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罪的刑罚标准根据金额分为三个层次,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各地法院、检察院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在规定的金额范围内确定具体数额标准。
法律分析
信用卡诈骗罪2万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拓展延伸
信用卡诈骗罪判决的法律准则和审判标准
信用卡诈骗罪判决的法律准则和审判标准是指在审理信用卡诈骗罪案件时,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依据一定的审判标准进行判决。根据我国刑法,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的、变造的信用卡或者其他虚构的、变造的支付工具,进行欺诈、骗取财物行为的犯罪行为。在判决时,法院将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社会危害程度、犯罪动机、归案自首情节等因素,并参考相关判例和司法解释,依法量刑。判决结果可能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包括刑期的长短、罚金的数额等。审判过程中,法院将严格按照法律准则和审判标准,确保公正、公平地处理信用卡诈骗罪案件,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结语
信用卡诈骗罪的判决结果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依法量刑。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信用卡诈骗罪的判决可能涉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金额可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法院将综合考虑犯罪事实、社会危害程度、犯罪动机等因素,并参考相关判例,确保公正、公平地处理信用卡诈骗罪案件,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条 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提起公诉前全部归还或者具有其他情节轻微情形的,可以不起诉;在一审判决前全部归还或者具有其他情节轻微情形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曾因信用卡诈骗受过两次以上处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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