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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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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范文1

XXX市矿场资源丰富,前期矿山资源开采相对粗放、无序,导致环境破坏相对严重,生态修复起步晚、进程相对滞后。目前矿山生态修复的方法有稳定化处理法(包括物理、化学方法)和生物修复法(直接植被、覆土植被)两大类。现阶段主要采用的是物理方法与生物修复法结合方式进行,首先在生态重建的前期,采取物理方法对场地的稳定性处理、后采取熟土覆盖、采矿场的填埋等方式创造生态修复条件,后期采取生物修复法进行植树种草等方式进行植被恢复。我市矿山大多采取最简单、成本最低的直接植被或直接覆土植被的方法进行生态修复,其中直接植被成活率低,恢复时间较长,一般需要10-20年,覆土植被成活率高,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常见生态修复方法,更易被大多数矿山企业采纳。

一、调研我市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开展情况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矿山修复和综合整治力度,建立市级领导巡山责任制,市级领导定期、不定期逐矿实地检查,将矿山生态该修复列为全市34项重点工作之一,建立了矿山修复及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市主要领导多次实地调研、听取专题汇报、安排部署工作,深入解剖问题,破解整治难题。出台了《XXX市露天矿山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做到责任到人,跟踪到位和落实到位,市有关局委落实分包县(市、区)督导制度,实行驻地督导、捆绑问责。全面落实“三级”包矿、“两级”包片责任制,实现无死角管控,开展联合督查,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持续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效。

按照“取缔关闭一批、停产整治一批、修复绿化一批”思路,实行露天矿山“一矿一策”,分类治理。目前,我市共有73座露天矿山,其中有23座处于原始地貌未开采,6座在生产,44座停产进行生态修复整治。采取覆土植被方式现已完成10座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完成治理非法开采、关闭及废弃露天矿山50处;对全市55处采矿废石废渣等固体废弃物,通过移除、覆土绿化、浇水喷淋等方式进行综合治理,已完成治理27处;全市共完成恢复治理面积3.1万余亩,植树290.5万余株,累计投入3.67亿元;对短期内无法综合利用的废石废渣,特别是煤矸石山,开展环境影响和安全评估,坚决防止环境污染、土地损毁和产生安全隐患。

(二)取得的成效

我市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其中,XXX县实施“区内修复、区外补偿”双轨制,要求所有持证生产矿山矿区内无条件修复,矿区外延500米无条件修复。同时常绿树种必须在80%以上,成活率必须在70%以上。目前已累计完成恢复治理(含生态补偿区)2.16万亩,植树200余万株,其中区内修复523亩,无主坑口修复632亩,区外补偿20452亩,区内和无主坑口修复率85.2%。XXX县坚持把绿色发展理念融入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中,按照“谁开采、谁保护”“边开采、边治理”原则,督促企业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地质保护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水土保持方案等要求,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主体责任,对全县14座持证矿山进行综合治理,总治理面积2406亩,植树14.86万株,硬化道路1020米,投入资金4900万元。通过铁腕治矿、铁腕治污,全县矿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4月29日,省自然资源厅在我市召开现场会,来自14个地市和72个县(市、区)的202余名代表到XXX县、XXX县进行现场观摩,对我市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二、矿山生态修复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历史欠账多。处于停产整治的露天矿山较多,在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水土保持方案等方面,历史欠账过多。

(二)整治资金不足。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矿山企业积极性不高,只有少数上规模、有实力的矿山企业能积极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多数矿山企业整治速度缓慢。因历史原因还有很多无主矿山需要属地来“买单”,市、县、乡财力有限,治理投资短缺,严重影响了全市矿山地质工作。

(三)破解难题办法少。。由于人、财、物等因素制约,相关职能部门的人员配备和技术装备无法满足矿山整治工作的新需求,矿山地质环境监管工作的制度化、信息化和社会化等有待提高和完善。

三、对矿山生态治理工作的建议

(一)加快整治进度。督促停产整治及其它有责任主体的露天矿山企业按照“一矿一策”整治方案,及时完成整治任务。同时,打造一批矿山治理与修复示范基地,将我市废弃矿山打捆申报一批国家、省级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争取,通过示范性综合整治,新增一批林地、耕地。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各属地按照“一县一策”加快推进矿山生态环境修复绿化工作,最大限度减少裸露地面,增加绿化面积,减少和抑制矿山扬尘。

(二)拓宽资金渠道。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对废弃无主矿山,整治资金需求列入市、县财政预算。二是增加土地收益注入。将废弃露天矿山治理与土地复垦挂钩,使矿山废弃地复垦成林地、耕地和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储备,土地收益优先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三是撬动社会资本。鼓励单位和个人进行废弃矿山环境治理,凡被批准治理立项的单位和个人,优先享有土地使用权,并减免与矿山治理有关的收费项目,本着“谁修复、谁收益”的原则,配套制定鼓励投资的优惠。四是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及时、足额收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加强审计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范文2

