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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破产和解的主体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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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和解申请主体应为债务人,提出申请的时间应从破产申请之日开始,直至债权人会议确定财产分配方案之前。破产和解是一种法律制度,债务人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协议,通过法院认可中止破产程序,以避免破产清算。

法律分析

破产和解的申请主体是债务人。由于提出破产和解是企业的自主行为,因此必须改变现行法律需在破产后三个月内提出破产和解申请的规定,改成破产和解申请起始于向法院申请破产之日,终于债权人会议作出财产分配方案之前。

破产和解,是指债务人在出现破产原因时,与债权人会议就债务清偿达成协议,经法院审査认可后中止破产程序,避免破产清算的法律制度。

拓展延伸

破产和解申请的主体资格及程序要求

破产和解申请的主体资格及程序要求根据不同法域的规定可能有所差异。一般来说,破产和解申请的主体可以是企业、个体经营者或自然人。企业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个体经营者可以是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等,自然人可以是债务人本人或代表债务人的法定代理人。申请程序通常包括提交申请书、财务报表、债务清单等相关材料,同时需要支付相应的申请费用。申请人还需要履行与破产和解程序相关的法定义务,如公告债务申报、协助破产管理人等。具体的主体资格和程序要求应根据当地法律法规进行确认。

结语

破产和解申请的主体资格及程序要求因地而异。一般而言,企业、个体经营者和自然人均可提出申请。申请程序包括提交申请书、财务报表、债务清单等,并支付申请费用。申请人还需履行法定义务,如公告债务申报、协助破产管理人等。具体要求请遵循当地法律法规。改变现行规定,将破产和解申请起始时间调整为破产申请之日,终止于债权人会议决定财产分配方案之前,以更好地实现企业自主破产和解。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五条

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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