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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拆迁补偿款税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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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拆迁补偿款税收规定

随着社会的发展,在我们国家的城市化发展也越来越快,那么对此就会涉及到⼀些改⾰,需要⼀些拆迁,对此在拆迁上⾯是需要进⾏相应的补偿的,对于很多⼈对于企业拆迁补偿有什么税收规定相信很多⼈都不清楚,下⾯由店铺⼩编为⼤家介绍⼀下。

企业拆迁补偿费要交税的规定⼀、关于企业所得税

该企业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性搬迁或处置收⼊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第⼆条的规定,企业取得的性搬迁或处置收⼊按4种不同的⽅式进⾏企业所得税处理:

(⼀),企业根据搬迁规划,异地重建后恢复原有或转换新的⽣产经营业务,⽤企业搬迁或处置收⼊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途或者新的固定资产和⼟地使⽤权(以下简称重置固定资产),或对其他固定资产进⾏改良,或进⾏技术改造,或安置职⼯的,准予其搬迁或处置收⼊扣除固定资产重置或改良⽀出、技术改造⽀出和职⼯安置⽀出后的余额,计⼊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没有重置或改良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项报告,应将搬迁收⼊加上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后的余额计⼊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企业利⽤性搬迁或处置收⼊购置或改良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现⾏税收规定计算折旧或摊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四),企业从规划搬迁次年起的五年内,其取得的搬迁收⼊或处置收⼊暂不计⼊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在五年期内完成搬迁的,企业搬迁收⼊按上述规定处理。根据上述规定,只要企业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可不⽤在当年确认收⼊,视搬迁进展情况,可在规划搬迁次年起五年内确认收⼊:1、因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性原因搬迁。2、有新的投⼊计划或⽴项报告。此案中,由于企业提供了搬迁⽂件、搬迁协议、搬迁计划和重置固定资产的⽴项报告,根据上述⽂件,此项收⼊可不在当年计⼊应纳税所得额。很明显,企业当年多缴纳了企业所得税。企业取得“搬迁补偿收⼊”除了涉及企业所得税外,还涉及营业税⾦及附加、⼟地和印花税等3个税种。

⼆、关于营业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使⽤者将⼟地使⽤权归还给⼟地所有者⾏为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8〕277号)规定,纳税⼈将⼟地使⽤权归还给⼟地所有者时,只要出具县级(含)以上地⽅⼈民收回⼟地使⽤权的正式⽂件,⽆论⽀付征地补偿费的资⾦来源是否为财政资⾦,该⾏为均属于⼟地使⽤者将⼟地使⽤权归还给⼟地所有者的⾏为,不征收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回⼟地使⽤权及纳税⼈代垫拆迁补偿费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520号)⼜补充说,上述⽂件中关于县级以上(含)地⽅⼈民收回⼟地使⽤权的正式⽂件,包括县级以上(含)地⽅⼈民出具的收回⼟地使⽤权⽂件,以及⼟地管理部门报经县级以上(含)地⽅⼈民同意后由该⼟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收回⼟地使⽤权⽂件。此案中,企业财务⼈员向税收管理员出具了⼴州市⼈民的收回⼟地⽂件等相关资料,因此该企业这6000万元搬迁补偿费可不⽤缴纳营业税。

三、关于⼟地

《⼟地条例》第⼋条规定,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地。《⼟地暂⾏条例实施细则》第⼗⼀条规定,条例第⼋条(⼆)项所称的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收回的房地产,是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被批准征⽤的房产或收回的⼟地使⽤权。根据相关⽂件精神,在确定搬迁收⼊的⼟地征免时,需要确定两个条件。⼀是是否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被批准征⽤;⼆是如属于“城市实施规划”⽽搬迁,还需要确定是否因旧城改造或因企业污染、扰民(指产⽣过量废⽓、废⽔、废渣和噪⾳,使城市居民⽣活受到⼀定危害),⽽由或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已审批通过的城市规划确定进⾏搬迁。此案中,企业财务⼈员向税收管理员提供了进⾏“旧城改造”批复⽂件、具体规划等相关⽂件,企业此项搬迁补偿收⼊可以认定为⼟地的免税收⼊,应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减免税⼿续。

四、关于印花税。

由于印花税属于列举征收,⽽“搬迁补偿协议”不在列举范围内,此搬迁补偿收⼊也可以暂不缴纳印花税。拆迁补偿纠纷怎么处理:⼀、⾏政裁决

对拆迁⼈与被拆迁或者拆迁⼈,被拆迁⼈与房屋承租⼈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民提起民

事诉讼的,⼈民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拆迁⼈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与被拆迁⼈、房屋承租⼈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的,由同级⼈民裁决。裁决的内容包括补偿⽅式和补偿⾦额、安置⽤房⾯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裁决应当⾃收到申请之⽇起30⽇内作出。

⼆、⾏政或司法强制

(⼀)⾏政强制:被拆迁⼈或者房屋承租⼈在⾏政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拆迁管理部门提请门强制拆迁。

(⼆)司法强制:被拆迁⼈或者房屋承租⼈在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民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政强制或司法强制只能选⼀种。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请或申请强制拆迁,必须⾮常慎重。

三、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后,被拆迁⼈或者房屋承租⼈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民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可以依法申请⼈民先予执⾏。

拆迁补偿的形式

城市改造房屋被拆除,给被拆除房屋的所有⼈造成了⼀定的财产损失。为保证被拆除房屋所有⼈的合法权益,拆迁⼈应当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包括代管⼈、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管理⼈)给予补偿。补偿的对象既包括⾃然⼈也包括法⼈。

根据《城市房地产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房屋拆迁补偿有三种形式,即产权调换、作价补偿、产权调换与作价补偿相结合。

(1)产权调换。

拆迁⼈以易地建设或原地建设的房屋补偿给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使原所有⼈继续保持其对房屋的所有权。这是⼀种实物补偿形式。

(2)作价补偿。

拆迁⼈将被拆除房屋的价值,以货币结算⽅式补偿给被拆除房屋的所有⼈。这是⼀种货币补偿形式。(3)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

拆迁⼈按照被拆除房屋的建筑⾯积数量,以其中⼀定⾯积的房屋补偿被拆除房屋的所有⼈,其余⾯积按照作价补偿折合货币⽀付给被拆除房屋的所有⼈。这对那些被拆除房屋⾯积较多,⼜难以⽀付补偿房屋与被拆除房屋结构差价的被拆迁⼈较适⽤。

从上⾯店铺⼩编为⼤家介绍的关于企业拆迁补偿税收有哪些规定的问题,相信⼤家都有了⼀定的了解。店铺⼩编提醒⼤家对于企业扩展,占⽤⼟地资源,是不可以避免但,但需要按照⼀定的流程,合理合法的进⾏开展,这样才可以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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