青海省矿山地质环境现状

青海省东部地区采砂场地质环境破坏现状。青海东部地区人多地少,土地利用粗放,可供耕作的土地资源十分有限。加之基础建设又主要集中分布于此,以建材类资源为主的矿产资源开发,导致青海东部地区大大小小的采砂坑场遍布了湟水流域各大支流。不仅挖损、压占了大量耕地资源、破坏了地貌景观,而且造成了大面积的含水层结构破坏和水土流失,严重影响了青海东部地区的自然地貌景观和水土涵养。青海东部地区采砂场主要集中分布于湟水谷地及其支流谷地一带。据调查:区内累计过采面积达13337hm2之多。压占挖损土地、地貌景观改变、含水层结构破坏、水土流失等环境地质问题十分突出。。

青海省三江源区、内陆河源头区砂金矿区地质环境破坏现状。青海省三江源区、内陆河源头区系纯牧业区,经济发展水平十分滞后,草场植被是当地牧民群众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畜牧业是当地唯一的主体经济,牧业生产方式以自然放牧为主,经济结构单一。由于江河源头区砂金资源丰富,采金历史悠久,最早可追溯至上世纪20~30年代,受当地丰富的砂金资源的诱惑、经济利益的驱动及当地亟待改变的贫穷落后面貌,同时也限于当时特殊的历史时期,造成矿区长期处于无序的乱采滥挖状态之中,致使原本就很脆弱的原始生态环境及草场植被遭到了严重破坏,自然生态环境日趋恶化。据调查,三江源地区及内陆河源头区的群采砂金活动累计损毁土地面积高达20000多hm2,该类矿山自上世纪90年代末全面禁采关停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责任人由于历史原因已经灭失。2004~2011年年底,地质技术人员赴野外对已破坏的矿区进行了实地调查。调查成果为:开采方式有两种,即群众性开采及大规模机械化开采。过采区主要分布于河谷开阔处的低阶地及河漫滩地带,地表原始生态环境多为河谷阶地草原和河漫滩裸地,砂金矿过采对矿山地质环境的破坏程度十分严重。过采区内几乎未经过平整,砂堆如山、连绵不断,沟坑遍布、纵横交错。过采区面积1061.6hm2,挖损破坏河道长度数百公里,遗留采金坑塘数以万计,其中大的坑塘长150m,宽100m,面积近15000m2,坑深10m以上。面积在500~1000m2的坑塘更是随处可见,且多呈串珠状相连,坑塘周边的废弃砂砾堆积松散,高出原地面5~15m,与塘底相对高差达10~20m。砂堆数万个,其中高4~23m,方量大于5000m3的砂堆数量众多,高2~8m,方量在1000~5000m3的砂堆遍布过采区,多呈浑圆状,受矿体延展方向控制,部分相邻的砂堆则构成了沿沟谷方向展布的条状砂梁,由于堆弃高度过大,加之近水一侧的侧蚀作用,其顶部多变形开裂,易发生坍塌从而加剧水土流失。

青海省北部煤、铀矿区地质环境破坏现状。青海省北部分布有较丰富的煤炭资源,亟待改变的贫穷落后面貌以及当时特殊的历史时期,导致煤矿的开采长期处于无计划的乱采滥挖状态之中,致使原始生态环境遭到了破坏,自然生态环境日趋恶化,矿山安全隐患随时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目前该类矿山主要有祁连县默勒煤矿、门源回族自治县红旗煤矿、瓜拉煤矿、西宁市大通煤矿。煤矿区多为上世纪80年代中期群众无序开采形成,历经20多年的反复开采致使矿区地质环境和土地植被遭到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日趋恶化。采煤对区内地质环境的破坏主要表现为对草地土壤层的破坏、地形地貌景观破坏、河流改道、土地生产力的破坏以及由此引发的土壤侵蚀、水土流失等问题。据实地调查,采煤区历经多年的采挖,破坏现象极其严重。。对原有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程度大,采煤矿井和祼露的尾矿堆随处可见。开采方式以井采为主,有硐、竖井、斜井等沿山体走向展布。尾矿堆主要分布在矿井四周,多呈不规则椭圆状顺坡堆放,尾矿堆积较为凌乱,一般高2~3m,最高达4m,直径3~10m,最大达20m。矿井治理和尾矿回填、整平整治难度大。由于采煤弃渣随意堆放引起河道改向,地表水溢流对凸岸的冲蚀作用强烈,致使漫滩面积增大,低洼地多成积水塘。采煤对土地生产力的破坏程度率达80%以上,造成大面积土地沙砾化,水土涵养能力下降。矿井井口四周发育圆弧形崩滑体,地质灾害隐患大。

