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吉趣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工资维权之路漫无止境

工资维权之路漫无止境

来源:吉趣旅游网

劳动者拿不到工资后可通过多种方式讨要:协商、请求支付令、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调解组织申请调解等。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工资必须按约定日期支付,节假日提前支付,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对一次性临时劳动或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在完成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法律分析

劳动者上班后拿不到工资的,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讨要:与用人单位协商;向人民请求支付令;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其他。

法律客观: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拓展延伸

挑战与奋斗:追寻工资维权的胜利之路

在工资维权的道路上,我们面临着重重挑战和困难。工资维权并非一帆风顺的过程,而是需要我们付出持久的努力和不懈的奋斗。从寻找证据、与雇主进行协商,到向劳动仲裁部门投诉、甚至走上诉讼的道路,每一步都充满了艰辛和不确定性。然而,正是这种挑战激发了我们的斗志,让我们坚定地追求公正和权益。我们要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为自己和其他工人争取应有的工资待遇。只有经历了这些挑战和奋斗,我们才能走向胜利之路,获得应有的工资和尊严。无论路途多么曲折,我们都要坚定信念,勇往直前,为工资维权的胜利而努力。

结语

在工资维权的道路上,我们面临着重重挑战和困难。工资维权并非一帆风顺的过程,而是需要我们付出持久的努力和不懈的奋斗。只有通过法律手段,我们才能走向胜利之路,获得应有的工资和尊严。无论路途多么曲折,我们都要坚定信念,勇往直前,为工资维权的胜利而努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 工 资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一条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申请支付令,人民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jqkq.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