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为了对学生负责、家长负责,又能使学院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现针对个别学生提出退学申请做以下流程规定:
1、学生书面提出退学申请,家长签字并附学生、家长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由招生老师确认退学理由,签字。(说明:1、将该退学学生所结代办费退还学校;2、招生老师不在校的由招生办负责处理。)
3、由辅导员核实退学理由后,收齐各种资料(退学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带领学生家长办理退学手续。
4、招生办领表,专人负责签字(领表后按照流程进行签字确认,备案)。
5、学生处核实退学理由,收回《新生报到注册程序表》,并按照国家规定确定退费比例。
6、主管院领导核实退学理由,批复意见。
7、教务处注销学籍,核实教材发放、图书证等事宜。
8、公寓科清退宿舍,交回钥匙,如有丢失或损坏公物,注明赔偿额。
9、财务处收回收款收据,核算退费数额,按规定退费。
10、保卫处核实携带行李件数及陪同人员身份。
11、所有部门盖章签字后,将原件交学生处存档备案,各部门根据自己情况保留复印件一份。学生处开具出校证明,保卫处根据出校证明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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