青海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法及成效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是一个地质学、生态学、生物学等多门学科紧密结合的系统工程。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以野外调查、分析可行性研究工作为基础,针对不同地层岩性,不同矿种(类),不同规模,不同开采方式,产生的地质环境问题亦不同,工程治理措施和方案也不尽相同。。

砂金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法及成效。通过对青海境内砂金矿区采取宜牧则牧的原则进行了地质环境治理,其主要方法为:首先是通过采取复坑平整措施将过采区高低不平的裸地整理成一定坡度(尽可能平缓)的平顺地面,以减少降水对坡面的冲蚀作用,控制水土流失。其次利用改土、客土回填等手段改善裸地的土壤状况,为没有土壤或母质的裸地坡面创造土壤环境。再通过工程措施、植物生态重建技术、利用人为工程手段或措施在植被恢复困难的裸地坡面上,为植物生长创造与其相适应的土壤环境、水分环境等一系列必要的生存条件,引入先锋群落完成地面的初期覆盖,防止该地区的侵蚀和水土流失,为本地物种的重新侵入和目标群落的形成创造前期条件。治理成效:(1)修复河道确保河流行洪畅通,减少泥石流地质灾害发生的机率。(2)原始地貌得以基本恢复。(3)恢复被破坏的草地资源,使植被覆盖率达到70%以上。

#p#分页标题#e# 采砂(石)场地质环境治理方法及成效。通过对青海东部地区采砂(石)场采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相结合的治理方式,宜农则农、宜林则林的原则,采取了削方、填筑、覆坑平整、客土回填、支渠、农渠、生产路、防洪堤、人工栽植树木等多项治理措施对破坏区进行了治理。。

煤矿、铀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法及成效。通过青海省煤、铀矿老矿区的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实施,采取尾矿回填、整平尾矿恢复原始地形地貌、封堵矿井、整治修复河道、地质灾害防治、人工种草、围栏封育恢复植被等多项治理措施。。

青海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成果

青海省东部地区采砂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始于2007年,截至2011年度财政投资投入约13500万元,综合治理面积1666.6hm2,其中新增耕地约33hm2,恢复耕地近133hm2。青海省三江源地区、内陆河江河源头区砂金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始于2004年,截至2011年度财政投资投入约42000万元,综合治理面积7628.1hm2,其中恢复草地近7000hm2。青海省北部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始于2005年,截至2011年度财政投资投入约1000万元,综合治理面积166.6hm2。从2004~2011年下达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共计4,累计投资约5.65亿,预计未来产生社会、环境、经济效益可达到投资的5倍。项目工程量超出原定计划,通过国土资源部、省财政厅、省国土厅、地方及国土资源部门验收,48个项目工程质量均达到优良全部通过验收。通过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有效增强了牧民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增进了民族团结,有利于社会稳定。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最终实现土地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生态的和谐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范文3

关键词:海绵城市;流域水环境;治理

海绵城市的理念就是最新的一种城市雨洪管理概念,能促使城市在应对环境变化和雨水带来的自然灾害具有良好的应对能力和措施。在此理念下,部门加强了重视与投资,进行流域水环境治理能加快治理速度,有效改善流域水污染的现况。

1 流域水环境存在的主要题

流域是以水为连接,将水资源、土地资源以及生物资源等自热要素与经济、社会发展之类的人文因素进行结合的一种复合型的生态系统。这不仅能实现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还能对生态系统进行物质和能量的循环,从而维持生态系统的平衡。

自改革开放以后,社会经济的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城市快速发展的背景是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直接引起了资源消耗量的大量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持续加大。城市的发展扩大占用了更多的自然资源,大量的生态用水和耕地受到污染和破坏。

(1)水污染十分严重,到目前为止,城市水环境现状是十分严峻,90%以上的水环境受到了破坏和恶化,大部分地表水与地下水的质量出现了问题,人民群众日常饮用水的水质安全得不到保证。较为常见的水污染主要表现在:富营养污染、重金属污染、复合型的污染等等。人们日常的生产生活都离不开水资源,由于受到工业时代的影响,人们生产生活用水已经受到了严重的威胁。

(2)地下水开采过度,直接导致出现了很多威胁人们生活安全的现象出现。例如,在一些沿海地区,地下水开采量过大,会出现海水倒灌的现象;一些城市人口众多水资源需求量过大,开采量过度的情况下会造成地面塌陷等危险情况的发生。

