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农村土地征收拆迁中,征地补偿款是归具有农村集体成员资格的人所有,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是给所有者的,如果不是本村村民,但合法取得房屋的,不能因为不是经济集体成员不给予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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