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滞纳金是否合法,合同违约金应以补偿为主,惩罚为辅,且可请求法院减少或增加。滞纳金属于行政执行罚款,房东只能收取违约金,而非滞纳金。严重情况下,房东可解除合同,要求承租人补交房租。
法律分析
一、租房的滞纳金是否合法
根据行政法理论,滞纳金是行政强制执行中执行罚的一种类型。如果是一般的房屋租赁应约定违约金,而非滞纳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因此,房屋租赁合同中关于房租迟交的违约金的约定是合乎法律规定的。
但同时应该注意:在我国的司法理论和实践中,认为根据合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违约金的性质应当以补偿性为主,以惩罚性为辅。
二、房租的滞纳金一般是多少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因此,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则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
从滞纳金的性质可以看出,这属于行政强制执行中的执行罚,而在租房的过程中,即使承租人没有按时交纳房租,但此时房东也只能收取违约金,而不是租房的滞纳金,这点还请大家能够注意。当然,要是承租人不交纳房租的情况比较严重的话,房东可以解除租房合同,要求承租人补交房租。
结语
根据行政法理论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房屋租赁合同中关于房租迟交的违约金的约定是合乎法律规定的。违约金应以补偿性为主,以惩罚性为辅,且应合理且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或减少违约金额,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在租房过程中,房东只能收取违约金,而非滞纳金。严重违约情况下,房东可解除租房合同并要求承租人补交房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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