(3)流域水环境中,水资源面积开始逐渐减少。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城市化建设也在高速的推进之中。城市基础道路建设的面积增加,湖泊、河道面积的减少,使城市在遇到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的情况下,防洪抗灾能力不能满足泄洪排水的要求,会对整个城市的安全造成影响。

2 当前流域水环境治理的局限性

人们开始认识到流域水环境治理的重要性,快速开展了流域水环境的治理工作。但在治理过程又出现城市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与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如果没有较好的解决措施,不仅会对流域水环境的治理产生影响,还会严重的制约城市的发展。

进行流域水环境治理是为了恢复生态水环境,促进流域周围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升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由于城市经济快速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存在的矛盾问题不能解决,导致治理项目只能尽量控制污染,不能从根本上治理污染问题。随着城市化进程的高速推进,越来越多的流动人口涌入城市,城市的常住人口也在不断地增加,涨幅惊人,城市化面积的不断扩大,对农田耕地的破坏程度也不断加深。自古以来,流域周围都是人口聚集密度最大、经济最发达的区域,污染程度自然也是最高的。这也直接导致流域水环境治理速度严重的滞后于城市发展的速度,在流域水环境治理的同时产生了更大的破坏和污染。

此外,在治理流域水环境的过程当中,流域水环境污染问题治理的资金投入远远高于生态环境修复的投入。大部分的资金支持都投入到了水环境污染的治理,这样只能加强对于水环境污染的控制,不能兼顾能够从根本上治理流域水环境的生态修复治理。

在对于流域水环境的治理过程,往往比较注重对于湖泊、河道等地表水环境的治理,忽视了地下水资源的治理。因此,在治理过程应该加强理解和认识地表水污染与地下水污染之间的关系,受到污染的地表水会以补给的形式渗入地下水,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加强地下水环境的治理与保护。

3 海绵城市理念下的流域水环境治理

国家于2016年提出了在“十三五”期间,加大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的力度。随着海绵城市理念的提出,海绵城市建设的逐渐成熟,为流域水环境的治理提出了新的建议和思路。于是有了基于海绵城市理念的流域水环境的治理方案。其中对于流域水环境的综合治理原则:(1)要将综合治理与生态治理进行紧密结合。以海绵城市的建设理念为指导,将流域水环境和周边环境之间的管理进行合理的处置。(2)加强治理污染工程与恢复生态环境工程,对景观建设与治污工作进行统筹考虑。(3)在进行建设开发的过程中,应该始终重视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在城市发展的过程中,极大程度的保护生态环境不受到破坏,尽量降低开发的冲击力。(4)治理流域水环境过程与城市发展之间产生了极大的矛盾,因此需要在治理过程中适应城市的经济发展需要,在保证流域水环境治理效果的同时,促进城市的发展。

具体治理方案内容:(1)加强河道防洪工程的建设,尽快井河道中的杂物淤泥清除干净,并选择合适的地方拓宽河道,提高城市的泄洪能力。(2)进行截流工程的建设。将旱季产生的污水进行全部截流,从而实现对于污水的净化、储存、调蓄,增加污水利用率。(3)建设雨水调蓄湖,将现有的调蓄湖进行适当的扩充工作,能够使其成为河道的蓄洪区以及城市景观用水的调蓄湖,能够实现雨水的净化储存,使其成为海绵城市理念中最为重要的“海绵体”。(4)加强补水工程的建设。工程建设完成之后将在汛期起到蓄滞洪水的作用,提高城市的防洪能力,在旱季为缺水地区提供有效的用水。(5)对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和改善。建立生态水环境景观,恢复绿色植被和被破换的生态系统,从根本上对流域水环境进行治理。

海绵城市理念在其中的应用主要表现为:首先,将海绵城市的理念作为指导,建设调蓄湖、扩宽河道等都符合上流蓄水下流泄洪的理念,有效的提高了城市的防洪能力。其次,在上游地区建造自然湿地的做法,有效地储存和净化了雨水,并将其作为城市的景观和河道的补给用水,能够增加水资源的利用率。此外,建设截流工程的措施,能将污水与雨水引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工作,从而降低了水环境的污染,提高了流域周围城市的水质水量。并且,基于海绵城市理念下的流域水环境的治理,将居民的生活环境水平进行了提高。在恢复生态环境快速恢复的基础之上,提升了城市的防洪抗灾能力,做到了可持续性的发展。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基于海绵城市的理念之下,进行流域水环境的治理,能够解决我国在现阶段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经济发展与资源短缺和环境污染之间的矛盾问题。有效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带动了流域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转型。城市流域水环境的治理,可以有效的修复生态环境,改善环境污染问题。使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水平得到了提高,在增加城市的开发价值的同时,也能促进流域周围城市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提升。

参考文献

[1]邓卫东.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技术路线浅析[J].城市道桥与防洪,2016(12):168-169.

