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事故当事人向保险公司报案。2.交警部门结案并开具事故证明。3.递交索赔单证。包括《出险通知书》;《诊断证明》;《医药费》;《误工证明》;《事故证明》;《赔偿执行凭证》;《赔款通知书》。4.递交完索赔单证后,接到保险公司通知,带上身份证明和《车辆出险登记表》领回赔偿款。
一、追尾保险公司理赔流程:
(一)明确责任
若肯定负责任,则向保险公司报案;若肯定不负责任,则不必报案。因为这将决定您明年续保时能不能得到安返。
(二)报案
1、带保险单、行驶证、驾驶证开您的及对方的车到您的保险公司。
2、在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出险通知书》。
(三)定损
检查车辆外观,拍照定损。带《车辆出险登记表》找理赔部定损员以确定修理项目和费用,并给您一张《定损单》。注意:不要遗漏修理项目;修理费不能定得太低。
(四)修车
1、将车、《定损单》一起交修理厂。修理厂按《定损单》修车,并给您一张《提车单》作提车证明。
2、车修好后,凭《提车单》支付修理费后提车,并向修理厂索要:《修车》、《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均须盖修理厂公章)。
(五)开事故证明
修完车后,带对方车的修车和对方车主一起去交通队结案。结案后,您得到一张《事故证明》(盖交通队公章),并拿回自己被扣证件。
(六)递交单证
《出险通知书》、《定损单》、《修车》、《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事故证明》、《赔款结算单》,均交保险公司理赔部。
(七)领赔款
递交索赔单证后,接到保险公司领赔款通知,带身份证和《车辆出险登记表》领赔款。
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流程
(一)出险报案。
(二)损失确认。
(三)申请索赔。尽快收集必要的索赔单证,10天内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一般需提交以下单证:
1、保险单复印件;
2、出险通知书;
3、损失清单;
4、身份证复印件;
5、行驶证复印件;
6、驾驶证复印件;
7、事故责任认定书;
8、事故调解书;
9、死亡证明书;
10、一次性赔偿凭证;
11、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票据;
12、被抚养人的户籍证明。
(四)诉讼: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提起民事诉讼。
1、向有管辖权的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3、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4、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对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的10日内可向上级人民提出上诉。
(五)领取赔款。根据保险法保险公司一般在10天内通知领取赔款,携带身份证,领取赔款。
三、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官司流程
(一)出险报案。
1、速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2、同时速向保险公司报案(48小时内)
(二)损失确认。
1、向保险公司咨询有关第三者或车上人员死亡的赔偿标准。
2、到事故处理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和事故调解。
(三)申请索赔。
尽快收集必要的索赔单证,10天内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一般需提交以下单证:
1、保险单复印件;
2、出险通知书;
3、损失清单;
4、身份证复印件;
5、行驶证复印件;
6、驾驶证复印件;
7、事故责任认定书;
8、事故调解书;
9、死亡证明书;
10、一次性赔偿凭证;
11、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票据;
12、被抚养人的户籍证明;
(四)诉讼
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提起民事诉讼。
1、向有管辖权的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3、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4、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对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的10日内可向上级人民提出上诉.
5、案件受理后,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需要做的材料准备,
(五)领取赔款。
根据保险法保险公司一般在10天内通知您领取赔款,携带身份证,领取赔款。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二十九条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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