,对很多字、词并不加以注意,而往往一带而过,等真正写时,他们又常常就在这上面出错。如:“谈笑风生”、“漠不关心”、“盘曲嶙岣”,他们总要写成“声”、“莫”、“殉”,那么老师在讲课时遇到这些常用而学生又常忽略出错的字,就可以采用“故错”艺术,故意将错字书写在黑板上,等个别学生发现后提出疑问,老师再郑重的加以纠正讲解。这样,就会引起学生注意,更认真准确的了解字形和含义,不再写错别字。
使用“故错”艺术,不仅可使学生准确的掌握字、词,还可使学生准确的理解课文内容。如蒲松龄的《狼》一文中“其一犬坐于前”一句,“犬”在这里是名词作状语,解释为“像狗一样”。利用“故错”艺术,我们可以故意读成“其一犬/坐于前”,然后故意解释成“另一条狗蹲坐在前面”,这时有的学生会产生疑问,怎么忽然又出来一条狗呢?老师这时也不妨装出不解的样子,感到莫名其妙,然后引导学生结合注释,悟出句子的意思,并让学生发表自己的意见,老师及时给予肯定和表扬,这样学生不但掌握了句意,理解了课文,还掌握了朗读停顿,明白了名词作状语的用法。
“故错”艺术可以使学生在老师有目的设置的障碍中“吃一堑,长一智”,更主要的,中学生,特别是初中生,如果发现了别人的错误,尤其是发现了老师的错误,会感到兴奋和自豪,再加上老师的表扬,就会对语文课倍感兴趣,充满自信,听课效果也会非常好。这样,语文教学过程就达到了师生的“和谐共振”,收到令人满意的效果。
再其次,就是扩大学生的阅读范围。初中阶段是学生课外阅读的黄金时代。这一时期的中学生,思想单纯,精力旺盛,有强烈的求知欲。老师如果能把那些自然优美、气度非凡的惊世之作介绍给他们,不仅能唤起他们的美感,陶冶高尚的情操,而且还能提高他们鉴赏力和写作能力,并对学语文产生浓厚的兴趣,急于要到文学的殿堂来寻找瑰宝。在这方面,我做了大量的工作,每周抽一节课作为文学欣赏课,在学《故乡》时,我就把《祝福》、《阿Q正传》介绍给了他们,特别是作品的精彩之处;讲莫泊桑写的《福楼拜家的星期天》时,把他的《项链》也朗读给他们,让他们充分体会到文学精品的妙处,从而产生写作欲望。另外我自己坚持阅读《中国青年报》的“求实篇”,并挑选如冯英子、邵燕祥等的优秀杂文介绍、朗读给他们,因为这些杂文针砭时弊,激浊扬清,贴近生活,时代感强,而且文笔犀利。学生听了这些文章,就养成了善于观察现实,善于思考的习惯,也提高了写作能力,避免了在写作时胡乱杜撰,说假话、废话、套话的毛病,而且能提出新异的、独到的见解,引发了兴趣和创造性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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