[2]雷思聪,李君超.关于新形势下河道治理的几点思考[J].北京水务,2016(02):46-49.

[3]何造胜.论海绵城市设计理念在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中的应用[J].水利规划与设计,2016(01):39-42.

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范文4

关键词 生态文明 社会治理 治理体系 机制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部署给创新生态文明建设的、机制提供了新的思路。通过构建基于治理理论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创新生态文明建设、机制,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同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1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国家治理的关系

这里所指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通常所说的“生态环境治理”有本质上的区别:前者所指的是一种,是一个包括指导思想、组织机构、法律法规、组织人员、制度安排等要素构成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体系;后者是一种行为或过程,指生态环境的整修、修复,与生态环境保护是同义语。

治理理论是一种公共管理理论,其涵义是、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社区以及个人等诸行为者,通过平等的合作型伙伴关系,依法对社会事务、社会组织和社会生活进行规范和管理,最终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过程。由于当代的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复杂性、利益主体的多元化、民众需求的多样性,使得管理的难度不断增大。“就治理理论兴起的直接原因而言,是西方的学者看到了在社会资源配置中既可能存在‘市场失灵’,也可能存在‘失灵’。”为管理好日趋复杂的社会公共事务,治理理论就被应用于社会公共事务领域,为创新、机制起着框架性解释和指导作用,构建起区别于传统管理模式的现代国家治理体系。

“当代中国国家治理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政党等方方面面。”因此,把治理的范畴和方法应用于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所构建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内容之一。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的实现形式就是要构建多元主体的治理模式,强调多元主体参与生态环境治理,使民主、协作融入治理,形成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建设的运行机制,克服基于传统管理理念的旧的监管、建设的弊端,更有效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生态环境建设效益的最大化。

2治理理论对创新生态文明建设、机制的方启示

2.1培育多元主体

多元主体的治理模式是区别于基于统治和管理的传统生态文明建设的本质特征。培育和壮大包括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等非的主体,是构建基于治理理论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的首先任务和前提条件,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内容。由一元主体向多元主体的转变过程,就是从“管理”到“治理”的转变过程,既包含着制度、文化和行为方式等的综合性转变,也代表着生态文明建设、机制的创新。

2.2权力运行方式的多向性

传统的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一元性决定了与之相适应的运行方式是依靠公共权力来推行,表现出公共权力资源配置的单极化和公共权力运用的单向性特征。而治理理论强调公民和社会机构等非主体的参与,多主体通过参与、合作、协商谈判、反复博弈、伙伴关系等实现对公共事务的管理,所要实现的是一种权力上下互动的过程,其权力运行向度是多元的、相互的。

。适应多主体的治理格局的要求,必须改变过去所使用的管理手段,加强服务职能,为非主体的参与创造和提供良好的环境。二是从规制到协调。要实现各种非主体有序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离不开的协调,所以的行为应实现从着重规制到着重协调的转变。三是从封闭到回应,多主体治理格局以互动性为基本特征,即权力从封闭的单向性的运行到对公众提出的建议做出迅速反应,呈现出互动性,从而提高公众参与的程度。

2.3丰富建设手段

与单一主体一家独大的传统管理相应的运行方式是以行政手段和法律为主,具有强制性的特点。而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强调多元主体之间的合作,使生态文明建设手段和方法呈现多样化,除了行政、法律手段外,还包括社会化手段、市场化手段和自治化手段等。可以在不同的情况下,针对所要治理的生态环境问题的特点,采用单独或多种手段综合使用,能够更有效地处理和解决问题,从而提高治理的效果和降低治理的成本。

2.4追求目标和评价标准由“善政”到“善治”

传统的生态环境监管的理想模式为“善政”。善政的构成要素包括严明的法度、清廉的、高效的行政、良好的服务。善政是建立在传统的社会统治结构之上的,是包含于传统的政治与行政的理念之中。而治理的概念已经超出了传统的统治范畴,它强调了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一种新颖关系,是两者的最佳状态,所追求的是“善治”。

“善治”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在“善治”状态下,社会治理能够得到最大程度上的维护和发展,经济与社会的长久利益和根本利益能得到最低成本的有效维护。因此,生态文明建设的“善治”,就是要使生态环境利益最大化的过程。要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善治”,必须转变观念与职能,必须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非主体进行培育、构建多元主体的建设格局。

