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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书遗嘱属于遗嘱的一种形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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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书遗嘱属于遗嘱的一种形式吗

1、代书遗嘱属于遗嘱的一种形式,代书遗嘱又称代笔遗嘱。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口述内容,同时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一般情况下,代书遗嘱须经合法证明属实。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二、如何立代书遗嘱有效力

立代书遗嘱有效力的方式是:

1、遗嘱人欲立遗嘱时,首先应邀请两名以上见证人到场,并请其中一人做代书人;

2、由立遗嘱人口述,代书人作记录;

3、代书完毕,代书人必须向遗嘱人和其他见证人宣读遗嘱全文,或者传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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