3构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的路径

3.1转换观念和职能,简政放权

构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的目标就是要构建、市场、社会及公民个人多元主体平等参与协作的建设,关键是能否培育多主体,创造社会主体参与治理的条件。单一主体的建设式往往重视的管控而忽视对被管理对象合法权益的保障,必然会无限扩大权力的运行,窒息非主体成长的空间与参与建设的平台。因此,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建设格局的首要任务是转变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权力运行的空间,把不该管,管不好,可以让社会管理的事情交给社会去管理,创造出非主体参与的空间,为其的成长壮大创造条件。

3.2积极培育多元社会主体

(1)通过培育市场主体来培育多元的生态文明建设主体。市场经济是公民社会产生和不断发展的物质基础,能够为公民的提供有力的保障。只有当市场完善和发展,才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与生态环境建设相关的公共服务和公共问题的治理也才能通过市场的运作得以进行,如公共服务的外包、公共服务的购买等。

(2)培育和壮大社会组织。要进一步培育社会组织力量,倡导社会责任和培养公共人文精神,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推动社会参与,形成与第三部门合作伙伴关系,逐步迈向多主体参与,整体性协作,网络化治理的态势,实现治理结构良性和均衡,有效引导社会组织在志愿服务供给中的作用,弥补供给的缺位或低效,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水平。

(3)引导公众参与。 转变观念,推进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化建设。 生态文明建设的信息公开化,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优化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效果,主要体现在建立公众建议意见的回应制度及引导和进一步发挥民间绿色环保等组织的作用。最后是积极培育公民的自治意识,逐步祛除“凡事找”的惯性思维,强化自我生态文明建设能力。

3.3发展和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方法与手段

要完善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权运行规则,提高执行力,维护行政权力的权威性,划分行政权力运行边界,为社会化、市场化等手段的使用提供空间。

要强化市场机制在自然资源优化配置中的作用一是推动自然资源市场化进程,大力探索自然资源定价机制和自然资源交易市场运行机制、生态补偿机制。要大力推行第三方治理,畅通社会资本进入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渠道,通过优惠、财税导向培育生态环保产业。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充分发挥第三部门作用,完善社会的自治组织机构(如村民自治和城市社区自治),使之成为社会治理的基础,建立与社会的相互依赖、相互协作的互动关系。

参考文献

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范文5

近几十年来,污水处理技术无论在理论研究还是在应用方面,都取得了一定进展。国内脱氮除磷技术一直不够成熟,受传统治理技术和设计理念的束缚,在对生活污水等有机污水的治理上,许多设计单位和成套设备制造商只重视COD、BOD5等有机污染物的去除,而忽视了脱氮除磷。随着污水成分的日趋复杂和人们环保意识的逐渐增强,三级处理和深度处理污水厂也在很多城市兴起。同时,随着研究的逐步深入,新工艺、新技术大量涌现,如AB法工艺、间歇式(序列式)活性污泥法、脱氮除磷的A/O系统、同步脱氮除磷的A/A/O系统、氧化沟系统等。这些新工艺新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水环境的污染。现有的技术设备一般都存在投资高、处理成本高等问题,影响了整个处理系统的运行。目前,采用较多的二级处理污水处理厂基建投资一般约为1000元/m3,如果考虑深度处理或三级处理,处理成本将会达到1500元/m3以上。由于国家的财力还十分有限,而采用BOT等方式吸收外资和民营资本进入环保市场机制也还不健全,导致水环境治理速度相对缓慢。如何优化组合工艺,采用新技术,降低成本,增强处理效果,应用经济适用的“三低一少”(投资低,运行费低,管理要求低,废泥量少)的污水处理新技术成了水环境治理的一个新课题[1]。

2治理和改善的基本处理要求

2.1从水环境的整体进行考虑和处理

水环境是一个整体性的生态系统,对水环境进行生态处理时就必须要从整体入手。虽然治理和改善水环境一直是我国的重点工程,但过去的生态型水环境治理并未从整体的角度进行考虑和处理,通常都是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水循环系统建设,通过对水源的循环处理争取实现水源的净化,但这样的处理方式却常常是毫无效率的,甚至会加剧水环境的污染程度。因此,新时期的生态型水环境治理要求人们必须从整体的角度进行考虑。

2.2确保水环境处于良性的循环状态下

水是一种可以再生与循环使用的重要资源,主要涉及自然与社会循环2种形式。其中,社会循环指的是人类通过开挖利用产生的水进入的循环;而自然循环则是一种常见的自然现象。两者相互交织,社会循环需要建立在自然循环基础上,同时,还会对自然循环造成影响。若在社会循环过程中,充分考虑自然循环基本规律,加强污水处理,保证排放至自然界中的水可以满足环境要求,则会使自然循环良好维持,保证淡水资源可以被人们持续应用。以雨水为例,通过渗透与贮存,对其循环途径进行修复,控制暴雨的自然径流,减小洪峰流量,避免灾害的发生[2]。

3生态型水环境治理技术的具体应用

3.1建立人工湿地

人工湿地与天然湿地之间存在着不可改变的区别,但人工湿地切切实实是在全面分析天然湿地的相关特性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人工湿地主要是在相关技术的应用下借助一定的地理优势和水环境形成与天然湿地相类似的湿地环境,从而对受污染或者破坏的水环境进行相应的修复和改善,这样的修复、改进作用主要包括物理作用、化学作用与生物作用。人工湿地的建立虽然总是缺少一定的天然性,但成熟后的人工湿地拥有与天然湿地类似的稳定生物膜,受到污染或者破坏的水源在经过这一稳定生物膜时,有害物质就会被这一稳定生物膜过滤出来,其他污染物质也会被这一稳定生物膜自觉的消化与吸收。例如,深圳市的燕罗湿地,就是一个十分成功的应用案例。

3.2建立湖滨带

湖滨带是由陆地向水域过渡的特殊地带,它可同时具有水域和陆域2种生态系统,而且具有其他水域带或陆域带所不具有的特殊生物群种,能够在水源的保持、净化等方面具有特殊的作用。建立湖滨带可以将净化水源与涵养水源的微生物进行大量的存储和培养,使有问题的水环境系统在经过这一生态系统时能够得到充分的净化和改善。湖滨带除了具有净化好改善水源的作用之外,其观赏效果也是极佳的。湖滨带具有层次性和过渡性,因此,水生物也具有明显的过渡性,但它最重要的作用还是在于改善水环境[3]。

3.3建立人工浮岛

所谓人工浮岛,是利用人工技术在水域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或营养化程度较为严重的地区进行水生生物培植,从而使得这些植物能够在生长发育的过程中,吸取大量的水域中所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以及过度丰富的营养物质,使该区域内的水环境达到一个较为正常和稳定的水平。人工浮岛的建立和应用最为突出的特点就是不受水域生物种类以及水量多少的影响,完全根据该水域的受破坏程度来决定水生生物的养殖规模和面积。

3.4吸收利用雨水地表径流

在城市化建设不断扩大规模以及新农村建设步不断加快的前提下,我国的土地利用类型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地表植被覆盖率及类型受到了较大影响。建设中对土表硬化处理后的土地不仅会破坏浅层地表的水文,并阻碍地表径流的正常渗透,使得建设区域内的生态型水环境深受。除此之外,植被的减少使得建设区域内的水源涵养能力大大削弱,土表的渗透力受到影响,发生降雨时,大量的地表径流被浪费,甚至引起该区域内的积水或洪涝灾害。因此,在生态型水环境治理的严格要求下,必须要对地表进行改造,以增加地表雨水的渗透量。最为常见的措施就是要更换硬化地表的材料,改为透水性较好的砾石或者透水板砖,并尽可能地增加绿化面积。

4生态型水环境治理新技术的尝试与应用

水环境的不断恶化和当前水环境治理技术存在诸多的弊端这2种情况,我国通过不懈的努力和尝试,终于在“十五”重大科技项目中取得了一系列可喜的进步。在原位型水生态修复方面,我国武汉的月湖、桂林的桃花溪、苏州的拙政园等水系生态环境得到了较大的改善和修复。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向社会证明了治理和改善水环境还需要充分尊重自然规律,为大自然留足自由发展和自我修复的空间。因此,我国在生态型水环境治理方面大力推进新技术的尝试与应用:(1)对环保部门的工作进行调整和重新部署,要求其不仅要想尽办法遏制水源的污染恶化程度,还应该尽最大努力对水源的受污染情况进行缓解。大力尝试和应用新型的生态型水环境治理技术,尽快完成生态型水环境治理技术的更新换代或者改进。(2)城市或农村规划部门也必须要积极配合环保部门的工作。无论是规划城区建设还是新农村建设,都必须充分考虑生态型水环境的建设问题,必须要为生态型水环境留足空间,而且是原位型的生态空间。同时,在兴建城市居民小区或农村建筑时,都要充分考虑排水问题,设置性能优越的排水系统和排水设施,同时在绿化城市或者农村的环境时,天然的水系环境不可破坏,必要时可以为其设置保护等级,并通过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加以保护。

5结语

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范文6

关键词:矿产资源 生态环境 环境保护 环境恢复

中图分类号:F06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3)05(a)-0084-01

查清矿产资源生态环境状况,加强矿产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积极推进矿产土地复垦,有利于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的协调快速发展。目前我国矿产资源的开发力度在不断加强,而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力度却没有跟上,甚至远远落后于环境破坏的速度[1]。必须根据矿产资源生态环境现状调查结果以及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开展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

1 深入开展矿产资源生态环境调查评价

1.1 实行矿产资源生态环境调查评价制度

建立健全并实行主导、矿产企业配合、社会参与的生态环境调查评价制度,对矿产资源开发区域开展定期、不定期的地质环境背景、开发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工矿废弃地状况、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情况等调查评价工作,查清矿产资源生态环境现状,分析存在问题及其变化趋势,合理评价和划分矿产资源生态环境影响区域,提出改善环境的对策建议,为因地制宜地开展矿产资源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矿产企业要依法加强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制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与综合治理方案。

1.2 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和管理信息系统

加强矿产资源生态环境动态监测体系,特别是基层矿产资源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建设,建立重点区域和重点矿产资源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立重点矿区矿产资源生态环境灾害预警预报体系,及时预报信息,开发应用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形成矿产资源生态环境及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报告制度。

2 加强矿产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的措施

把矿产资源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开发矿产资源的必要条件之一。新建、改建、扩建矿产企业必须执行矿产资源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提交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中应包括水土保持方案、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土地复垦实施方案,制订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目标、措施和资金预算,经有关部门参与的规划论证后作为申办矿产企业许可证的依据。制定和完善矿产建设项目地质环境影响评价的指标体系和标准,切实加强矿产建设项目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禁止新建对地质环境产生不可恢复的、破坏性影响的矿产资源开采项目。

加强矿产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制定完善矿产资源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引导并强制矿产企业边开发,边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实行矿产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年度检查制度和不定期抽查制度,生产企业应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送反映矿产资源生态环境保护情况的年度报告,并接受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法律和要求,造成矿产资源生态环境破坏的,要依法查处,责令限期整改、达标,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逾期不能达标的,实行限产或者关闭。

2.1 新建矿产企业

必须符合矿产资源开发的环境准入条件,即必须具备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矿山环境影响报告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报告,并依法缴存矿山环境治理与恢复保证金。经审查,若矿产资源开采对环境影响和破坏较大或遭破坏后难以恢复治理,则实行环境一票否决制。严格实施“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落实矿产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责任制。在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不允许在禁止开采区内勘查和开采矿产资源。

2.2 改扩建矿产企业

坚持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落实矿产企业环境保护和恢复责任制,按有关规定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恢复保证金。在改扩建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三废”排放总量应有效控制并达标排放。

2.3 生产企业

矿产企业应编制矿产资源生态环境环境保护专项规划,落实保护和恢复责任制。矿产固体废弃物、废水及废气应按相关标准和规定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引发的地质灾害应积极治理。生产中必须做到边生产、边恢复(治理),对治理不力、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应依法责令其停产整顿,直至吊销采矿许可证。

3 矿产资源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

3.1 因地制宜地进行环境恢复治理

按照“谁破坏,谁恢复;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必须依法明确责任,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按期完成矿产资源生态环境环境恢复治理工作。造成地质环境破坏或引发地质灾害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处理。针对矿产资源生态环境问题的类型,依据其诱发原因的不同,有针对性地采用恢复治理措施和方法。

3.2 多渠道投资进行环境治理恢复

按照不同类型矿产资源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责任区别对待,充分调动多元经济成分投入环境恢复治理之中,加快环境恢复治理的进程。对于新建和生产企业,全面实施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对已关闭企业,要采取有力措施,通过竞争出让复垦土地和整治工程使用权等方式,鼓励多元化投资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3.3 积极推进矿产资源土地复垦

要建立土地复垦监管和监测制度。新建企业没有土地复垦方案不予受理开采矿产资源申请。加强生产企业对损毁土地的复垦,实行并完善损毁土地复垦的鼓励,引导和鼓励各方力量从事土地复垦,扩大投资主体范围,加快废弃地的复垦。明晰复垦土地的产权,在优先安排农业利用的前提下,鼓励多用途使用。

3.4 学习开采资源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经验[1]

2010年全国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现场会在太原召开,会议旨在探索强化煤炭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监管的制度与,学习和推广山西在煤炭矿山资源开发中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先进经验,推进建立矿产资源尤其是煤炭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中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责任机制,进一步完善保证金制度,全面加强我国煤炭矿山和其他类型矿产资源开发中的生态保护与恢复工作。如平朔公司在资源开发的同时,不断加大绿化复垦和环境保护力度,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绿色生态产业,建设高标准的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加强与科研院所合作,采用多学科交叉融合、多专家联手攻关的方式,不断拓展和深化生态建设内容、层次,促进了绿色生态产业的发展。先后与多所院所院校共同承担生态重建与土地资源综合利用的多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致力研制与应用新技术、新方法,通过采取综合开发利用复垦土地、促进失地农民就业等措施,增强了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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